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毒校对版作者柳暗花溟》第148/198页


  我的计划其实很简单,每天让小熊在Solomon面前晃晃,偶尔请他吃点美食,但又不让他吃尽兴。这样他就会惦记着,等他养成习惯,嘴也刁了,我就找一个机会,把美美的小熊送到他面前,让他惊艳,发现能吃不仅是美食,他忽略的也不只是食物。
  然后,小熊再突然冷淡他,甚至少见面,只偶尔钓一下,适当诱惑一下,让他看得见,摸不着,更掌握不到。那时,还怕他不上钩?
  在我和小熊的配合下,现在一切进行得顺利。我打算过几天就断了Solomon的口粮,再让小熊惊艳亮相。这些日子来,我为小熊护肤,做衣服饰品,做头发,规范举止,但却还让她以傻村姑的形象见人,就等着爆发的一天。
  一鸣惊人,强烈反差,视觉刺激,让人惊掉下巴,是男人无可抗拒的诱惑。他会觉得,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放过?又悔恨又心痒痒,还引发发现新奇事物的好奇感。这一招,对付男人动物本能最有用了。至于男人的心,要靠女人自已的心去征服。
  当然,我也不是白做这些。我要求小熊在给Solomon送吃喝的同时,每天也“顺便”为我向亲王殿下进献一份,但我一个字也不说,只是送东西。
  里昂收了我进献的精美食品,理也不理,直接喂狗,而且要亲眼看着狗狗吃干净。开始时我还有点恼火,他直接倒掉岂不是好?这样做很有点污辱人的意思了。但后来我想,他也许是在配合我做样子。不然他何必非看着狗吃完,在这种饮食很粗劣、滋味不丰富的年代,大把人蹲在一边等着跟狗抢。
  外面都传,亲王殿下被东方邪恶女巫迷住了,北诺曼人恨我,也是因为觉得他们永远伟大光荣而正确的亲王被这份迷恋玷污了吧?可现在,由亲王殿下身边的人传出,并不是亲王殿下迷我,而是我千方百计的、不知廉耻的追求他,北诺曼人对我的憎恨会转成轻蔑。一旦看不起我,针对我的心就减轻了。我不怕名声坏,只要小命能保住就行。
  不过,美容护肤、优美体型的事我也很积极,小熊要让Solomon惊艳,难道我不想让里昂看我看得错不开眼睛吗?我们在战场上相逢,我们有赤裸相见的时候,但年轻时代的他,还没有见识过我精心装扮后的美丽。喵的,老子可是美艳的亚洲妞啊。
  而假如有一天我必须离开,我要让他,永远记得我。
  “今天这道香橙鸡蛋饼和奶油烤梨是新品,请亲王殿下品尝一下吧?”我做好饭后对小熊说。这些日子我不仅亲自动手,还教会了小熊,让她以后也有点特殊技能,不必永远做侍女。
  这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很少,我这样一心为小熊着想,待之以诚,她不会感觉不到。要知道收买人也可以用真心,不一定非得用钱物和利益,不然刘备怎么得的五虎上将。
  一部《三国》,集中了中国人肚子里的坏水儿,我只是知道点皮毛啦,真的只是皮毛啦。


第28章 是你勾引我
  小熊很惊讶,“今天要带话给亲王殿下吗?”
  我犹豫了下,点头。前面铺垫得差不多了,必须有新的举动,不然疲沓了,再刺激的效果会不好。
  “是带两句话。”我想了想,“第一句话是:请亲王殿下品尝。第二句话是:我希望能见他一面,私下的、单独的,请他恩准。”
  小熊抽了一口气。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地方,里昂是北诺曼的天,就算这片欧洲半岛的皇帝,也对他客客气气,没人能这样要求他,何况我一个阶下囚?
