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不灭校对版作者辰东》第2/209页


  正在这时年轻人突然惊叫道:“啊,小宝贝手上有血。”
  老夫妇两人赶紧观看,只见小婴儿的双手握成小拳头状,指缝间有丝丝的血迹。老者急忙将小婴儿的小拳头打开。只见两只小手掌各有一个血字。左手“败”,右手“天”。
  老者喃喃自语:“左手‘败’,右手‘天’,名字自定为‘败天’。够气魄,够狂妄。小宝贝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手握凝血而生。”
  “爹,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老婆子你和言志赶紧收拾东西,我们连夜离开此地。”
  “老头子你疯了?婷婷刚刚生产,孩子又这么小,怎么受得了旅途的劳累呢。”
  “娘,爹说得对,我们必须马上离开。刚才发生的异相必然会引起各方势力关的注,不久就会有大批人来此察看。我们继续住在此地的话,生活将不在平静。”
  老夫人道:“好吧,我去收拾东西。”
  “……败天……手握凝血而生……逆天战魂……逆天战魂……”
  老者独自一人站在院中仰望天际,喃喃自语,几乎不可闻。
  次日,长生谷又恢复了往昔的宁静。然而未过三天,它又迎来了大批的访客。


第二章 如此少年
  独孤败天出生在一个没落的武林世家,祖上也有过辉煌的历史,曾经是大陆武林的神话。一次大规模的外敌入侵,强如天下第一的老祖独孤战天也饮恨身亡,家族几乎灰飞烟灭。外敌是谁?已无从考证,真相早已湮灭在历史当中。
  独孤败天的父亲是一个本分的武林小人物,没有什么仇家大敌,事实上朋友也不是很多。独孤这一曾经极度辉煌的家族早已被武林所遗忘,即使在长风镇人的眼里也只能算是个大户而已。
  家族的武功并没有失传,一块儿黑玉石传承于老祖之手,既是族长信物也是家族秘籍。黑玉石在家族前几代人眼里无疑是无价之宝,因为它不仅是权利的象征也是家族重新走向辉煌的希望。不过在近几代人眼中,黑玉石已和普通玉石没有什么区别。独孤败天的爷爷落魄时曾经拿它当过酒,他父亲把它当过磨刀石,在独孤败天眼里它是和街头混混儿争霸的必备武器――板儿砖。
  黑玉石当中有老祖的一段精神烙印:“尽学大陆三流武功,终将大成。”
  就为这段话,家族的前辈们遍游天下,学尽三流武功,终使家族没落如斯。
  严格来说,独孤家已不是武林中人了。
  长风镇闻名于汉唐帝国,不是因为小镇有什么特产,也不是因为小镇的繁华,因为这里住着一个武林世家。一个跺跺脚,让汉唐帝国武林颤上三颤的武林世家――司徒世家。
  近百年来,司徒世家高手如云,每每家族中老一辈高手还未曾隐退,家中的年轻高手就已经显露峥嵘。
  没落的独孤家和司徒世家临街相对,两家关系很好,经常往来。司徒家的当代家主司徒惊云和独孤家的主人独孤言志以兄弟相称,而司徒家老一辈的人物也与独孤言志的父亲独孤飞羽相交甚密。
  自从百年前,司徒世家搬到此地,再也没有匪盗前来骚扰。即使在九国大战之时,溃败的匪军也没敢对小镇轻举妄动,在和司徒家对恃一天后悄然离去。司徒家俨然成了小镇的守护神。
  独孤家的独孤言志很会做生意,米店、布店、酒楼开了一大票。钱多而不贪,经常施舍小镇上生活困顿的穷苦人家。独孤家成了小镇人眼中的大善人。
  小镇上最出名的人不是司徒惊云,也不是独孤言志,而是独孤言志年仅八岁的儿子独孤败天。
  独孤败天虽然不爱习武,但特别爱打架。小镇上的同龄人几乎都被他打过,就连司徒世家刚刚开始习武的那些公子们都不能幸免。
  每天镇上孩子们凑到一起的时候,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天你被他打了吗?”
  到独孤败天家告状的家长们几乎快把他家的门槛踩断了,为此独孤言志对人家又是赔礼又是道歉,对独孤败天更是好言相劝外加大棒伺候。
  但他依旧我行我素,这时就连平时对他宠爱有加的独孤飞羽也不得不站出来对他吹胡子瞪眼。
  对此,独孤败天道:“爷爷,你的胡子居然能够无风自动,你的眼睛在你胡子动的时候又大又明亮,真可爱。”
  独孤飞羽气得胡子都快翘到了额头上,偏偏又只有这么一个孙儿,又舍不得打他。没办法,只好对他道:“你要是再欺负小朋友,我就将你锁在家中,不让你出去。”
  自此以后,独孤败天果然不再找同龄人的麻烦。他将目光锁定在了十六七岁的混混身上。
  他虽然只有八岁,但此子天生异禀,第一次和一个混混打架时就将人家打得头破血流。自此以后,他腰里整天别着家传的黑玉石,专找附近的混混打架,附近的混混们对他能避则避,不能避就逃。
  此后,独孤败天在小镇找不到打架的对手,曾经一个人偷偷的溜到镇外的森林中,找野兽的麻烦。那一天,住在镇上的人们都听到了野兽愤怒的嚎叫,吓得镇上的猎人都不敢出去打猎。傍晚时分,独孤败天浑身是血的拖着一只死虎回到了镇上。他的母亲和奶奶惊骇欲绝,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时刻刻派人跟着他。生怕他哪天兴起,再去找什么野猪、狮子的麻烦。
  一时间独孤败天的大名在小镇不胫而走。
  司徒世家的家主司徒惊云对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认为他是一个学武的奇才,有心收他为徒。
  对此,独孤败天的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学,懒得学。”
  司徒惊云不得不慨叹:“司徒家的家主主动收徒,居然被人拒绝了。传到武林中去,一定是个大新闻。”
  好打架而不爱习武的独孤败天名副其实的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走到哪,身前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孩子。就连司徒惊云的几个公子都成了他的跟班,而司徒惊云六岁的小女儿司徒明月更是粘上了他,成了他最忠实的跟屁虫。
  六岁的司徒明月粉雕玉琢,聪明可爱。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对独孤败天尽是崇拜之色,整天喊着:“败天哥哥,我长大后要嫁给你。”
  “好,你长大后我就娶你,你可不要赖帐。”这是独孤败天对司徒明月的答复。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自此以后独孤败天走到哪里,司徒明月跟到哪里。
  岁月匆匆,八年转眼飞逝而过。


