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不灭校对版作者辰东》第7/209页


  独孤败天一扫脸上的不快,露出强大的自信的微笑,“爷爷,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会创出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武功,我要让全大陆的人都知道独孤败天这个名字;我要他成为不败的代称;我要让他成为一种信仰。”
  独孤败天神采飞扬,一脸霸气,大有睥睨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
  独孤飞羽暗暗心惊,不知道他这个孙子走上江湖以后,给大陆带来的是福还是祸。
  自此以后长风镇多了一个嗜武狂人,这个嗜武狂人就是独孤败天。从混混儿到身高体壮的猛男,还有稍微会两下子的武夫,都被他挑战了个遍。从此以后,“长风镇是男人就要绕着独孤败天行走”,这句话成了公理。
  独孤败天终于将目光瞄向了司徒世家,司徒世家的家规不允许青年高手随意离家,终于惹得独孤败天找上门来。
  司徒世家兴起于百年前,百年来逐渐壮大,家族高手无数。从未有人敢上门挑战,今天破百年之例,对门家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打上门来了。家族长老哭笑不得,这个武狂,他们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不了解他的禀性。他们不好意思出手教训他,只好叫家族中的年轻人出面和他动手,想让他知难而退。
  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个曾经的打架狂,现在的嗜武狂人,居然将司徒家的好几个年轻人都挫败了。
  独孤败天身体的强悍,他们早就知道,正是凭着这一点,他过去才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打架天才。然而已过去多年了,司徒家的孩子们早已学了一身家族的武功,居然还被他打败了,让他们大吃一惊。
  司徒惊云和家族中的长老们终于发现,独孤败天之所以会胜,除了凭借他强悍的身体将力和速度发挥到恐怖的地步外,他将施展的三流武功的招式要义挥洒的淋漓尽致。极为普通的招式却往往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效,往往就是一记普通的野马分鬃,却有如神来一笔,妙到毫巅,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司徒世家的长辈不得不叹服,这个人就是为武而生,为战而活的。此子对招式要义的领悟已超出了他的武功境界的限制。化腐朽为神奇,往往是宗师级的王级高手对武的禅境有了深刻体悟的必然结果,而独孤败天仅仅以一个三流身手的身份,便能有此成就,足以自傲了。
  最后,司徒惊云不得不让他的三个儿子司徒浩月、司徒傲月和司徒泯月分别上场,与他较量。这三人很狡猾,直接凭借深厚的内力和他硬撼。任独孤败天对招式要义领悟的多深刻也不管用,他们的作战方式到是和独孤败天小时侯打架时惯用的伎俩相同,以蛮力取胜。
  总算将独孤败天打发走了,家族的长辈们长长的出了口气,但内心的震撼却久久不能平息。他们知道此子他日必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可是第二天独孤败天又找上门来了,司徒世家从此不再宁静。
  为了不使家中被闹的鸡飞狗跳,青年弟子无心练武。司徒惊云不得不特准司徒皓月三兄弟可以随时陪独孤败天比武,但有一点,就是不能在司徒世家中比试。司徒三兄弟等于获得了自由身,对独孤败天的感激之情真就好比滔滔江水,绵绵群山,感激不尽。
  又是一年花开时,又一年过去了,独孤败天深深的爱上了武。内心司徒明月的影子越来越淡,只是在想起她的时候有些心痛。
  初恋似一首诗,清新,文雅而又有格调;初恋像一支歌,轻快,激昂而又有节奏;初恋若一曲词,婉约,深情而又有蕴意。
  独孤败天深深的感觉到,他过去太冲动了,太没有自制力了。即使司徒明月真的背叛了他,他也不应那样颓废。
  他觉得无论因何分手,他都应当豁达的正视初恋,毕竟是她给了他第一次的异性的温暖,第一次给了他真切的关爱,第一次给了他对爱的激昂与追求。下次再见到她时,也许可以坦然的面对她了吧。想到这,他的心又有了丝丝隐痛。


第八章 混混大战
  岁月匆匆,又是一年花落时,这是一个初夏的季节,独孤败天已经十九岁。
  今天长风镇外的森林里热闹非常,因为独孤败天要在这里进行长风最后一战,不久他将踏入江湖。镇上的混混儿们早早来了这里,等着观看一场龙争虎斗。
  不久司徒世家的三兄弟和独孤败天也来了。三兄弟中的老大司徒皓月更显魁梧,强壮的身躯足足比常人高出一头。老二司徒傲月更加帅气,英气逼人。这一年来三兄弟中变化最大的是司徒泯月,可以说“出落”的越来越“俊俏”,成了一个绝美的男人。如果他要穿上一身女儿装,绝对要羡煞一帮女孩子。独孤败天面对他时,往往会想起司徒明月,二人太像了。
  一年来,独孤败天更显魁伟,比司徒浩月还要高出半头。长发随意飘洒在肩头,一脸懒懒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在乎。但双眼眨动间,偶尔会露出慑人的霸气。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一个狂放不羁而又略带飘逸的矛盾统一体。
  四人四种不同的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
  混混儿们呼啦一下子将四人围在了当中。
