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第54/132页


正这时,首座的那个胖敦敦的神父开口了,他一口流利的意大利文吸引了在座所有人的目光。根据旁边的神父翻译,大意就是罗马教廷希望大清皇帝能够增建教堂,多宣扬天主教。不过康熙对西洋文化感兴趣,对西洋宗教可是没感觉。因此对神父礼貌有之,承诺皆无,一心岔开话题,询问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西洋技术。这一来一往的攻防战让佟淑兰是大开了眼界,在肚子里直呼过瘾,就差没身边没有一把椅子,再来几碟零嘴了。

很显然,那两个西洋骑士有些不耐烦,认为大清国的皇帝是在敷衍他们,年轻气盛的海带头差点就要拍案而起,被年长的那个拉住,他想了一下,长身而起,大意是说,他是罗马教廷的护卫长,有幸能够护送主教大人千里迢迢来到大清,正逢大清国的比武盛事,也想讨教一二。那位翻译神父说的时候,话中似乎有些心虚。

康熙听闻,终于露出了一些兴趣:“好啊,让朕也见识一下西洋的剑法是如何的。”

护卫将一柄标准的西洋剑捧上席。

“巴哈提。”索额图看到康熙眼神示意,点了名御前侍卫。

淑兰一看,是一个光头,看样子像是练硬气功的。一般铁头功之类硬气功的人好像都没有头发,这是淑兰以前看武侠小说时总结出来的一条定律。

两人走到不远处土堆堆砌的比武台,巴哈提刚一抱拳,那人就提剑抢攻,巴哈提躲得有些狼狈。那位棕色头发的骑士,剑法完全就像现在奥运会上看到的击剑,以刺居多。淑兰没有想到的是巴哈提的轻功居然不错,身子也很轻盈,好几次看似躲不过去的位置,都被他像泥鳅一样滑过了。佟淑兰那提到嗓子眼儿的心脏落回了原处,看了一会儿,不懂武功的她有些不确定,身体有些左倾,靠向旁边的岱儿格,两眼还是直盯着擂台,用低低的声音问:“那个巴哈提好像手脚放不开啊,为什么?”

“不能伤人。”

“哦。”身体站直,一会儿,上半身又向左斜倚,“那为什么不用软兵器夺那人的手腕?就算是软剑刺虎口的穴位,让剑脱手也算赢了吧?”

岱儿格看了身旁的庶福晋一眼,没有回答,他们都没有发现,前面坐着的四贝勒的耳朵动了动。

没一会儿,胤禛的身体也开始向右倾斜,“五弟,你看巴哈提用场边的链子锁了那人的手腕,应该不难吧。”

五贝勒有些惊讶地看了四哥一眼,要知道四哥绝不是个多话的人,“四哥说的是。”

就淑兰看来,胤禛说话的声音虽然不轻,但还不足以让远处比武的巴哈提听见,只是事实摆在眼前,巴哈提真的去拿了场边架子上的铁链对付那个西洋骑士,唯一的可能就是四四的武功很高,刚刚用了内力把话传到了台上!这让手无缚鸡之力的淑兰同学对四阿哥多了一份崇拜之情。

结果可想而知,巴哈提不辱使命,用铁链锁了对方的右手手腕,使其剑脱手。第一回合,中国武士胜。

大清枪手

刚巧,射箭的比试结束,优胜者出列,进入明天下一轮的比试。看了看远处的箭靶,那个棕色头发的骑士又叽里呱啦地说了一通。

“圣上,雷蒙特的意思是想由麦德逊用火铳向大清的高手讨教一下箭法。” 卡德奥神父从座位上站起来,向上座的康熙拱手施礼。佟淑兰这时才知道原来那个棕色头发的叫雷蒙特,海带头的叫麦德逊。康熙点头,索额图并未看得起那个卷毛头的麦德逊,直接让统领从今天射箭的优胜者之中随便挑了一个。

麦德逊拿着火铳,和一个年轻人站到了箭靶的前面。佟淑兰伸长了脖子,仔细看着卷毛儿端枪的姿势,恨不得现在自己手头能有付望远镜,可以看得更清楚些。因为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提过,康熙年间的火铳还很原始,特别是避震性很差,后坐力很强,怕被不小心伤到,虽然短火铳到淑兰手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她至今还没有勇气开两枪试试。既然不打算当大清首位女神枪手,那这火铳会用就可以了。难得的是,现在居然有现场专业人士的示范表演,淑兰当然是大喜过望。

