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妖之途》第25/459页


这个时候,肉制品公司的丁老板也差不多等在门口了,沼北饭馆是老主顾了,他一向亲自送货上门,猪肉,羊肉,牛肉,光鸡,光鸭,全是新鲜的上等货色,等张师傅过目以后,再一并送到后院去。

鲁克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匆匆忙忙吃过早点,开始了一天繁忙的工作。整个早晨,他都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埋头洗菜。蔬菜比较简单,稍微摘掉一些根须和腐烂的叶子,用自来水冲一下,整整齐齐码在箩筐里;肉也好办,用钳子拔去一些残留的细毛,洗干净血水就成了;最麻烦的就属鱼了,去鳞挖鳃,开膛破肚,如果不小心把苦胆给弄碎了,还得用醋反复擦,不断用舌头尝,没苦味才行。

鲁克最犯难的就是处理鱼了,浓重的腥味让他头昏脑胀,犯恶心,后来刘春生教了他一个办法,每次杀鱼前塞棉花在鼻孔里,光用嘴呼吸,这才感觉好一些。

曹老板早上九点钟准时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看着鲁克洗菜。偶尔买到大鱼,他更是兴致盎然,吩咐鲁克把鱼鳞鱼鳃肚肠血水什么的都留下来,装进密封的玻璃瓶,又加了不少晒干的桔子皮,埋在院子的角落里。

鲁克感到很好奇,又腥又臭的东西,曹老板像宝贝一样留下来,有什么用?曹老板笑咪咪地说:「不懂了吧,这叫作沤肥,埋上三、五年再拿出来浇花,比什么化肥都强。这可是我的秘诀!喏,那些桔子皮加进去,沤出来的肥就不臭了,不然的话,吓,咱们饭馆就没人敢上门了,全要给熏跑!」

每到这个时候,曹老板就特别亲切健谈,那些树桩盆景全是他的宝贝,陈姨经常说,曹老板伺候它们比对自己的女儿都要好。

一直忙到十一点半,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鲁克就得洗干净手,到厨房去帮忙。张师傅同时照看三口灶,一口炖汤,两口烧菜,他的手脚非常俐落,生菜下锅,三颠两颠大火一燎就出锅装盆了。用他自己话说,菜是被火「挤」熟的,而不是「烧」熟的,只有这样才够味。

每当一道菜结束,鲁克就拉一下铃,刘春生忙不迭地跑进来端菜,抽空跟他说笑几句。等他出去以后,鲁克调小煤气,往油锅里舀几勺清水,稍稍加热一会,用竹刷子洗去油渍,然后泼去刷锅水,看着残留的水滴逐渐变小,嘶嘶化作氤氲蒸汽。等到铁锅变得又干又烫,张师傅又该来做下一道菜了,等待鲁克的是另一口油腻腻的铁锅。

午市要到下午两点钟才结束,这个时候如果曹老板心情好,他会慷慨地让张师傅炒上几个菜,叫上伙计们好好吃顿午饭,如果他心情不好或者出去应酬了,陈姨就到隔壁叫几份快餐,胡乱打发上一顿。至于张师傅,他在厨房里有自己的小灶,菜虽然不多但质量很高,抿上一点烧酒,完了再睡个午觉,那是刘春生他们再羡慕不过的生活了。

鲁克按理说应该跟刘春生他们一起吃饭,但是张师傅特别看重他,隔三岔五地把他叫进厨房陪他喝酒,这让外面的那帮人看不过去,愤愤不平地发着牢骚,大家都是打工的,凭什么你有小灶吃!

鲁克对人情世故没什么概念,张得胜叫他去,他就撂下刘春生他们兴高采烈地进了厨房。两人面对面地坐在一张矮桌前,倒上两杯烧酒,一边吃一边闲聊。张得胜会为鲁克特地烧几个压箱底的拿手菜,油而不腻,回味绵长,平时一般人是吃不到的,只有跟曹老板一起玩盆景的好朋友或者工商署税务署的头头们过来,他才会露上一手。

鲁克吃得很少,每道菜只是尝尝味道,但是他的话很多,他虚心地向张得胜请教很多问题,关于烹饪方面的,或者是饭店里的人事关系。张得胜红光满面,嚼得菜吱吱直响,卷着舌头回答着鲁克的问题,鲁克学到了很多烹饪的知识,比如说刀功、火候、翻炒、调味等等,长了很多见识,另外,在张得胜的片言只语里,他也逐渐意识到这家饭馆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曹老板本名叫曹聚风,年轻时是西昆市的一霸,黑道白道都很兜得转,据说当年跟一帮愣头青动刀子打架,单枪匹马撂倒了七、八个,自己肚子上也被捅了一家伙,肠子都流了出来。他用手捂住,硬是走到了医院,只躺了一个月就完全康复,依然是一条好汉子,医生和护士们都啧啧称奇,时至今日还当成是一件稀罕事传说。

后来曹聚风娶了老婆,生了一子一女,人到了中年,锐气渐渐消磨,于是在摆渡街上开了一家饭馆维持生计。他为人仗义,朋友们经常来捧场,方方面面的关系又摆得平,所以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沼北饭馆已经成为摆渡街上的小有名气的一块招牌了。

在前面柜台管帐的陈姨是曹聚风的小姨子,下岗以后闲着没事,又不愿白白接受姐姐和姐夫的资助,就自告奋勇到饭馆来帮忙,正好曹聚风想找一个信得过的人管帐,于是陈姨就顺理成章成为了饭馆的第二号人物。至于她的姐姐陈蓉,她在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当护士长,工作很忙,根本不管饭馆的业务。