  一个混混儿道:“四位老大,什么时候比武,我们简直要望眼欲穿,望穿秋水,忘乎所以……”
  司徒皓月道:“望你个头,我们四人都没急,你急个屁。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独孤败天懒洋洋道:“兄弟们,既然你们这么着急,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独孤败天怎么收拾这三个月亮。”
  司徒傲月道:“狂人,来吧。”
  司徒泯月也道:“姐夫,呆会儿你可别求饶。”
  司徒皓月早已等不急,已经将外面的长衫脱掉,露出一身灰色的紧身衣服。
  “啊”
  “啊”
  “啊”
  “啊”
  四人同时大喊。
  另众混混儿惊讶的是四人像流氓打架一样,独孤败天手舞着家传的黑玉石冲了过去,而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不知道从哪找来的短棒,也挥舞着冲向了独孤败天。完全没有章法,整个就是四个混混儿、四个流氓在斗殴。
  混混儿们惊呆了,完全没有想到期待已久的“长风最后一战”会是这样一种场面。平时在他们眼里深不可测的长风四大年轻高手,关键时刻居然比他们还要混混儿、还要流氓。四人之间,什么猴子偷桃,黑虎掏心,层出不穷。凡是混混儿惯用的招式、伎俩都被他们四人耍了个遍。
  独孤败天,仗着身体的强悍,在三人之间游来斗去,当然身上也挨了不少棒子。但三人比他还要惨,脸上青一块,肿一块的。
  混混儿们不得不慨叹:老大就是老大,果然“深不可测”。
  四人你一砖,我一棒,大呼小叫乱成一团。最后四人干脆将手中的武器丢下,扭打在一起。搂脖子、抱腰、绊腿,甚至连“搔胳肢窝痒痒”的招数都用出来了,完全是一片无赖的打法。有“嗷嗷”的痛叫声,也有“嘎嘎”得意的大笑声。
  围观的混混儿们惊叹:这才是混混武学的最高境界。
  森林里一片喧嚣。
  森林里的小动物齐喊:“恐怖,恐怖,疯子无数。”
  半个时辰后,四人都躺在了地上,嘴里“哼哼唧唧”。独孤败天最先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惨胜。上衣早已被扯破,胸前背后青一块,紫一块,脸上也有一大块乌青,乌黑飘逸的长发也变成了烂糟糟一团。
  众混混儿赶紧齐拍马屁,“败天老大果然神勇无敌,如此身手宇内称尊,盖世无敌。”
  独孤败天摸着身上的伤痕,疼得直呲牙咧嘴。他突然摸到了脸上的那块淤肿,不禁惨呼:“天那,呜呜……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足以让潘安、宋玉自卑的脸,竟、竟然被打成了这样。呜呜……你们这三个臭月亮简直太可恶了,我要好好的教训你们一顿。”说着摇摇晃晃朝躺在地上的三人走去。
  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也缓过劲了,慢慢爬起来。独孤败天一望三人的面容,感觉心里一下子平衡了,甚至觉得有些愧疚。
  大哥司徒皓月“战绩累累”,“面无表情”,脸肿胀的像个猪头一般。老二司徒傲月,其可谓“面目可憎”,都快认不出人是谁来了,估计早已面部麻木。老三司徒泯月稍微好一些,和独孤败天差不多,俊美的脸颊上只有一块淤青。
  司徒皓月嘴里含混不清,道:“嘟嘟――带天,你这个混站(蛋),哎呦,痛死我了。”他呲牙咧嘴,手抚着肿胀的脸颊。
  司徒傲月也口齿不清,“嘟嘟――败滩,我和你没难(完),你说怎迷(么)办?”
  司徒泯月也苦着一张脸,“姐夫,你打疼我了。”
  独孤败天一脸“媚笑”,“嘿嘿,失手,失手。”怎么看这个一脸坏笑的家伙也不像失手的样子。“嘿嘿,对此给你们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歉意;对你们刚才的英勇表现,我深表敬意;对你们的损失,我略表诚意。”其实心里是无比得意。
  司徒皓月道:“你‘意’个屁,有什么用呀。”
  “请笑纳,这是我家传至宝,极品玉石一块。”
  司徒傲月道:“笑纳,笑你个头。滚,就你家那块儿破石头黑不溜秋,谁要呀。当初你爷爷初来长风镇时就骗过我爷爷,拿它到玉器店卖了十几次都被人家扔了出来。”
  “轰”
  众混混儿大笑。
  独孤败天道:“咱们都是自家兄弟,其实打在你们身上,痛在我心上。这样吧,呆会儿回到镇上我请客,这里所有的人都一齐去,你们说好不好?”
  “好,败天老大果然够义气。”
  独孤败天果然富有“领袖头脑”,眨眼之间便发动了一场“人民战争”。司徒三兄弟微弱的抗议声立刻被众混混儿震天的叫好声淹没了。
  “兄弟们,打道回府。”独孤败天率先朝树林外走去,众人紧随其后。
  众人吵吵闹闹往回赶路。走在最前面的独孤败天突然停身站住,“停下,噤声。”众人立刻停下身来,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两伙人,手中都握着明晃晃的刀剑。毫无疑问,都是异常锋利的杀人凶器。众人不由心惊,小镇很平静,很少有人闹事,尤其是这片森林简直就是一片净土,今天怎么会来了这么多恶客呢?
  好在现在已是初夏季节,遍地杂草丛生,树木枝繁叶茂,林内郁郁葱葱一片。不然,众人就有可能被那批恶客发现了。
  “大家小心,不要出声。前方有可能是所谓的‘江湖混蛋’在火并,我们呆在这里不要过去,以免惹祸上身。”独孤败天神色凝重。
  这时司徒世家三兄弟从混混儿当中挤出,和独孤败天并排站在了一起。
  对恃的双方总共有五六十人,双方之间的几个头领似乎在争论着什么。
  “刘风,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对你忍无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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