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2004》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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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 2004.11 - 猎物者之二悬神引

奇幻 2004年11月A

猎物者之二悬神引
作者:白饭如霜

每天早上,我都要送小破去墨尔本一家叫“道奇”的私立贵族幼稚园上学。这位破魂族的新生代达旦大人,现在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刚满三岁。
在过去三年中,他表现得非常乖巧,当然这跟我和辟尘对于“乖巧”的定义有关。比如说:在我们家,不许赋予电器说话聊天的功能,免得我半夜起来喝啤酒,还有多嘴的冰箱跑到辟尘那儿去打小报告;更不许把买回来吃的鸡鸭鱼肉全部变活,追赶一条内脏全无、已经上架蒸了两个小时的鱼,还要听它唱“My heart will go on”,这可不是什么轻松活儿。
至于其他,我和辟尘在育儿界都是半路出家,马马虎虎差不多就行了。说来他比一般孩子容易照顾,因为不怕冷着热着误吃东西噎着。上次去酒店天台吹风,他爬上护栏睡觉,我和辟尘在一边烧烤。一时招呼不周,小破一头栽下十七楼,“轰隆”一声掉在一辆巴士上,砸出个大洞,幸好没伤到人,司机乘客都吓得狂叫不止。警察赶来时小破刚睡醒,从车底爬出来拍拍屁股就走,走了两步发现不认路,当即哇哇大哭。在场的人都自扇耳光看是不是在做梦,一时马路上吵吵嚷嚷,热闹得很。
小破的模样可以用“神鬼莫测”四个字来形容。婴儿时期他活脱脱是司徒江左的缩小版;后来我常常抱着他四处晃荡,他就开始变得像猪哥的缩小版了;再后来我出门办事,过段时间回来一看,天哪,辟尘什么时候喜得贵子了?好在我们家环境比较简单,他也只能在我和辟尘之间挑选。脸孔换来换去,最近有点要定型的样子,眼睛像两粒芝麻那么小―――出自辟尘,嘴巴和脸型圆润可爱,当然随我。每一次仔细看看他,我都忍不住感叹说:“辟尘你要是只母犀牛啊,我一世名节就毁了。”
小破婴儿时期有点控制不了自己的种族本能,见到人就主动过去“吧唧”亲两口。被亲者回家一头栽倒,四肢发抖神志不清,总要休息个三五十天才能缓过劲来,破魂对能量的提取手段,实在不可谓不先进。慢慢他吃习惯了红烧猪手、麻婆豆腐啊什么的,甚至还爱上了吃零食。瞅着他吃爆米花吃得眉开眼笑的傻样,我常常担心:将来司徒江左接他回去的时候,会不会验货不过关,要我补他一个正宗的啊。
我们住在一个相当偏僻的住宅区里,小破偶尔想吃点零食就只有到门口的小便利店买冰激凌。这位破魂小朋友最爱吃香草口味的冰激凌。今天便利店的香草冰激凌卖完了,小破皱着眉头站在收银台前想了半天,才遗憾地表示吃草莓的算了。
晚饭时分店里顾客不多,不过有个中年男人是一定捧场的。此人每天六点三十分推门而入,买一个大份三明治和一杯牛奶,靠在柜台边狼吞虎咽,吃完后丢下钱就走。天天遇上他,我天天纳闷:本来在便利店吃晚饭没什么,很多流浪汉都这样。可是这一位身上穿的西装可是“登喜路”伦敦旗舰店的定制品,剪裁精细衣料华贵,一套的价钱就可以吓出半打工薪阶层人士的急性心肌炎来。该仁兄不但每天换一套,而且目前为止我还没看过他穿重样的!他天天吃便利店的三明治,情理上恐怕是有点说不通。
登喜路男人照旧靠在柜台附近吃三明治,啧啧有声、非常投入。小破径直过去拿冰激凌,一边唱着幼稚园教的弱智儿歌“一二三四五六七,爸爸教我开飞机”。登喜路男人觉得很好笑,竟然开口问我:“你儿子几岁?好可爱。”听到人家赞美小破,我兴高采烈地点头:“是吗?人家都这样说的,哈哈哈。”
登喜路男人跟着点头微笑,还张开手臂迎上小破:“来,叔叔抱一下。”他抱起小破的刹那间我看到小破眼睛里有微微的蓝光闪过。我心里一紧,立刻出手去抱小破。还没抱到,小破身子一扭,没有拿冰激凌的那只小手伸向登喜路男人的脖子后面做了一个虚抓的手势,然后若无其事地拱回到我怀里。
三个人一起出了便利店的门,毕竟小破身份特殊,他刚才那个动作让我相当担心,不由自主地跟在登喜路男人身后。他没有注意到我们,走出一百米,就从街边的停车区驶出一部白色绿底的林宝坚尼,绝尘而去。
我问小破:“你刚刚干什么了?”他摊开手:“叔叔身上的一条线,我帮他拿下来了。”咦,小子将来准是辟尘的得意弟子,说不定洁癖会发作得更厉害,把吸血鬼抓来吸取能量之前,非要人家洗头洗澡,生理盐水消毒。我有点担心他的族人给他折腾烦了,会不会造反?
