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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威斯特伐利亚原则现在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有的挑战还打着世界秩序的旗号。欧洲与它当初构建的国家体系渐行渐远,想通过主权共享概念超越这一体系。不无讽刺的是,虽然均势概念出自欧洲,但它却有意识地严格限制新成立的欧洲机构的权力。由于欧洲已经削减了自己的军事能力,一旦普遍准则受到践踏,它几乎没有回旋的空间。

  在中东地区,逊尼派和什叶派的“圣战者”追求基于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全球革命,造成了社会的分裂和国家的解体。国家本身――以及基于国家的区域体系――岌岌可危,既受到种种意识形态的攻击(这些意识形态拒绝接受国家的限制,认为其限制是不合法的),又受到恐怖主义民兵组织的攻击。有几个国家的民兵组织比政府军还要强大。

  从某些方面看,亚洲是采用主权国家概念最成功的地区,但依然向往其他的秩序概念。亚洲因其成员之间的角逐和相互提出的历史诉求而动荡不止。100年前类似的角逐和历史诉求把欧洲秩序击得粉碎。几乎每一个亚洲国家都认为自己正在“崛起”,把彼此之间的分歧推向对抗的边缘。

  美国则摇摆不定,时而捍卫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时而抨击它的均势和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前提不道德,而且落伍于时代,时而两种态度兼而有之。美国仍然坚持认为,它信奉的价值观在建立一个和平的世界秩序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保留在全球范围内捍卫这些价值观的权利。然而,在两代人的时间里从三场战争中抽身后――每一场战争都始于理想主义愿望并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但都以国家蒙受创伤而告终――美国正在探寻如何诠释自己拥有的(依然巨大的)权力和信奉的原则之间的关系。

  所有的主要权力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遵守威斯特伐利亚秩序的某些规则,但没有一个把自己视为这一体系理所当然的卫士。所有这些权力中心的内部都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具有不同文化、历史和传统秩序理论的各个地区能够维护任何共同体系的合法性吗?

  若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采取一种既尊重人类社会异彩纷呈的特点,又尊重人与生俱来对自由的渴望的做法。建立此种意义上的秩序必须靠长期培育,而不能强加于人。在一个即时通信和政治剧变的时代尤其如此。任何一种世界秩序体系若要持久,必须被视为是正义的,不仅被各国领导人所接受,也被各国公民所接受。它必须反映两条真理:第一,没有自由的秩序即使靠一时的鼓噪得以维持,最终也会制造出反对自己的力量;第二,没有一个维持和平的秩序框架,就不会有自由,即使有也难以长久。秩序和自由有时被说成是人类体验的两个极端。其实二者应被视为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当今的领导人能否高瞻远瞩,不拘泥于处理紧迫的日常事件而去实现这种平衡呢?

  合法性与权力

  回答以上问题需要解决三个层面的秩序问题。世界秩序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种文明对它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正安排和实力分布的本质所持的理念。国际秩序是指在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大到足以影响全球均势――应用这些理念。区域秩序指同样的原则用于某一具体的地理区域。

  以上秩序中的任何一个均建立在两个因素之上:一套明确规定了允许采取行动的界限且被各国接受的规则,以及规则受到破坏时强制各方自我克制的一种均势。无论现在还是过去,对现有安排的合法性达成的共识并不能预先阻止竞争或对抗,但有助于确保竞争或对抗是在现有秩序范围内做出的调整,而不是对现有秩序构成根本性挑战。均势本身并不能确保和平,但均势若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并运用得当,可以限制根本性挑战的规模和频率,并在出现根本性挑战时加以抑制。

  没有一本书能够涵盖历史上建立国际秩序的所有做法,或涉及现在正在积极对世界事务施加影响的所有国家。本书试图探讨一些地区的秩序理念,这些理念对近代演变产生了最大影响。

