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敌》第305/359页


敌人的力量并不算很强大。

雷怖遇到过更强大,更多的对手,他也能一一歼敌。

可是,而今,敌人都很合力齐心,而且都豁出了性命,来跟他拼命。

――不要命的力量毕竟是难以匹敌的!

连性命都可以不要了,使得每个敌人的战斗力陡然增强一像雷怖自己就没办法做到这点:

他可要命。

――他更要保命。

这一来,气势就弱了。

何况他手上无刀。

所以,他只有祭起他性命交关的神功:“杀伤力”!

3.非拼命不能活命

“杀伤力”是一种力量、能把人体内所蕴蓄的潜力,一股脑儿像“爆炸”一般的激发出来,所向披靡。

在这雷怖往后退杀入“名利圈”的过程中,有几个细节是需作补白的:

一般人是“退守”或“攻杀”,好像凡“退”,一定得“守”,凡“攻”才可以“杀”似的。

但雷怖明显不一样。

他既进攻可以杀,退守时一样不攻也杀。

他小的时候,住在市肆附近,天天看人宰割鲜血淋漓的肉,长大之后第一份工作,就是看守屠场,自然更见惯了血肉横飞的场面。

之后,他给怔召边防作战,几次遭遇战,都尸山叠尸山,血肉溅血肉,他已习以为常。就算是他在大家族里那一系统内,也发生过弑父,奸母、兄弟阅墙和姑嫂仇杀事件,他自己第一宗犯的杀人罪,便是杀了因看不起他出身而出言嘲笑奚落他的老师,这才使他逃亡服役,征召作战,重回故地时,“雷家堡”己重新振作,把外系子弟重行收拢,这才把已“打出了名堂”的他重拔入“江南霹雳堂”门下。

杀人已成了他的习惯。

是以他进可杀人,退可杀人,醒可杀人,甚至睡亦可杀人――有一次,他大吃大喝大赌大嫖,然后大醉,昏昏睡去,他身边的朋友,照样胡混,忽然有人说话时牵扯了一个“杀”字、他倏然而起,扰刀就杀,一直杀了二十一个人――朋友全莫明其妙的死光了,连睡在他身边的女人也一样身首异处――

他才停手,然后又吃光了剩下的菜肴,喝尽了桌上的残酒,再倒头大睡。到第二天有人发现血案,遣差役前来收尸,都以为他也死了,正要替他收尸,搬动他的时候,他猛然而醒,又杀一十六人,才在光天化日下扬长而去。

这一宗案件,亦曾在“霹雳堂”引起震动,连四大名捕中的无情也一再声称要雷家堡“交出雷怖来治罪,以服天下”,雷家几个主事人有的力保雷怖,有的则几乎要亲手处治他,认为他的好杀,滥杀有损雷门声誉,触犯众怒。

这也使得雷怖郁郁不得志于雷家堡之故。

再是杀人是他的兴趣。

他是因为好杀才去习武的――跟有些人为了成名,有的人为了报仇,有的人为了要夺权是不大一样的。

他对付敌人是杀,对待朋友也是杀,有时候,甚至连家人都杀。

――雷艳之所以憎恶他,是因为他有一次有人放了一个屁,却没有人肯承认,因为那个屁有蒜味、而他那一天吃下了不少大蒜,故而人人都笑说是他,他一怒之下,就杀了雷艳手上的四名亲信:“飞星迅雷”雷移、“急雨行雷”雷禹、“大地风雷”雷逾,“旱天雷”雷愈,以及“山东神枪会”的“鼓气枪”孙马。因而与雷艳结怨。

为了一个屁,他也可以如此大开杀戒,更何况他现在正遇险!

――杀人,他一向都不遗余力!

这个紧急关头,他十分清楚一件事:

非拼命不能活命!

拼命,有时候是全力以赴,有时候是击败敌手,但对他而言,只有两个字:

杀人。

第一个“碰”上他的人,从后掩扑,这人是一个跑私货的帮客,名叫甘勇,奋勇作战,前三次冲杀,沾不上雷怖的边。

但也没有受伤,他手上一时没有兵器,抄起门旁两截干柴,见雷怖就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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