我漫不经心地看了看小破手里所谓的那根线。不看还好,一看差点把眼珠子看掉了―――这是什么线啊?在他的手心里不断蠕动着,鲜红色,半透明,微微放光。如果从一条线上都可以看出表情的话,我感觉它是一条非常惊慌失措的线。
回到家,辟尘正听着强劲的音乐洗碗,“Check out check out”―――盘子飞进水池,局部迷你旋风脱水,他摇头晃脑,其乐无穷。我把从小破手里拿过来的那条线给他看:“你认不认识这是什么?”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说:“一条线啊,你哪件衣服又勾到了?”
我提醒他:“会动的哦。”他这才仔细看看,伸出手指拨弄,说:“是哦,软软的,是什么?”难道是猪肉绦虫,小破使了一招隔空取物,从人家肚子里拿出来的?想到这里我一阵恶心,连忙甩手把它丢掉。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条线一脱离我的掌心,就在空气中消失了,非常彻底。我左右看看,和辟尘异口同声地问对方:“你看见没有?”翻遍了整个厨房,甚至整个家里,都没有看到那条线。我很纳闷,直愣愣地坐在客厅里嘀咕:“上哪去了?上哪去了?”
每当我对人生充满疑惑、烦恼不已,就有人跑来雪上加霜,今天执行这一任务的是狄南美。这几年辟尘的厨艺突飞猛进,南美开始是每两个月来吃一次饭,后来改成一个月,再到一个礼拜两次,最后干脆定居墨尔本,天天来。她提着一袋子食物施施然而入,又是穿门过来的。
我忍不住唠叨:“你不要滥用法术呀,隔壁住的是普通人。”她回头看看:“我忘了,不好意思。”又穿过门跑回去,然后敲敲门大叫:“猪哥,有人在家吗?”我啼笑皆非地问她:“怎么今天没有来吃饭?有千年甲鱼蒸小鸡。”南美提着袋子往厨房里走,一边说:“我去报名参加墨尔本小姐选美了,你说我入选机会大不大?”我笑得前仰后合:“选美?你是狐狸啊,搞错没有?”她回头怜悯地看着我:“猪哥,做人要有理想。”我顿时撅嘴,失败啊,被一只不务正业的老狐狸教育要有理想!
南美在厨房很久没出来,我进去一看,眼前的场景吓了我一跳:她站在洗碗台前,手里捧了个小小的水晶球,水晶球面上蜿蜒着刚刚从我手上离奇失踪的那条红线。水晶球凝滞的内心渐渐沸腾起来,方寸之间卷起波涛万顷,接着潮水退去,出现人物场景的幻影。
我上前问道:“怎么回事?”南美抬头正色问我:“猪哥,有没有外人来过?为什么家里会有悬神引出现?”悬神引是什么东西?我想问南美,却被水晶球里出现的景象吸引了过去。那仿佛是一座中世纪的古堡,藏匿在无边的云雾中,闪现出青灰色的微弱光芒,若隐若现。我禁不住叫道:“这是哪啊?”好似惊扰了水晶球的工作,它突然银光大盛,刺得我眼睛都睁不开,刹那之间又平静下来,恢复了一潭死水的状态。我问狄南美:“到底怎么回事?”
