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罗金仙异界销魂》第2/57页


手机电子书・小说网www.网 更新时间:2008-4-3 16:41:18 本章字数:2515

周宇毕竟是修仙之人,体内的能量早已千锤百炼,虽然被闪电一下子击昏了头,但意识很快清醒,清醒之时他正在云层中翻滚,下面有一大片绿色,是绿色的原始丛林,青色的树、红色的花,紧凑而又美丽!贼老头!诅咒我被雷劈,可本人一身功力非你能比,击是照击,活是照活,气死你!身子在空中一定,仔细打量下面的丛林,不对!天庐山下面应该是一座热闹的城市,按读大学时的说法是:现代化城市,几曾有这样一座森林了?森林边倒是有一座城池,但没有高楼、没有公路,只是一座土城。
抬头,天空中太阳正耀眼,西边……也有一个小太阳,不,是月亮!什么意思?月亮居然和太阳同行?奇怪的天文现象!突然,一个念头浮现心头,难道这是另一个世界?在奉师命读大学期间,他和其他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也上网,也看小说,看得最多的就是穿越,莫非自己也在穿越?要是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仙界,岂不能让那个骗子老师傅气得吐血?
这么高高在上的天空巡逻没什么意思,还是在下面走一遭吧!唰地一声,他从空中而落,笔直地落在城边。
前面是一个高大的城门,城门上是三个黑色大字:“景官城”!一进城门就有一座酒楼,周宇大步而入,他需要了解这个世界,而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进酒楼。酒客们的对话就是最好的材料!
果然,他听到了很多东西,经过大脑里面的筛选,再加上他的逻辑推理,他明白了很多,这里叫唐蓝大陆,是一个魔法与武技并行的世界,魔法分成好多级,最低的是初级,最高的是魔神,有火魔法、风魔法、土魔法、水魔法、黑暗魔法和光明魔法,各种魔法练到最高境界就是大魔导师,但要达到魔神境界则绝不可能,魔神必须是六系魔法全都精通,武术也分为好多级,最低的是一级剑士,最高的则是剑神,传说中的剑神与魔神全都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每样都只有一个,魔神深居简出已有数十年,剑神已有十余年没有公开露面过。
但大魔导师和大剑圣倒各有三个,地位与王公大臣并列,本城的岁暮家族大当家的岁暮方就是三大魔导之一,属于火属性,另外还有南方的轻扬家族属于水属性,大当家的轻扬飞洛也是三大魔导之一,还有一个风属性大魔导是国王近臣群风,没有家族势力,但弟子遍天下,这里的人明显比较偏爱魔法,讨论的中心始终围绕魔法,对周宇感兴趣的剑圣倒是只字不提,他自然也无法得知这剑圣叫什么、有些什么势力。
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是艰难的,如果没有本事,你得有点钱,周宇本事是够了,如果想当一名强盗,他发财估计慢不了,遗憾的是,他不打算这么做,而是更愿意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当一名旅行者,这么说,他也就需要点钱,本来钱不是好赚的,但他知道一种东西价值高昂,一颗魔狼魔晶价值就能达到一百金币,一百金币是个什么概念,可以在这个酒楼吃上一个月!还是吃香喝辣外带三陪的那种……
钱真是太好赚了,周宇兴致勃勃,出酒楼,直入森林,失望,居然没有什么动物,草丛中倒是有一些虫子,但估计肉眼看不见的魔晶不会有多少人有兴趣,放弃!穿林而过,直入密林深处。
前面一声大吼,周宇喜笑颜开,老虎!
狼和蛇的魔晶都是宝贝,老虎的魔晶岂不是天价?空中一条虎影扑下,周宇纵身而起,比老虎跳得还高,空中轻巧地转身,天剑切下,虎头滚落,轻松之至,再来一剑,虎头重新分为两半,里面有血有浆,但偏偏没有黑色的珠子,什么颜色的珠子也没有!再切,依然没有,周宇愣了。
继续向前,杀了一只兔子,可怜的兔子脑袋被他折腾得成了一堆肉泥,依然没有折腾出什么名堂,还是没有!周宇火了,生了一堆火,将兔子好好一烤,食之!
吃完滋味鲜美的兔肉,周宇在沉思,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有魔晶的,难道非得进入最里面不成?这个容易,飞身而起,片刻间已到达森林深处,唰地一声落在一条小河边,这里没有人迹,想必是真正的森林深处。
刚在石头上站稳,风声急响,有东西在袭击!微微转身,一条红影在阳光下张牙舞爪而来,是一头大狼,颈上的毛发居然是红色的,在扑过来之时,颈部毛发飞扬,简直象是非洲雄狮!