第三章 花样年华
  年华似水,似水年华,短暂八年飞逝而过。
  这一年独孤败天十六岁,曾经的天才打架孩童、混混之王已经变成了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剑眉虎目,鼻直口方,尤其是一双眼睛如同黑夜的寒星一般明亮。比常人高出半头的魁伟身躯,很难让人想象这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独孤败天站在镇外的森林旁,他在等一个女孩,一个他深爱着的女孩,小时侯整天喊着要嫁给他的女孩――司徒明月。
  不多时,远处飘来了一朵绿云,一个婀娜多姿的绿色身影眨眼便到了他的眼前。
  “败天哥哥。”
  一个绝美的少女纵身投进了独孤败天的怀中。
  曾经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如今已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如花少女。少女明眸皓齿,肌肤晶莹如玉,美丽的如同仙子一般。
  “败天哥哥我好想你,可是爹爹不让我出来,非要让我将《明月心经》练到第七重不可,熬了一个月终于练成了。你想我了吗?”
  独孤败天笑道:“想,你再不出来,我就要去找你家老头子拼命了。”
  司徒明月娇嗔:“不许说我爹爹坏话,我爹也是为我好。”
  “我哪敢说我未来的岳父坏话啊,万一他知道了,把宝贝女儿藏起来,我去娶谁。”独孤败天笑道。
  司徒明月满脸幸福之色,从独孤败天怀中挣出道:“败天哥哥,我们到森林中走一走吧。”
  “好呀。”
  此时正是初夏季节,林内一片郁郁葱葱,婉转的鸟鸣和偶尔受惊吓逃逸的小动物更为森林增添了无限生机。这片森林不仅是猎人的最爱,也是独孤败天和他那些混混儿朋友们的宝地。在这里他们不仅有野味可打,还可以酣畅淋漓的拼斗,不受世俗的约束,这是一片属于他们的天地。
  独孤败天对这里熟的不能够再熟了,而司徒明月却很少来这里,主要是被乃父逼着在家练武。
  如今佳人在伴,独孤败天少不了一番介绍。
  “败天哥哥,你为什么不拜我爹爹为师和他学武呢。”
  “他的武功很好吗?”
  司徒明月白了他一眼,“我爹爹好歹也是个次王级高手,在汉唐帝国这也算是少有的高手了,还不配作你师傅吗?”
  独孤败天学着她的腔调:“我岳父好歹也是个次王级高手,在汉唐帝国这也算是少有的高手了,还勉强可以作我师傅吧。”
  “讨厌,大男人学女孩语调。”
  “月儿,小时侯我的确不喜欢武功,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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