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实录》第18/31页
白宝山在监狱里的这些准备工作是在暗中进行的,他利用自己的不善言谈,把自己伪装起来。在一个时期内,他在监狱里屡受好评。
1993年初,即白宝山来到大西北的第三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他被减刑一年。
在狱中最让白宝山感到解气的就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两个平时老欺负他的“恶人”。
1993年9月,与白宝山一起放牛的李宝玉突然失踪了。狱方对李宝玉失踪事件进行了调查,李宝玉并没带走任何东西,况且他还有一年就服刑期满了,按照常理,犯人在这种时候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逃跑的。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因找不到其他证据,事情最终仍以李宝玉脱逃定案。
李宝玉因何失踪,最清楚底细的人,莫过于白宝山。
大约在一周之前,李、白二人发生了争吵。李宝玉打了白宝山一拳,白宝山没有还手。李宝玉说:“是爷们儿你也犯把脾气给咱瞧瞧,别净给北京人丢脸。”白宝山说:“行,你等着,这几天我就犯把脾气给你看……”事情不了了之了。李宝玉认为白宝山不过是说说而已,他犯脾气能犯到哪儿去?
白宝山第二天就着手准备。他一声不吭,背着人在牛棚后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然后,把200元钱塞到牛棚的墙缝里。
傅克军放牛去了,白宝山来找李宝玉,说:“我的钱藏在牛棚里,抠不出来了。你帮帮我,弄出来我请客。”李宝玉认为这是白宝山在讨好自己,就跟白宝山走进了牛棚。他问:“钱在哪儿?”白宝山指了指墙缝。李宝玉低头往里边瞅,钱卷成一卷,果然在墙缝里,用手指是抠不出来的。他找到半截细铁丝,弯个钩儿,猫腰帮着白宝山钩钱。
这时白宝山站在他的身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子,对准李宝玉的后脑就是一下。李宝玉翻翻白眼,一声不吭地栽倒在地。白宝山抡起铁锤,对准李宝玉的头部连续又打了四五下。白宝山看李宝玉被打死了,就把他的尸体扛出牛棚,扔进他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土坑边上放着一把铁锨,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就把李宝玉的尸体埋好了。
一切都收拾停当,白宝山坐在牛棚外晒太阳。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半年,另一个与白宝山一起放牛的傅克军再次失踪。这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在牛房放牛的共有四人,白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后两人为化名),四人全是北京调犯。3月20日晚上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傅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中午,傅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这天白天,秦百川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到了晚上8点,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到了22日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三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狱中风云(2)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枪子弹、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了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王永康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十几天,白宝山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同时,据监狱的犯人反映,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与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3月20日深夜,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鼻鼾。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狠狠地砸在傅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遍。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傅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木床上。