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奇缘》第111/302页


“好――想――?”

“不是‘好想’,也不是‘好像’,是高――翔。”纠正她的发音。

“嗯!高翔啊,不怕你笑话,我可是有史以来超级滞销作者的第一名呢,这本研究吸血鬼历史的《荆棘之死》一共卖出去三十二本,其中二十九本是哥哥发动自家亲戚买了,一本我自己乔装打扮成外乡人偷偷买回家,剩下两本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买家的下落,我曾经发誓,谁买我的书,我就把遗产赠给他一半。”

高翔心说,书卖到这地步岂不是比卡夫卡更惨?不过想一想艾玛小姐的寿命比乌龟还要漫长一百倍,这笔丰厚的馈赠恐怕只能留给买书人的子孙后代享用了。

“啊,笔在这里!找到你啦!可是用什么纸好呢,我这里只有琴谱,都怪你,非要人家签什么名……”艾玛小姐嗔怪的跺跺脚。

高翔灵机一动,指着衬衫说:“签在上衣口袋内侧,这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不管黑血还是红血,都有一颗同样的心脏,希望我们在现实中也能成为不逊于网络的朋友。”

艾玛的心脏仿佛被强烈的电流击中,她感觉到自己跳了起来,事实上她只是轻微的颤抖了一下。她微微一笑,试图回应高翔一句俏皮话,可是她的眼睛湿润脸颊火烫,只好咬着嘴唇在高翔的心跳声里签下那个歪歪扭扭的“EMMA”。

“谢谢,继续弹琴吧。”

“不要,弹累了,陪我喝杯咖啡行吗?”

艾玛小姐提着裙踞站起身来,向高翔微微一欠身。高翔不懂贵族礼节,以为她在邀请自己跳舞。艾玛看出他的错愕,俏皮的一笑,主动挽住他的臂弯。

“真抱歉,我什么规矩也不懂。”

“我就喜欢你什么都不懂,总算也给我机会找回一点面子啦。刚才都是你在那里强迫人家干难为情的事,明明琴弹的很差,字写得很丑……”

古堡的咖啡厅只招待黑血宾客,光线不好,艾玛便把高翔带到植物园。为了培育花草,适度光照是不可缺少的。高翔坐在一张小圆桌旁,品着艾玛亲手炮制的美味咖啡,欣赏从五大洲搜罗来的奇花异草,听她讲述植物的趣闻。清晨的阳光从玻璃天顶笼罩下来,白羽信鸽和金刚鹦鹉立在窗棂上自得其乐的鸣叫。高翔心里也揣了一只快乐的鸟儿,艾玛娇美的嗓音延续着钢琴曲的感动。现实中的“德古拉小姐”同样博学善良,对大自然充满健康的好奇,虽然她不太敢走出黑暗的古堡,宽容的心灵却让她透过一角窗格领略世界的神奇与美丽。

植物园中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花,艾玛讲起来如数家珍,俨然一位植物学教授。

高翔忽然想起一件事,问艾玛是否见过“血腥花”。

艾玛让他说出拼法,想了一下,问:“是不是罂粟的别名?”

第三集 月光曲

第十四章 黑血的百合花(中)

高翔摇头说:“血腥花后面连着一个‘运气’,罂粟讲不通。”

艾玛不甘心在朋友面前暴露无能为力的一面,便去图书馆查植物学词典,也没有收获。不服气的自言自语:“见鬼,我就不信找不到你个血腥花!”

点亮烛台,步入古籍收藏馆,翻找羊皮古卷。书名和内容都是拉丁文,高翔一个字也看不懂。“艾玛,这是什么书?”

“《红龙的婚典》。”

“好家伙,听起来像是奇幻小说。”

“红龙是中世纪炼金术士的惯用隐语,指得是硫磺。红龙结婚,就是用硫磺和汞放在一起加温,这是一本讲述炼金素材的书。”

“里面会有血腥花?”

“古代的炼金术士偶尔也会研究植物的药效,所以经常能发现稀奇古怪的植物。”匆匆翻过目录,艾玛眼睛一亮,“找到了!血腥花应该就是血涂花,别名‘不洁花’、‘魔女花’,用花蕊煮汤,可以……噢,天哪!真是无耻!”艾玛很有来两句法式国骂的冲动,然而有客人在场,必须保持淑女风度,只好改为低声诅咒,“该死的,怎么不让猪啃光你们的脚指头!”

“怎么了、怎么了?”高翔迫不及待的问。

“血涂花的药用价值在于,孕妇喝下花蕊煮得汤,肚子里是男孩就没事,如果是女孩,就……就是打胎的效果啦!”艾玛难以启齿的说,脸儿羞得绯红。

高翔皱眉道;“我还以为只有中国人才重男轻女呢。”

艾玛连忙合上书替自己的祖国辩解:“法国人更喜欢女孩,真的!你瞧,这是一本德文书――德国佬的脑筋就跟木头差不多。”

“艾玛,血涂花我明白了,可是血涂花的运气是什么意思呢?”

“这里面没有说,我再查查《中世纪风俗大全》。”艾玛戴上眼镜,顺着梯子爬到图书馆最高层,抽出一本落满尘土的羊皮书丢下来,“接着!”

“哇塞,好重……”

“这一本书等于二十只小羊羔的皮,能不重嘛。”艾玛笨手笨脚的从梯子上跳下来,差点摔倒。高翔及时伸手扶住她。艾玛不好意思的一笑,去摘沾了灰尘的眼镜。

高翔一时冲动握住她的手,说:“别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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