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古代做皇帝》第185/860页


思考都不思考一下,那宫女脱口而出道:“回陛下,婢子学纺纱,不过半日便已熟手……”

陆承启闻言一愣,心道:“我的天,不带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啊!我叫你说实话,是说给芷若听的,你怎么真的就把老实话说出来了呢?”

这下好了,弄巧成拙之下,周芷若又别过了头去。窘境之下的陆承启,疾病乱投医,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个宫女,把那年仅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吓得后退了几步,头低低地都快垂到了地上。一双圆溜溜的眼珠子中,泛起了泪光,尚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委屈得都快哭了出来,强忍着泪珠,才没有掉落下来而已。

陆承启又让另一个宫女答话,这一次他学乖了,选了一个年纪稍长的宫女,想必她不会像先前那个小丫头那样,瞎说什么大实话了吧?

果然,有了前车之鉴,这个宫女小心翼翼地说道:“婢子比较愚笨,要花三日时间才能学会。皇后娘娘比婢子聪明多了,近半日时间,便赶上婢子一日的辛劳了……”

陆承启听得这个宫女的答话,才算满意,点了点头说道:“梓童,听见了吧,这可不是朕说的。宫人的话,你总该相信吧,其实你能做到这样,已经很好了。”

周芷若不置可否,默默地把先前弄乱的丝线给缠好,却一句话也不说。陆承启知道这一次,一向识大体的周芷若是真的生气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落她的面子,虽然是无心之失,却影响了她后宫之主的威严。陆承启意识到事情的严重,连忙把宫女、内侍、御前侍卫都挥退出景福殿,走到轮轴之前,用力搅动起轮轴上的曲柄,讨好的意味很是明显。

这个大纺车不同手摇纺车或脚踏纺车,一人完成就行了。它体积甚大,通常需要两人协力合作,才能完成得了。工作效率,比先前那些手摇纺车或脚踏纺车,快了近五倍之多。皆因手摇纺车这些一人完成的纺车,仅能一次纺织一个丝锭,而这个大纺车一次能纺织五个丝锭!

要是熟练的话,每日能纺丝二十斤之多,而普通的纺车,仅能一日纺丝三斤到五斤左右。孰优孰劣,一眼即能看出。

当然,要是有人发明了水力大纺车,一次性就能纺织三十多个丝锭或麻锭,比黄道婆发明的脚踏三锭纺车厉害多了。可惜的是,要是按照正牌历史,这种水力大纺车,要到南宋的时候才出现。

南宋能以一隅之地,抵抗金国、蒙古国近两百年的攻击,还是有它独到之处的。器具之利,当属世上之最。奈何先天不全,才被蒙古人铁蹄征服了。

不过陆承启对这种“落后”的纺织车,并没有什么感觉。他现在只想让周芷若不再生气,低声下气地说道:“梓童,是朕不对,不该在那么多宫人面前开你的玩笑。朕……”

听到这,周芷若悠悠叹了一声,说道:“陛下不可,你乃天子,就算犯了错,也不能这般自责的。天家威仪,不能在陛下手中堕下了。臣妾只是觉得一时堵心,没有什么的。”

其实,周芷若心中还是很感动的,陆承启肯放下皇帝的架子,给她道歉,说明心中真的有她。这么低姿态,也难为想要成为千古一帝的陆承启了。当然,这只是周芷若自己想法而已。

作为深受后世影响的陆承启,并没有觉得像自己老婆承认错误是多么大的一件事。有时候夫妻相处,难免有争吵的时候。这时候,就必须有一个人先放下身段,两人的关系才能和好如初。不然的话,一件件小事的积累,再深厚的爱也会出现裂痕的。作为男人,更是要拿得起,放得下,给自己老婆道个歉算什么?证明自己是真的爱老婆,才会这么在乎她!

见周芷若肯原谅自己了,陆承启也话多了起来。话题自然还是这个纺车,陆承启这才注意到它的“先进性”,居然能一次性纺丝五锭,简直比教科书上的什么脚踏三锭纺车还要牛得多啊!

只可惜,这样的大纺车,不是一般人家能消费得起的。陆承启不需要问价,也知道这样的“神器”,起码得千贯以上。除了一些大手工作坊,谁能买得起?

而且这大纺车需要两人通力合作,才能快速地纺丝或纺麻,普通农户家中,妇女要做的事情很多,谁可以天天凑在一起纺织?

所以历史的选择,是让脚踏三锭纺车代替了更为先进的大纺车,也不是没道理的。毕竟中原地区大都是自耕农模式和小农经济,纺织不过是副业而已。为了一个副业,雇佣一个人手,好像也说不过去。就算邻居帮忙,也不能每天帮你啊!考虑到这种种,经济实惠又实用的单人纺车,便以劣汰优了。

除非出现成规模的纺织厂,才能冲散这些家庭手工作坊。但那时候,多余出来的劳动力如何处置,又是一个大问题。弄不好,社会稳定都会被破坏。发展商业也需要稳步前进的,不能操之过急。

陆承启一边思考着,一边和周芷若有说有笑,丝毫不以男子纺丝而觉得有什么。

却不知道何时,从景福殿内殿之中,走出一个人影,静静地看着他们俩很久,才幽幽叹了几声,悄悄地又走开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驰道落成

稳住了有点使小性子的周芷若,陆承启总算没有后院起火,可以安稳渡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了。从景福殿回到仁明殿之时,已然日落西山,众鸟归林了。

夜幕渐渐开始笼罩起整个长安城,大顺皇宫之内,也由宫女、内侍点起了长明灯。平民百姓不舍得用的蜡烛,在皇宫之内,却好像不要钱一样,让每个灯柱都点上了蜡烛。

油灯固然能燃烧得更久,且经济实惠。可黑烟太过浓重,一般为苦寒学子,平民百姓所用。身为皇室,怎么可能会用平民百姓所用的东西!

自古以来,帝王家爬上这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不就是为了这比任何都要高等级的享受吗!

当然,在陆承启的观念之中,蜡烛和油灯,都是同等级的东西,都是以火照明而已,谁比谁更高级了?刚刚重生的时候,在没有电灯夜晚,陆承启还一度不习惯。就是在蜡烛下面看书,也觉得那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折磨。

现在习惯了,也只能看一会书而已。好在古代书籍的字都印刷得比较大,不然的话,或许更伤眼睛。习惯性地在仁明殿看了一会书,便觉得眼皮要打架了。

怪不得古人都这么早起床,晚上的娱乐项目实在有点少啊!陆承启身为一国之君,又不能去逛青楼瓦舍,这让极想见识一下古人风流韵事的他,实在有点郁闷。

无聊只能睡觉了,早睡早起身体好。自嘲地笑了笑,陆承启便让周芷若吹熄了蜡烛,两人相拥和衣而眠。明日便是例朝,需要更早起床。要是睡不好,例朝上顶着两个黑眼圈,定叫那些眼尖的京官逮个正着,在私下百般猜测呢!

弯月朗星,没有污染的古代,连星星都格外明亮。只是这七月初的天气,已经转凉了。带着对今年极端寒冷天气的担忧,陆承启迟迟才进入了睡眠之中。

一夜平静,唯有偶尔几声虫鸣,扰人清梦。

翌日清晨,在晨钟声响之中,陆承启身穿龙衮,在内侍宫女的簇拥下,缓步进入了大庆殿之中,再一次开启了例朝。

听着群臣山呼万岁,陆承启原本很淡的虚荣心,都有点膨胀了起来。做皇帝就是这个不好,活在阿谀奉承之中,很容易便迷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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