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浪子》第30/299页


中条山。

绵亘千里,山势丛杂险峻,大部份是人迹不到之地。

韦烈循设定的标志深入五十里之后会合了先遣手下洪流与卫道。

山区不比平地,日头一歇山便是岚雾的世界能见度几乎等于零,而且日落的时间比平地要早将近一个时辰。现在不过是申牌时分,在平地太阳还吊得老高,但在山区已经是黄昏薄暮,当然,天气特别晴朗的日子会有些例外,但那样的日子并不多。。

韦烈与两个手下在一个高亢的山洞里煨火烤野味啃干粮,边喝着王道从山区人家搜卖来的杂粮酒。

“你两个没发现任何形似驼峰的山头?”韦烈问。

洪流只摇头,他不大喜欢说话。

“没有!”王道回答:“我俩到此地之后,一南一北分头采察了一天行程都没有任何发现,也许不够深入。”

“好,我们明天分三路推进,我在中,王道向北,洪流向南,一天之后再向中央会合,如果有情况,入夜之后放‘钻天鼠’连络,还有,别忘了向能碰上的山居猎户打听,这比盲目找寻好得多。”

“公子不说我也是这么想!”王道嘻着脸说。

“你聪明!”洪流白了王道一眼。

“石狮子开口,难得。”王道嘴不饶人。

洪流又白了王道一眼,但已不再开口。

韦烈是习惯了他两个的德性,根本不插嘴。

现捕现宰现烤的山獐味道十分鲜美,佐以山里人酿的杂粮,美酒,的确是别有风味的一种享受,乐趣无穷。

“嘿!过年啦!”王道突然欢叫一声。

“什么?”洪流闷闷地顶了一句。

“看,祥龙献瑞!”王道手指洞外。

远远的峰间正在火烧山,真的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在蜿蜒蛹动,十分壮观。如果对山区稍有认识,便能判出野火烧山之处距这里至少是大半天的路程,这是指有功夫的,普通人得耗上一天还不一定能到。

韦烈悠悠地道:“火烧山之处必有种地人家,烧山是为了除杂草,造肥料,驱蛇虫。这一烧可能是几天几夜,我们就以那里作为会合的地点,两天之后回头,先到先等,不见不散,山区太辽阔,钻天鼠信号不一定有效。”

王道应了声:“好!”

洪流仍是只点头,不必要的话他是多一个字也不说的,他也有很多话的时候,有时是基于必要,有时是被王道逼的。这种性格正是一个职业杀手的典型,虽然他已弃邪归正不再是冷血杀手,但习惯是不容易改过来的。

天放亮。

三人分道扬镳,洪流与王道一南一北,韦烈走中路。

山区无路,如果有也只是山里人走出来的错杂小道,无法据以到达某一个特定地点,所以对于山势与方位必须有判别的本领,更要紧的是认定一个特殊的座标,凭以分辨本身的位置,现在三人都以火烧过的那座山中央突起的宝塔形尖峰作为指标。

过午不久,韦烈抵达了昨晚所见火烧山之处。

山腰已被烧得一片黑,林木多已枯焦,余烟未熄。近山脚峰峰相连的坳地里一片葱绿,与烧过的黑地一比更加显目。意外地,葱绿之中是十来户分散的山居人家自成一个聚落,而作为指标的尖峰正矗立在聚落的正后。

将近聚落,一个手持虎叉,身背弓跨刀的壮年汉子迎面而来,一望而知是山中猎户,韦烈忙上前打丁个招呼。

“这位大哥,你好!”

“客人是……”

“到山里来访友的。”

“哦!客人在山里有朋友?”狐疑地打量了韦烈几眼:“山里人不多,这附近五十里之内的乡邻彼此都认识,客人的朋友是谁?”

“这……在下打听个地方。”

“什么地方?”

“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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