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留春掩黄昏全集》第1/106页


《不计留春掩黄昏》全集

作者: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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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妖娆女人

下班后,已是黑漆漆一片。丛莱踩着她的高跟鞋,走进她住的小区,她住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小区,因着工资不高,她只能选择这个小区。所以现在她努力加班,争取在今年前搬离这个小区。

走过保卫处的时候,保卫直勾勾的盯着她看,这种眼神令丛莱特别不舒服,感觉自己在这种眼神下仿佛是赤果果的,于是她加快速度逃离这一段路。

在丛莱进入楼梯的时候,后面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丛莱惊异的回头。要知道这个小区不只偏僻而且阴森,一般的女性是能远离则远离,当然她不是一般的女性,连她这个不是一般女性的人,都想要通过加班离开的地方,竟然还有女人来,不得不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丛莱惊喜的回头,眼前的女人,一袭波西米亚长裙,随着她的走动,有节奏的摆动着,身材修长且妖娆,配上一头酒红色的波浪卷发,风情无限。丛莱惊得眼珠都要掉出来了,这么个女人,真是个极品啊。惊讶间,美女已摇曳生姿的从她旁边走过,连一个眼神都未给她。丛莱看了看保卫大叔,他也和她一样,保持着惊异神色。

丛莱告诉自己,要镇定,美女也是一样的,还不是要被大叔的眼神荼毒。她慢悠悠的踱回了自己的小窝,心情无限好,她想也许以后她可以找个伴和她一起走过那段恐怖的路,一起鄙视保卫大叔。

第二天早上,丛莱急匆匆的从楼上赶下来,拐角处,她又见到了昨晚的的那个女人,今天的她,穿着一条白色短裙,外面套着一件黑色风衣,丛莱觉得,挺好看的,这种风格应该也适合她。

于是第二天她也照着那种风格穿了,可是上班的时候,公司里的人也并未因此多看她一眼,或是觉得她有多不同于平常。

丛莱现在从事的新闻行业,对于她而言,每天采写新闻再加班将新闻写出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这天,她接到一个任务,去采访本市有名的一个富商__欧阳志城。据说此人早年白手起家,凭借着自己的辛勤与努力,所创立的公司成为了本市属一属二的大公司。在和欧阳志城通过话后,好在这位大富商也没有什么有钱人的架子与脾气,她很快便征得了他的同意,去到了他所住的地方进行采访。

欧阳志城住在本市的富人区__年华。来到年华,丛莱才知道天上地下的差别也莫过于此了。这里不仅环境出奇的好,连保卫的态度也是十分的好,许是欧阳志城打过招呼,丛莱很轻易的便进去了。

年华里面有着一个小型花园,这个花园巧妙的将两幢住宅隔开了而不显得突兀。花园里的花是一种丛莱叫不上名字的花,小小朵的,可是却开得极其旺盛,让人看着有不禁有些欣喜。从莱看了看两幢房子,如果没记错的话,欧阳志城的房子应该是不用穿过花园的。她正打算走进去的时候,却发现有一个东西扯住了她的裤腿。

丛莱低下头,发现是一只周身洁白的吉娃娃,两只大大的眼睛正盯着丛莱,眼神无辜而又可怜兮兮的,看起来煞是可爱。丛莱不禁微笑,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她蹲下身子,用手逗弄着它,看它的爪子懒洋洋的动着,亲昵的靠近她,她伸手将它抱了起来。

“莱莱。”低沉而又好听的嗓音带着几许焦急。

丛莱抱着吉娃娃的手不由得一滞,这个声音…带着几分熟悉,几丝亲切,似乎是在哪里听过,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她揉揉眉心,试图缓解头痛。

“莱莱…”眼前出现了一个英俊的男子,一双眼微微凹陷,更显得深邃若海,鼻梁挺立,一张薄唇紧抿。丛莱觉得他很熟悉,转念想想自己应该不可能认识这么有钱的人,便暗笑自己竟犯起了花痴。

