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魔剑全集》第29/414页


凌云用力的想着手中出火球,想了半天,也没有出。怎么回事?凌云问自己,难道那天是幻觉,不能,把那个山贼的头发都烧没了,不是幻觉,今天怎么发不出火球了。

凌云又仔细看了看魔法书,集中精神,全身放松,按照上面的方法冥想起来,不一会儿,觉得周围流离的火元素在聚集,凌云看了看右手,果然出现了一个小火球,渐渐变的越来越大,到了拳头大小,就不再增大了。

凌云按照书上的咒语吟唱了一句,然后按照书中的控制方法将火球向前面地上射去,“啪”的一声,火球散开,周围的小草迅速燃烧起来,很快化为灰烬,火焰也随之消失。

凌云一撇嘴,自言自语,“这就是火系魔法么,也太弱了点,比我的火云咒差远了,也挺有意思的,没有事的时候,练着玩呗。”

凌云转念一想,对了,我的茅山道术还没有大成,实力不够的时候不能轻易使用,当初在魔兽山脉的时候被迫用出,丽娜还以为自己是火系魔法师,那个发冰箭雨的小姑娘也这么认为,现在看来,茅山术中用火的火云咒等确实和火系魔法有些相似,如果自己再加以掩饰,还真能骗过一些人。

当然,真正的高手自然会看出两者的不同。以后就装成魔武双修的魔武士,要装自然要装的像一点,自己还是学一些火系魔法,说不定会更厉害,多学点东西总不会有什么坏处,老道师父早说过,我的体质不容易走火入魔的,好,就这么定了。

打定了主意,凌云有点兴奋,开始练习火系魔法了,这一练就是一天,凌云越练越来劲,到了晚上,居然能瞬发火球术。

如果此时有个魔法师在旁边看,一定会大吃一惊,只练了一天就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只能是先天的火元素体质。如果是高阶魔法师,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收凌云为徒,毕竟,以先天的火元素体质修炼魔法,速度比平常人要快上几倍,而且,越到后期越明显。

这些,凌云自然不知,只知道魔法也很有意思。看到天渐渐黑了下来,凌云吃了个五色丹,便开始睡觉,他到不担心有什么野兽半夜里来吃他,能咬动凌云身体的野兽可不多。

第二十三章 算账

 第二天一早,凌云起来,觉得精神和体力都很好,拿起青霜剑走出密林,凌云看看四周,犹豫起来,自己现在功力恢复,该去哪里?那里才能更好的历练呢?

魔兽山脉?不,凌云再也不想去那个地方了,魔兽都组团打我,那里受的了。那去哪里呢?

凌云猛然想起铁胡子和那些可恶的山贼,这些山贼,居然要把我装进麻袋扔到河里喂王八,此仇不报,如何排遣胸中这口恶气,现在功力恢复,找他们算账去。

想到此,凌云打定主意,拿出地图,向曾经和山贼打斗过的地方走去。

此地离山贼出现的地方不远,凌云走了两天就到了,在那地方附近转悠了大半天,连山贼的影子也没看到。

凌云心里那个气啊,心想,这帮山贼怎么这么狡猾,当初我们几人筋疲力尽的时候来打劫我们,现在反倒不出来,我还就不信,你们永远不出来,我跟你们耗上了。

想着想着,凌云索性坐在地上,闭目养神。

其实凌云刚来此处的时候,山贼们已经知道消息了,铁胡子上次吃了那小姑娘的亏,这次谨慎起来,怕小姑娘出现,吩咐手下人不要动,等了多半天,发现只有凌云一人,这才大吼一声,带着手下的喽啰们出来,把凌云围在当中。

凌云一看,周围的山贼,除了铁胡子,人人手中都拿着一个麻袋,不由得哈哈大笑,对铁胡子说,“大胡子贼头,你以为我很怕麻袋么?”

铁胡子同样哈哈大笑,说,“世界上真有不怕死的,小兔崽子居然还敢回来,你虽然肉体像山里的藤条一样不怕刀砍,可你这个低级的魔法师攻击力太差,同样奈何我们不得,我为你准备了麻袋,这次不把你扔进河里,而是更加干脆,活埋你,哈哈哈。”说完,手一挥,众山贼人人拿着麻袋要过来套凌云的脑袋。

凌云看了看这些面部狰狞的山贼,脚踩九宫八卦步,身形一转,青霜出鞘,一阵淡淡的青光之后,山贼手中的麻袋都化为碎片。

山贼一愣神的功夫,再一看,手中空无一物,纷纷后退。凌云也许觉得用青霜太抬举了这帮山贼,把剑回鞘,负手而立。

铁胡子一看,大怒,说“哎呦,几天不见,本事渐长,看不出来你还有一手,来来来,接我的大砍刀。”说完,跳将过来,迎面就是一刀。凌云哈哈一笑,抬手迎着刀锋把大砍刀抓住,再一用力,将大砍刀抓了过来,扔到二十米开外。

铁胡子见势不妙,心想,这小子太变态,我还是跑吧。转身刚要跑,凌云一记五雷掌法轰到后背上,铁胡子被打倒在地。

众山贼见铁胡子倒地,纷纷过来营救,凌云心想,看不出来,这帮山贼还挺讲义气,我就拿你们试试我的火系魔法。

此时凌云收起五雷掌法,瞬发火球,专门攻击山贼的头发,没想到寻常的火球术难不倒众山贼,毕竟山贼的战斗经验也比较丰富,低级的火系魔法火球术还是伤不到的,凌云发了几个,连山贼的边都没碰到,身上还挨了几下。

凌云眉头一皱,配上九宫八卦步再发火球,这下山贼吃不消了,凌云步法诡异,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或身后,令人防不胜防,不多时,山贼差不都被烧光了头发,一个个脑袋光秃秃的倒在地上,疼的大叫。

凌云哈哈大笑,铁胡子挣扎着站起,大声叫道,“你个小兔崽子有点本事,大爷我认栽了,输在你个小孩手里,我没话可说,士可杀不可辱,给我们一个痛快。”

凌云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当山贼。”

铁胡子说,“要杀就杀,那那么多废话。”

凌云笑着说,“谁说我要杀你,我这么小,还没杀过人。我只是好奇。”

铁胡子眼睛一亮,心想,我料对了,这小子不像个杀人狂,只想收拾我们一下。口中说道,“当年我得罪了个厉害的仇家,被逼到这里,做没本的买卖,一来二去,倒也习惯了这种自由的生活,我们做山贼的,一般只劫财不劫色,不到万不得以的时候不会杀人,因为这世上高手太多,说不定哪天惹怒了谁或谁的亲戚,整个山寨就会招来灭顶之灾。

我们这个山贼帮规模不大,平时也只做些小买卖,大的佣兵团我们是不敢得罪的,没想到这次倒霉,看走了眼,败在你这小娃娃手中。”

凌云仔细看了看铁胡子,发现模样竟算的上英俊,只是被大胡子遮挡着看不出来,心道,这恐怕是怕被人认出本来面目,当初这些山贼虽然可恶,并没有杀我们,也没有动丽娜和露丝,总的说来罪不致死,算了,绕了他们。

想到此处,凌云说道,“我可以不杀你们,为了惩罚你们,交出1000金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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