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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实体书精校版】

作者:[英]蕾秋・乔伊斯

译者:黄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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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编辑推荐

这个小说是这两年从英国、德国、到美国到台湾地区的黑马畅销作品,入围了2012年的布克文学奖,作者是英国的知名编剧,她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她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的穿针走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她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这个受伤的小孩,这个沉默的男人,这个妻子眼里的窝囊废,这个人生的loser,当我跟他一起一层一层靠近他自己,他毫无疑问地成了陪伴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报》有人评论说,“自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而当那天傍晚我终于读完这个故事,把纸稿一推,伏在桌上大哭了一阵。我想,只有人类会不断地犯错,也只有人类才能如此承受,我是多么理解沉重而孤独的滋味啊,而哈罗德最终历经磨难获得重生。那一刻正如闷热无风的夏天里终于降下了一场凉爽的雨。

媒体推荐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Wonderful!――《卫报》

这趟旅程穿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 ――《泰晤士报》

这本小说凝聚了作者的智慧,绕过过度伤感或异想天开的泥淖,达到了一个几乎令人难以承受的动人结局。 ――《每日邮报》

令人笑泪交织的迷人小说……读完好几天,我几近哀悼般怀念着哈罗德安静而勇敢的陪伴。――《每日快报》

温柔、风趣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 ――爱德华・史铁顿(BBC知名主持人)

温柔优雅的迷人作品,充满英式的独特趣味,深刻且睿智地检视了爱与奉献的主题,安静的力量盘据心头,肯定会成为读书俱乐部的最爱选书。――《书单》

编剧乔伊斯优美的文字,诗意的隐喻,一再令读者惊喜。哈罗德的旅途让我们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 ――北德广播文化

1 哈罗德与信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我觉得不是。邮戳总不会盖错吧。”她从面包架上拿起一片吐司――莫琳喜欢吃放凉以后又松又脆的吐司。

哈罗德仔细地打量起这个神秘的信封。不是浴室套装常用的那种粉色,也不是配套毛巾和马桶垫圈的粉色,它们常常过于明艳,让哈罗德有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这个信封的粉色娇嫩而柔软,就像土耳其软糖一样。信封上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一个个潦草而笨拙的字母挤在一起,仿佛是哪个孩子在慌忙中匆匆写下的。“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H.弗莱先生收”。他辨识不出这是谁的字迹。

“谁啊?”莫琳边说边递过一把拆信刀。他把刀子插进信封,一下划开。“小心点。”莫琳提醒道。

哈罗德把信拿出来,感觉到莫琳一直在盯着他。他扶了扶老花镜。信是打印的,地址是一个他从没听过的地方:圣伯纳丁临终关怀疗养院。“亲爱的哈罗德:这封信也许会让你小吃一惊。”他的目光一下跳到信的末尾。

“谁啊?”莫琳又一次问道。“天啊!是奎妮・轩尼斯。”

莫琳挑起一小块黄油,在吐司上抹匀:“奎妮什么?”

“她在酿酒厂做过,好多年前了。你不记得了吗?”

莫琳耸耸肩:“我记这个做什么,干吗要记住那么多年前的人。递一下果酱好吗?”

“她是财务部的,做得可好了。”

“那是橘子酱,哈罗德。果酱是红色的。拿之前用眼睛看一下,这样你就不会老拿错东西了。”

哈罗德静静地把她要的瓶子递给她,又读起信来。果然写得流畅又整洁,和信封上的鬼画符一点都不像。他一时间笑了,忆起奎妮总是这个样子的,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她还记得你呢,向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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