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璇病中日记TXT全集》第10/12页


  周 璇
  启事 我俩因意见不合,故在登报之日起脱离同居关系。
  朱怀德
  特此声明。
  倘若,像世俗公认的:周璇匆匆返沪是为了让朱怀德来认可这个孩子,倘若周璇对朱怀德仍心存幻想,她断不会冒天下之大不讳,出此一招。须知,以周璇在上海的知名度,她自己不会不知道,公开登载此广告,必然会引发轩然大波,给她带来沉重的舆论和精神压力。可见,周璇那时已无所顾忌,和当年与严华决裂一样,在这件事上,她已痛下决心:快刀斩乱麻,一断了之,免得罗唆。
  很明显,她不想在这件事上作过多的纠缠,这件事就这样处理了。面对上海当时的情况,她一定有她自己的考虑和安排。在当时的处境下,她有些难言之隐,不足以为外人道。也不像现在所有的书报上说的,她是在这件事上受了刺激,而精神失常的,有关这一点,我们在下文还将作出专门的探讨。
  再看当事人朱怀德这方面,在上海有关部门的强大的压力下,按照常理,他只有从实招来这条路可走。但恰恰是作为资本家身份、处境异常艰难的朱怀德,居然不认账,提出要验血做出鉴定。而周璇这方面却则置之不理、不予响应,然后一刀了断。可见,事情未必像“一致公认”那么简单。
  我们万万不可轻易相信那种趋于一律的舆论,往往在简单的“舆论一律”的背后,蕴藏着令人不可思议的复杂得多的凄美的真相。
  我们在撰写本书的时候,专程去采访了一个不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当周璇生下她儿子的时候,她也在现场,当产科医生把孩子抱到产房外,据她亲口说,第一眼看到这孩子的一位社会名流惊呼道:“嗨,这个孩子怎么和XXX像从一个模子里面敲出来的!”
  看来,其中确实另有隐情。
  当然,我们不能完全肯定这位社会名流的直觉(因为没有医学和法律的根据)。因此,我们决定不公布这个隐秘。这首先是出自于我们对周璇的尊重,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谜,这是周璇生前的愿望,我们后辈没有任何理由违背她的这个愿望。
  孩子的父亲是谁,重要吗?也重要、也不重要。既然当事人:周璇和朱怀德都没出作最后的定论,既然当时的法律部门、医疗部门也都没有作出法律的和科学的结论,我们有什么理由和有什么资格去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违背法律和违背科学而作出武断、粗暴的认定呢?
  就让它成为一个永远揭不开的谜吧。
  敏敏,一出生就长得大头大脑的敏敏,是周璇亲生的儿子,可爱的儿子、卅岁时生下的儿子。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有这一点就够了。周璇生前看重的,也就这一点。
  转眼,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让周璇在九泉之下,守护住她美丽的心灵里永恒的秘密,让她在天国里保佑她的儿子,平静地安息吧。
  我们不会再用这个她生前决然了断的隐私,去骚扰她的长眠和她不朽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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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周璇身前的巨额财产
  这是当下人们最为关切的话题了。2003年了,某著名网站上,仍在大肆渲染所谓周璇的巨额财产失踪之谜。
  周璇在香港拍片的最后两年,每拍一部电影,都是以几十根金条计算片酬的。据称香港永华影业公司以百两黄金的片酬才请到周璇拍摄《清宫秘史》,如果折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就远远超过当今“四小花旦”的片酬了。她同时还有几十张唱片,每年1000万元(注:指旧币)以上的源源不断的版税(据百代唱片公司披露)。她的从艺经历和她的艺术生命、走红的时间也远比当今的女明星要长。
  当时的报刊上称她为影坛歌坛明星中最富有的人,与她交往颇深的女明星王人美声称,京剧界的梅兰芳也不能与之相比的。周璇有钱,这一点,看来是确切无疑的。
  可在周璇身后,她身前所积累的巨额财产,一下子荡然无存。那么这些版税、金条、股票、债券、现金等等,都到哪里去了呢?
