《不是冤家不聚头》第2/38页


在当晚的侦查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精液”是马朝燕凶杀疑案的突破口,但在犯
罪动机与凶手的推断上产生了争执。
“从现在所掌握的证据来看,很明显,这是一起强奸凶杀案。”侦查员高茂龙说。
他年约四十六七,是一名部队复员干部,已在公安战线工作了20多个春秋,具有丰富的
破案经验。
与他年龄相仿的刑警队长李磊也同意此说。
可从警院毕业分到县刑警队工作不到两年的年轻侦查员李彪却持反对意见:“我认
为这桩案子不能简单地定为强奸杀人案,从作案现场、作案手段及销毁证据等方面来分
析,凶犯绝非等闲之辈。他准备充分,考虑周全,决不会傻到留下精液的程度。”
副局长谷永民对此表示赞同:“我同意李彪的看法,从现在搜集到的证据来看,我
有一种预感,凶手绝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受害者是副县长马立本的女儿,其身份
又是一名教师,这件特殊的案子,在我县犯罪史上还是第一次。”
“正因为此案牵扯到受害者的父亲,”刑警队副队长赵平雄道,“我以为除了奸杀
与情杀这两种情况外,还有报复杀人的可能。”
高茂龙说:“我觉得报复杀人的可能性相当小,因为用这种手段报复马县长太间接
了,与一般犯罪心理相去甚远。”
李磊说:“为了集中目标力量,我们可暂不考虑报复杀人这一动机。据实验小学教
导主任肖大平反映,前不久受害人马朝燕曾有过一场情变,将现场的精液与过去的情变
联系在一起,破案线索就显得比较明朗了。”
“照你这么说,情杀的可能性最大?”高茂龙问。
“是的。”李磊肯定地点点头。
“那么,受害者体内的精液又当作何解释呢?既然发生了情变,就不存在着继续发
生两性关系的可能。”
李磊说:“当然,也不排除过去的情人将其强奸后杀害。”
“这不是强奸杀人嘛,跟我刚才说的不是一回事么?!”高茂龙很高兴李磊的看法
中有与他苟同的地方。
这时,谷永民扫视了一下会场,说道:“是强奸杀人,还是情变杀人,因掌握的证
据有限,一时还难以确定;至于作案动机,当然是破案必不可少的依据;但是,我认为
这些对我们即将开展的工作都不那么重要。我们目前最主要的,是设法查清到底是谁在
受害者体内留下了精液。如果找出了这一嫌疑人,我们破案工作就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若在过去,这一工作不难开展,只须对怀疑人进行精液检查即可。可是,随着法制建设
的不断健全与加强,我们只能在法律许可以范围内调查取证,只有在搜集掌握了足以构
成嫌疑人的犯罪材料后,才能审查取证。涉及个人隐私,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
困难。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尽量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不能出现
任何强制违法行为。”
随后,谷永民将办案人员分成了两个调查小组。A组由李磊负责,调查涉嫌强奸作案
的犯罪分子;B组由赵平雄负责,调查涉嫌情杀作案的对象,尽快查出阴道内精液的“主
人”。
A组在李磊的带领下,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就指挥手下的办案人员对全县所有在册、
具有强奸作案可能的前科分子逐一排队,利用排除法一一进行摸底调查,列出了4个重大
嫌疑分子。但全都矢口否认,为了澄清自己的无辜,他们主动提供精液予以化检,化检
结果排除了他们作案的可能。
B组在赵平雄的主持下,也很快摸清了马朝燕的恋情变化。她于6年前即与中学同学
赵强明确建立了恋爱关系,但一直遭到马朝燕家庭的反对。一年多以前,马朝燕与某名
牌大学毕业生、县政府机关秘书高云阁开始来往。约在半月前,马朝燕中止了与赵强长
达6年之久的恋情,和高云阁建立了正式恋爱关系,并得到了马朝燕家庭的认可。
马朝燕凶杀一案若为情杀,只有赵强、高云阁涉嫌作案。
两人中,赵强的作案动机最为充分。可是,他已于一周前告别亲友,离开古船县前
往南方打工去了,在作案时间上可暂时予以排除。
于是,赵平雄与李彪一同来到县政府,找到了另一嫌疑人高云阁。











不是冤家不聚头(曾纪鑫)
3、拒绝化验

高云阁一米八左右,个子清瘦,鼻梁上架着近视眼镜,一副典型的书生模样。当提
及马朝燕凶杀一案时,他显得十分激动。
“我昨晚跟她在一起跳过舞,我们快12点才分手,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让人给杀死了。
这太可怕了,实在是太可怕了!”他有点失态地大声叫道。
“你们在哪里分的手?”赵平雄问。
高云阁答:“在她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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