  “就这么说吧。”我表示我是清醒的,对小熊点了点头。
  最好的防守是进攻,目前我进攻不了,但主动防守还是要做到。我孤立无援,只一个小熊,只能从她那打听点八卦,从那些看似无聊的闲话中了解外部的信息,并让她帮我送一点不太隐秘的消息。所以,我急需要借力、借势。尼娜一直没动,不证明她不想,我一直不出屋,也不证明我放松警惕。
  不出我所料,里昂拒绝见面,食物也照样还是喂狗。
  回话时,小熊同情地看着我。我完全不以为意,因为我足够死皮赖脸。于是我接着送,每天出新品美食,并且只给里昂一个人,不再分给Solomon。但是约见的请示,却透露给了Solomon。然后,每天也不断问里昂那两句话。
  哈,我烦不死他,Solomon也得烦死他。
  这样又是过了一连十几天,我屡被拒绝,却完全没有退缩,反而变本加厉,不再满足于传话,而是开始写信了。然后每天晚上,我都精心打扮,静静地坐在壁炉边画漫画,等他。
  火光,可以照亮我。
  小熊一般侍候我吃完晚饭并洗漱后,就会回家,我则被锁在阁楼里。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时,我就会画漫画,鹅毛笔沾墨水的钢笔漫画。我画得不错,以前正经学过的,况且这样做能使我平静,就像有的人用写书法以静心一样。
  我并不知道里昂何里会来,但我坚信他一定会来,所以我提前准备好。这让我感觉像是宫里的女人在等皇上临幸。喵喵的,早晚小爷要报复回来,让里昂乖乖躺在床上等我宠爱。
  转过头想想,我这个俘虏实际上很受优待了,怪不得我与里昂有奸情的传言一直没有平息过。且不说吃穿用度都很上等,有专门人监视、其实是侍候不说,居然还供给我使用昂贵的羊皮纸。在这个年代,书写代表着特权,造纸术还没有传入欧洲,而官方文件才用羊皮纸书写。还好,羊皮纸很光滑,两面都可以用,不然我真是太奢侈了。
  咔哒一声,寂静夜里的铁器交击声特别刺耳。
  我兴奋得差点跳起来,知道某人来开我的锁了。在北诺曼的都城,他当然没必要走窗子,不过他非得大半夜的来,也实在有点那啥。他可能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可我只是住在他楼上而已,他这样做,倒显得像偷情了。
  我从容站起,在壁炉前站好。我知道我不能表现得太急切,但欲盖弥彰就矫情了。在聪明人面前不要作怪,那样倒显得很傻,不如自然些的好。尼娜就是在装像,里昂未必看不出来。
  之前我旁敲侧击的打听过了,亲王殿下安排尼娜和她的红衣教士仆人住在附近的教堂里,还为她装了贵得吓死人的彩色玻璃,足见对转世的战争女神的尊敬的崇拜。但除了祈祷日,他几乎绝足于那里,这说明他和尼娜并不亲近,这消息令我心花怒放。
  所以说啊,爱情与时间没有关系,早到晚到并不是决定性的力量。假如一个男人对你不来电,无论你多么漂亮、多么能干、对他多么死心塌地、用尽手段,他也不一定能看见。这是女人的悲哀吧!不过,如果尼娜有个几年时间陪在里昂身边,也说不定日久生情,毕竟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
  是我,追得太紧。因为我,要捍卫自已的东西,不能容他人染指。
  门开了,比之房间中的明亮,顶层阁楼漆黑一片,里昂就从那浓得仿佛连光线也无法穿透的黑暗中走来。他似乎天生就有黑暗的气质,不管在时间的哪条洪流中都一样。性感、撩人、危险得令人沉陷。
  “你要见我?”他随手关上门,目光闪了闪。
  我心头有一丝喜悦,知道我这番精心的打扮没有白费。他注意到我的美丽了,虽然他极力掩饰。
  这年代还不流行那种低胸的裙子,但一件纯黑色的、没有任何多余装饰的、非常合体却又不太紧绷的长裙,愈发衬托着我东方式的纤细身段、玲珑有致。东方人的美和西方人不一样,没有那么张扬,如果能把那含蓄运用得当,就成就了带着神秘的美感,更有诱惑力。
  我当然不想以色相来吸引里昂,但女为悦已者容,我愿意让他看到我最美的一面。而所谓内在,是要相处才发掘出来的。
  “我有事要求你。”我直截了当。
  “我给了你保护。”他站得笔直,“我也说过,我能给的只有这些,其他要靠你自已的本事。”说完,他竟然要走。