她手一张,水晶球消失于腕下,那条红线倒还服帖地躺在掌心。她看着红线自言自语:“这门技艺失传很久了,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据南美讲,所谓“悬神引”,是道行深厚的修炼者以自身元神为饲,喂养出来的一种异物。它无色、无想、无前生后世,却能贯通人身与心的一切灵窍。悬神引离开人身即散形,而附着在谁身上,就会变成谁的第二元神,保留记忆,存取神志,护卫心灵。接近大道的修炼者每到一定期限,即有天谴雷击之类的劫难出现,以悬神引为副车,可保证修炼者大难不死,恢复元神。
我试着把红线拈起来,往空中一抛,狄南美慌忙一把抓过:“不要这样,我刚才好不容易才用水晶球将它聚形。”这就怪了,一个天天跑到便利店吃垃圾食品的普通男人,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南美也很疑惑,提醒我说:“你知不知道那个人住哪里啊?我们去看看。”
我和南美悄悄跑到街头的便利店,捕捉到登喜路男人在空气中留下的影像线索,追随而去。南美边跑边骂骂咧咧:“开车这么远,居然是来吃三明治。”我们最后一直跑到墨尔本远郊。
眼前一栋大房子,孤零零立在夜色里,四周是未开发的荒地。哥特式的高耸建筑,带有教堂一般的尖顶,窗户长而窄,大门是青铜色的,有我三个人那么高,紧紧闭着,整个就像是爱伦坡小说里闹鬼的古屋。
南美仰头看看,喃喃道:“这就是水晶球里那栋。”一边已经大大咧咧地迈步上前。我连忙拖住她,指指身后五百米处的围墙和一块牌子:“人家说私人地方,不许擅入哦。”南美白我一眼:“我们刚刚跳进围墙就已经擅入了。好吧,我去办个手续。”手续?她走回去,突然亮出小尾巴往牌子上扫了扫。我跟过去一看,上面的字句变成:“气氛幽雅,精美茶点。欢迎光临,经营时间7:00AM―9:00PM。”于是我们大大方方走入,我轻巧地爬上二楼,倒悬着贴在窗户上方,往屋子里望去。
房间里本来是一片漆黑,仿佛知道我们等待幕布拉开的急切心情,这时有人端着巨大的烛台慢慢走进来,只听到一个女人苍老的声音说:“罗伯特先生,可以吃饭了。”
那支烛台被放到了窗户左边的一个柜子上。借助昏暗的光芒,可以看到房间里简单的陈设:中心是一张长餐台,铺着雪白的台布,一大簇怒放的大红圣心火鹤插在水晶瓶中,衬着摇曳微光,更显得诡异迷人。一张样式古板的靠背餐椅摆在顶头,孤零零地等待着用餐的人出现。此外就是分放于四角高而窄长的黑色木柜,显然用料上乘,样式也很独特。四周的墙壁都装着落地的帐幔,黑底金线编织出影影绰绰的人与兽,粗看似乎是描绘远古故事的画卷。帐幔之后衬着雪白的绸底,偶尔风来,便扬起一角。
罗伯特还没出现,那个放烛台的女人似乎有些不耐烦,走到门边又喊一声:“罗伯特先生,可以吃饭了。”这时候我们才看清那个女人,她穿着一条朴素的蓝色长裙,银白的头发庄重地盘起。即使从侧面看,都觉得她不是一个和气的人,五官小而突出,像有心事一般,互相纠结着。
门外传来一个男人闷闷不乐的声音:“来了。里奇太太,你去做自己的事情吧。”我对南美举起大拇指:“是他!”果然是登喜路男人走进来,懒洋洋地坐到那个位子上,两眼发直。里奇太太匆匆忙忙出去了一趟,回来时就在桌子上铺开了餐具和食物。
当我看到登喜路男人面前放的东西时,心里顿时涌起对他的无限同情。一片白面包,烤过头了,边缘卷起焦皮;几片卷心菜叶子,黄黄的严重缩水;还有一杯饮料,从颜色看多半就是白水。不过餐具却是好餐具,纯银,手工极为精致。
登喜路男人换了一件白色睡衣,愁眉苦脸地摸摸叉子,又摸摸刀子,还拿起刀子往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看来对伙食的质量问题他也很无奈。摆弄了半天,长叹口气,声音微弱地问了一句:“里奇太太,可以做点其他东西来吃吗?”老女人已经走到门边了,停下来严厉地说:“罗伯特先生,请不要让邪恶的美食玷污了你对上帝的忠诚。”
