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门囧事实体版作者影照》第162/166页


  白雾腾腾上好的五花肉,他有时会看一眼,再低头慢慢吃自己的菜。
  王爷喜欢让阿达唱“浪奔浪流”歌给他听,好几次叫阿达在众人面前表演,大家都笑的前俯后仰,上气不接下气。
  王爷也笑,只是咧嘴,然后渐渐面无表情。
  王爷常常去京城头号饭馆忘尘阁,他喜欢包下那里的顶楼,坐在那边看护城河。
  “你知道什么时候放花灯吗?”他曾坐在栏杆边,低声问我。
  “正、正月二十六?”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想问什么。
  “是了,现在时候还不到。”王爷笑起来,像以前一样倾国倾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却觉得,那笑里多了几分说不出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王爷还是王爷,呼风唤雨,要什么就得给什么。
  曾经我看见他找邢四要东西,说是一副题字。邢四哭丧着脸,说时隔太久,不知道被家眷搁哪里了。
  当时王爷没说话,只是眼睛里的火苗亮的惊人。
  于是第二天邢四就带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纸上了门,身上还背了三根藤条。据邢四说,由于那幅题字曾被鸡抓过被狗尿泡过,所以他才迟迟不敢上交,请王爷降罪。
  王爷望着那幅字看了半天,叹了一口气,让邢四走了。
  然后王爷找了京城最有名的装裱师傅将字裱起来,挂在书房里。
  我去送点心的时候,仔细看了下那幅字,依稀能辨认出几个字“……爱她……蒜泥白肉。”
  字迹有点眼熟,但是我不敢瞎猜。
  后来不知道王爷从哪儿打听到消息,将西陵山悄悄庙住持满满大师珍藏的一些字画高价买了回来。
  我慕名去看那些天价的题字,发现口气熟悉居然的很。
  ――“贺!满满大师当选为新一任寺庙领导人!”
  ――“大海航行靠舵手,满满就是那红太阳!”
  ――“满满大师,恒―缘―祥,牛牛牛!”
  我认识的人里,就一个会这么说话。
  那满满大师靠这几幅字,赚了个盆满钵满,乐的嘴三天三夜都喝不上。
  听说王爷本来还想买下悄悄庙“哈佛书院”的那块匾,不过满满死活不肯,大概是想着以后再讹上一笔吧。
  对了,王爷最心爱的东西,是一口熬肉的铁锅,有事没事就拿出来把玩。
  铁锅经过这么长年累月的抚摸,跟紫砂壶一样,光滑的很。
  有次我去倒茶,发现王爷就这么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锅盖。
  定睛一看,锅盖上刻了八个字,“肉的伟大,肉的光荣。”
  唉,这么些年,我们都知道王爷在想什么,一直不娶妃,空着位置,等谁呢?
  只不过,也许他也倔不了多少年了。
  一边叹气,一边给他盖上披风,免得着凉了。
  老尚书宅的后花园里,有一处小姐的衣冠冢。
  我常带着瓜果点心去那边看小姐,虽然知道她没死,可反正见不着了不是?
  小姐自己也说过,要是哪天她消失了,我又想她的话,就给她建个衣冠冢,也算是有个地方能跟她说话,号称“沟通从心开始”。
  我还记得那时她说,不介意我往衣冠冢里埋一些玉佩宝石金银财宝啥的,越多越好,没准儿有一天她还能挖出来卖……
  唉,难不成你还变成鬼来?小姐的怪想法,就是多。
  不过怪事还真的来了,衣冠冢建了大约半年后,有人说那里晚上闹鬼。
  虽然我胆子很小,但是对小姐倒是不怕的,于是壮着胆子埋伏在院子里,等着小姐的魂出现。
  可来的不是鬼,而是个妖精。
  那个妖精非常美,一头银丝,十指尖尖,脸庞上有兰花印记,我怔怔看他,觉得他比王爷都还要好看。
  他来到小姐的衣冠冢前,蹲下来,静静望着墓碑。
  偶尔他会用他纤长的手指去触碰墓碑上的字,嘴里喃喃低语,仿佛是在和小姐说话。
  然后是坐在地上,靠着墓碑,抬头望天。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幻觉――石头墓碑变成了笑意盈盈的小姐,白发妖精变成了黑发的美青年,两个人就这么相互依靠着,看繁星满天,流云飘散。
  然而幻觉也只是幻觉,就像一个风吹就散的美梦。
  妖精走的时候,留下一束美丽的花,花粉在夜空中散发着美丽萤光,四处飘荡。
  黑黑的天幕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后来我再去衣冠冢,总有那么几回,遇见他在墓碑前守着。
  每每此时,我就悄悄的退下,留妖精先生和小姐单独相处。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妖精的事,我怕打扰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好吃和好喝转眼也三岁了。王爷安排了教书先生,要给两个小捣蛋上课,他说这是小姐以前跟他提过的“学前教育”,只有这样好吃好喝两只笨鸟才会比别家小孩飞的快。
  这天我路过书房,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原来那梅花印还有一个意义,被烙印者若无皇族血统,那么便是边牧王妃,边牧王唯一认可的妻子……”低低而略带沙哑的声音,是邢四。
  房间里沉默了,久久没有人回话。
  然后,是一声苍凉的叹息。
  “你相信么?我宁愿她真是为了复国而来,若那时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
  我移开了脚步,没有继续听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冢下发现的紫金盒。
  繁复雕花的盒子里,装着一件绣金凤和青狼的嫁衣,火红火红的颜色仿佛鲜血,领口缀满最美最大的宝石,华贵又隆重。
  我将嫁衣的样子讲给阿达听,阿达偏着脑袋说,有点像边牧族人结婚穿的嘛,我见过。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达在厨房里做饭,好吃好喝在院子里跑跳着,唱着我教给他们的歌――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暧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是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鹂也笑弯了腰。
  这歌是很久前小姐教给我的,那时我是这么的羡慕她,觉得她既美丽又聪明,有好的身世,还有好的未来。
  我曾无数次祈祷老天爷能让我重新投胎变成小姐这样的天子娇女,再不济也得是个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鬟。
  可现在,看着阿达和好吃好喝,我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总归不靠谱,平平淡淡安稳过日子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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