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天子》第1433/1490页


华云飞的职务比丁跃高,但他自知调兵遣将、行军打仗不及丁跃。所以对丁跃极是尊重,丁跃受他敬重,在军中大有如鱼得水之感。虽然他的腿残了,不能再亲自挺刀上阵,却依旧可以咤叱沙场,对这个老兵来说。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了。

刘大刀送给叶小天的炮是虎蹲炮,叶小天知道刘挺贪财,以超级刀粉的名义送了他一笔极贵重的金珠玉宝,刘大刀自然投桃报李,所以拿出八门大炮馈赠。如今叶小天正扮着他的先锋,赠炮倒也合理合法,天公地道。

此时大明军中还没有红夷大炮。自从火药发明,它的燃烧和爆炸威力就已被人所认识,并迅速用于军中,南宋初年就有了火器雏开盘,南宋末年抗金名将虞允文在采石矶曾用“霹雳炮”大败金兵。

不过那时所谓的霹雳炮倒不如说是大号的霰弹炮,它是用竹筒装填火药和钢砂、瓷片,一炮轰出去形成扇面,杀伤面积大、射程短,但只能伤人,很难用以攻坚。

成吉思汗西征时,管形火器流入阿拉伯世界,因此进入西方。于是东方人发明,西方人完善,火炮此时在西方的发展更胜于东方了。

正德年间,明廷得到了佛郎机炮,那时的中国官员虽然蔑视西方的奇淫技巧,但是对接受战场武器倒是一点都不费力,绝对奉行“拿来主义”。他们照此研发,很快就造出了自己的大将军炮。

此时西方火炮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出现了后来被明人称为红夷大炮的重型火炮。这种火炮,长两丈,发之可洞裂石城,震数十里,只不过明人还没有见识到。还要再过十几年,明军才会领略到这种大炮的威力:“第见青烟一缕,此几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

直到万历四十八年,东印度公司的“独角兽号”在广东沉没,明廷派人打捞,这才弄到二十二门红夷大炮,每门重三千斤,从此明廷的火炮又有了飞跃发展。

此时还没有见识过红夷大炮,刘挺送给叶小天的八门虎蹲炮就已是朝廷最先进的武器之一了。这虎蹲炮是戚少保改良的一种火炮,威力也是甚大,与今天的迫击炮比较相似,尤其适合山地作战。

所以,哪怕此时明军已经有了红夷大炮,考虑到贵州地区的地理形势,也未见得就比虎蹲炮更适合用于此地作战。叶小天去接收火炮,特意带了田雌凤,抚摸着那黑黝黝的炮管儿,叶小天喜不自胜。

叶小天军中没有会用火炮的士兵,刘挺也考虑到了这一点,特意拨了十八名炮手,留在叶小天军中,直到他自己这边培养出合格的炮手为止。叶小天叫刘大刀派来的炮手试射了一炮,声如惊雷,远处崖上腾起一团浓烟,大片山石哗然砸下,声势骇人。

叶小天拍了拍那发热的炮管儿,睨向田雌凤,得意地道:“我有此物,杨应龙依然守得住吗?”

田雌凤也心惊于火炮的威力,却仍是不屑地仰起脸儿来,阳光晒照在她美丽不可方物的脸蛋儿上,灿烂明媚:“天王守不住丁山关,可你……攻不克娄山关!”

“是么?”叶小天看着田雌凤,眼中闪着奇异的光。他把田雌凤带在身边,可不是为了养眼,这句话,他记在了心里!

