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传》第34/591页
那几个魔法师正庄严地聚在一起环成一圈,正在操纵着一个魔法阵。虽然对魔法知识了解得并不多,但马迪尔还是认出了那是个什么魔法阵。那是个以魔法师生命为代价的短时间内数倍提高魔法师魔力的魔法阵。从理论上讲,只需要六个高级魔法师操纵这个魔法阵就可以释放出一个禁忌魔法所需要的魔力。虽然所有的高级魔法师都知道这个魔法阵的使用方法,但这个魔法阵却很少出现在战场上。启动这个魔法阵,至少需要三名高级魔法师奉献出他们的生命,而加入这个魔法阵的其他魔法师,几乎也都会因为过于透支魔法而丧失生命。侥幸活下来的魔法师,也会失去所有的魔法力。这样的结果对于魔法师而言,还不如死去的好。就世俗习惯而言,魔法师不是骑士,没有人会要求他们为了战斗而奉献自己的生命。因而在战争中,极少有三个或以上的高级魔法师自愿联手施展出这种魔法阵。
重骑兵的灾难还没有完全结束,一个地狱烈焰扑向了他们。即使是拥有一往直前精神的骑士们,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连续遭受两个强度如此之大的四级魔法,在精神上也无法忍受。重骑兵们开始混乱了。
历史是由许多巧合组成的。也许再过五秒钟,英格兰尼人就会完全溃败。但地狱烈焰如同突然出现在战场一样,它消失得也很突然。
塞斯人发现,那几个魔法师的身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了。
经过短暂的组队,剩下的五百多名重骑兵又重新向塞斯人的阵地发起了冲锋。在缺少魔法师攻击的前提下,英格兰尼重骑兵只损失了几十人就冲到了离塞斯人五十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是投掷手中长矛的最佳距离。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不是部分人将手中的长矛投掷出去,而是几乎所有的重骑兵都将手中的长矛投向了塞斯人的阵地。五百余支长矛落在塞斯人的阵地上,塞斯的士兵们受到了重创。虽然这些塞斯人无视死亡,但是大量的长矛兵毙命,阵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混乱。重骑兵们籍着这个间隙,终于突破了长矛手的防线。
双方的部队已经完全混合在一起了。
惨叫声、咒骂声、兵器的撞击声、甚至利刃砍在骨头上的声音,又一次演奏出每次战场都必须上演的经典之声。
巴顿在重骑兵投掷长矛时一不小心被刺穿大腿钉在地上,他虽然被钉在了地上,却临死也没有放弃一个骑士高贵传统――活着的情况下,必须与敌人战斗。巴顿躺在地上,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再艰难地抽出一只箭,拉开射出,又一个敌人应声倒地。当巴顿抽出第三支箭时,一支长矛从他的前胸刺入。
布莱克本作为将领,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一员猛将;但是他作为战士,即使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非常优秀。在他的弓箭面前,身披重铠的重骑士和赤裸的婴儿没有区别。每一支箭都从前胸而入、后背而出,甚至能够射中目标身后的敌人。发出了二十箭,一共杀死二十人、射伤两人。如果将那些尸体解剖,可以发现,每个人的致命伤都是心脏被利器刺穿。当重骑兵一名小队长冒死冲到他面前将他刺死后,所有的重骑兵都松了一口气。
马迪尔好想就此躺在地上睡上一觉,哪怕一觉之后不再醒来。他眼皮发沉,四肢无力。刚才杀死一个敌人的同时,他的头上似乎被谁重重击了一下,差点被打落下马。周围的塞斯人越来越少。马迪尔努力地睁着眼睛,试图将面前的情况看得更清晰些,却总是失败。在失去知觉前,马迪尔依稀听到一个人的声音:“马迪尔,主人拜托你照顾了。还有兰妮,你们结婚后如果有两个儿子,就告诉第二个儿子说他的祖训是:唯有偏拗狂才能成功。”然后,似乎是闪电开始飞奔。这时,马迪尔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身体不再有疼痛,心情也很平静。在这种情况下,马迪尔愉快地昏迷了。
即将取得胜利的英格兰人遭受了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打击。他们惊奇地发现,一个手持巨型战斧的迅剑士狂化了。这位讯剑士的眼睛突然变成了红色,本来显得高瘦的体型迅速变得粗壮了。这个狂化的迅剑士,虽然狂化后综合实力只能达到风剑士的程度,甚至在反应及速度方面有所退步,但是在力量上,却达到影剑士甚至幻剑士的水平。这个狂化的迅剑士与其他的塞斯战士不同。每当他砍倒一名对手,不是高呼“为了塞斯”,而是大喊“为了主公”。显然,战场上的重骑兵们更害怕自己成为后者的祭品。如果被一般的塞斯兵打倒,哪怕是被长矛兵刺得对穿,在五阶水系魔法神圣之水的救护下,仍然有愈全的可能。但每个成为“为了主公”这句口号祭品的人,如果不是头颅离开了身体,那至少也是连肩带胸从身体分离。这样的情况下,只有死灵术可以令身躯重新动起来。但那时身躯却不会再有任何意识。
人类出现狂化的现象极为罕见,但是重骑兵们都知道一个常识:狂化的兽人只有在脑袋被砍下的情况下才会死去。因此他们都试图用重剑砍下他的头。无奈无论从身手、力量还是抗击打方面,重骑兵们都远远不是那位狂化的迅剑士的对手。当重骑兵将战场上最后一个站立的塞斯战士,也就是那个狂化的迅剑士击倒时,躺在他身的尸体已经超过五十多具。
战场上,一片萧瑟索然,只有偶尔濒死的人发出的呻吟声。活下来的两百多重骑兵茫然地对视。他们还必须赶紧参加下一场战斗,如果下场战斗象这样激烈,不知道会有几个人能够见到后天的太阳。
第一部 第三十章
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
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