但他反应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白宝山的铁榔头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着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挖了两米深。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得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火焚烧了,用沙土把灰烬埋了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搞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傅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拒不认账。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了,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他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三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
三下徐水(1)
下午两点,汽车到达徐水县城。下车后白宝山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大约走了三四里地,白宝山发现一处兵营的哨兵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这让他眼睛一亮,这种枪他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
一刹那间白宝山就做出了决定,要抢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从下午到晚上,白宝山都没离开兵营左右,他选择好了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了北京。
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白宝山觉得,他运送武器的时机来到了。但由于害怕长途汽车运长枪危险,白宝山就把半自动步枪用塑料布包好,绑在自行车大梁上,骑车先到良乡镇,在这里搭上了去保定的汽车。为应付突发事件,他在枪里压满了子弹,其余子弹全部用布带子缠在身上。
到徐水后,他在靠近兵营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了另一个地方。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两天后白宝山再次来到徐水。白宝山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后,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工作他戴上了手套,避免在弹壳上留下指纹。他向枪膛里压满子弹,余下的仍缠在身上。然后,他在夜幕的掩护下,按照看好的路线,悄悄进入距哨兵不到十米的预定射击点,然后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在那里整整趴了四个小时,直到午夜12点半左右。
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一共三个人。他掐算好时间,知道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已经临近。岗上的情况,一般是两个哨兵站在外边的岗台上,另一个哨兵站在大门口,岗台距大门有15米。现在,那个哨兵出来了,也站到岗台前――他觉得,可以动手了。
白宝山先瞄准背枪的哨兵开了一枪,那个哨兵应声倒地,不动了。他一转枪口又朝背子弹袋的兵打了一枪,那个兵也不动了。他正要朝第三个兵射击,发现那个兵已匍匐着进了大门,他瞄着那人连开三枪,均没打中。
他快速从槐树丛后边出来,把自动步枪拿到手。这时兵营里的警报响了,但没有人马上出来。他背着两支枪,猫着腰从原路跑回,沿预定路线向西跑过107国道。他经过一个加油站,天太黑,没人注意他。再跑过铁道――他的速度慢下来。然后,他沿铁道朝徐水火车站方向走去。
天快亮的时候,他发现铁路边上有个废弃的烧砖的土窑。他在窑地里挖了两个坑,把两支枪和子弹分别埋在这两个坑里,做上记号。然后他脱掉身上的绿军衣和绿胶鞋,换上圆领衫,把鞋和衣服埋进一个烂泥塘。然后,他在露天的土窑里隐藏起来。早上8点,白宝山从旧砖窑里走出来,这时他已经焕然一新,圆领衫大裤衩,两手空空,只拿着一个小包。他穿过铁路,在公路上拦住一辆开往北京的长途车。
7月28日下午,白宝山返回北京。
发案的当天,北京军区保卫处就提出与北京并案的提议,他们十分熟悉北京几起案件的案情,河北省公安厅与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联系,送去了物证样品。仅仅一天的时间,就把徐水袭击哨兵抢劫枪支案与北京市发生的四案并在一起。案件的一致性是显而易见的,均为一人单独作案,犯罪嫌疑人有枪,作案手法相同,袭击对象、作案目标一致;经技术鉴定,犯罪嫌疑人在徐水“7・27”案件中所用的枪支,与北京“3・31案”被抢枪支一致,与“4・07案”、“4・08案”、“4・22案”中用的枪支为同一支步枪。
