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唐僧取精记全集.com》第56/88页


唐森这才停了棒子,那水柱没了推动的力道,呼的从中间断了,已经抽上天空的水层哗啦一下子全落了下来,下了一场瓢泼大雨,那雨中夹带着鱼虾、砂石、还有些破铜烂铁一股脑的降落下来,那场面蔚为壮观,若如不是有手中棒子的耗光保护,怕是唐森自己也免不了被那场雨砸中。

这躲在水底的通天教主更是看得目瞪口呆,心道我的活爷爷,这是哪门子的法术,修炼多久的神仙?能使得如此神通!也不消唐森召唤,等那雨水一停便立刻现了真身拜服于唐森跟前。

唐森也是恼怒至极才将那棒子在这水中搅了一搅,没曾想将那金箍棒的威力发挥到如此地步,连他自己都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若不是那妖怪告饶提醒,整个通天河的河水都要被他搅到天上去了。

撤了棒子,瞧见眼前一团拳头大的金光,仔细看时,却是一条小金鱼,已经修成了半人形,有胳膊有腿,只是那头还是金鱼头,肚子还是金鱼肚,屁股后面还有两片尾巴,通体发亮。

“圣僧饶命,圣僧饶命!”那怪物叫道。

“你就是那通天教主?!”唐森问道。

“不敢当不敢当,都是百姓们抬举,在圣僧面前我哪里敢用这等名号。”怪物道。

“你是什么来历?从实招来。如有半句假话,定打不饶!”唐森道。

“我说,我说,我本是观音仙地,荷花池中一条小金鱼,观音每日开坛将经我都会冒头听取,时间一长竟也听出些门道,暗自修行有了些修为,心中按耐不住往日的寂寞,于是趁天潮水涨之时越过龙门下到凡间,见这通天河宽广深远,便盘踞在此做了一方霸主,只因羡慕观音布道的威仪,所以自创了通天一教,收了些门徒受那人间香火。不曾想圣僧驾到,多有冲撞,我这便让出洞府与圣僧安家。”那妖怪见唐森头上烧有香疤,身穿百纳,身上挂着九颗禅珠,只道他是出家的和尚修行到通天彻地的本领,但妖气浓浓,以为唐森是要占据自己的地盘做个花花教主,所以有让出洞府一说,只求保命。

唐森见他如是说完,心中疑惑顿解,难怪这厮会讲经说法,哄得那些无知的百姓把一魔头当真神,于是厉声喝道:“即是如此,只要你发誓不再祸害百姓,你且与我同去祭坛,待天亮之后将话与你的教众讲明,好让他们知道事情的原委,我便饶了你,这洞府我也不要你的,任留与你居住,只是往后继续保护这一方水土,莫做恶事!”

那妖怪听闻唐森呵斥,连忙说道:“多谢圣僧开恩,感激不尽,其他都能做到,唯独告知教众事情原委怕是有些困难。”

“嗯?难道你还想着做那通天教主不成?”唐森见他死不悔改,不禁恼怒,又要动棒子。

那妖怪急忙解释道:“圣僧息怒,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开过法坛收过教民,知道些事情,从前我都是化身而去,从没有人见过我的真身,若是我此去现身说法,不但那些教众不认我这个教主,就是相信我是教主的,明白自己所信仰的乃是邪魔外道,他们肯定痛不欲生,特别是以前曾牺牲过自己孩子的人家,他们会怎么想?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说的为妙,只是从今往后我不再做害人的勾当便是。”

唐森见他如此一说,确也有些道理,也就不再强求。

此时天光大亮,这二人谈话斗在水中,所以无人见到,唐森见已收服了妖怪也就无需在此地久留,吩咐那妖怪将自己送出水面,悄悄回到村内牵了白龙马出来,又让他载着自己和白马过河,妖怪俱都任凭驱使。