  我连忙追上去,情急之下拉住他的手,“亲王殿下,你不是连听我说几句话也没有耐心吧。”
  “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说的。”他皱皱眉,很厌烦的样子,可是他的手没有抽回去。
  我暗笑,强拉他到桌边坐,拿出早准备好的点心,“你先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叫我来,就为让我吃这个?”他的眉毛皱了又皱,很容易就吸引人关注了他蓝得纯粹的眼睛。而我话题的跳跃性,显然让他有点不适应。大约,是没有人这样对他颠三倒四的讲话。
  “至少在这里,你不会拿我精心准备的谢意去喂狗。”我也坐下,不得不放开他的手。唉,真遗憾,因为穿越到九百年前,我才发现我真喜欢牵着他的手,给我感觉那么安定和舒适的感觉。
  “我们有交易,你不帮南诺曼或者任何我的敌人,我就不杀死你。”他表现得拒人于千里之外,“仅此而已,并不需要你的感谢。”
  “你是怕我会下毒?”我挑挑眉。
  他哼了一声,表示我很无聊,因为他绝对不会怕我。
  “那就吃一块。”看他似乎紧绷着心房,我突然生出些恶作剧的心来,拿起一块点心就往他嘴边送。可惜我还是不适应这年头长到脚腕的裙子,一下就被绊住了,整个人扑倒在他怀里。
  他下意识地伸手,于是我们两人就这么呈一种怪异的姿势,贴在一起。有好几秒,我们谁也没动,那可怜的糕点早飞到我的床上去了。
  “你在试图引诱我。”他冷着脸。
  他来时穿的是便服,衬衫和长裤,更衬得身材修长。而我这一扑,把他的衬衣全部拉开了,露出了他的胸膛。天哪,和九百年后的身体完全没有区别,肌肉发达但却不过分,刀削般的曲线,充满着坚强的力量,有如他的五官。曾经,我们那么热烈的拥抱过,皮肤挨着皮肤,心脏贴着心脏。想到这儿,我的身子不由得发起烫来。
  “我只是摔倒。”我的心蓦然软了,那些爱情三十六计全部无用武之地,“明明是您的爪子,摸在不该摸的地方。”
  “是你勾引我。”他低头看看,发现他的右手按在我的左胸上,但他没有挪开。
  “管用吗?”
  “非常管用。”
  “可我不是勾引你,真的只是摔倒。”我奋力从他身上爬起,因为我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这不是我要的,我让他来确实是有正事要谈。
  可我才一转身,他却从身后把我抱起,直摔倒床上,然后整个人都压了下来。
  他凶猛地吻住我,那感觉如此熟悉,令我完全失神,本能的热烈反应,有那么一瞬间,根本分不清我身在何处。而我的回应,也令他更加疯狂。幸好,幸好,幸好,在他把我的裙子从肩膀上往下褪时,寒冷令我张开眼睛,正看到他眼神中的轻蔑,男人征服床奴时的轻蔑。
  不,不是这样!我要求的,我计划的都不是这样!只是他突然的侵略,只是我对他的熟悉和渴望,令我昏了头。假如我这时候让他得手,我就永远也得不到他的心了。是的,我想跟他恩爱,但我不要以这种身份,更不要在没有心灵交融的情况下。
  假如他不爱我,我不会让他碰我一根手指!
  是我大意了,因为打听到他并不好色。虽然这年头的贵族男人流行养情妇,他身边也有那么一、两个女人,但他以近乎正派的态度令我放心。
  可是我忘记了,我在战场上挫败过他,我在任何方面都要顶撞他,我不顺服他,我前面下了这么久的饵,让他不能淡忘我的存在,却从未让他见到我,后来我又摆明撩拨他,所以,他心里一定已经有闷火在烧。无关于真正的爱情,但他肯定对我充满了征服的欲望。
  西方男人不如东方男人含蓄,况且他还是个能征善战的贵族,在他的意识里,在这个沙猪的年代,女人于他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咬牙,我放松四肢,让他误以为我在配合,但当他兴奋得失去警惕时,我抓住床边一个铜壶,奋力砸在他后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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