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三万尺》第15/25页


“看课本好烦。”

“我看不是你看。”

南晞应声蹲下,课本就藏在一旁的小柜里。

君侠于是不走了,他敞开长腿在医生的座位坐下,快速翻读南晞的课本,不停手记重点。我忽然觉得再待下去索然无味。

走进我的垃圾场也一样兴味索然。

我的仓库拆了就算,多的是摆置空间,小厨房我也不要了,现在我餐餐吃得又饱又营养。

但是我没办法接受那些陌生人这样胡来。他们在垃圾场四处喷上了油漆,还用一张很失真的平面图解释给我听,垃圾场的某些局部将要如此这般调整,简单地说,他们想要缩减一半的占地。我很吃惊地反问他们,没看见垃圾已经堆得快饱和了吗?怎么缩减?“烧啊!”他们给了这样高超的指点。

该烧的早就用焚化炉处理了,会露天堆置的,都是些无法燃烧,等待掩埋的物质,而河城的几个掩埋点已经爆满,我曾经提议在附近丘陵地新造掩埋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头总听不懂我的专业建言,你只要朝那堆垃圾山扫一眼,就会知道目前的状况有多惨,想烧掉它的想法更惨,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我赞成烧,我举双手赞成用天大的一把火来解决一切疑难杂症。

回到诊所时天还没黑,君侠就着医生的看诊桌,正在帮南晞补习功课,两个人都正经到那种地步,我讪讪然进入病房,坐立难安。我想帮小麦剪指甲,梳头发,擦身体,不管做什么床边服务都好,但南晞全都处理妥当了,必需承认南晞非常尽职。最后我决定给小麦拍背,顺他的痰,我告诉小麦许多心底话。

不是我不信任他。长得太好看的人,别指望他是什么好东西,这点也不用我强调。

“我在说的是君侠,听不懂就问一声啊。”我说,小麦微皱着眉,消受我的拍击。

不是我妄下断论,只是,垃圾会告诉我太多实情。

实情从一本杂志开始。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有一天我在收垃圾时,注意到君侠丢出的一个信封套——淡棕色的环保再生纸大信封,没有任何人会再多瞧一眼,偏偏我认得它。

那是个杂志封套,杂志名叫“巴比伦花园”,内容想也知道,就是那种谈园艺和怎么布置你家后院、附带几篇花草食谱或是芳香疗法的娘娘腔月刊。君侠订阅这本鸟刊已经好一阵子了,直到那一次我才想通个中奥秘。这就是我常说的,人没事多看一眼垃圾准没错,真相就藏在垃圾里头。我忽然想起来,全河城只有另一个人拥有这本杂志,我每个月都会从纪兰小姐那边回收到同样一只信封。

这一想通,后情就豁然开朗,经过观察印证,君侠和纪兰小姐果然越走越近。他常常赖在纪兰小姐的花房里,纪兰小姐还亲自下厨招待君侠——你没办法想象她第二天丢出的厨余有多可口,我吃掉了一些,君侠则动手做了不少庭园装饰品讨她欢心,小俩口的感情渐渐公开,常在河边并肩散步,一路笑谈。

“纪兰小姐是谁?就是辛先生的妹妹啊!我跟你保证,你这辈子绝碰不上比她更好心的小姐。”

但是辛先生从中乱搅和。我怎么知道?怪辛先生自己吧,他渐渐对我疏于防范,常常不小心抛弃一些涂鸦手记,所以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人,可我懂他的心情,他不乐意见到妹妹和君侠在一起。

真相就像鸭子划水,纪兰小姐和君侠一定爱得很痛苦,表面虽然没什么异状,但是垃圾瞒不了人。垃圾告诉我,纪兰小姐食不下咽,常依赖安眠药,不再照管她的苗圃花房。垃圾又透露:君侠无心工作,捣毁了一些工具,整天在纪兰小姐的窗外徘徊,开始抽一些烟。

综合各项垃圾情报来源,显示案情是:君侠不敢违抗辛先生,纪兰小姐的心碎了。

“你如果像我一样,亲眼看到君侠跟纪兰小姐那一夜分手的模样,大概就会觉得纪兰小姐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听不懂是吗?纪兰小姐搬走了,离开河城。”

全案总结是:君侠辜负了纪兰小姐。

眉批:爱一个人就不应该那样懦弱,简直是猪头。

附注:我也是爱过的人。

“你听不懂,那就算了,反正我不懂的事也多了。”我话说得多,下手就越拍越轻缓,现在小麦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我不懂许多事情,不懂明明是自己的亲妹妹,辛先生为什么要待纪兰小姐那么苛薄,他根本让她过着三级贫户的生活;不懂为什么纪兰小姐离开以后,辛先生却又显得那样伤心;我也不懂该如何处理秃鹰的遗物。

我指的是他的日记。秃鹰死后我曾经试着翻阅过,就从第二本读起,结论是:浪费光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样说又不全然对,因为有个字出现太多次,最后毕竟就看熟了,那应该是个女性的名字,Ekaterina ,光是念着就挺悦耳,猜想是曾经握住秃鹰的手写诗的那位美人。这个可爱的名字从第二本开始,像条金丝缕密密缠绕过全套日记直到最后一本,在最后一页打上线头。

我不懂,为什么太多事情当面表达得那么婉转,背地里却留又下废话连篇。一百四十一本日记,从秃鹰的青年时代开拔,一路收藏许多开不了口的心声,穿越许多岁月与千山万水,最后全驶进一只瓦楞纸箱里,总重三十七磅,回收价值大约等于一顿廉价的午餐不附咖啡。

我天天看着这箱日记,它就搁在纸类垃圾堆角落,资源回收车每半个月来一次,我每个月挣扎两回,终于没办法卖掉它。整箱日记顽固地存活在那里,以异国文字不停呼喊着千言万语,常有人好奇翻出来一看,看不懂,很快就作罢。不知道什么人,用麦克笔在纸箱上题了一排字:“追忆似馊水年华”。

秃鹰留下的还有一撮骨灰,我不能任由他的遗骸散布在我的焚化炉里,本想要照惯例把骨灰撒在河面上,又改变念头,我自作主张将它埋在河边。我想,秃鹰受够四处漂流了。

河边是个好地方,冬去春来,树抽芽,鸟结巢,动物求偶,人患相思,春城无处不飞花,不管你什么时候从这儿望过去,总是见得到河水里漂着几朵航手兰。

“航手兰你看过没?”我问小麦,“紫色的小花,开满河边整片时还真是哭八的美,这样吧,等你好一点了,我就带你去河边看看航手兰。”

航手兰是奇怪的植物,花苞刚开始绽放,就跌落河里,离枝以后它的花期才算真正开始,厚厚的花瓣外覆蜡质,浮在水面上永不沉没,它的花蕊有黏性,风带来什么它就沾上什么,就这样一路招惹别人的种子,一起旅行去天涯海角,去开花,去结果。

不管漂得多远,我跟你保证,那边也是一样,春去秋来,人们也梦想着海角天涯,再不可爱的人也不时会感染爱情,通常不致命,只是会犯一些痴狂,然后不停地受一点伤。

我说得太诗意了,小麦很果决地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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