  合法性与权力之间的平衡极其复杂,地理范围越小,该地域的文化观念越一致,达成可行的共识也就越容易。然而在当今世界,需要有一个全球性的世界秩序。一些历史上素不相干、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只是彼此保持距离而已)、只认自己实力的实体更有可能带来冲突,而不是秩序。

  中美之间经历了20年的敌对后,1971年我首次访问北京恢复与中国的联系时曾表示,对于美国代表团而言,中国是一片“神秘的土地”。周恩来总理回答说:“你们会发现它并不神秘。一旦你们熟悉了它之后,它就不会像以前看起来那样神秘了。”他说中国有9亿人,他们觉得自己的社会很正常。当今时代,探寻世界新秩序需要我们首先了解那些基本上不为外界所知的社会。所有国家的人民都需要克服这种神秘感――如何将迥然不同的历史和价值观塑造成为一个共同的新秩序。

  |第一章|

  欧洲:多元化的国际秩序

  欧洲秩序的独特性

  大多数文明的历史都是一部帝国兴衰史。秩序是通过对国内的统治建立的,而不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均势建立的。中央政府统一时,秩序就稳定;统治者软弱无力时,秩序就不稳。在帝国体系中,战争通常表现为帝国边陲燃起烽火或是爆发内战。帝国权力所及之处,也是和平所及之处。

  在中国和伊斯兰世界,各种政治势力为了控制既有的秩序框架而相互角逐。王朝更迭,江山易主,但每一个新的统治集团均自称是在正统地重建颓败的合法体系。欧洲大陆没有类似的经历。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束后,欧洲秩序的最大特征就是多元化。一个模糊的欧洲概念逐渐浮现。1它既指一个地理区域,又是基督教或宫廷社会的体现,或是一个教育水准高、步入近代社会的共同体的启蒙中心。虽然欧洲作为一个单一的文明不难理解,它却从未有过单一的统治者或一成不变的共同认同感。欧洲史上不同政治单元的统治经常被打断,为维护自身统治所遵循的原则,它们不断尝试新的政治合法性概念或新的国际秩序概念。

  在世界其他地区,不同统治者相互角逐的岁月被后人视为“动荡时期”、内战或“军阀混战时期”,即一段破坏天下太平的不幸的分裂时期。而欧洲却因四分五裂而兴盛,并欣然接受了自身的分裂。异彩纷呈、相互角逐的王朝和民族没有被看成是需要消除的一种“混乱”,而被理想化的欧洲政治家有意无意地视为一种趋向均势的内在机制。在这一机制下,每个民族的利益、完整性和自主权均得以保全。在1 000多年的时间里,近代欧洲的主流政治韬略认为,秩序源自平衡,自我认同感源自对大一统的抵抗。这并不是说,欧洲各国的君主比其他文明的君主更能抵制征服带来的辉煌的诱惑,或对一个抽象的多样化理想更加执着。欧洲的君主只是缺乏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的实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多元化成了世界秩序的典型特点。当今的欧洲是已经超越了这一多元化趋势,还是欧盟内部的纷争正好验证了这一趋势?

  在500年的时间里,罗马帝国的统治确保了只有一套单一的法律、共同的防御和高度发达的文明。罗马城陷落后――通常定为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分崩离析。在历史学家称之为中世纪的时期,人们普遍怀念失去的天下归一的局面,希冀教廷能带来他们憧憬的和谐与统一。根据这种世界观,基督教世界是由两种互为补充的权力治理的单一社会:一个是文职政府,即在世俗社会负责维持秩序的“恺撒后继者”;另一个是教廷,即掌管普世的救赎绝对原则的圣彼得的后继者。2罗马帝国统治摇摇欲坠时,在北非著书立说的(希波的)奥古斯丁从神学角度得出结论:世俗政治权力是合法的,只要它促使人追求一种敬畏上帝的生活方式以及伴随而来的救赎。公元494年,教皇基拉西乌斯一世致函拜占庭皇帝阿纳斯塔修斯:“当今世界处于教廷的神圣权威和皇室的权力这两套制度的统治之下。两者中教廷的权力更大,因为他们在最后的审判日要对上帝负责,甚至要代国王对上帝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的世界秩序在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