砰、砰、砰,三个十环!不过大清的箭手也不赖,也同样回敬了三个红靶心。看来这种没有什么挑战性的基本对抗比不出什么结果啊。有人就提议放鸽子,看谁打下来的多,多者为胜。本来,那时候的火铳还没有连续发射的功能,也要打一枪加一次子弹的,单这么看,比赛还算公平。没想到,那个年轻的西洋枪手为了卖弄,不去打鸽子,反而一枪打掉了对手射到半空的箭。这下变故,不止让淑兰张大了嘴巴,连康熙都惊得从龙椅上站了起来。

聪明,真的是太聪明了!佟淑兰暗叹,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啊,没想到这根海带脑子里长的居然不是海带。子弹打箭可行,反之,用箭去射子弹根本就是开玩笑,虽说是取巧,可就表面来看,是清廷这边棋输一招。

佟淑兰偷偷一扫席间,果然,康熙爷的脸色有些难看,各文武大臣的脸色也各异,有愤愤不满的,有不动声色的,有沉思想对策的。自然,首座的主教大人难掩得意之容,卡德奥神父虽然心里很高兴,可又不敢面露喜色,不时担忧地看看康熙帝,怕得罪了他,弄得不可收拾。

正当席间一片静寂,突然,十阿哥胤誐出列跪拜在地:“皇阿玛,儿臣想向那位西洋枪手讨教一二,请皇阿玛恩准。”

“……”康熙有一丝犹豫。

“请皇阿玛恩准。” 胤誐再次恳求。他明白皇上的担心,万一他输了,大清的脸就丢得大了。也许不只皇阿玛,在座的大部分人都不相信他吧。

其实这也不能怪大伙,单淑兰在以前看到的书里,都是把十阿哥形容成没什么本事的直肠子,有的书里提过胤誐喜欢火铳,可没有任何对于他枪法好坏的信息。再看看大清虽然已经有了神器营(红衣大炮),长枪营,可是在日常的狩猎还是以射箭为主,并未听闻有人用火铳狩猎的。皇上恐怕也是担心十阿哥逞一时之勇,反而丢了大清的脸吧,无论怎么说,胤誐都是皇子啊!

“请皇阿玛成全。” 胤禩也离席跪在了十弟的身边。

“好!准!”康熙的豪气也上来了,既然自己的儿子那么有自信,他还担心什么。

“谢皇阿玛!”两人异口同声,一起起身,然后对击了一掌,紧紧握了一下。

十阿哥的侍童忙递上胤誐平时最喜爱用的火铳。看着十阿哥走向打靶场的身影,佟淑兰心头浮现了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千古名句。还好,十阿哥今儿个穿的是朝服,不是一身白,不然更吓人。这次应该算是公平比试了,没有什么可以取巧了吧?不过,淑兰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个谁的枪先进,谁的胜算应该会更高一点吧!想着心里更不踏实的淑兰终于还是忍不住再次开口低声问岱儿格:“你知不知道,十阿哥手里的枪和那个卷毛的比起来,谁的比较好?”

这次淑兰得到了岱儿格的一个白眼。看来是问错问题了,佟淑兰很识相地站直了身体,目不斜视地望向比赛现场。她在心中嘀咕,人家张山用一把破枪,凭本事,硬是在男女混合的飞碟比赛中打下一块奥运金牌,十阿哥,你不会连个女人都比不过吧,那就真的太逊了!

因为这次双方都用火铳,所以先由客,也就是麦德逊先射鸽子,然后再是十阿哥上。不要说,那个卷毛的枪法还真准,二十只鸽子被他射下了十七只。所以当十阿哥上场的时候,压力不可谓不大,所有人手里都捏着一把汗,康熙帝已经情不自禁地离席,走到了靶场的护栏外看着。

从鸽子放飞,十阿哥打响第一枪,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当一只只的鸽子随着枪声从半空跌落,数数字的声音也越喊越嘹亮,群情激奋,这时已经没有人再会关心其它的比试结果了,在他们的眼里,现在的十阿哥的形象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高大。康熙帝也难掩激动、紧张之色。

当胤誐射下最后一只鸽子,已经不用亲兵报结果了,整个大校场已经沉浸在一片欢呼声中。

看着站在靶场中央接受欢呼的十阿哥,淑兰同学一时间觉得他在那一刻简直比罗杰摩尔还帅,比皮尔斯布鲁斯南还要酷,是她的新偶像!岱儿格看到两眼星星,就差没有流口水的佟淑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虽然他心里也是很高兴,可没有像庶福晋那么夸张,而且似乎这个女人已经忘了自己的身份,这样崇拜别的男人,四爷恐怕会不高兴。为了府里今后的太平,岱儿格轻轻戳了戳身边的人,提醒她收敛点。淑兰也不是笨蛋,忙收起自己的失态,她可不想自己努力学骑马换来的五天比武盛况,变成了校场一日游。

胤誐收起火铳,交给自己的侍童,走到康熙面前,单膝跪地,“儿臣幸不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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