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奇缘》第260/302页


“老大,老大?”秘书关切地问,“你认识这个人?”

“不,不认识……给李斯特?隆美尔的办公室发一封邮件,就说希望约个时间跟他谈一谈。”

“以组织的名义?”

“不,我私人的名义。署名……就写‘鼻涕虫’好了。”

“鼻涕虫?”秘书茫然不知所措。

“别管,隆美尔看到这个署名,想必不会拒绝……我出去一下,后续调查尽快交给我。”

“等一等,你还没打扮好呢。”

“算了,没心情。”

“那怎么行!你要开心一点,不然会把对方吓跑的……对了,你们在什么地方约会?”

“一个非常隐秘,幽暗的地方,有点像地窖。”灵素不好告诉她在蚁巢,那地方绝对不适合约会的气氛。

“啊……这种地方幽会?嗯,有内幕噢~你们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亲密无间哪一种吧……基本上彼此之间没有秘密。”灵素心不在焉的说。

“那就尽可能穿得清凉一点。”

灵素望向窗外:“正在下雨唉,不会太冷吗?”

“反正你们很快就会脱光光抱在一起,穿太多不是很累赘嘛。”

“……我真蠢,居然向你请教!”灵素戴上墨镜,不顾而去。

蚁巢,高翔的私人工作室。灵素按下门铃,几秒钟后,巨大的蒸汽阀门喷出一阵白烟,双重防辐射合金大门徐徐敞开。警卫递给她一套防化服和微型警报器,交待说如果感觉到缺氧或者头昏,立刻按警报。灵素表面答应着,走过拐角就把防化服和警报器丢尽垃圾桶。她有一半妖族血统,体质迥异常人,核辐射与毒气在她而言不过是温和的阳光与清新的雨露。

门虚掩着,房间里弥漫着实验室特有的福尔马林气味。高翔正躺在行军床上看书,几天不见,似乎瘦了少许。看见灵素进来,起身笑道:“吓了我一跳,正想大喊抓贼呢,原来是你。”

灵素闷闷不乐的坐在床变:“我看起来真的像小偷?”

“更像翘家私奔的千金小姐。”

灵素忍俊不禁,猫儿似的侧卧在他臂弯里:“同样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好听呢。油嘴滑舌的坏蛋,看什么呢?”

高翔摊开封面,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走吧,带你去看更有趣的东西。”挽着灵素的手来到实验台前,启动电脑、电子显微镜、矢量灵波分析器等仪器。众多指示灯与显示器使得房间一下子亮起来。

高翔拿出缀有金属碎片的塑胶浴帽,给灵素戴上,自己也戴上另外一只同样的帽子。

“这是什么东西,怪不舒服的。”

“的确不舒服,但它可以保护你那脆弱的脑袋瓜不被恶魔入侵,我称它为保险套。”

“去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灵素臊得面红耳赤,真想摘掉这可恶的帽子扔在高翔满是坏笑的脸上。

两人并肩坐在试验台前,显微镜下摆着玻璃培养皿,一黑一白两颗构造相似的细胞正在液体中游动,时而相碰,随即弹开。

“白色的是寄生在金属表面的神秘物质,也就是你给我看过的活体分子,我将之命名为‘Ω细胞’,至于黑色物质,是从医院取来的血液标本提取物,是Ω细胞与人体结合之后的另一变种。两种细胞可以做暂时的融合,但是需要消耗灵能。”说着,高翔接通灵波发射器。培养皿中的溶液充能至饱和,两枚细胞获得电能后立刻结合起来,变成一枚较大的新细胞。切断灵能源,细胞则徐徐分离,恢复原状。

“看上去像是变魔术。”

“伟大的魔术!”高翔压抑不住激动说,“素素,你知道这一看似简单的效应意味着什么吗?”

“洗耳恭听。”

“意味着生体与金属的结合不再是科幻小说的专利!举例来说,我用Ω细胞溶液对自身进行皮下注射,使得皮肤被感染,当我拿起同样被Ω细胞感染过的高硬度合金,注入灵能,Ω金属就能与我的皮肤融合,变成刀枪不入的铠甲――最大的好处在于,这铠甲比一件普通的外套还轻!进一步设想,如果我手中握着的是一把被Ω细胞感染的枪,当我注入灵能,枪就会与我的皮肤融合,凭空消失,任何电子设备也检查不出我随身携带凶器,等到需要开枪的时候再把它变出来……”

“第二个设想简直是为恐怖组织量身定做!”灵素惊叹道。

“还有更神奇的,看着――我将揭示Ω细胞的本质。”高翔转向电脑,点击本地连接。房间处在辐射警戒的控制下,因特网早已被切断,因此,电脑处于断线状态,接收数据和发送数据都显示为0字节。

高翔让灵素注意观察电脑,随即向培养皿输入灵能。一瞬间,网络接通了,接收数据变成了惊人“3125789662”字节!而显微镜下,那枚白色的细胞则凭空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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