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长恨复相思全集》第15/127页


……我忍,一切都是浮云。

我们“一家三口”在众人的七嘴八舌中终于走到了吃饭的地方,我刚刚放松下来,看到谙皇笑意吟吟的瞥过来:“好像和我走在一起,你很紧张?”

哎?什么意思?

结果暖阳也看了我一眼,然后大叫:“啊!原来是薏仁姐姐你同手同脚的走了!我还以为是我呢,我说怎么这么别扭!”

我立马放下我一起举起的左手和左脚,手忙脚乱的调整了一下,扭着身子抽搐着走了几步:“哈,我怎么会紧张呢,不紧张不紧张。”

我没紧张,我只是心跳加速冷汗直冒四肢虚软而已。

这位店小二是个有眼力见儿的,一眼看穿我们仨人中谁最贵不可言谁最乡巴佬,然后直接忽视掉我这个乡巴佬,对着谙皇摇头摆尾:“这位公子,楼上请,楼上有雅座。”

一直到坐定了我还在东张西望,第一是因为我从来没去过宫外的酒楼;第二是因为我从来没去过宫外这么高档的酒楼。幸而谙皇和暖阳都是好人,体谅我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下里巴人,也就不冷嘲热讽了。我转头刚好看到谙皇纵容的看着我的眼神,突然间脸就红起来了。

我个人觉得,其实富贵也分好多种。譬如我,如果哪天我发达了,一定是属于那种大拇指套个扳指,其他四个手指分别套个戒指,脖子上再坠个千斤重的金项链的俗人;再譬如谙皇,他这种明显是用金子打造出来的人,品味却超脱于金子这种俗物,一看就知道是个妙人。

眼下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小二过来点菜,出于对我这个乡巴佬的蔑视,直接跳过我巴巴的看着谙皇。谙皇略一沉吟,出口的那番话差点把我震飞:“来一壶狮锋龙井,要第一次采茶的两叶一心,糊弄了爷可饶不了你。再来个三鲜木樨汤,豆豉鲇鱼和什锦豆腐。食材都得鲜鲜的,往好了挑,不然爷找你们掌柜理论。”

他讲完这一番,把小二唬的一愣一愣的,然后问我:“薏仁,你想吃什么?”

我也学谙皇略一沉吟,然后一拍桌子:“把你们这最贵的菜都给我来一个!”

小二立马对我改观,用他那油腻腻的抹布给我们擦了桌子:“好嘞!客官您等着!”

“等等!”我叫住他,把我那个大碗小心翼翼的捧出来,“给我用这个碗盛饭,盛满饭,记得洗干净点儿!”

我转头不去看谙皇和暖阳的眼神,对着窗外那株桃树讲话:“嘿嘿,刚买的碗想试一试。我没用这么漂亮的碗吃过饭。”

其实这是一个借口,我的本意并非如此。我虽然没啥见识,不过有一点还是知道的,无论是琉璃国还是谙暖国,一个女孩子但凡有点矜持有点大家闺秀的自觉,吃的那都是比猫还少的,扒拉两口就放下筷子优雅的用手绢拭嘴角了。但这放到我身上就是一种折磨了,我向来信奉吃到饱的原则,可是大庭广众的也不好意思气薄云天的吼:“再来一碗饭!”所以用上那个大碗,那就后顾无忧了。

暖阳恍然大悟:“哥哥!我也要用这么漂亮的碗吃饭!”

谙皇揉着暖阳的头发:“暖阳乖。薏仁姐姐人大胃口大,所以用大碗吃饭;暖阳人小胃口小,咱们用小碗吃饭啊。”

我一听谙皇这话,羞的差点钻到桌子下去,这厮竟然一眼看穿我肚子里那点小花头,太悲摧了。我幽怨的看了谙皇一眼,却看到他也笑吟吟的看着我,眼里没有一丝嘲讽,倒是一种类似于他看暖阳的时候的纵容和宠溺。我的小心肝立马狠狠扑颤了几下,在胸膛里不安分的蹦跶。

暖阳似懂非懂:“那哥哥,我要吃奶白葡萄,花盏龙眼,柿霜软糖和鞭蓉糕!”

我眼见着谙皇的脸青了青,语气有些严肃:“暖阳,哥哥跟你说过,这些蜜饯甜点要少吃!你怎么那么不听话?”

暖阳的嘴立刻扁了,变戏法似的包了一泡水汪汪的眼泪将坠未坠。而谙皇手足无措,十分无奈的看着暖阳。

我明白,终于到了我上场的时候了!于是拉过暖阳:“暖阳乖啊,不是不给你吃,是要少吃。来,让姐姐看看你的牙齿。唔,多漂亮的小牙齿,如果因为吃多了长虫虫就不好了,虫虫啊,会把你的牙齿一颗一颗蛀掉,喏,到了最后就会变成干瘪老太婆啦!”我做了一个瘪嘴的样子给她看。小姑娘终于破涕为笑多云转晴了。

菜也终于上来了,还连带着我那盛了满满一碗饭的大碗。

我埋头就开始吃,唔,谙暖国的菜色不若琉璃国那般讲究清淡,而是多以味浓鲜辣为主,却别有一股风味,我呼哧呼哧,抡起筷子把每样菜都夹了一圈儿,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

等我涕泗横流的终于放下筷子圆满的摸着肚皮时,一抬头就看到谙皇端着杯龙井浅尝慢酌,似笑非笑的看我。

我摸摸脸,幸而被方才的辣菜给辣的红了,遮住了因为谙皇的眼神而起的潮红,唔,以后势必要把脸皮的厚度再加厚一点啊。

谙皇看了看一大一小两个埋头苦吃的人儿,突然温软的笑起来:“孤,倒像是多了一个妹妹呢。”

我见过他客套的笑容,见过他真诚的笑容,像他这样从心底弥漫出来的,眼角眉梢都带着温柔的温暖笑容,却是第一次见。可是这样的笑容,因着他那句“多了一个妹妹”,却让我的心莫名的凉了下来,怎么也温暖不起来。

吃晚饭,谙皇收拾起暖阳买的一堆林林总总的小玩意儿,起身结账去了。

我和暖阳腆着两个肚子摇摇晃晃的跟在他身后。我估摸着是不是因为我吃的太撑了导致体积变庞大了,要不然为何以我如此干柴一样的身段,还会撞到别人呢。

那被我撞到的人,抬起头来,将将和我对了一个脸,我在心里赞叹:谙暖国的男子都这么英俊么,谙皇如是,这位不知名的兄台也是。他的容貌其实只能算中上,略带几分清秀,可是他的风骨,却足以让很多人黯然失色,那是一种天高云淡,悠远清贵的风骨,淡然而清幽。这一身风骨,把他衬托的气质儒雅脱俗。

这位风骨卓然的兄台见我热切的盯着他,估计被我盯出几丝心虚来,明明是我撞到他的,他却拱手:“冲撞了姑娘,在下十分抱歉。”然后便翩然远去。

然则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翻来覆去也就十一个字的一句话,却几乎让我的心都停止跳动。那种狂喜的,热烈的又莫名带着惆怅的心情,使我无暇估计周遭一切,只感觉所有的嘈杂都已退去,只有那个声音,那个我此生都无法忘却的声音,那个在我以为自己将要死去时安慰过我的声音,清晰无比,一字一字的,撞进心里。

我愣愣的盯着他远去的背影,他没死,原来他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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