  这一无所不包的世界秩序概念从一开始就要面对一个非常时期:在后罗马帝国的欧洲,几十个尊卑等级不清的政治统治者各自行使主权。他们都自称是基督的虔诚信徒,然而他们与教会和教会权威的关系含混不清,对教会应具有多大的权威争执激烈。而拥有自己军队、奉行独立政策的一些王国则伺机谋利,其行为与奥古斯丁撰写的《上帝之城》一书的精神并无相似之处。

  公元800年的圣诞节那天,人们对天下归一的渴望短暂地得到了满足。教皇利奥三世为征服了今天的法国和德国大部分地区的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加冕,称其为“罗马人的皇帝”,并把昔日的罗马帝国东半部――当时的拜占庭领土――封给了他。3皇帝则对教皇保证:“对外保护神圣的基督教会不受多神论者的入侵和异教徒的毁坏,对内肯定天主教的地位,从而加强它的力量。”

  然而,查理大帝建立的帝国未能遂愿。实际上,它从建立之日起就开始摇摇欲坠。查理大帝忙于应付周边的问题,从未试图去统治教皇封给他的昔日东罗马帝国领土。在西边,查理大帝试图从摩尔人征服者手中收复西班牙,但成果甚微。查理大帝死后,继任者把他统治下的领土命名为神圣罗马帝国,试图借传统的感召力巩固他的地位。然而帝国因内战日益衰弱。查理大帝的帝国作为一个完整的政治实体,成立还不到100年即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虽然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1806年,其间它的领土几经变更)。

  中国有皇帝,伊斯兰世界有哈里发(伊斯兰世界公认的领袖),欧洲有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基础要比其他文明的帝王薄弱得多。他没有一个帝国官僚机构供他驱使,他的权威取决于他作为皇帝在他治下地区的实力,主要取决于他的家产。他的地位不是世袭的,而是由一些君主推举产生的(最初是7个君主,后来变成9个)。政治手腕、对宗教虔诚度的评价以及巨额贿赂通常决定了选举的结果。从理论上讲,皇帝的权威来自教皇的授权,但出于政治上和安排上的考虑,这一授权往往被撇在一边。结果是他作为“选出的皇帝”常常多年执掌权力。宗教和政治从未融合成为一个单一的结构。伏尔泰戏言,神圣罗马帝国“一不神圣,二非罗马,三不是帝国”。这句话虽是戏言,却是现实的真实写照。中世纪欧洲的国际秩序概念反映了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及一批封建君主之间的调和关系。基于单一统治者和单一合法原则之上的国际秩序变得越来越不现实。

  16世纪哈布斯堡君主查理(公元1500~1558)崛起后,中世纪的世界秩序概念有过一段短暂的兴盛期。他的统治同时也导致这一概念不可逆转地走向衰微。这位出生在佛兰芒、不苟言笑的虔诚君主生来就是做帝王的料。世人普遍认为,他除了喜欢吃饭加香料的嗜好外,个人品行无可挑剔,而且不受外界的任何诱惑。他尚是一个孩子时就承袭了尼德兰的王位,16岁时又继承了西班牙的王位,在亚洲和美洲还有广袤而且不断扩大的殖民地。此后不久,1519年,他又被推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成了查理大帝的正式继任者。查理同时拥有几顶皇冠,意味着中世纪人的憧憬似乎有了实现的可能。这位虔诚的君主一个人统治了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奥地利、德国、意大利北部、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法国东部、比利时、荷兰、西班牙及美洲大部的广阔领土。(这一巨大的政治权力几乎完全是靠战略上的联姻获得的,因此哈布斯堡流传着一种说法:“打仗的事留给他人。快乐的奥地利,你只管结婚就行了! ”)西班牙的探险家和征服者麦哲伦和科尔特斯在查理的资助下漂洋过海,征服了美洲大陆上的古老帝国,把欧洲的政治权力和基督教的宗教仪式延伸到整个新大陆。面对东南欧和北非的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人及其代理人的新一波入侵,查理的陆军和海军为捍卫基督教世界而战。查理亲自统帅用从新大陆搜刮的黄金组建的舰队向突尼斯发动反攻。在以上令人目眩的历史事件中,叱咤风云的查理被同代人誉为“自公元843年罗马帝国分裂后最伟大的皇帝”,命中注定要使世界再度归于“唯一保护者”的统治之下。4