大约因为实在难以下咽,他这顿饭吃得很久,不知不觉,我和南美坐在窗子上都睡着了。等我醒来一看,糟糕,人家的饭吃完了,整栋房子灯火全熄。一无所得,我们悻悻而回。分手之前我想起一件事,问南美:“那条悬神引呢?”她说:“已经散形了,它不能离开宿主太久的。不过它携带的信息很少,没什么关系。”我刚“哦”了一声,眼前一花,她已经展开身法扭腰而去。
吹着口哨回到家,辟尘给我开门,他已经在院子里收集了大片重尘。他之所以每天晚上辛苦收集重尘包裹门户,是因为两年半前的一趟东京之行。那是小破半岁的时候,在东京机场下飞机还不到五秒,他本来在我怀里睡得很香甜,却蓦然睁开眼。我第一次看到他展现出破魂族的一面,那眼神如海水般湛蓝而神秘。他眼睛四下一转,猛地向我身后的日本男子身上一口咬去,那人惨叫一声,瘫软在地。被咬破的地方没有血,却流泻出白色浓浆一般的东西,原来是一只以杀生为修炼手段的白血山奴。
日本是全世界非人集中程度最高的地方,而且越是嗜杀暴戾的东西,越喜欢来这里讨一席之地。每一年国家警视厅重案组的卷宗里,总会增加大量的离奇凶杀案,根本无从查起。在东京期间,小破的状态能以“龙精虎猛”四字来形容,眼里的蓝光强烈到可以当聚光灯用。晚上睡到半夜,经常看到他爬起来滚到窗台旁边,对着外面兴奋地长嚎,像见了亲戚一样。这时候我要是跟去看,往往可以看到一些不愿意看到的怪东西。
一回到墨尔本小破就恢复常态,整天牙牙学语,并无异样。我找来狄半仙一问才知道,为什么司徒江左死活非要我和辟尘带着小破住这里,原来墨尔本环境独特,乃是全球非人活动最少的地方。即使如此,辟尘仍然担心会有过于强大的异物找上门来,所以给自己多派发了一个保安的职务,把门看得紧紧的。我们的生活很平静,最多是访客们滥用轻功引起邻居围观,但他还是天天都要织防护罩。
但是这个晚上,事实证明,持之以恒果然是有必要的。
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叮叮”的声音惊醒,那声音很轻微,感觉有点遥远。我悄悄起身去查看,声音来自屋外。我拉开客厅的窗帘,含有水分子的重尘罩在夜色中微微发光,草地沐浴着露水,散发出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没有人,真的没有人。
不过,人的手倒是有一只!这只手宽大修长,皮肤平滑,指甲干净,甚至无名指上还戴着一只白金戒指,镶着一颗足有三克拉的钻石,无论切割、光面、成色都属一流,令人过目难忘。它用食指和中指在地上走来走去,偶尔拇指和小指抱在一起,仿佛陷入沉思之中。它围绕着整个房子转圈,它不断地试探着各个角落,似乎在找入口,虽说没有眼睛鼻子,它还是不时张望四周。这绝对是一只有自主意识,有坚定目标的独立之手!
它在外面侦察,忙得不亦乐乎,我却有点怀疑自己最近精神是不是过于衰弱了,难道我在做梦?这只手折腾了大概一两个小时,已经五点了,隔壁老头很快就要起床慢跑,要是他见到一只手光秃秃地在这里溜达,不知道作何感想。不过那位手兄弟也不耐烦了,再转两圈,做了一次最后的努力―――撕了撕我们家的罩子,就转过身绝望地走了。
我赶紧去给南美打电话,告诉她刚才门口有一只手试图非法入室,至于是要抢劫还是要偷窥,目前还没有弄清楚。她问我:“谁的手,你认识吗?”
一言惊醒梦中人,我回头想想,越想越觉得这只手眼熟。与其说这只手眼熟,不如说那只戒指眼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颗钻石……对了!登喜路男人,就是他手上的戒指!问题是,它怎么一下就独立了,还跑到我家来撬门呢?
