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传TXT全集》第1/55页


天皇巨星的心路历程:《刘德华传》
作者:夏君、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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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香港演艺界,有一位年龄已过“不惑”的中年男性,一直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华仔”。
据说在香港,不知道“华仔”的人只有两种:不懂事的孩童与白痴。
他那张有着深邃如潭的眼神和鹰钩鼻的脸,巧妙地将中、西方人的神韵完美合璧,形成特有的“华仔”之帅,让人过目难以忘怀。
有人把他比作东方的汤姆・克鲁斯,也有人说他是忧郁王子劳伦斯・奥立佛。
其实他就是他――一个名叫刘德华的香港艺员。
与众不同的是,除了外观上的英俊倜傥,他那健康的内心之“帅”,更让许多人心海中浪涛澎湃。
他以孜孜不倦、勤奋执著创造出的人生传奇,简直就像一个既优美动听又震撼人心的天方夜谭,那才是任何人都难以“混”了去的“帅”。
在香港,他以拍片数量之最跻身于前排,两次当选“金像”影帝,与成龙、周润发、李连杰、梁朝伟、周星驰等巨星齐名;同时,他唱歌半路出家,却出碟、获奖无数,名列“四大天王”之首;在台湾,他唱歌大红大紫,捧起“金马”奖杯,6次荣登“十大偶像”冠军宝座,所到之处的轰动,恐怕连“总统”都自愧不如……;在日本,他名列“十大最受欢迎香港艺人”之首,歌碟《再一次拥抱》和日文版散文集《情未鸟》,成为一卖再卖的经典;在新加坡,他潇洒的独有的走路姿势为青少年所模仿,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在马来西亚,在泰国,他的健康形象是当地最受欢迎的形象,他的影响力甚至超过当地的行政长官;在美国、加拿大,在澳洲,在……
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能听到他的名字,他的身影通过大小屏幕行走在世界各地,他的歌声更唱出了炎黄子孙的自尊与自信。
在中华大地,他的电影,他的歌,他的勤奋执着,他的爱心……
他的名字家喻户晓。
2005年,在中国电影百年华诞评选活动中,刘德华入选“中国电影百大演员”名单;并以他在电影界多年的勤奋努力和健康的明星形象,被评为中国电影“百年形象大使”。
刘德华的星路历程,是一个从“烂仔”到“影帝”的美丽童话;刘德华的心路情感,是一个演戏与做人都得到肯定的传奇经典;刘德华的人生故事,就像一坛又醇又香的陈年老酒,值得我们慢慢咀嚼,细细品味。

1.真的好想送外卖(1)

