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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星灵》全集

作者:吴启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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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泊瑟芬是一位纯洁的女神。她是大地之母、谷物之神狄蜜特的独生女儿,是春天的灿烂女神,只要她轻轻踏过的地方,都会开满娇艳欲滴的花朵。

一天,泊瑟芬和同伴们在山谷中的草地上摘花,她惊奇的发现一朵银色的水仙,美的光彩照人。她渐渐远离了同伴,伸手去采摘那朵水仙。就在她摘下它的一瞬间,水仙化作一团紫色的烟雾,一股淡淡的冥间的香气弥漫开来。烟雾渐渐散去,眼前出现了一位全身黑色,有着紫色眼眸的俊逸非凡的男子。

泊瑟芬惊的后退了一步。只见那男子嘴角流露出一丝可怕的微笑,说道:“女神,你破除咒语救了我,那就履行我的誓言嫁给我吧!”泊瑟芬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地面就撕开一道裂缝,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她卷了进去……

泊瑟芬的呼救声回荡在山谷里,大地之母狄蜜特抛下手中的谷物,飞越千山万水去寻找女儿。人间没有了大地之母,种子不再发芽,肥沃的土地结不出成串的麦穗,人类面临巨大的灾难。这一切很快传到了宙斯的耳中,他知道劫走泊瑟芬的是冥王海地士,便下令再一次诅咒他。海地士终究敌不过宙斯的法力,但他是真的爱着泊瑟芬。他知道自己马上就会再次陷入长长的昏睡,于是对泊瑟芬说:“我身上的香气应该属于人间,请你把它带走吧!”说完,海地士闭上眼睛,再也看不见心爱的春天女神泊瑟芬了。

泊瑟芬从冥间回来时候正是春天,她把百花的香气撒在大地上,把灿烂的阳光带给每一个人。然而,她始终忘不了在冥间长眠的海地士,那双紫色的眸子在女神的心里挥之不去。夏天,女神疲惫的思念着;秋天,女神又沉甸甸的思念着。到了冬天,女神终于忍不住跑到冥间看望海地士。每当这时海地士就会奇迹般的醒过来,等到春天泊瑟芬一离开他,他又陷入长眠。年复一年,这个纯洁美丽的处女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了阴郁的冥间幽灵。

于是宙斯便规定一年之中有四分之一的时候可以让他们相会。从此以后,大地结霜,寸草不生的冬天就是泊瑟芬到冥间去见海地士的日子。宙斯感动于这份特别的爱情,将天上的一个星座封为处女座以纪念泊瑟芬为人间所做的一切。

――处女座的传说

第一章 温泉寨的大宾客

云雾缭绕的火山脚下,有一个小镇,名叫天枰。一尊巨大的天枰屹立在镇子的中心广场。厚重的铜漆,在无数个风吹日晒里锈化成一块块犹如油画师笔下沉积的杂色。不时有金瓶鸟停靠在天枰的架子和砝码上,轻轻将头敲向天枰,发出清脆的咚咚声。小镇里住着金匠,果蔬商人,醉酒的珠宝贩子还有驾着大赫马车的来往于各大城镇的生意人。街道两旁是石土堆砌的建筑群,显得庄严而古老,唯有那象征天枰星座的符号印刻在大天枰的正下方,丝毫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古往今来小镇吸引了无数的生意人和购物狂,这里出产的金岩被广泛用于各大城镇贵族们享用的装饰和器皿。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清晨,阳光浓郁,小镇的祥和便被这样地道的景致压缩得一览无余。

时值晚秋,色咪咪的铁藤蔓爬满了每一幢土石建筑,他们探出的脑袋微微泛黄,在晨光的照耀下泛起一片金色。但黑宾却没能见到这样的风景,当下正是木热温泉寨生意最红火的日子,锅炉里扑腾的火焰不住地往外冒,不时发出刺耳的嘶嘶声。黑宾刚把一大堆黑炭加入到锅炉中,烟尘便把他的面颊和身体熏得灰黑,他拾起衣袖擦了把汗,尘土和汗水混杂在一起,袖口就像被烙上了一块块酥饼。“哈,生意那么好,掌柜一定重重有赏!”他时常这样自言自语。同样在地窖里烧锅炉的还有一群通体乌黑的小人,一个接一个的往前运炭,发出极有规律的嘿咻嘿咻。黑宾并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他们甚至连眼睛和耳朵都没有。只知道掌柜管他们叫黑炉人,三十年前从一个旅行商人那购来,从此便和他一样日复一日地留在这工作。

锅炉里的火烧得厉害,黑宾停下了手中的活,捡了块新鲜木料,向下压了压实,坐了上去。空气里弥漫的热气像是蓝天上浮动的白云,变幻起各式各样的形状来。在属于木热温泉寨的旺季,黑宾除了去后山购炭,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外出。当然有时也会帮忙打扫澡堂卫生。因为没有工钱,衣服也只好常年穿这一件,镇里的人都认识这个犀利小子――健壮的身体,高高的个子,泛黑的皮肤,丝毫没有杂质的俊俏的脸。一套衣装,毛茸茸的像是长在身上,却也透着不少阳刚之气。但几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这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

每个城镇都会有各自的节日,例如白羊镇的羊羔节、射手村的狩猎节,天枰镇更不例外。每年的夏季,络绎不绝的游人相继来此品尝天平镇盛夏的果实――金瓶鸟的帽子(一种酷似坚果的球状物)。金瓶鸟们每年都会在头顶上结出这样的果实,据说吃它的人,将会鸿运当头,坏事也会莫名其妙的变成好事。黑宾从未品尝过,因为即使是在天枰镇金瓶鸟的帽子依然十分稀有,价格不菲。每年老板都会带他上山捕捉,运气好的时候一天就能采上三四个,当然也有一无所获的日子。但只要有收获黑宾就能拿到一个银币。就这样,一晃便是20年。