周宇身子一退,凭空后退一丈,这头大狼居然并不着地,依然扑过来,而且速度徒然增加一倍,有意思!周宇再退,大狼居然速度还在加,如一道闪电一般直扑而来,这是什么怪物,速度居然一加再加,一开始就不象是一匹狼应该有的速度,到后来简直象飞鸟,还能不能再快?他很有兴趣!
能,速度还能加!瞬间的时间,这匹狼的速度在直线上升,而且四脚根本不沾地,但它快,周宇更快,他不粘地,周宇更是可以在空中睡觉,两条影子在空中穿梭,虽然只有两条影子,但影子连成线,风声大作,可见他们的速度是何等惊人,周宇算是看清楚了,这狼并不是不粘地,只是它的速度太快,脚尖刚刚沾地,立刻弹起,而且他也知道它在使用自己的极限速度,知道了它的底线就没必要客气了,左手一扬,天剑正准备发出,对方先攻击了,一团烈火突然间扑面而来,炎热至极,笼罩的空间之大、速度之快根本不给周宇防备之机,但周宇根本不需要防备,在他的金刚护身术下,没有东西能伤得了他,手一挥,对面的狼影分成两半,一颗火红色的珠子在空中而落,仿佛还是活物。
周宇手一招,空中的狼尸、火珠全部消失,进入无生戒之中。
这难道就是魔狼,果然厉害,魔狼魔晶价值高昂,也的确有点门道,不但好看,而且相当热,他的手根本没有与这珠子接触就感觉热气腾腾,要是握住,只怕会烫手。
周宇身子凭空一转,飞过溪水,后面是一座山谷,一进入,他笑了,就象守财奴看着存折的笑容,这山谷里好多狼,明显也是魔狼,只是比刚才那只小了许多,颈上也没有红毛,速度更是慢得不象话,仅仅和“风”差不多!
双手连挥,空中狼尸、珠子乱飞,黑红色的珠子全部进入无生戒,怕不有几十颗,算了,有这么多财富足够,剩下的小狼就放了它们吧,周宇大笑声中,冲天而起,从云层中朝下看,大森林一片雾茫茫,也宽广得让人心惊,唰地一声,周宇落在森林边,慢慢朝前走,现在是陆地考察时间,飞行的不适宜!
前面是一家商店,名字取得好:万宝斋!





正文 第3章 狼王晶
手机电子书・小说网www.网 更新时间:2008-4-3 16:41:55 本章字数:2664

周宇缓步而过,在店门口站定,看着里面的小伙计:“小兄弟,请问贵店做的是什么生意?”
店小二微微一哈腰:“客官,本店经营的宝物可就多了,你没见名字叫‘万宝斋’吗,这可不是吹,宝物还愣有上万件,有上好的魔晶,各种属性的都齐全,还有……”
“不用多说了!”周宇打断他的话:“既然经营魔晶,请问你们收购魔晶吗?”
小伙计微微一愣:“你有?”上下打量,好象有些不太相信,以周宇的穿着看,只是一个平民,绝不应该拥有魔晶,魔兽对于平民而言是一种既不可望、更不可及的东西。
周宇点头:“自然是有!而且还不少!”
“有什么?”
“你自己看!”周宇手一翻,掌心是三颗黑红色的珠子,正是魔狼的魔晶。
魔晶在阳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伙计眼睛里的神采更加动人,张大了嘴巴,半天没有出声,终于一声大叫:“你等一等!”撒腿就跑,跑向后面,大老远地听到他在叫:“东家,大生意上门了……”隔着不近,一般人绝对听不到这叫声,但周宇自然能听见,而且听得相当清楚。
三颗珠子就是大生意,周宇微微有些吃惊,要是将所有的珠子全拿出来,伙计会不会当场晕倒?
踏踏地脚步声急,一个大胖子从里面直跑而出,喘着粗气:“客官,是你要卖魔狼晶?……三……三颗?”
周宇微笑:“的确有三颗,但卖不卖就取决于东家了!”
生意人有两个特征,其一是胖,其二是精明,这两点这个东家全都具备,他笑得真甜:“景官城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我阿尔巴做生意是最仁义的了,客官来找我,想必也听过这说法,我们应该可以谈得拢的!”
周宇抬头:“你可以先看看!再出个价!”手伸出,三颗魔晶全部递给他。
阿尔巴在细细地看,反复地看,看了还看,只有这时候,他的眼睛里才露出与他满脸微笑不相适应的光,精明的光,终于光消散,阿尔巴伸出一只手:“东西是好东西,我给你最高价,每颗30金币!怎么样?”
话音未尽,后面的小伙计大叫:“东家,这可不成,这么高的价……不行,太高了!”
东家瞪他一眼:“多嘴!这位客官一看就是一个厚道人,我怎么能坑他?让利让利,我阿尔巴交他这个朋友!”
