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第473/536页
"阿夜。"赵韵含想了想又道:"十三年前,你们一家不是正好在养马村吗?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大笑了起来,"原来如此,难怪你会那么大费周折地把我勾引到这个鬼地方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很抱歉,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本人完全记不得了!赵韵含的神色丝毫没有变化,"你的家人就没有提到过?"
"从来没有。"我皱了皱眉,"我也懒得问。有些事情,说不定知道了反而不好。"
其实说实话,以自己那么炽烈的好奇心,居然会容忍人生的其中一段留下空白的记忆而不闻不问,实在算得上是一种神绩,不过,我
确实没有问过,也莫名其妙地不太想问。
或许是自己下意识的认为,那个时段,发生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吧/
虽然我很胆大,但是我还没有胆大到犯*。既然大脑已经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干嘛还去刨根掘底,那不是自讨苦吃吗?有时候息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轻松!
赵韵含也聪明地没有再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只是弯月般的眉头微微压低了一点,做出沉思状。
"这个小村子有许多奇怪的地方。还有些房子是砖木结构的小青瓦平房,和竹木结构的草房,楼房居然一间都没有,这种情况在整个中国都很难找到。那些再空困的地方,至少政府建筑也会修个两、三层。太奇怪了!难道修楼房会犯某种忌讳?"
"你不是学民俗吗?对这里的风俗习惯应该很清楚才对。"我满不在乎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这种田园风光,生在城市中的人是很难看到的。
不远处,有一如意小孩正在玩着游戏。
我不经意地望过去,原本还不怎么在意,可是不久后便越看越心惊,用力拉了拉身旁的赵韵含,向那群孩子指了指。
她疑惑地看着,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问道:"那里有什么问题吗?""当然有问题!"我的声音略微有些激动,眼睛丝毫没有从那群孩子身上移开。
那个游戏由六个人组成,每个人的身旁都摆放着许多河边随处可见的鹅卵石。那些孩子围成了一个圈,将石头一层一层地堆砌起来,最先倒塌下去的就进入圈子里,跳着一阵姿势奇怪的舞蹈。"
这个游戏确实有些新颖,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东西。"赵韵含大为不解。"看仔细了,看正在跳舞的那个孩子的姿势。"我小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跳端公的一个简单的变种。"
"跳端公/"赵韵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惊讶,"怎么可能!他们只不过是些孩子。而且正规的跳端公,早在百余年前就在各地绝迹!"
所谓跳端公,民国以前还曾经在境内乡间流行。据说是遇天灾人祸或家人久病不癔,便认为有鬼作崇,往往要请端公驱鬼禳灾。
跳端公又称跳神、跳郎君、庆坛、传老爷等诸如些类的名称。
事前主家先与端公说明跳神缘由,将生辰八字告知端公,再由端公掐算跳算日期。到期主家备办香烛、纸针,雄鸡"刀头",请端公来跳神收鬼。
所收之鬼"也就是烧化的纸钱灰或符灰",用土陶罐盛着,红纸封口,交由主人按指定地点埋藏或扔掉,也有用稻草扎制"毛人"贴上咒符,所比法事后用火焚化,表示鬼已被收。
跳端公也常穿插爬刀梯、扑火坑、铧头贯胸等活动,表示端公身上附有神灵。端公还兼作"打保符"、"过关煞"、"庆坛"等多种法事。
不过正规的跳端公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只是讲究姿势的重要性。
当时正规的端公舞者多为年轻漂亮的处女,她们从小就被严格训练各种用途不一的舞蹈姿势。而且据说,每个姿势都有不同的用处,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在二伯父夜轩收集的一本很古老的文献里,看到过前人素描下的端公舞者各个舞蹈的姿势,因为觉得上边的姐姐很漂亮,所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眼前那些孩子玩游戏跳的舞,就是其中一种叫做"罗阴魂"的舞蹈,而且来源非常的正宗。
稍微回忆了少许,我又开口道:"这个舞蹈叫作"罗阴魂",是驱邪主人魔的一种,具体的用处是赶水鬼。"赵韵含想了想,这才点头:"不奇怪,有大河的村落,历史悠久的话,大多都会因为常常有人淹死而惧怕水鬼,小孩子的游戏里会有这种舞蹈也很平常,恐怕是从前大人教的吧,然后一代一代的流传了下来。"
"应该是这样。"我也有同感。
不远处,玩游戏的孩子们在中间的孩子跳舞跳错的时候,拍手大声唱起来:"金娃娃,金娃娃,金精水鬼欺不得。幽人不洁凡草生,水鬼水鬼跑上门。"
我一听,顿时笑了起来,看来养马河流域金娃娃的传说举不胜举,甚至融入了儿歌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金娃娃,究竟是不是水鬼,如果不是,到底又是呢?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例题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