  当时有一种说法,被朱怀德骗走了。香港有一个电影导演,叫屠光启,他写过一部书叫《金嗓子周璇的血泪遗书》。在书中,他称朱怀德对周璇劫色又劫财。
  “劫色”部分,屠导是听其夫人、当时与周璇一起拍戏的女明星欧阳莎菲亲口所述,宜可采信,不妨辑录一段:
  “周璇上楼下楼,他(指朱怀德)搀抚着她。周璇需要什么,他很快就把她所需的送到她面前。周璇有所差遣,他奉命惟谨,一诺无辞。每逢拍戏的日子,或是午膳,或是晚餐,以至夜霄……在充满罗曼蒂克情调的(国际饭店13楼)云楼小餐厅里,桌上燃起了两支红烛,发出了烨烨的光华,坐在餐桌两端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周璇,一个是朱怀德。《祝你生日快乐》的歌声,从朱怀德的口中轻轻哼出……”
  屠光启说以上情况,是周璇在拍《红楼梦》的片场里,私下告诉他的太太欧阳莎菲的。接着,谈到了朱怀德如何劫财,这位导演的脚本就编得非常离谱和伪劣了。
  为此,我们查阅了影片《红楼梦》的演员表,见周璇是女一号,而欧阳莎菲排列在第十名后。原来如此。一个跑龙套角色,回家后在枕头上,对老公嚼舌头,其可信度打一个对折,是比较客气的。
  屠导的书中说,周璇在1945年前,把大把的现金交给朱怀德去放高利贷,做“囤货”生意,最后血本无归。
  有关这么大一件事,却从未见周璇和朱怀德两个当事人提及,这是疑问之一。疑问之二,在钱财问题上,周璇曾受到严华的侵占,为此而与严华决裂,她会毫无警惕吗?她的智商有那么低吗?疑问之三,周璇是把财物看得很紧的一贯很节俭、精明的人。倘在1945年前,朱怀德已经把事情搞得那么糟了,周璇还会继续与他交往四、五年吗?疑问之四,朱怀德不是一个穷人,不是“拆白党”,是上海最大的绸布商的儿子,这都是历史事实。
  因此,比较可信的是“跑龙套”和其夫君出于忌妒之心,或被人授意(当时在香港确实有一个颇有来历的人企图把水搅浑,借此掩人耳目),故意扩大事实,播弄事非。
  在沪、港两地的演艺圈里忌妒周璇的,大有人在,甚至可以这么说,周璇的命运其实和阮伶玉一样,最终是被演艺圈里的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散布到社会上的蜚长流短所击倒、被逼疯,最终殒命的。
  那本《金嗓子周璇的血泪遗书》的后面写得就更居心险恶了,说周璇在香港时,朱怀德跑到上海,把周璇藏在家中沙发里的金条“罗掘一空”。因此,屠光启的结论是:“是谁偷了她的血汗钱,不说自明……”
  众所周知的是周璇在香港时,她的养母、在上海滩混了大半辈子的戏子出身的异常精明的叶凤珠正住在枕流公寓周璇的寓所里,她的养母是瞎子吗、有那么傻吗?会任凭朱怀德为所欲为吗?此说完全不可信。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可靠资料,朱怀德确实借过周璇小部分钱,后被人民政府基本追回。
  周璇的巨额财产都被她储存在香港中国银行的保险箱和置放在自己身边,这种说法倒是有据可查,也是最可信的。
  而周璇的这些巨额财产最终确实去向不明了,让我们继续往下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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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往香港的九封信(之一)
  周璇从1950年7月到1951年10月,一年多时间里,给她在香港的朋友作曲家李厚襄写了九封信。1975年,周璇的这九封信刊登在香港《万象》杂志上。
  这九封信以及她在那段时期间写的日记,无疑是她那段日子的生活和内心最真实最可信的写照。从而我们可以驱散笼罩在她身上的一部分迷雾、辨清迄今为止的有关周璇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议论,我们也可以从中揭示出某些事情的真相来。
  周璇是1950年7月2日从香港回到上海的。回上海后第5天,便给香港的朋友李厚襄写了一封信,她在信中提到:“……唱片及股票都放在你处寄存,多费心!公债票已由龚秋霞在14日那天给我送来了,您一点不知道吗?我已收到了,谢谢您!”
  从以上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从香港回沪后的周璇,理财的思路仍旧很清晰,她把自己的财产分作两部分,一部分股票委托李厚襄代管,另一部分公债票则收归到自己手中。还可以看出,她之所以把股票放在香港,是为自己留条路。同时看出,李厚襄实际上是她香港的代理人。
  这个铁的事实可以证明,当时她的财产并不像屠光启所说的已被骗光。
  接着,在信中,她非常突兀地冒了一句话:“……为什么那些人喜欢瞎说呢?真奇怪!”看来,当她听到了各种谣言后,她便站出来说话了:那是瞎说!不可信。
  到第二年,也就在1951年1月18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第二封信,信中告诉他有关儿子敏敏的情况以及与朱怀德决裂的事。
  性格内向的周璇为何把知心话全告诉李厚襄?这一点也是意味深长的。
  到1951年2月12日,周璇给李厚襄去了第三封信,这封信写得较长,信中透露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她在信一开头,就这样写道:“……近因播音唱了歌,报上挨骂,在任何环境中都有派别,将来拍戏又不知怎么样来应付呢!太难了!”
