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王爷》第1024/1279页


周德安的心飞了起来:“杨虎也大败了,可是杨虎这个贼酋还没死,那是天大的功劳啊”。

他这人贪权好利,可是在北方军中待的太久,又不大懂得巴结手段,也不适应现在卑躬屈膝的表现,可是他虽因战功被调至南京,成为镇守南京的最高军职人员,但是南京城的高官也多的是,随手搂一个出来他就得陪笑脸,说小话,以他高傲的性子实是难以适应。

然而现在机会来了,如果能杀了杨虎。自己的名气就将传于天下,说不定天子都会接见自己,连升三级呀,自己现在是副都指挥使,再升三级就算不进兵部,也能成为独守一方的封疆大吏。

锦绣前程、高官厚禄就在眼前……,只要取了杨虎的人头,这一切唾手可得!想至此处,周德安心热了,眼红了,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杨虎溃散于蛤蟆铺一带,距此不过几十里路,刘七死了、刘惠往回逃了,赵疯子又远在太湖,南京城毫无危险,这一仗下来,我是寸功未离呀,我要是去搜捕杨虎……”。

他咳嗽一声,沉住了气道:“关守备”。

“末将在”。

“杨虎大军溃败,可杨虎还未死,这是朝廷心腹大患,本官放心不下,他溃散于蛤蟆铺一带,料来尚未远去,本官要带一哨人马,前去协助捕盗,你严守城门,到了城禁时分立刻城不得有误”。

“这……,大人,咱们职责在于守城,外围剿匪早有部署官兵,咱们……”。

“哼,什么外围内围,近在咫尺还叫外围?临机权变本是统兵主将的责任,杨虎不死,后患无穷,你不必多言,只管守好城池,本官只率三千骑兵去搜捕杨虎,无论有无消息,今日必回”。

“是!”关守备拱手,眼望着周德安急匆匆走下城楼,悄悄地呸了一声,小声骂道:“杨虎再猛,终究只是一个,要抓人不会派我去吗?非得你主将出马?娘希匹的,不就是连升三级吗?一跤摔死你个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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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村,一个山清水秀的小村落,临水的小房子,半边探出去,后窗下就是悠悠流过的一条小河,碧潺潺的河水里,水草摇曳,游鱼钻来钻去的。

小河不深,河对面就是茂密的山林,河边一棵秋梨树,已经结满了累累硕果,压弯了枝头,枝头越过小河,就垂在窗口,伸手可及。

一颗头探出窗子,又仔细观察了番周围的情形,然后收回去,轻轻掩上了窗子。杨虎把床上那件袍子扯得一条条的,裹住身上的几处伤口。

床前一个白净秀气的少妇,才只十六七岁年纪,怀里抱着一个未满周岁婴儿,她心疼的看着自己亲手为相公裁做的青袍,被这粗汉扯成了碎片,眉尖儿微微地蹙起来,却无奈地轻轻一叹。

旁边一个身材瘦弱、尖下巴、浅眉毛的书生,看样子才只十八九岁,唇上还长着稚嫩的茸毛,他畏惧地依着妻子,轻轻揽住了她的腰肢。

“嘿嘿,你们不要怕,老子只是混不下去了,参加白衣军混口饭吃。嗨,谁知道白衣军也靠不住,准备偷偷回家乡去,我在这儿歇歇就走,不会伤害你们的”。

“你,去给老子煮些饭来”,杨虎对那少妇下着命令:“孩子背着,再不然交给你男人,敢闹出声响,老子就一把一个,掐死了你们”。

少妇唬得赶紧背起孩子,走到外屋刷灶煮饭。大门已被杨虎反插上,又用绳索勒得紧得,这种一块块卸装的门板,凭他夫妻要想打开非得大费周折、闹出响动不可,杨虎斜躺在床头,又恰好可以看见门口,倒不怕他们逃跑。

“你,就在墙角儿坐着,不许***乱动,老子歇够了就走。别给自己招麻烦,懂吗?”杨虎凶狠地吩咐。

“是是是,大爷,我………我不敢,我坐着”,小后生吓得牙齿格格直响。

杨虎轻蔑地瞟了他一眼,豆芽菜儿似的,伸出两根手指都能捏死了他,自己居然沦落到恐吓这种货色,唉……

他闭上眼睛假寐:“这对小夫妻不能留。他们虽不识得自己,可是老子这独眼特征太过明显,官兵要是进村盘查,问清楚了他们必定对我加紧搜查,现在暂留他们性命,我得喘口气,如有保甲里正来问,还能用他们对付一下,等我歇够了,吃饱了,临走时再送他们上路。”

这文弱的小子其实是个秀才,姓方,方轻愁,小村子虽然僻静,可他还是时常去县里学宫走动的,眼前这个凶恶地大汉,他记得清清楚楚,和榜文上的大盗杨虎一模一样。

乍一见他,方秀才真是吓得魂飞魄散,有关大盗杨虎的传说在民间太多了,大多把他描述成杀人不眨眼,甚到吃人肉、喝人血,眼似铜玲,身高丈二的金刚模样。方秀才是读书人,虽不深信,但是那种畏惧还是不知不觉种到了心中。

可是现在目睹杨虎狼狈的模样,遍体鳞伤、精疲力尽,衣衫破烂,又是泥又是土,比个叫化子还不如,方秀才的心渐渐安静下来。

扭头看看轻手轻脚在外间煮饭的妻子,方轻愁暗想:“这个人的模样,一定就是那个大盗杨虎,他……他会不会真的放过我们?”

他舔了舔嘴唇,脑海中忽地掠过那张皇帝榜文:赏万金,民晋伯爵,官升三级。

眼睛一触及杨虎盘踞在床上,如猛虎卧榻的威猛身躯,这念头立即不翼而飞了,然后,不知不觉,它又萦绕在脑海之中:“赏万金,民晋伯爵,官升三级”。

“该往哪儿逃呢,等我歇足了力气,拿些干粮钱财先躲进山去,打听打听,如果赵疯子、刘七他们得了手,我便往南京去投他们,如果他们也败了,唉……那便想办法离开江南回北方去,重上太行山……呼……呼……”。

隐隐的鼾声传来,渐渐变成震耳欲聋的呼噜,骇得有点心虚的方秀才瑟缩了一下,探头探脑地看了看,他才又放松了肩膀。

“万金、晋爵、升官、强盗、杀头”各种念头纷至沓来,方轻愁的心越跳越快,跳的已经快喘不上气来,两条腿哆嗦着,他的双眼忽地瞟见自己坐着地板凳旁杂什物件中露出的一截木棍,那双眼睛顿时再也移不开了。

那是一柄鱼叉,一柄小小的鱼叉,两个锋利的叉尖并排着,还没巴掌的一半儿宽,这鱼叉只能射射窗后溪水中的小鱼儿,自从考中秀才、娶了媳妇儿后,他一门心思想着早日中举做个大官儿,很久没碰过它了。

倒是妻子还常用它,偶尔清除窗后过多的水草以便汲水。锅里传出了隐约的饭香,方轻愁提心吊胆地叫道:“壮士,壮士!”

叫了两声,他才发现声音只在自己喉咙里打转,便鼓起勇气咳了一声,提高了一点嗓门儿:“壮士,饭……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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