那妖怪果然是个水中的精灵,八百里洞庭片刻功夫便到了对岸,临别之时唐森又谆谆告诫,妖怪一一点头应允,这才放心西去。

二十五 凤眼

上回说到唐森降服了通天教主,没有在众人面前揭穿它,也是无奈之举,信仰一旦被成功摧毁,那些教众所受的苦难将比现在严重得多,好比是稀释过大量毒品的人,猛然间戒掉毒瘾身体必定会受不了那份煎熬导致死亡,只能循序渐进慢慢摆脱。

通天教主见过了唐森的神勇,畏惧他的神通,不敢再做吃人肉的勾当,从此以后当真是做起好事来,行云布雨,有求必应,代行了一方土地的职责,积满功德,地解登西那是后话不提。

再说唐森,他因形势逼迫把通天河水搅了个翻天复地,后知后觉自己原来有如此能耐,得意非凡,更加令他欣喜不已的是身上这几件不起眼的东西,当真是使唤起来却有如此巨大的功力,不再拿鱼翅当粉丝,拿燕窝当凉茶,把那九个禅珠子是每天擦了又擦,金箍棒更是提在手中不愿松开。

凡是就怕认真二字,自打离了通天河,唐森是日夜研究身边这几颗宝物的用法,白天夜晚无事的时候常常试着运动那颗妖丹,居然渐渐也能有所感应,至少已经可以吞吐自如了,并且察觉到只要妖气凸显,那根金箍棒必然现出神异,一缕红光在它体内游走不定,此时若是抡起棒子打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像个接触不良的灯杆,时灵时不灵了。

这一发现真个是参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从此以后,与佛打佛遇仙打仙,哪个会是我的敌手?唐森有种高手寂寞的感觉。

并且,很快他真的寂寞了。

离了通天河再往西行渐入黄沙之地,劈头盖脸的风沙打的人睁不开眼睛,这一路上要说天气最恶劣的莫过于此,别说化斋了,就算是行步都异常困难,唐森没有在这种天气下赶路的经验,冒冒失失的闯了进来,一路被吹得东倒西歪,拿破布遮住脸,又给白龙马做了个眼罩,勉强一步一停的往前走。

风一直在吹,好不容易停了片刻,唐森来到了一处“森林”之中,这森林中长的不是树木,而是一颗颗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的石墩,被风打磨得一根一根,集中直立在那里,这地形地貌实是奇特。

唐森用棒子咋下一片岩石,发现石头里面那些闪光点密密麻麻,对着阳光一晃,十分刺眼,难不成这是所谓的金矿?

唐森没学过地质学,不知道如何分辨手中的矿物,只是觉得金灿灿的十分好看。

其实他猜测的是对的,这里就是一片金沙地,但是这片矿石中不单单是含有金字,还含有其他许多矿物元素,在太阳的照耀下,会产生奇特的现象,即所谓的幻城。

什么是幻城呢?

在当地人的传说中,幻城好比是个集市,里面人声鼎沸,做买卖的,耍杂的,玩魔术的,烫头洗脚的都有,人如果踏入其中,拾片石头就能当钱使唤,因为那里遍地黄金,所以只要进入幻城便可富能敌国,唯一要注意的是,那里面的人都十分的好客,生人来了一定想方设法把你留下,因此许多为了发财而去寻找幻城的人都是一去不反。

这个传说不晓得是不是真的,那是唐森走出了这片“丛林”后听别人讲的。

但是当下,他并没有看到所谓的幻城现象,而是遇到了更大的麻烦,他一不小心走到了凤眼之中。

这片石头森林并非偶然形成,大自然界中有些本就说不清闹不明,这个地方就像是百莫大,没事儿的时候风平浪静,如果有事儿,可就不是闹着玩儿的了,那是要人命的,凶手就是风,并且此地之风不同别处,别处的风是一大股气流刮着走,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这里的风却是不动的,这么说吧,这里就是整个大沙漠所刮的风的汇聚点,即所谓的凤眼,又叫风眼、疯眼。

凤眼是风眼的文言词,说起来好听而已,而疯眼思议就是,如果不是眼睛疯了,绝对不会把自己送到这地方来,可见此地的危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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