并案扩大了警方的视野,提供了更多的物证线索。犯罪嫌疑人在果园内软土地上留下的脚印,进一步为警方提供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年龄、体貌等方面进行模拟画像的依据。
此时,白宝山仍觉得没有短枪十分不便,恰巧他的同居女友谢宗芬说她姐夫在四川一家兵工厂工作,这立刻引起了白宝山的注意。他在徐水已经弄到了一支自动步枪,他还想再弄一支手枪――北京是不能再作案了,徐水近期也是不能去的,但他可以去四川。说不定,在四川他能达到这个目的。
但此行却让他大失所望,十天后,他和谢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1996年8月27日,白宝山和谢宗芬一起来到木樨园。谢宗芬要在这里的批发市场进布,白宝山也恰好在这里乘坐长途汽车去徐水。事先,白宝山并没告诉谢宗芬,到了木樨园他才说要出门办点事情,谢宗芬也要跟着去。白宝山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个女人,说不定还能掩护一下。
到了徐水,谢宗芬看到枪后,骤然害怕起来,劝白宝山把枪扔了,白宝山不同意。但因为没有找到子弹,两人当晚返回了北京。
夜里,白宝山像讲故事一样,把他在北京连续犯的几起案子以及在徐水开枪打死军人的过程,一件件讲给谢宗芬听,谢宗芬听着心里害怕,始终没有作声。
三天后,白宝山独自一人再下徐水。他不放心,惦记着那些没找到的子弹。这次他没告诉谢宗芬,单独行动,只去了一天。来到旧窑前,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找到了埋子弹的地点。然后白宝山把它们重新埋在铁道旁,距上次埋枪的地方大约十米。下午,他坐长途车赶了回来。
三下徐水(2)
拖了一星期,他对谢宗芬说:“子弹找到了,你跟我把枪和子弹取回来。”两人下午出发,仍带着上次购买的尼龙包。来到徐水,挖出枪支和子弹后,白宝山把“81-1”式自动步枪装进尼龙包,将那支他使用过的五六式步枪重新包好埋回原处,子弹则全部裹在身上――处理完毕之后,他让谢宗芬在玉米地里掰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龙包上边做掩护,两人直奔徐水火车站。后半夜2点半,他们登上了一列开往北京的慢车。凌晨5点,他们在丰台火车站下车,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车回家。6点钟来到母亲家,白母出去晨练了,继父值夜班还没回来。白宝山把自动步枪取出来,独自背到电碳厂三角墙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个土洞里――这也是他从前藏五六式步枪的地方。
回北京后,白宝山脑子里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要不要把谢宗芬除掉。白宝山认真地想过几天之后,下了最后的决心。他在住所后边的一个山头上为谢宗芬挖好了尸坑,并准备了埋人用的铁锨,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监狱杀李宝玉、傅克军所做的准备一样。余下的,就是何时动手、怎样动手的问题了。但是,随着实施的日子的临近,他却犹豫了。他不断观察谢宗芬,故意对她发脾气,毫无理由便对她拳打脚踢。可是,谢宗芬不仅没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贴近他,处处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而使他不高兴。白宝山在这个女人面前心软了,他一次次地推迟“执行”的日期,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德胜门抢劫
白宝山计划的第一步“搞枪”成功后,下一步就是抢钱。对木樨园、河北辛集皮货批发市场和石家庄“南三条”批发市场等地的踩点,让白宝山大失所望。
12月份,白宝山到德胜门闲逛,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烟草批发市场。一连几天,白宝山天天骑自行车过来,观察烟市的生意和人员情况,选择他的袭击目标。
12月15日,天刮大风,气温急剧下降,白宝山一早就行动了。6点钟,天蒙蒙亮,他先到山上取了枪,装在一个特制的木盒子里,再把木盒放到蛇皮袋中,把子弹压满――这是他的一贯做法。然后冒着严寒蹬车去德胜门,这一路整整骑了一个半小时。他把枪藏在德胜门外距烟市不远的一条死胡同内,那地方有个工程垃圾的堆积场。他把自动步枪埋在墙根边上,然后返回。
第二天,他照样早6点起床,仍蹬自行车去德胜门。自行车放在方便的地方,徒步走进烟市。时间才7点半。他没带武器,穿一件墨绿色羽绒服,戴着浅灰色毛线帽。然而,那家天天火爆的批发户今天没有开业,老板没来,伙计们也没来,那辆每天必到的送货车更是不见踪影。本来白宝山已计划好,汽车一到他就动手。时间已经精确地计算过了,货车停下,他蹬自行车取枪,赶回来时他们正好结账算钱。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慑力。开始白宝山还抱有希望,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他必须另打主意了。临近中午时,白宝山看见旁边烟摊上有个年轻女人在收钱。他走得近些,用眼角瞄着那边。这女人正跟一个男子交易,提着个手包,拉链打开着,里边有厚厚一沓人民币,看上去有几万块钱。