浓黑的睫毛不自觉的挂下来,脸颊也慢慢泛起了红晕,炉子里的火苗定格在他耷拉着的眼眸里,如果没记错的话,黑宾马上就要呼呼大睡了。他欢喜又有点儿害羞的仰着头,口水在他的嘴角打转,这样馋涎欲滴的美梦还没来得及拖他下水,突然,楼板发出一连串咯吱咯吱的闷响,黑宾四散开的睡意顿时烟消云散。老板虽是个精明人,但自家的房子也不会偷工减料,这敦实的原木地板竟能发出如此巨大的声响,想来上面一定有个大家伙。他赶忙擦了把脸,努力把自己弄得清醒一点,然后轻轻推开了地窖的门,向上走去。

“来一池上好的火山泉,让伙计多给点火候。”说罢,一位大个子壮汉朝着柜台扔出两枚金币,他的脸上布满了深色的结痂像是在地里埋了一百年,然后再被挖出来似的,硕大的熊皮大衣也是坑坑洼洼,长的一直拖到了地上。另一位小个子壮汉跟在了大个子后头,随着他一起向着澡堂走去。地板无奈得再次咯吱作响。

店掌柜摸起金币细细瞅了两眼,随后喊道:“加十灼火山炭!”声音径直穿透了木地板,就连锅炉里的火焰也被震的四处摇摆。

“好厉害!”黑宾从未见过如此高大魁梧的人,忍不住叫了出来。

掌柜抬起头,金币牢牢的攥紧在他手心,厉声说道:“小兔崽子,你怎么在这?还不快去加炭!”

两排大金牙毫不避讳的相互扭打着。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了下来,然后慢悠悠的上下挪动,“喔,对了,下去给他们减一灼。”

木热温泉寨的店掌柜是天枰镇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其貌不扬,财运却相当靠谱,光是摆在门口的纯金打造的大公鸡就成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对象。若不是掌柜重金拍来的机械管家功夫了得,恐怕早就被人连根拔去。“它是我的命根子!”他总是这样训斥那些胆敢偷窥大公鸡的人。人们常说他把一堆金子藏在了地窖里,每次听说黑宾都笑的合不拢嘴,连连点头。掌柜也从不说他自己的名字,镇里人就称他金公鸡。金公鸡年岁不小,可偏偏不纳不娶,以至于秃了脑门,依然无妻无子,一人独守这温泉寨,生怕被人夺了去。

“耳朵聋了?还不快去。”金公鸡说。

黑宾也没少挨他棒子,如今这只老公鸡很是气盛,他更不敢怠慢,乖乖的溜回了地窖。见黑宾走了回去,金公鸡蹲下身子,攥着金币的手轻轻地放进了柜台下面的保险箱里。然后起身望着对面人来人往的窗外,人们都换上了厚厚的棉衣,这是个好兆头,金公鸡露出了谄媚的微笑。

黑宾懒洋洋的打个了哈欠,随手丢了几块木炭,锅炉瞬间火光冲天。那位大个子的打扮颇有架势,应该和金公鸡一样也是个大掌柜,不如去探个究竟,若是谈得来没准还能小捞一笔,他心想。一不做二不休,说干就干!黑宾整了整衣角,走到高高堆起的柴火前面,一点点扒开柴堆,没多久便扒出一条地道。地道直通寨子后院,每到夜深人静黑宾就偷偷从这溜出去猎上几只肥耳兔,第二天借着锅炉的火,烤几顿美味,改善下平日里苛刻的伙食。

不用说,要是被金公鸡发现免不了又是一顿毒打,所以每次黑宾都是小心翼翼。派不上用场的时候就用柴火把道口塞得严严实实,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而现在,这条密道又派上了用场。

大个子卸下扎在头上的束带。慢慢沉到温泉池里,“哗!”巨大的身躯激起了排排巨浪,重重的打在四周人工搭建的花斑岩石上。

“呼,果然还是这里的火山泉最舒服。”

“我们金牛宫咋就没这么好的泉水呢?”一旁的小个子问。

大个子摘下一块石头,轻轻一握,石头就粉碎在他手掌里,如此大力,让躲在门板后偷看的黑宾吓出一身冷汗。“这里的火山岩经过千百万年的炼造,当然要浓醇的多,哈哈哈。”说完把石头渣抹在身上,来回擦拭。金牛人皮糙肉厚,据说这样可以去除身上的死皮。小个子也捡起一块石头,正想压碎。

“力子,下礼拜的选拔准备好了吗?”大个子打断了他,“那可是二十年一遇的大事,对手也不会手下留情,我听说犀门那小子一拳就击碎了两道金罗门,不好对付啊。”

“叔,放心吧,我输不了。”力子说罢,手掌一紧。瞬间,破碎的石块,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外射去。稀稀疏疏地撞向门板,发出一连串“哒哒哒”的声响。

黑宾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活生生的射穿了。血液不住的往外冒,如同绞进榨汁机的西瓜。过了一会,他摸了摸胸口,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含在嗓子眼的心又咽了下去。

“哈哈哈,这才是我的侄子!别搞砸了……”大个子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棕毛胡子里的水珠似开阀的花洒,凌乱的散落在空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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