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衣多媚全集.com》第13/243页


明珠也道:“是啊,白爷,你还是抓紧时间去的好,万一耽搁了,长不回去怎么办才好?没了毛你怎么飞?”

白乌鸦垂下了头,云锦看这意思是同意了,忙小心翼翼地将那张桌布上的白羽毛收了,捧着白乌鸦出了门。从始至终,看都没看苏绾一眼。

苏绾直到云锦的背影看不见了,才一屁股坐到地上直喘粗气,真是见鬼,不过开个玩笑而已,差点没把自己的命给丢了。白乌鸦虽然可恶,但她也没想把它怎样,就是恶作剧地想教训教训它,哪里晓得会惹出这样大的麻烦?云锦也是,自己到底怎么得罪她了?这般不待见她?

这什么鬼地方,她来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受的罪吃的亏比上一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十几倍。被灼伤的地方疼得钻心,要是有美宝烫伤膏就好了,实在不行,绿药膏也好啊,苏绾无奈舔了舔手背上被烧糊了的那个伤口,借口水的湿润来减轻伤痛。

手背上倒是可以用这恶心法子来稍微缓解一下,但脸上和脖子上怎么办呢?还有头发,也不知道被烧掉了多少,她吸着凉气刚抓了抓,一把被烧焦的头发就飘落下来。苏绾无奈地感慨着,明明是灵魂,怎么痛觉神经一点都不见少?头发还可以被烧焦?这是个什么道理?

明珠从本体内遁出,走到她身边,从地上捡起那块桌布:“你还是帮着我收拾一下地上这些瓶瓶罐罐吧?要是给主人看见了,不用谁告你状,你先就要倒霉的。”

北辰星君的脾气不好,特别见不得这宫里的人没规矩,不许别人轻易进他的屋,也见不得人家碰他的东西。他有个怪癖,一件东西原来放在哪里就必须放在哪里,哪怕就是错了一丝丝都不行。今天苏绾犯的这错,若是摊在其他仙娥的身上,已经够打落凡间十回了。

苏绾听得出明珠不是吓唬她,只好挣扎着起来,先从明珠手里接过那块桌布平平铺在桌子上,又低下头和明珠一起拣瓶瓶罐罐。

明珠叹了口气:“你不知道这东西原来是放在什么地方的,你把东西给我,让我来摆吧。”他边摆东西,边问苏绾:“那乌鸦吐出的天火挺厉害的,我都不敢惹它,你胆子真大。我看不见你,也不知道你伤到哪里没有。疼不疼?你一定要变强,就不会再受这些气了。”

苏绾到了这里这许久,总算得到一句关怀的实在话,心里顿时酸溜溜的,眼眶热热地看了明珠两眼。

第9章 第一个朋友

收拾好了那个烂摊子,明珠拉着苏绾走到门口的竹廊上坐下,吹着竹林里的习习凉风,苏绾一身的燥热和灼痛顿时散了不少。

明珠托着腮:“你怎么这样弱?要是我能看见你,听见你说话就好了。”

苏绾想了想,跑下竹廊,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寻了处平整的地面,在地上划了一句话:“你识字不?”然后向明珠招手。

明珠跑去蹲下细看,苏绾担心地等着他回答,她写的是简体字,也不知道他认识简体字不。

明珠怪笑起来:“你写的这是什么字?难看死了,我只认识后面两个,字和不。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最想要什么?也许我可以帮你。”

苏绾歪着头想了想,划了一个大大的“父母,回家”。她是独女,父母的身体不太好,她放不下他们,也不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怎样的痛苦和撕心裂肺。但自从她被北辰星君点破她已经死了之后,她就知道自己回不去了。

就算是要回去,也必须先摆脱这金缕衣,另外寻个合适的躯壳。但这又谈何容易?连她不想做金缕衣的这个愿望北辰星君都不肯答应她,又怎会答应她其他的要求?她只能选择让自己变强,她变强了,也就意味着金缕衣的法力会进一步提升,想来这也是北辰星君爽快答应助她修炼的原因。