那个男人又交给她1万,她正低头数钱。白宝山想,不能再拖延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少,就抢她吧。他迅速走进胡同,骑自行车到垃圾堆积场取枪,又沿原路返回,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分钟。白宝山把灰毛线帽拉下来,形成一个套筒子,只露出眼睛。然后大步走过去,用黑洞洞的枪口顶到她的前胸上。年轻女人下意识地把坤包抓紧,喊道:“有人抢钱啦!”她的声音刚落,白宝山的枪就响了。年轻女人前胸一热,便摔倒下去,装钱的坤包掉在地上。白宝山把枪口朝天举起,走了两步――他并没有跑。东边的几个男人喊:“杀人啦!”白宝山迅速把枪撩过去,看也没看,“砰砰”又打了两枪。东边的街面上又躺下了两名男子。
枪响之后人群立刻逃散了,白宝山的目的达到了,他飞快地钻进胡同,甩掉帽子,把它扔到房顶上。他把枪装进袋子,把袋子挂到车把上,蹬自行车返回垃圾堆放场。他把包里的钱取出,用两个塑料袋装好,埋在垃圾场一角,枪埋在另一角,装枪的木盒子扔到一间破房的房顶上,抢来的坤包埋在第三处……然后,他像没事人一样,骑车去天汇市场为谢宗芬进了点袜子,顺路捎带回去。
两天后,白宝山与谢宗芬一起去取出了赃款和步枪。回家后谢宗芬数了两遍,一共是65170元。白宝山从中拿出5000元,递给谢宗芬。此后白宝山再也没在北京作案。白宝山在北京犯的抢劫案(以抢钱为目标的抢劫案)只此一起,说不清是出于他的狡猾,还是另有目的。抢了钱,白宝山还跟以前一样,花钱靠谢宗芬,这笔钱他只动了一点点。母亲每月给他100元,他说不要了,花销上仍然十分节俭。
1997年元旦过去,转眼到了春节。白宝山说春节过后要带谢宗芬去新疆,而且还骗家里说是陪谢宗芬回四川了。
临行之前,他挖出抢劫的赃款――这笔钱除了给谢宗芬5000元,他基本没动,并把其中的5万元悄悄交给大弟保存。余下的1万元,白宝山带在身上。白宝山提前把枪挖出来,带回家中,藏在床下。走的那天,他把枪挂在身上,穿好外衣,招呼谢宗芬拿行李出发。
远赴新疆(1)
春节期间,旅客通过进站口,携带的行李包裹都要上X光检测线,但身上是不检查的。白宝山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把枪藏在羽绒服里,顺利带进了候车大厅。他让谢宗芬从电动扶梯上二楼,他自己则拿着一个大提包,从侧面的行人楼梯上二楼。走到楼梯的拐角,白宝山看周围没人,迅速把那支自动步枪从身上摘下装进提包里。然后,他和谢宗芬在二楼会合,这时枪已安排妥当了。白宝山安全地把自动步枪和子弹带到新疆,没遇到任何麻烦。
白宝山和谢宗芬下了火车,没在乌鲁木齐停留,当天就坐班车到石河子,再从这里倒车,来到紧靠乌兰乌苏镇的143团场。当天晚上,两人以谢宗芬的身份证登记,住在团场旅店。白宝山来143团的目标很明确,他在新疆劳改时,曾到143团“游玩”过,知道这里有个弹药库。根据他的印象,这座弹药库防备不严,子弹容易搞到手。
第二天清晨,谢宗芬仍在睡觉,白宝山已经出去勘查弹药库了。然而,当他走进那座昔日的弹药库时,却愣在那里。库房已经搬迁,原址改成了民房。白宝山感到失望,返回旅馆,他决定去147团场找他的狱友和铁哥儿们吴子明。
吴子明小个子,大头,尖下颌,有一双不断眨巴的大眼睛。吴子明管白宝山叫“山子”,白宝山直呼他子明。白宝山向吴子明介绍了谢宗芬。吴子明比白宝山年轻,他因盗窃罪被判刑。在众多的犯人中,他最佩服的就是白宝山。因吴子明在班上(他在15连当警卫),说话不方便,他就让他们先去家里,他下班就回来。
到了晚上,他问吴子明:“你在团里干警卫,一年能拿多少工资?”吴子明说:“也就5000块吧。”白宝山说:“要是这样,你不如跟我干。”吴子明问:“你打算干点什么?”白宝山直截了当地说:“我想看看这里的棉花款,值得的话,就干它一次。”他们的谈话是不用讲得太明白的,一碰就通,谁都知道干它一次是什么意思。吴子明第二天就辞去了警卫工作,一心投靠白宝山。两人每天都出去跑,以做棉花生意为名,“考察”周围的棉花收购点和加工点。
不久谢宗芬在市场上结识了几个四川老乡,在场部南头居民区找到一套空房子。谢宗芬打算租下来。白宝山跟她过去看房,他也觉得满意。没几天,吴子明也随着他们搬了过来,三人住在这边。这套房子,后来成了白宝山、吴子明策划犯罪活动的秘密据点。
通过对棉花点的观察,白宝山和吴子明打算买辆摩托车,以方便行动。随后他就给大弟写了信,要大弟按照他给的地址寄1万块钱过来。在信中他嘱咐大弟,千万不要把他在新疆的事告诉别人。半个月后白宝山接到汇款,他和吴子明跑了趟石河子,花6000元买了辆嘉陵牌70型摩托车,黑颜色的,以吴子明的名义在147团场交通队上了牌照。有了摩托车,他们的活动半径扩大了,活动效率也大大提高。然而,现在正是棉花收购的淡季,各棉花加工点上并没有多少现金。
白宝山不得不推迟抢劫棉花款的计划。
虽然吴子明一见面就表示要“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干大事”,白宝山并没过早把他携带枪支的情况告诉他。直到5月份,他才向吴子明透露了一些北京的事情,自动步枪也给吴子明看了。白宝山说:“咱们一起做事,一支枪是不够用的,我们得想办法再搞一支枪。”吴子明听了,十分赞同。
6月5日,白宝山和吴子明坐班车来到奎屯市,准备抢劫市郊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哨兵的“81-1”式自动步枪。袭击哨兵,白宝山在北京、河北已实施过多次。以前是他一个人作案,现在他有了同伙,可以做接应,但同时也需要他计划得更周密,两人谁也不能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