“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
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初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1961年9月27日,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
人们不会刻意地去回想那一天曾给历史带来一点什么样的意义。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极为平常的日子里,刘德华在一个远离繁华都市,有着“大埔”地名的农村呱呱坠地。
他来到人世间的第一声响亮的啼哭,带给这个已有三个女孩的庄户人家几分惊喜,从他们欣慰的脸上可以看出,“香火”的延续正是他们所期盼的。
即便没有重男轻女之心,已有三个女孩、想生一个男孩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望着襁褓中那双闪动着灵气的大眼和有点与众不同的高鼻梁,长辈们给他取了个吉利的名字:刘福荣(上小学四年级时改为刘德华)。
庄稼人没有高远的奢侈期盼,只想着他长大后能为这个普通人家带来些许福气和荣贵,仅此而已。
令人难以料想的是,这个聪颖可爱的小男孩,在随着他日后的辉煌腾达中,竟会给这个家庭,给港、澳、大陆和亚洲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这是后话。
刘德华曾经这样介绍过自己的童年:“我出生在离都市很远的一个农村,那个农村叫大埔。
我的祖父世代务农,家道还算殷实。
在5、6岁以前,我一直徜徉于大埔的山间野地,追逐山上的小鸟,抓抓野地里的山鸡,这段童年过得无忧无虑。”
可以想象,那个名叫大埔的地方肯定是山清水秀空气新鲜,没有半点污染,才使得小小的刘德华能够尽情地撒开小腿,追逐、玩耍于山野林间。
正是这充满童趣的快乐嬉戏,孕育着他那蓝天白云般纯净的内心世界。
然而,这段令人留念的童年生活却由于父亲的一个发家愿望而过早地转了一个弯。
刘德华家祖辈务农,他父亲却心生“邪”念,不想永远这样“面对黄土背朝天”。
于是,他向自己的命运迈开了挑战的第一步――带着妻儿搬迁到九龙的钻石山下。
不知是钻石山风水好,还是刘德华父亲真有经商的潜能,来到钻石山后,他经营的杂货店和冰室果然生意红火。
如此一来,家中的人手自然紧缺,孩子们就成了大人的小帮工。
当时,刘家已有6个孩子,刘德华虽然排行老四,在男孩里却是最大的,尽管正是爱玩爱耍的年龄,也难免总是被大人剥夺这种权利。
因此,每当外面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传进刘德华的耳际,他便觉得浑身燥热,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
由于经营的是餐饮业,当时的条件又相当简陋,店里根本不可能安装自来水,必须到水井边去提水然后拉回来,于是,这种卖力气的活计,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刘德华这个小“男子汉”身上。
刘德华曾经如此表述那段艰辛的日子:”……我觉得从小开始,我已经很忙了,大概6、7岁时,我就开始早上4点钟起来工作了。
我们是卖稀饭、炒面的,就是人家早上起来上班之前吃的早点。
店里没有水,我们得4点钟起来去拉水。
需要很多水,一直工作到中午。
然后去上学。
我们家还有一个杂货店,放学回来后一直到10点钟才可以开始做我的功课,一个半小时做完,12点钟之前睡觉,睡4个小时。”由此可见,刘德华确实从小就是个大忙人。
其实,对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来说,忙一点倒不是最头痛的,最最难以忍受的是――每天堆在那里等着他去洗的成百上千的脏碗筷。
当年窝在厨房里洗那实在不愿却又不得不洗的油腻碗筷的情景,刘德华至今谈起还皱眉。

1.真的好想送外卖(2)

并非店里的一切工作都让刘德华感到深恶痛绝,其中有一项工作就是让他感兴趣到恨不得申请“专利”的。
这项工作对他日后的事业不无启示,甚至影响了他的整个人生。
这项令他倍感兴趣的工作就是:为坚城片场的明星们送外卖。
钻石山下,刘家冰室不远处设有一个坚城片场,当红的、不当红的艺人们经常在那里进进出出。
因此,刘家冰室自然成为演职员工们的休闲场地,他们在这里进餐品茗,聊一些圈内圈外的时尚话题,这使得刘德华倍感新奇。
遗憾的是,经常光顾刘家冰室的大都是二三流演员。
不知是放不下面子还是顾虑到有失身份,冰室里极少见到当红明星的身影。
当然,明星们也是要吃饭喝水的,他们的进餐方式是叫外卖。
刘德华的内心深处,真的是好想为明星们送外卖呀!
因为给明星送外卖,就能近距离目睹明星的风采,就能亲眼看一看电视里那些奇妙的世界是如何拍摄的。
因此,他在店里做事时总是竖起耳朵,生怕没有第一个听到明星叫外卖的电话,因而错过一个由自己送外卖的机会。
他曾经这样叙述:“每次到片场,就像进入大观园,好奇加新奇,老想贪婪地流连此地,好好逛一逛。
见到曹达华,他总是不分昼夜,不分寒暑地穿着他的探长雨衣外褛,要不就背一把剑,一身古装的在跟石坚比试武功;冯宝宝更厉害,一天里面常常时装、古装、民初装的轮流拍,有时早上送外卖去见她穿古装,下午再去时已换了时装,我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戏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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