只要她变强了,她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用求别人,只靠自己就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尽早摆脱这件金缕衣,重回人间,哪怕是只能在一旁静悄悄地看着父母老去也比现在这样好。

“父母,回家。”这四个字繁简都一样,明珠看懂了,他沉默着把字痕抹掉,半晌才抬头说:“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你来了一个月,下面已经过了30年,你永远都回不去了。而且如果没有大人的同意,你一辈子也不能离开北辰宫。否则就是上天入地,他也会把你翻出来狠狠惩罚你。你要做的事只有一件,就是变强。”

30年?永远都回不去了?苏绾木然地看着明珠晶莹明澈的眼睛,心底有什么突然坍塌了,就连眼泪也流不出来。

明珠很久看不见她有动作,佯作轻松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是不是很难过?我也没有家,也没有父母,还不是要活下去。你放心啦,以后我们做朋友。”他有家,是东海,好不容易才求得星君带他去了一趟,却被老龙无情地耻笑,人家根本不认他。

“好。”苏绾叹了口气,反手握住明珠的手,沉默不语。明珠帮了她以后,她自然而然地就把他看做是北辰宫里最亲近的人。他是她两千岁的“小朋友”。

明珠感觉自己的手仿佛是抓住了一片云彩,柔软而轻盈,不对,也不像云彩,大概,大概像当初包裹着他成长的两片柔软的蚌肉吧?虽然没有温度,但也不冰手。他憋着一口气,指尖在苏绾的手里悄悄动了动,安静地陪着她坐在竹林边的泥地上,透过竹枝的缝隙,看着天边的云霞发呆。

风吹过竹林,把幽篁宫檐下挂着的铜风铃吹得乱响,也吵醒了沉思的苏绾。不管怎样,她都要继续活下去,苏绾在地上划了一句:“做人,不做衣服。”

明珠见她终于动了,松了口气:“你不要难过,我知道你做惯了人,突然变成一件衣服,肯定不习惯。但其实,时间长了也就忘了。比如我,刚开了窍的时候,就是一颗动也不能动的珠子,我能看见大人做事,能听见他说话,我想和他亲近,也有很多想法,却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可是慢慢儿的,我也就成了人。我现在无论是做人或是做珠子,我都挺习惯的。”

比起他那只能照明,其他一无是处的本体来,金缕衣其实是非常不错的,水火不侵,刀枪不入,防御能力超强。但明珠是不会自曝其短的,他劝苏绾:“金缕衣虽然不如我的本体那样坚不可摧,但其实也很不错的。它是北辰宫的镇宫之宝,妙处很多,只是你法力浅薄,不能发挥而已。就比如说白乌鸦吐的天火吧,换了其他衣服,你早就魂飞魄散了。”

说到这里,明珠有点难为情地低下头:“我不是不想提醒你,也不是不想帮你,但你下手太快了,我……”他惹不起白乌鸦,他想提醒苏绾时,事情已经发生,于事无补。自开窍始,他修炼了两千年,才有现在这个样子,他不想毁于一旦。

苏绾明白的,她前世活了将近三十年,在社会上努力生存过,也在职场拼杀过,人间百态不说知道百分百,百分之七八十也是知道的。她其实非常理解当时她激怒白乌鸦之后,云锦和明珠都不肯帮她的理由和原因。

一个不相干的人,明哲保身才是正理,换了她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可她不会像云锦一样落井下石,所以她不会原谅云锦,也不会忘记明珠的仗义执言。

明珠继续劝苏绾安安心心地做好金缕衣,但所谓做惯大来难做小,明珠是从做珠子再到做人,感觉自然很好;而苏绾却是从人变成了一件衣服,别的不说,她的自尊心和羞耻心就是一道坎。

所以苏绾执着的在地上又写了:“做人,不做衣服!”

明珠不耐烦:“都和你说了,如果你变强了,就可以像我一样有手有脚有头有身子。”

那是不是就可以摆脱金缕衣的身份,成为自由自在的人了?苏绾很高兴地写了一句:“变强,可以不做衣服?”就算是做一个云锦那样的服侍人的仙娥也比做衣服正常许多。

明珠理解她的意思,摇着头说:“我不知道,大概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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