此刻帅哥也正打量着她,眼中有微微的失神。丛莱怀中的吉娃娃却在此时飞快跳入英俊男人的怀里,亲昵的磨蹭着他。

丛莱反应过来这只狗应该是这个男人的,而那声“莱莱”,叫的应该也是那只可爱的小狗,丛莱很郁闷,怎么自己突然间就从高级动物降级为动物了呢。不过她也不想纠结于这个问题,想起她还有采访,她也不能再多做逗留。“你好,这只小狗是你的吧,它很可爱。”

那个英俊的男人却没有反应,只是盯着她看。这么帅的男人盯着自己看,丛莱的老脸也不争气的红了一把,她挠了挠头,“那个…我还有事,先走了。”

“莱莱…莱莱…”后面传来那个英俊男人的声音,丛莱有些头疼,她还是快走吧,人家有叫狗的名字的权力,她也有选择不听的权力。把自己的名字和一只狗联系,即使是只可爱的小狗,她想应该也没人乐意吧。

她快步走入电梯,门合上的那一瞬,透过门缝,丛莱看见那个男人仍抱着那条狗狗望着这边,她有些疑惑,难道她有变漂亮了吗,竟然可以有吸引帅哥的魅力,她笑笑,摇摇头,甩去那些不着边际的想法,仔细的看欧阳志城的资料。

结束完欧阳志城的采访已将近黄昏,欧阳志城很礼貌的留她吃饭,虽然看不出一丝虚情假意,不过丛莱还是委婉的拒绝了。毕竟吃人手短这个老祖宗总结出来的箴言还是有其道理的,何况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加完班又是一如既往的黑,丛莱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住的小区,洗完澡便沉沉睡去。第二天一大早,丛莱打开窗户,便见楼下停着一辆银白宝马,在清晨阳光的映衬下熠熠生光,小区内出现宝马,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要知道能开宝马的人是决计不会来这个小区的。丛莱好奇的探出头,瞬间两眼发光。

第二章 桃花朵朵开

一个男人双手交叉,背靠着那辆银白宝马,帅哥,名车,真是要人命的奢侈。只是那挺拔的身姿,深邃的眼,挺立的鼻,紧抿的唇,怎么看起来那么熟悉。她想起来了,那拥有名叫“莱莱”的狗的英俊男人似乎就是这个模样。

可是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呢?难道如小说中所说,他对她一见倾心,于是暗中打听便尾随至此,丛莱双手掩面,故作娇羞。

此时,丛莱又听见了清脆的高跟鞋声,高跟鞋声清脆悦耳如黄鹂鸣叫。然后便见那个妖娆的女人摇曳生姿的走来,今天的她穿着一条碎花裙子,风情而又清新,只是那条裙子丛莱觉得太过眼熟,因为如果她没记错她的柜底就压着这样一条碎花裙子。

丛莱恍惚间,妖娆女人已亲昵的挽上男人的手上车,不知为什么丛莱突然间觉得很刺眼。心里也堵堵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只要有一个缺口便会喷薄而出,头也莫名的痛起来。她回到床上躺下,休息了几分钟,所有的症状又都不见了,丛莱把这一切归咎为睡得太晚加希望落空的后遗症。

从莱忽然想起今天是周末,不用去上班,她随便吃了几块面包,就又顺理成章的躺回了床上。周末人家小情侣还可以约个会,而她就只能和周公碰面。

丛莱是饿醒的,于是她迷糊着眼打电话给好友沈意然,约好在老地方吃饭。

沈意然是丛莱大学时的同学,现在在一家外企作助理,典型的都市白领,人也生得高挑美丽,爱慕者夸张一点可以说是“围起来可绕地球一圈”,这也为她光速换男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丛莱时常感叹,上帝造人时一定是不小心睡觉了,才把人造得如此有差距。

丛莱随便收拾了下头发,找衣服时无意间想起那条碎花裙子,便翻了出来,穿上照照镜子还挺好看的,于是丛莱便满意地出门,出了小区,走了一段路,才拦到了一辆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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