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凤雏全集.com》第596/640页
已占陈留,便可徐图兖州,庞山民大犒三军,酒宴之后,留庞统,周瑜二人议事。
既得陈留,庞山民自然得陇望蜀,欲一鼓作气,拿下兖州全境,如此大事,庞山民自然想要征求二人意见。
庞统听闻庞山民打算,连连叫好,欲从兄长手中再得重任,而周瑜却眉头紧锁,思虑半晌,对二庞道:“二位就不担心曹军去而复返?”
周瑜说罢,庞山民心头一凛。
此番曹操尽起河北兵马,渡河一战,虽接连遭荆襄狙击,然而却未伤及根本,曹军此番往徐州方向而去,定然是与司马懿所率军马汇合,诸葛亮麾下兵马势单力孤,难对曹军形成阻碍。
且庞山民已令诸葛亮回军寿chūn,也就是说,徐州一地,所屯曹军十万之众。
还有月余便要入冬,庞山民一直以为,曹操定然会于严冬时分,归返河北,然而这月余时间,十万军马无论对于兖州抑或寿chūn,皆是威胁。
想到此处,庞山民颇为感慨的看了周瑜一眼,拱手谢道:“庞某得意忘形,倒让公瑾见笑了。”
周瑜闻言笑道:“瑜只是猜想曹军动向,中与不中,尚未可知,或许曹操心灰意冷,归返河北也大有可能!”
“今日与曹操阵前答话,曹丞相看样子并不像是心灰意冷。”庞山民闻言微微摇头,对周瑜道:“且曹操心志坚忍,此番我等夺陈留兵不血刃,曹操又怎会不思报复?”
庞山民说罢,庞统亦连连点头,思索许久,若有所得道:“若其合兵一处,十万大军可去而复返,如今陈留已得,兖州皆遭我荆襄兵锋所指,黄老将军亦无须如之前计划,祸乱兖州郡县,如此一来,曹军若合兵之后,大有可能前来攻城!”
周瑜闻言却颇为不解道:“瑜与士元看法大不相同,曹军若之前便打算去而复返,陈留坚城让予我等岂不自损根基?”
庞统摇头笑道:“曹军见识过我荆襄器械之后,当知守城不易……且之前庞某已命人看过,之前曹军所造投石,尽数被毁,想必曹操对于陈留,仍有挂念!”
“可若曹军攻城,更为不易!”周瑜闻言连连摇头,却听庞统叹道:“若曹军依葫芦画瓢,以先前我军攻伐陈留之法,肆虐兖州呢?届时陈留依然是孤城一座,曹军大可围困我等,待城中粮绝。”
“再过月余,便是严冬!”周瑜说罢,庞统却道:“曹操若执意复夺陈留,就算不归河北,其营中何人敢违抗军令?”
庞山民见二人争执,愈加剧烈,连忙出言劝道:“可所遣斥候观曹军大军动向,庞某倒不担心曹军围城,然而十万曹军兵势浩大,不可小觑,庞某担心的是曹操不攻陈留,反去寿chūn……”
“寿chūn?”
二人闻言,猛然醒悟。
诸葛亮麾下兵马仅两万有余,若曹军强夺寿chūn,的确难以守御。
周瑜思索半晌,对庞山民道:“山民,可令孟起引西凉轻骑,纵横于兖,徐交界之处,观曹军动向,若其果真欲攻寿chūn,有孟起在,也可随时援救孔明……”
“公瑾可莫要小瞧孔明本事,若论攻城略地,庞某并不服他,但论坐守城池,庞某却没他那般能耐……”庞统闻言,不禁轻笑,对周瑜道:“纵使两万军马守城,孔明自有办法与曹军僵持下去,依庞某看来,根本就不需劳烦孟起出征,孟起虽勇,却不擅谋划,若其中曹操计策,得不偿失!”
庞山民闻言,微微点头。
无论周瑜抑或庞统,二人所言皆有道理,然而在庞山民看来,曹操最大的可能性还是老老实实的归返河北,毕竟兖州距徐州仅百里之遥,数日功夫便可到达。
虽忌惮曹军攻伐寿chūn,可曹军亦要忌惮兖州军马,抄其后路,无论对荆襄军马抑或曹军,两家皆有为难之处。
想到此处,庞山民微微一笑,对二人道:“今日陈留新得,我等当欣喜才是,若二位欲知曹操如何动作,数日之后可尽皆知晓,届时我等再作应对,也来得及!”(未完待续。)
第一章 NO.590 小沛烧粮,荆襄回军
数万退却曹军行迹难以遮掩,不过数日,曹操丢了陈留,退避徐州的消息天下皆知。许都城中百姓得闻曹军兵败,皆道贾诩屠城之仇,如今得报!
沸腾的不仅仅是许都一城,庞山民治下各州,尽皆庆贺,而与之相反,无论河北抑或江东,则人人惊惧荆襄兵锋。
陈留大战之前,曹操挟兵马十余万,气势汹汹的横跨黄河收复旧土,如此兵力令天下人皆以为曹军胜算不小,然而短短月余功夫,不仅失地未能收复,就连陈留这兖州重镇,也给丢了,战前无论何人,皆未能想到,素来强势的曹操竟于荆襄面前“一触即溃”。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曹军虽失陈留,然而其兵马并未损伤多少,尚有一战之力,然而时近严冬,若曹操仍欲用兵,留给他的时间,已然不多……
信使未到,诸葛亮便已知晓曹操已挟大军往陈留而来,自司马懿至徐州后,诸葛亮于小沛城中,紧闭城门,并不出战。
小沛乃曹军屯粮之所,吃曹军的粮,养荆襄的兵,诸葛亮觉得数日来过的十分惬意,司马懿至小沛后,只佯攻两次城门无果之后,便退兵三十里,与荆襄军马遥遥相峙。
如此一来,也给了诸葛亮遣斥候四处查探小沛周遭的机会。
于战乱之际,消息总是比人走的要快,斥候于小沛周遭村落休整之际,便听闻兖州大胜,曹操退避徐州的消息,如今曹军已过东郡,浩浩荡荡往徐州而来,欲与司马懿合兵一处。
斥候探得消息,匆忙回报,诸葛亮听闻曹操大军前来,心中一紧,急召关羽,魏延二人同来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