饭馆里招收的零时工很多,除了刘春生是北埭镇上的,为人还算老实,其它的都是从松江上游的兹邝区出来的,到西昆市打工已经好几年了,老油条,拉帮结派,比较嚣张,因为推荐人的面子大,曹老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好好干就不找他们的茬。张得胜郑重其事地告诫鲁克别跟他们混在一起。

这一聊往往就是一下午,鲁克听得津津有味,张得胜也忘了午睡。到最后饭菜还剩下不少,张得胜劝鲁克多吃一点,鲁克总是笑着说:「我从小就是这样,饭量很少,吃多了胃撑得难受,反而不舒服。」

张得胜觉得很奇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正在长头上,怎么吃得这么少?难道他是喝西北风长这么高的?不过既然鲁克不愿意多吃,他也不再勉强,他知道鲁克其实还是很欣赏他的手艺的。

到了下午五点钟,天色慢慢暗下来,夜市正式开始了,张得胜和鲁克又在闷热的厨房里忙活起来。沼北饭馆晚上的生意特别好,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翻了好几次台,忙得大家像陀螺一样连轴转,一直要过了九点钟,饭馆打烊以后,他们才能抽空吃上几口晚饭,刷洗刷洗准备睡觉。

鲁克跟刘春生他们一起睡在东面房间的通铺上。大伙儿忙了一天,脑袋挨着枕头就鼾声大作,打雷都吵不醒。鲁克睁大了眼睛躺上一小会,等大家都睡熟了,就悄悄地爬起来,从席子下面抽出一本《人类的故事》,蹑手蹑脚来到庭院里,坐在冰凉的石板上,背靠着养鱼的大水缸,在月光下开始看书。

最早留意到鲁克这个习惯的,是曹聚风的女儿曹静文,她今年读高三,每天温习功课都要到很晚,但是当她熄灯睡觉的时候,从二楼窗帘的缝隙里张望一下,还可以看见那个打工的年轻人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的书页,脸上没有半点疲倦的神情。这让她很好奇。他到底在看什么书呢?

第一集 实验牢笼 第十五章 心路

日子一天天过去,鲁克努力融入到人类的生活中去。他开始意识到生存是艰难的事,必须学会一门手艺,掌握一点技巧,这样他才能从社会的最低层爬上一个小小的台阶。

许胜男给了鲁克思想,对自由和尊严的憧憬,对人类生活的渴望,从一开始他就清楚,沼北饭馆只是他落脚的第一站,正如同曹老板预见的那样,他迟早会离开的。

不过鲁克并没有设计好他的未来,在一座完全陌生的人类城市里,他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学,此刻他就像迷雾中的一条小船,随着风浪漫无目的地飘荡,静静等待着东方的第一缕曙光照亮他的前程。

经过一番思索以后,鲁克决定跟张得胜学烧菜,有机会再自立门户,开一家小饭馆,接触到更广泛的人类社会。他把自己的想法跟张得胜说了,张得胜在吃惊之余感到一种意料之中的欣慰,这个小伙子果然跟刘春生他们不同,他有自己的想法和目标。

从偏远山区出来的少年,决心开一家小饭馆,自力更生,这很有志气!张得胜在他身上彷佛看见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他不禁回想起当初的雄心壮志,成为整个沼北地区最出色的厨师,开一家驰名中外的大饭馆──呵呵,那时候年少轻狂,不知道天高地厚,相比之下,鲁克的目标就现实多了。

张得胜决定帮他一把。一开始鲁克并没有心理准备,他以为学烧菜就像念书识字一样,他天生就有这方面的才能,远远胜过普通的人类──事实并非如此,他的表现简直可以用笨拙来形容,看得张得胜连连摇头,都不知道该怎样来训练他。

张得胜是从最基本的刀功教起的,第一课就是拿菜刀切萝卜,要求把去了皮的大萝卜切成均匀的薄片,铺在盘子里做装饰。鲁克发现在运用菜刀时,他的聪明才智完全派不上用场,萝卜切得厚一片薄一片,歪歪斜斜,刀刃在砧板上剁出了深深浅浅的纹路,木屑全沾在雪白的萝卜上。

张得胜感到纳闷,就算是从来没有做过菜的,也不至于切得这么糟糕。他仔细观察鲁克的动作,发现他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控制手上的力道,那双纤细雪白手彷佛不是他自己的,僵硬得像两截木头。

「轻轻地切下去,慢一点,别狠命用力。你看看砧板,这是在劈柴,不是切菜!」

鲁克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他耐心地练习,但始终没办法控制自己的双手。他对任何开锋的铁器都有一种本能的畏惧,这是所有树妖的通病。鲁克突然知道了他为什么一直杀不好鱼,挖不干净鱼鳃和鱼鳞,经常把苦胆弄碎,因为他在使用剪刀,冰凉,尖锐,锋利,闻得到生铁的气息,他害怕,手在发抖。

分心了,鲁克重重一刀切在自己的手指上,剁下了一片皮肉。他停了下来,偷偷看了张得胜一眼,他没有发觉,挥挥手示意他继续练习。鲁克没有出血,也没有叫疼,那一小块肉迅速泛黄,混在砧板的木屑里,看不出任何分别。这个意外让鲁克失去了信心,他把菜刀往砧板上一插,沮丧地说:「不行,我学不会!」

菜刀牢牢钉在砧板上,嗡嗡嗡颤抖着,张得胜顿时吓了一跳,忍不住训斥他说:「这么用力干什么?爱惜一点!」

「我干不了这么精细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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