  查理因袭了查理大帝的传统,在加冕仪式上发誓要充当“神圣罗马教会的保护人和捍卫者”5。人群向他们的“恺撒”和“皇帝”致敬。教皇克雷芒确认查理代表了在基督教世界“重建和平与秩序”的世俗力量。

  当年若有一位中国人或土耳其人造访欧洲,很可能会看到他们熟悉的政治制度:自认为君权神授的单一王朝统治着一个大陆。倘若查理能巩固自己的权力,在哈布斯堡庞大的统治领域内解决好皇位继嗣问题,欧洲本来会像中华帝国或伊斯兰哈里发帝国一样,处于一个中央政权统治之下。

  然而这种情景并没有发生,查理也没有试过。最终他满足于将秩序建立在均势之上。他继承的也许是霸权,但他的行为表明,霸权不是他追求的目标。1525年,查理在帕维亚战役中击败了他在世俗世界中的政治对手、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然后将他释放,法国得以在欧洲腹地继续奉行敌对的外交政策。法国国王不理会查理的宽宏大量,竟然提议与奥斯曼帝国的苏丹苏莱曼结成军事联盟。6他的这一举动与中世纪的基督教治国理念格格不入。当时苏莱曼正入侵东欧,从东边对哈布斯堡王朝构成威胁。

  查理试图把全世界归于基督教统治之下的努力最终以失败告终。7他无力阻止新教教义在构成他权力基础的领土上传播。宗教一统和政治一统均出现裂痕。身为君主的查理理应实现的抱负超出了他的个人能力。慕尼黑的老绘画陈列馆内陈列了一幅提香1548年创作的肖像画,揭示了这位显赫人物内心承受的煎熬。他既不能实现他的宗教理想,又不能在被他视为低一等的霸权事业上随心所欲。查理决定退位,把庞大的帝国分封给子孙。拆散帝国的做法表明他试图统一天下的努力被多元主义挫败。查理把西班牙及其全球帝国的皇冠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王国传给了自己的儿子腓力。1555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一次仪式上,查理颇为动情地回顾了自己的统治,用实例证明了自己恪尽职守,同时把尼德兰总督的头衔也一并让给了儿子腓力。同年,查理缔结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条约,即《奥格斯堡和约》,承认了新教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地位。查理放弃了自己帝国的精神支柱,允许其他君主自行选择本国的宗教信仰。此后不久,他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位置上退下来,把帝国的责任连同它的动荡和外患留给了弟弟斐迪南。他本人去西班牙农村的一家修道院过起了隐修生活,晚年与他的忏悔神父和一个意大利的钟表匠人为伴。后者制作的钟表挂满了墙壁,查理曾想师从他学习制作钟表的手艺。1558年查理去世,在留下的遗嘱中对自己在位期间基督教义的分裂表示惋惜,并嘱托儿子加强宗教法庭。

  地理大发现时代的开始、印刷术的发明以及基督教教会的分裂这三大历史事件,宣告了旧的大一统理想的终结。查理五世去世时,巨大的变革已经打破了中世纪的政治和宗教秩序,同时扩大了欧洲人的视野,他们开始从全球角度而不是区域角度看问题。