  周璇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处境对她有不利的一面。于是,她在信里请李厚襄在香港和张善琨、邵屯人等电影制片商想想办法,寻找退路。她自已考虑“香港暂时不能来,我预想是一年以后,等孩子大一点,……还是到南洋走一趟,既轻便又能赚钱,你的话不错,趁能赚钱的时候(赶快赚)别将来悲哀,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直到此时,周璇头脑还很清醒,可见了断和朱怀德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使她丧失理智。所谓朱怀德将她逼疯,也毫无依据。
  其实,周璇已经为自己设计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1951年2月18日,也就在上一封信发出不到一星期,她又给李厚襄去信,谈她的计划:“……很多家公司要我拍戏,我真怕自己情绪不好,怎么能工作呢?最大原因还是厌倦了这工作,我真想休息一个时期,能不拍戏最好,来港后决定去南洋,能否把歌在上海练好,希望你来上海,我们计划一下弄得好好的。到时还得和邵老二商议,让他帮忙,我们能去唱歌他一定高兴,……你说怎么样?反正这唱歌我一定会实行,这钱为什么不赚?不过是时间问题,暂时小孩不放心,所以想在上海待着不拍戏,也不知行吗?拍呢也真没意思透了……”
  周璇一心一意要赴南洋唱歌,因为那里的华侨很欢迎她去,酬劳很可观,香港的经纪商也一直在为她忙碌张罗着这个活动。“金嗓子”周璇,这个演艺界的著名品牌,是市场运作的产物。周璇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按现在的眼光来看,完全正确。但她恰恰忽视了社会效应和政治因素。这就是日后滋生她的悲剧的症结所在。
  1951年3月14日,周璇在给李厚襄写的第五封信中,仍然在谈她“赴南洋演唱”的计划,同时在信里还透露了她在上海的处境愈发难过了,而且情绪很坏,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她在信里是这样写的:
  “有一点要告诉你,关于(赴南洋)唱歌之事暂时要守秘密,上海知道他们会对我不满,切记!切记!……我觉得自己意志不定,心又太直,所以害了自己,到今天真是吃足了苦头,一言难尽,不说也罢。”
  很显然,周璇无法适应当时上海文艺界的气氛。新中国对她是重视的,派人劝她回来,但回来后,她又处处感到不如意,并且“吃足了苦头”,这是一个无法讳言的事实。
  因此,她接着说“最近我的情绪仍然很坏,心境不能舒畅,总是想要哭,要大哭一场才好,想想自己的事,真是伤心也!暂时也不会工作,不过他们总不会放过你,将来给谁家先拍,免不了又要得罪人,这是件伤脑筋的事,在我真是烦恼的,为什么做人这么烦?”
  看来,就是这么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诱发了她“想哭”“要大哭一场”的精神抑郁的症状,这是精神分裂的先兆,这一点是清楚的。后来的舆论都故意把她的精神失常完全归结到她个人生活的原因上,显然是片面的。
  1951年4月12日,在她写给李厚襄的第六封信里说:“我因大光明公司的剧本还好,所以第一部先给他们拍……”这个“他们”,指的是上一封信中“总不会放过你”的他们。周璇也在这封信里挑明了:“这次也是给他们逼上梁山,本来谁也拖不动我,就是这样喜欢闷在家里,对于酬劳极少不能同香港比,当然也是帮忙性质……”
  从旧社会大红大紫过来的周璇过于看重酬劳,她完全不懂新中国的“两为”的文艺方向。不过,她还是愿意“帮忙”,这就是她当时的立场和态度。
  其实,她还算幸运。因为当时上海的宣传部长夏衍对她、还有和她一起从常德路上冒出来的张爱玲、这两个旧上海滩上文艺界的“绝代双娇”,还是抱关注和欣赏态度的。也就是说,还在热心地管理、领导着她们的。可张爱玲内心不服从管理,后来找到借口,一走了之。周璇比张爱玲听话,她服从了领导,但仍想走却没有走掉而已。
  在这一封信和前一封信里,周璇都提到了李厚襄每月给她汇款问题,她还给李厚襄签了收条。我们现在无从知道周璇刚从香港回上海时,还提到的股票、债券等财物到哪里去了?我们也无从知道,她和李厚襄之间的这笔钱款往来背后的故事以及最后是如何了结的。有关她的巨额财产去向,且容我们放在后面探讨。
  总之,到了1951年4月,也就是周璇接受大光明影业公司的邀请,开始投入她的最后一部电影《和平鸽》的拍摄前,她的神经已经开始出现异常的征兆,她在给李厚襄的第六封信的最后写道:“拍了戏恐怕会很忙了,这次我也真不知怎样来准备它,真是害怕的……”
  她开始出现莫名的恐惧心理,这往往也是精神分裂症爆发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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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鸽》与发往香港的九封信(之二)
  周璇是在精神崩溃前夕投入到电影《和平鸽》的拍摄中去的。
  1951年5月8日,周璇给李厚襄写了第七封信。
  写这封信时,周璇实际上已神志不清,她在信中说:“……这次因王人美背后破坏,引起他们对我很大的误会,将来还是会事实证明的。”
  据说,在当时的戏剧、电影协会组织的学习上,王人美检讨自己和周璇都在旧社会唱了不好的靡靡之音、演了不好的戏。这是当时社会很正常的自我改造的风气。可周璇神经过敏,认为王人美是针对她说的,便很反常地给了王人美一巴掌。于是就在信中写了这两句不伦不类的话。
  接着,在信里写的完全是一派像《狂人日记》里的胡话了:“这个家伙的确不是好东西……那天他喝醉了酒开着汽车,我就知道不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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