晚上我去接小破,照旧蹲在门口翘首盼望幼稚园门开。这家幼稚园素享盛名,家家父母非富即贵,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接送的手续繁琐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首先只接待固定人员,其后检验来者身份,再动用视网膜检测进行身份鉴定,最后还要打直线可视电话给小孩的两位至亲确认,才能画押走人。
过了许久都没一个小孩子出来,门口的人沉不住气了,纷纷去和门房交涉。我也挤进人群,站在门口向里面的小破眨眨眼,无声地问他:“怎么了?”他小嘴一张一合,喧闹中细细的声音传入我耳朵,好似一个霹雳,我差点失声叫出来:“有人死了?”他点了点头。
惴惴不安地又等了大半个小时,大门终于开了,小孩子一个一个被接出来,上了各色名车,扬长而去。看似有条不紊的常态中,我注意到今天幼稚园老师的表情特别呆板,笑容僵硬而古怪,好像戴了面具一样。一位中年女子没有把孩子接出来,被他们请了进去,面色惊疑不定―――看来真的有事发生。小破一出来,我就问他:“今天幼稚园怎么了?”他欢天喜地地掏出一块在口袋里藏了多时早已惨不忍睹的小奶油蛋糕给我看:“今天的点心很好吃,你吃一点,小破吃一点,再留一点给辟尘好不好?”我说了声“好好好”,紧接着又问:“你说谁死了?”他漫不经心地说:“隔壁班的爱丽思,我们上洗手间看到她的头不见了。”我毛骨悚然,一把抱起他:“你有没有看到是谁干的?”
他想了想:“我没有看见啊,不是自己掉下来的吗?”
我没好气:“当然不是。”说完,我把车开到远一点的地方停下,带着小破绕到幼稚园后门,跳了进去。小破带我进了三楼小班洗手间,第二个隔间据说就是爱丽思死去的地方。这里已被清理过了,没有任何异状,只剩下空气中隐约的血腥气味,娇嫩而新鲜,令人叹惋一个小小生命的消亡。
有人潜入幼稚园杀害了爱丽思,某一个衣冠禽兽?还是内部的教师杀害爱丽思是为了什么?求财的话就应该是绑架;报复小女孩吗,但她怎么会和人有仇隙?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有人与她的父母有怨恨,迁怒到小女孩身上。这种凶手真是该杀!我很愤怒,这愤怒要把我燃烧起来了。我喜欢小孩子,喜欢他们纯真无邪、天使一般的脸孔,抱在手里仿佛是天下最珍贵的宝藏。谁那么卑鄙残忍,扼杀一朵花一样美丽的生命?
坐在那只小小的奶黄色马桶上,我闭上眼睛,集中精力收集残存的空间碎片,力图重现当时的情景,想看看是什么人能下此毒手―――一片空白!奇怪了,二十四小时内发生的事情,以我的能力最少可以搜索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景象碎片,为什么没有?
正愣愣地想,小破突然走过来站在我面前。我以为他不耐烦了,哄他说:“宝宝,我们马上就走了。”小破对我视而不见,他的眼睛闪烁出幽幽的蓝光,正凝视着我身后,目光变得冰冷。我脊背上冒出一阵凉气,惶惑地扭头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
小破一步步从隔间外跨进来,向我逼近,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怪异的陌生感觉,眼前的小破,绝对不是我每天抱来抱去、宠爱有加的那个小孩子。他身体僵直,眼神严酷,冷森森地走过来,我难过地看着他。隔间很小,他好像要去我的身后,也不侧身,直挺挺地撞上我。哇,哪里来那么大的力量,撞得我骨头钻心的痛,你是未成年型洲际导弹吗?我让开,他一直走到马桶冲水器旁边,凝视着奶黄色的瓷盖,缓缓伸出手揭开。我冲上去探头一看,和一双乌黑的眼睛对个正着。
我“咦”了一声,头抬高,再看,真的是一双眼睛,而且就只有一双眼睛,空荡荡地睁在水里。小破的手指划过我脸边,戳进水箱,径直插进了那双眼睛。惨剧啊,悲哀啊,我这辈子怎么老是所遇非人!我捂住眼睛不忍再看,自顾喃喃,却听见小破打个哈欠百无聊赖地说:“嗯嗯,我饿了。”饿了,看到一双光秃秃的眼睛就饿了?