  一幅地图反映了中世纪受过教育的欧洲人眼中的地球,北半球和南半球从东边的印度一直延伸到西边的伊比利亚半岛和英伦诸岛,地图中心是耶路撒冷。8中世纪时期的人认为,这不是一张供旅行家使用的地图,而是人类依照上帝的旨意上演救赎戏剧的舞台。根据权威的《圣经》,世界表层的6/7是陆地,1/7是水。由于救赎的教义一成不变,因此可以在基督教世界已知的地方传播这些教义,冒险涉足文明世界之外的地方不会带来任何好处。但丁在《地狱篇》中写道,尤利西斯为了探求知识乘船穿过赫拉克勒斯之柱(位于地中海最西端的直布罗陀岩石和毗邻的北非高地)驶向大海,因违反上帝的意图而受到惩罚。他的船连同所有船员被一场飓风吞没。

  当富于开拓精神的国家为了追求财富和荣耀开始探索海洋和海洋另一边的未知世界时,世界步入了近代。15世纪,欧洲和中国几乎同时开始走向世界。当时世界上体积最大、技术最先进的中国船只开始了探索之旅,远达东南亚、印度,直至非洲东海岸。中国人与当地的达官显贵交换礼物,把各国君主纳入中华帝国的“朝贡体系”,同时把种种珍奇艺术品和动植物带回国内。1433年大航海家郑和去世后,中国皇帝终止了海外探索的航海活动,舰队也被遗弃。此后中国仍然坚称自己的世界秩序原则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改为在本国内及周边地区巩固自己的世界秩序观,再未有过大规模的航海活动。这种状况也许一直持续到今天才结束。

  60年后,在各君主国相互角逐的欧洲,一些强国开始走向海洋。各国君主纷纷解囊资助航海活动,希望借此取得针对对手的商业优势或战略优势。葡萄牙、荷兰和英国的船只远航至印度,西班牙和英国的船只漂洋过海到了西半球。这两条航线打破了当时的贸易垄断和种种政治结构,开启了欧洲主宰世界事务长达300年的时代。昔日的国际关系只限于一个地区,此后在地理上以欧洲为中心扩展到了全球。欧洲诠释了世界秩序概念的内涵,并决定了这一概念的实施。

  自那以后,人们对世界政治版图的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看待从前不为人所知的地区的居民?他们与由帝国和教皇组成的中世纪世界又是什么关系?1550~1551年,查理五世在西班牙城市巴利亚多利德召开了一次神学会议。神学家们得出的结论是,西半球的居民是有灵魂的人,因此也应该得到救赎。当然,神学家们的这一结论也是为征服和强迫他人皈依所做的辩解。欧洲人于是可以一面发财,一面获得良心上的安慰。他们为攫取领土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角逐改变了国际秩序的性质。欧洲人不断扩展视野,直到欧洲各国的殖民活动覆盖了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区,世界秩序概念与欧洲的均势运作融为一体。

  第二件大事是15世纪中叶铅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使昔日难以想象的大规模知识传播成为可能。中世纪社会靠死记硬背、手抄宗教教义或依据史诗了解历史的方式积累知识。在探险时代,不断发现的新事物需要被认识。借助印刷术,介绍新发现的著述得以流传。对新世界的探索同时还激发了人们重新发现古代世界及古代真相的兴趣,尤其关注个人的中心地位。人们越来越把理性视为说明和解释世界的客观力量,从而动摇了既有的机构,包括此前不容置疑的天主教会。

  第三件大事是新教改革运动。1517年马丁・路德开启了这一改革。他在维滕贝格万圣教堂的大门上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坚称个人可以直接与上帝建立关系,提出救赎的关键是个人良知,而不是正统教义。一些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权势,借机支持新教并强迫自己的子民改信新教,同时没收教会土地据为己有。双方都把对方视为异端。由于政治和宗教争执交织,双方之间的分歧转化为你死我活的较量。随着各国君主纷纷支持邻国国内往往是血腥的宗教争斗,国内之争与国际之争的界限颓然坍塌。新教改革运动荡除了依靠教皇和帝国“两把剑”支撑的世界秩序观。基督教世界陷入了分裂和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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