第22章战丁山

丁山,群山横亘,诸峰跌宕,如剑似戟,直刺青天,起伏的山峦犬牙交错。如此险恶的地势,在播州却只是并不算如何险要的一处关隘。战鼓隆隆,号角呜呜,一场大战开始了。

想要以巧取胜在这种地方是不可能的,除非内有策应,里应外合,否则唯有凭真正的实力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而要练成一支铁军,这又是必须的过程。不经历浴血锤练,怎么可能成就一支钢铁意志的百战雄师。

叶小天也知担任先锋损失必重,但他更清楚,这是他崛起必须要走的一步,哪怕这一万八千人最后打成了一千八百人,这一千八百名幸存下来的老兵也会为他的军队树立自己的战术风格、战斗意志,成就他的军魂。

哪怕这剩余的一千八百人每人只练出十个兵,也能给他带出一支一万八千人的战无不胜的劲旅!可若不经历血战,他的军队将始终难成气候,如何与黔地诸侯争霸?要知道,安宋杨这三大天王此前还从未向他亮出过真正的獠牙。

“轰!轰!轰!”震耳欲聋的炮声在群山之间荡起阵阵回音。虎蹲炮发威了,虽然这虎蹲炮不足以轰开以山壁为墙的关隘,可它能对关隘上的守军形成大面积的杀伤,它可以轰烂关卡厚重的大门。

随着炮声,关城上响起凄厉的号角声,守军猫着腰儿在城头疾走,开始奔赴各自的战位,展开反击。

关上的守军兵力其实并不算特别多,因为再多的话也摆布不开。关城上尚且如此狭窄,关下可想而知,道路险狭难行,洞屋鹅车、战车、抛石机都无法全力展开,倒是云梯和飞抓更加便利,攻击自然不够犀利。

在前列队推进的士兵以庞大的铁叶橹盾护体,形成一面移动的高大盾墙。击打在上面的矢石利箭几乎无法伤害到盾后的士兵分毫,尾随其后的则是铺了湿牛皮的鹅车,顶着关城上倾泻的矢石檑木逐步逼近。

叶小天坐镇中军,观望战场。看似平静,手心却已沁出汗来,这样大规模的战斗,与他而言也是头一次,在他的心理上。同样要经历一次新兵般的洗礼。

田雌凤虽然野心勃勃,可这样的大战场面于她而言又何尝不是第一次,如此一幕,令得她也是花容失色。可不知怎地,她的心中却有一种血脉卉张的感觉,情不自禁地会幻想,如果是她顶盔挂甲,指挥若定,又该是怎样一副场面。

她的血脉里,似乎天生就流动着不安份的血液。好战的很,也许她该投生为一个男人,这才更加符合她的性格。

火炮、弩箭、抛石机、鹅车、云梯轮番上阵,远程武器负责压制城头火力,攻城器械负责推进攻击,呐喊声此起彼伏,蚁附进攻的叶小天所部官兵不断有人受伤或死亡。

叶小天心如油煎,但他依旧咬牙坚忍着,慈不掌兵,这也是他磨励成一方大将所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考验。如果此时放弃。那就前功尽弃,他与安宋比肩的计划也将彻底破灭。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这还只是一个小小的丁山关……”

叶小天喟然叹息,田雌凤讥诮地瞟了他一眼。道:“怎么,你怕了?”

叶小天扫了她一眼,道:“我是不忍,看到这么多人因为杨应龙的一己私欲而死去,我心中不忍,难道你毫无感觉?”

田雌凤向关前大战的惨烈战场上望去。目光寒冷如冰:“我为什么要觉得不忍?人,分三六九等,有些人是人上人,他的一个想法、一个念头,就能驱策成千上万的人,为了实现他的愿望而前赴后继。冲在前面的人抛弃了性命,驱策他们的人何尝不是搭上了自己的一切?既已有所决定,婆婆妈妈、犹犹豫豫的,又于事何益?”

叶小天苦笑:“我倒忘了,你就算没嫁杨应龙之前,也是白泥田氏家族里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小民的生死,你怎会放在心上。”

田雌凤讥诮地道:“我也忘了,你不过是个市井小民、天牢贱役出身。就算你如今贵为一方土司,骨子里也依旧是个升斗小民。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上人,也许你儿子可以,你是不用指望了。”

叶小天缓缓地道:“我倒宁愿……我儿子和我一样,能把那些升斗小民当人看,而不是你这种天生的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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