放开手掌,水箱里已经一无所有,但是我绝不相信是自己视觉功能出了问题。昨天晚上已经看到一只自己溜出来做贼的手,今天再看到一双眼睛跑到儿童厕所偷窥也不算出奇,说不定什么时候去音乐会还可以与两只爱乐的耳朵讨论一下如何解构巴赫的平衡律呢。
背着小破跑到走廊上,一溜房间的原木门上都悬着烫金的铭牌,手工室、美术室、游戏室,天色已经渐渐黑下去了,长长的走廊安静无声,显得分外空旷。我放轻步子,正要下楼,忽然听到四楼传来隐约的争吵声。有个声音尖锐的女子急促地说:“我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这是不是爱丽思的家人呢?我想探个究竟,向小破悄悄说:“宝宝,不要出声。”脸一扭,耳朵沾上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小破睡着了……
从腰间抽出皮带把小破绑在背上,我原地跳起,手指抠住天花板上的装饰纹,整个身体贴上去,像壁虎一样开始爬行。迅速越过楼梯,翻到四楼,打开通风口钻进去,“刷刷刷”爬到了刚才有声音传出的区域。从天花板的间隙往下看,下面是一个装修豪华的大办公室。一个头发灰白的妇人坐在左侧的沙发上,对面坐的正是那个被请进幼稚园的中年妇女。她衣饰华贵,身体前倾,声音又急又尖,显然极度激动:“我的女儿到底怎么回事?我一定要知道得清清楚楚。你们只是幼稚园,无权阻止我看到她,即使有所谓的传染性重病,我也有私人医生可以确诊。不用再说了,你们把我女儿交给我!”
那个灰白头发的女人咳嗽了一声,缓缓站起来,仿佛陷入思考之中,走近中年女人身边,终于开口说:“史密斯太太,我们已经把事情经过讲得很清楚了。令媛身患恶疾,不能见您,既然您如此坚持,我们只好―――”她说第一个字时,我已经觉得情况不对,这个声音我是熟识的。“罗伯特先生,吃饭了。”―――是里奇太太!
一阵不祥的预感掠过我心头,仿佛为了配合我,里奇太太突然向史密斯太太扑了过去。后者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刚想要跳起来,却被里奇太太掐住了脖子,按住颈两侧的大动脉。里奇太太仿佛是个擒拿术高手,史密斯太太身体一软,转眼便瘫了下去,眼看就要死个不明不白。此时我当然不能坐视,也顾不得找通风口,伸手一掌打碎天花板,一跃而下。里奇太太大惊,还没来得及抬头看个分明,已经被我一拳打昏。我趁机抓起史密斯太太越窗而去。
在我家躺了两个多小时,史密斯太太才苏醒过来。她看着我们三个,迟疑地问:“请问,这是哪里?”我招呼史密斯太太坐起来,一时间不知从何说起。仔细看向她,高鼻深目、眼珠碧绿,似乎是欧洲大陆的品种,虽说落难,气质仍然高贵。
看我望东望西不说话,她只好主动开口:“我怎么到这里的?”我把经过略略一说,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摸着自己脖子,心有余悸。我问她:“那个老女人为什么要杀你?”她一脸迷惑之色:“我也不知道。她说我的女儿得了传染性的重病,不能回家,又不让我见她……”
我还在犹犹豫豫,辟尘经过时顺口说了一句:“什么重病,你女儿已经死了。”史密斯太太神情一变,“霍”地站起来,张了几下口,战抖着声音说:“我不信。”再看我一脸同情掩之不住,她心知所言不虚,情绪极为激动,顿时放开喉咙喊叫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啊!爱丽思,我的宝贝!”我抢上一步,拿住她的闻香、人中两处穴道,轻轻发力,强迫她镇定下来。一面安慰她:“冷静一点,现在我们还不能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冷静下来。”
等了大半天,她情绪稍稍稳定。从她口里得知,原来她是商人,五个月前从法国移民来的,单亲妈妈。爱丽思四岁,刚进那家幼稚园不久。在此地暂时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更别谈什么恩怨纠葛。
这就奇怪了,但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所以然,我决定安顿史密斯太太在这里先住着。
意料之中我们在便利店看到了登喜路男人,也就是罗伯特先生,他继续郁闷地吃着三明治。我上前邀请他第二日来我家吃午饭,他先是吓了一跳,接着就深感愕然。面面相觑中我目击了他含在嘴里的半条三明治,从酸黄瓜的成色看,我完全有理由怀疑此人味觉早已失灵。我对他解释:“我家厨子最近发明了两道新菜式,要我找人去试试味道。”他傻乎乎地点点头,含含糊糊地说:“那怎么好意思……”
我瞥了一眼他的手,心里嘀咕:不用不好意思,只要你把断手飞行术表演来看看,我们就两清了。
为了迎接客人的到来,辟尘拟出了下列食谱:冷盘是凉拌田鸡腿、怪味牛肚;热菜乃是红烧划水、螃蟹粉丝煲和梅菜扣肉;主盘是佛跳墙!至于汤水嘛,马马虎虎一个家常的黄瓜肉片汤;主食是手工刀削面和咸八宝饭,还有点心―――两面黄酥饼和鱼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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