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音流之韶海之妖全集》第9/85页



卓王孙瞥了他一眼,叹道:“以这位小姐的脾气……她问你什么你还是老实回答的好,否则想死都不太容易。何况就你这种毒药,就算再吃个一斤两斤进去,这位公子也能把你救活。”

少年看了卓王孙一眼,手上却没有丝毫松懈,几下拨弄,已经把裘鲲的颚骨接上了。

裘鲲强忍着痛,打量眼前几人,眼中渐渐透出惊恐来。他哆嗦了良久,终于开口道:“好,我就算讲了,你们也逃不过个死字……我来这,是为了打探海南巡抚方天随的消息。”

少女道:“就是本朝第二大贪官的方天随?”

裘鲲道:“他本来是当朝大学士严嵩的义子,任八年顺天府承期间,搜刮财宝无数,最近因被杨继盛弹劾,暂时外放为海南巡抚,其实严嵩一党远未倒台,所谓外放,也不过暂时避避风头。更有传言说,严嵩害怕事情败露,也以赠送土产为名,将自己的半数财宝委托方天随带到海南。这些财宝起码也有三十余箱,足足抵得上大明半年的贡赋。”

少女冷笑道:“倒是好肥一条大鱼,难怪你们见财起意。那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裘鲲道:“是为了这间酒楼的老板。”

唐岫儿道:“难道你们还想打劫酒楼?或者这家酒店就是你们的秘密哨口?”

裘鲲摇头道:“都不是,这间酒楼老板名叫敖广。敖广这个名字是附近的客商送给他的,也就是海龙王的意思。”

少女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海龙王?难道他武功很高?难道他是附近海上的黑道头子?”

裘鲲摇摇头:“他是个不会武功的人。大家叫他海龙王,是因为他是个手眼通天的老海客。虽然方圆几百里的人都讨海为生,论到海上经验却没人能赶上他的一半,黑白两道的消息,也属他最为灵通。连他手下的伙计,也个个都是往来海上的好手。这几年光靠雇佣伙计和卖出消息,就已经使他富甲一方。”

然而敖广的财富大半并非来自于此,而是买卖出海用具。他店里卖出的用具,有一些是别处买不到的,更多的是你根本想不到要买的。这东西看上去都很普通,但如果你不准备的话,保证在海上呆不过十天。所以这里的东西虽说比别处贵上十倍,可来往客商出行前都会不惜血本,在这间酒店里一掷千金。

所以如果方天随要出海,也一定会派人到这里来打探消息。裘鲲则好守株待兔。只可惜利令智昏,竟把卓王孙一行看作是方天随的前驱了。

少女却听得不耐烦,手上又加了一把力,喝道:“少废话!快说你们劫船的时间,地点,有多少人马?”

裘鲲痛得嘴角抽搐了一下,眼睛却突然直直的往外一突,张开的嘴再也没能合上去。

诸人均是一惊,裘鲲的脸色瞬间已变成乌黑,那蓝衫少年赶忙低身去试他的脉搏,却摇了摇头。

少女大怒,抓起银盘向裘鲲头上就是一阵猛砸,那尸体却连抽搐都无,只有乌黑的血汩汩流出,却又迅速凝结成块。那少女也知道就算她把手下这具尸体大卸八块,它也不会再吭一声了,但满心怒火却让她收不住手。

酒楼上血肉飞溅,四处弥漫着浓重的腥臭,不少客人吓得瘫软在地,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第一部分
十二层楼载古船(1)

这时一个苍老声音从楼梯口传来:“连谢公子都摇头了,我看唐大小姐你也不必瞎忙活了。”
原来,这对少年男女正是唐门大小姐唐岫儿和他的表兄谢杉。

说起唐大小姐,江湖上可谓人尽皆知,而谢杉这个名字,听过的人就很少。

不过提起云南谢家的医术,却没有人不肃然起敬的。医术一道上,虽不时能出现些名噪一时的名医,然而要做医学世家就不那么容易。因为你能保证家族里某个人的医术一时冠绝天下,却很难保证众多子弟在用药时不出一点小小的事故。而有时一点小小的事故,就足以让一个医学名家声誉扫地。

近两百年来招牌不倒的行医世家只有两家――人称北步南谢的山西步氏和云南谢氏。两家医德医术本是不分伯仲,而山西步氏在武功上更胜一筹。但四十年前,步家人丁渐稀,独子步剑尘少时喜好云游,不问世事,步家医道渐衰。后来,步剑尘更为了救治妻女的性命投诚了华音阁,虽然传说后来其武功医术都已进益到了不可思议的境地,但舍救天下之心而为乎一人,终究为正道中人不齿。

云南谢氏的武功略逊,然而几百年间,谢氏子孙一直于瘴远蛮荒之地玄壶济世,救助贫病。朝廷几次赐宅京城,太医院首席数度虚席以待,谢家都婉言拒绝了。因而谢氏也更加深得民心,仅云贵一代,百姓们为谢氏子弟所立生祠就有上百座。

在江湖中,就算是谢氏旁系远亲,都会被人奉为神医。事实上只要敢报出谢氏招牌的人,也就能配得上这两个字。因为谢氏治家之严也是天下皆知。

谢杉正是谢氏长房嫡传。他只要摇了头的人,神仙也救不活。

唐岫儿虽然刁蛮,却也还明白这个道理。她索性丢开银盘,站起身来,怒视着来人道:“关你什么事?莫非是你搞的鬼?”她猝然住口,眼睛中渐渐透出惊惧来――她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怪人。

那个人有着一张五十岁的脸,和一个五岁的孩子的身子。

只有侏儒才能长成这样。

如果仅仅是侏儒,倒也没什么可怕,然而那身子上居然还少了一只手,一条腿。那身子却已经胖的如同一只冬瓜,完全靠腋下架着的那条闪闪发光的金拐支撑着,似乎无论谁上前轻轻一推,就会整个倒掉。

不过这只冬瓜摇摇晃晃,走得倒是极快,丝毫没有要倒的意思,身上还发出一阵叮叮咚咚的脆响――那是因为他披着一件极其华贵的衣服,华贵得简直诡异之至:透明的天蚕丝披风里边赫然是一件金缕玉衣。

只有死人才穿的金缕玉衣。

这件金缕玉衣已又脏又旧,还泛着油光,似乎真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

唐岫儿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既想笑,又想哭,喉咙里却觉得一阵阵恶心。

那侏儒似乎毫不在意唐岫儿的表情,笑道:“老朽怎么敢在大小姐面前搞鬼?但我是这里的老板,这里出了人命,我总要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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