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寄余生全集Zei8.net》第74/140页



余绅啊了一声:“怎么以前都没发现。”

大概是以前大黄还小,二人都不怎么注意,而现在长着长着,大黄已经大得快到膝盖高了,有一只腿却怎么也不长长,这就瘸了。

余绅有点心疼,但看了看它,还是无奈道:“这也没什么办法啊。”

薛覃霈点点头:“是没什么办法,但它很可怜,你能多陪陪它的话它就高兴了。”

然后转过来像大黄一样瞪着两只眼看余绅。

余绅叹气,伸手打了一下他的头:“好吧。”

一次两次,薛覃霈还是可以化险为夷,但余绅却总也不忘记这事,过两天就提一次,提到最后,薛覃霈实在无法再拒绝了,只能答应。

这根本就不是送余绅去上学的感觉,而是一种送他远离自己,而自己还不能跟上去的感觉。

一波比一波更高的绝望再次淹没了薛覃霈,他几乎变成了一座海上孤岛,周身只有漫无边际的海水,正越升越高,像绝望一样要没过他,要把他置于永恒黑暗的囚牢里。

而他毫无选择,因为爱上了海水。

他本以为自己这次已经留住了余绅,可留着留着,余绅却又要走,他总是要走,总是要远离自己,那他说的喜欢呢,又是什么?

余绅也不是不知道,可他就是什么都不说,那一次的吐露心迹已经是他可以付出的全部了。薛覃霈问他喜不喜欢,他说喜欢,这还不够么?

他只是不甘心自己还未开展的下半生要这样毫无悬念地度过,因此他感激这一切,但又不仅仅是感激,他就是因为明白贫穷的局限,才更觉得自己不能浪费了这样的财富。

当年自己若只是个小乞丐,那么薛覃霈就是给他一口饭吃,他都能对薛覃霈感恩戴德一辈子。可就是因为他不是,因为他不是,所以他错把薛覃霈当做了自己的衣食父母,一面索求无度,一面又放不下爱与自由。

这么说起来,长期以来总也认为自己读过书已然开化的余绅,其实才是在一直死死守着那颗旧时代制度下的功利心。甚至说起来,薛家的霸道行事在他心里已然成了一个结,这个结现在还是松的,但天长日久地矛盾下去,保不定要越勒越紧,最后勒出一块疤。

但此时的余绅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毕竟对于他来说,读书上学,赚钱吃饭,不往高处走就往低处滑,这些才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所以他不能停,更不会停,所以日子对于他来说总是过得飞快,薛覃霈却只能日复一日地怀抱着大黄,在茫然的时候想想二狗。

薛覃霈想,自己要是喜欢上二狗该有多好,二狗什么都不要,只要吃得饱就能死心塌地地跟他过,二狗还喜欢他,二狗还崇拜他,二狗喜欢他的钱也喜欢他的脸。

这多好啊,他为什么就不能喜欢二狗呢?

他就是不能喜欢二狗啊!

不管怎么说,喜欢也不是相互的,他没有办法因为二狗喜欢自己就喜欢他,他也明白,可奈何实在经不住孤独寂寞,到最后他还是写了封信,寄回大陆,就说自己已经搬到香港了。



第42章 肆拾贰 好戏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耿森平不是魔,叶夫司也不是道,但仅仅过了小半个月,薛文锡花重金买来的两条腿就让叶夫司给明目张胆血肉模糊地挂上了警署大门,这回上海所有报社都疯了。

警署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内部决策人员临时调动了三个小分队,才把拿着相机的层层记者阻挡在外,但那两条腿还是出现在了报纸头版加粗印字上,出现在了街头巷尾的各种杂谈中,人群中不仅没有惊骇,反而涌现出一股压制不住的兴奋,毕竟这样的好戏哪里是年年都有?

不得不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叶夫司这类人办起事来还是很有效率的――南京街头的一个清晨,薛文锡手拿着报纸,嘴里还在啃油条,同时赞赏而满意地想道。

耿森平不傻,这段时间总也是小心翼翼,不论走到哪儿都没有掉以轻心过,可惜无论目标保护措施做得再好,也架不住收了钱的人日日夜夜的尝试。

光是担惊受怕就足够了。

叶夫司事前下足了功夫,虽然没有受到薛文锡的嘱托,却也自作主张绑了符小玉扔到一旁,并当着他的面锯掉了耿森平的腿,接着他又不紧不缓地把那处伤口给处理好了,不让他失血过多而死。

而符小玉目睹了这一场惨剧,当场吓得变成一滩烂泥,拉都拉不起来,一边尖叫不要杀我一边哭。

叶夫司这才有些好奇,他记得符小玉,那天晚上就是因为那盏小油灯他才不得已失了手,因此心里很不喜欢这个人,而后他就冷眼看着符小玉就捂了耳朵在地上发抖,开始胡言乱语。

叶夫司随意问了两句,他就什么都说,还把什么都往耿森平身上推,说自己就是嫉妒,自己过得不好就指望别人更不好,然而说着说着说到一半,他又突然改口说跟自己没关系。

“这简直太好笑了,”叶夫司在电话里说,“就像看了场戏。”

薛文锡也有些哭笑不得,他这个电话打得也不容易,但是内容却没什么营养,倒是因为心情大好,说起话来就开始有些不着边际:“叶弟果然身手不凡,下次再有难事,还要再麻烦你了。”

叶夫司也不含糊,说起话来一套一套,他喜欢薛文锡给钱给得爽快,便也应得爽快:“薛兄也不要客气,收钱办事,都是应该的,不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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