周宇微笑:“多谢东家厚意,就这个价吧!卖了!”好象根本看不出这两人在一唱一和。
东家喜笑颜开,数了90个金币,周宇塞进口袋,当然只是象征性地塞进口袋,事实上口袋里一个金币都没有,全都进入了无生戒,心神沉入无生戒一看,黑红色的珠子还有四十多颗,火红色的珠子也是魔狼的,可又明显不同,要不要给东家帮忙鉴定一下?手伸出,掌心一阵灼热,一颗火红色的珠子静静地躺在掌心,周宇抬头:“东家,这颗珠子能帮忙鉴定一下吗?”
东家一脸笑容抬头:“客官可真是一位大主顾,还有宝物?”突然,脸上笑容凝固,失声叫道:“狼王晶?”
“狼王晶?”周宇皱起眉头:“倒也有点象,这东西有什么作用?”那只猎物是魔狼,但体型大得多,速度快得多,颈上一圈红毛,应该的确是狼王。
东家眼珠子睁得老大:“这……这……怎么可能?狼王晶有上百年没有出现过了,你……你从哪里得来的?”竟然是答非所问!这时,他已经感觉到一阵灼热的气流袭来,的确是狼王晶无疑,狼王行动如电,一般魔法师和武士往往是未见狼王就先送掉性命,要想取得狼王晶绝不可能,除非是大魔导师或者剑圣亲去,或许还可以与狼王一搏,但要想击败狼王也是千难万难,想杀了它取得这火系魔法神妙无比的宝物更无异于痴人说梦,要轻松取得狼王晶只有两个人,剑神或者魔神!
周宇淡淡一笑:“偶然所得,这东西到底有什么作用?”
拥有如此宝物竟然不知道用途,真是老天不公!东家脸上堆起笑容:“这东西虽然难得一见,但用处并不大,只是用于冬天取暖而已……客官,愿意转让吗?”
周宇摇头:“我这人冬天最怕冷了,取暖好!告辞!”他又如何不知道这宝物作用绝不止此,店老板当然是欺负他不识货,金币够多了,他不需要再增加。
东家沉吟片刻:“既然客官不卖,老汉自然不能强求,客官,按本店的规矩,客人交易的数额在二十金币以上的,本店都有一件薄礼相赠,敢问客官住在哪家客栈,随后我让伙计给你送去!”
还有买一送一的规矩?看来生意人到哪个世界都差不多,生意经本就是相通的!周宇微微摇头:“不必!”
转身而去,后面有人大叫:“客官,请留步!”自然是店老板难舍难分,但周宇哪肯停留,大步而去!
有了大量的钱做什么?当然是先好好地吃一顿,在这里,吃什么都会有异国风味!周宇吃得新鲜无比,邻桌酒喝过了,话还没有完,一个一脸酒意的汉子突然说:“你们知道吗?岁暮家从魔兽森林又新得了一批宝物!”
周宇正准备起身,听到这话又坐下,这样的话题他有兴趣,别人当然兴趣更大,这汉子旁边的一个年轻人抬头:“有些什么东西?说说!”
红脸汉子直摇头:“收获太大了,风蛇魔晶、魔狼晶、厉熊晶、飞兔晶都有!”
众人目瞪口呆,好半天啧啧声一片,充满艳羡之意,其中之一叹息:“象这样的收获,简直是空前的,难道是大魔导亲自出马?”对付风蛇,唯有大魔导才能持必胜之算。
红脸汉子摇头:“这你可就猜错了,是岁暮家的三公子岁暮那曲,别看人家才二十出头,但魔法修为已经是二级魔法师的境界,再加上他家的宝杖,对付风蛇和魔狼不在话下!”
提起那曲,众人依然是一脸的羡慕,一个年轻人愤愤不平地说:“他的魔法天赋也只是平常,有一个大魔导师爷爷,从小就进行训练,要是天赋高,早就应该是大魔法师了!……”突然,他闭了嘴,门口突然出现两个人,都是红发飞舞,面孔如玉,男的正是岁暮那曲,一个女孩站在他身边,年轻漂亮,身段婀娜多姿,风韵十足,一双眼睛盯着年轻人,清脆的声音响起:“背后说人坏话,小心点!”
那曲微笑:“那雅,不用计较!”目光一扫,更显得气度非凡,桌边的几个女孩个个心神俱醉。这就是年轻一代四大高手之一的那曲,人长得英俊非凡,而且气度也是如此了得。
那雅闭了嘴,妩媚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场中年轻男人个个低头,风头比起她哥哥来绝不逊色,好一对金童玉女!
原来这就是三大魔导的嫡系子弟,果然风采非凡,周宇暗暗喝彩,但也没有理会,低头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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