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天生是尤物》第2/19页


然而,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趣,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妲己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褒姒、杨玉环,统统皆然。夫社会风气之坏,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与女人的头发何干?却有圣崽大声疾呼,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不过说得温柔敦厚,不太过瘾,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忍不住要勇猛一吐,以求一快。
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此高论如果成立,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以谢其所学。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然而凡是圣崽,皆明哲保身之辈,或被胆量所限,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被知识所限,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无论是啥,反正怪罪到发型上,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俗云,乱世妄人多,大概就是如此这般。最明显的是,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你听说他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向谁投降了乎?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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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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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崽们最精彩的一段言论是: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一副疏懒相,一经外出,马上变成花枝招展,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呜呼,她们的目的何在?恐怕真要问一下圣崽矣。一个可怜的妇女,在家里像牛马一样的服侍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做饭洗衣,补裤子,晒被子,打扫天花板,拖地板,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积蓄了一百块钱,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轻轻松松。女主人洗梳既毕,涂一下唇,描一下眉,扶老携幼,蜂拥而出,你说她目的何在?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就神魂飘荡。假设不是如此,则一定是希望全中国女同胞,在家蓬头垢面,出门亦蓬头垢面矣。不管是啥,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我们还说啥。
圣崽们第二个精彩的言论是,追求少女,乃天经地义的事,追求少妇,则属违法的行为。呜呼,违的这个法,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追求少女固不违法,追求少妇,似乎也和法无关。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我心大动而目送之,满脑子古怪主意,紧要之处,还吹一声口哨,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盖这是“礼”的问题,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都不违法,超过该界限,便是追少女,同样得吃官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男人多服兵役,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以防机器把秀发卷进,掀掉顶瓜皮。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也不肯包住头发,以损其美。这是人类的天性,圣崽的娘也包括在内,谁都阻挡不住。
西洋现代文明,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嘴”“眉”“眼”,甚至对“丰乳”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在这一方面,我们又是全盘皆输,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可谓惨重。
无论中外华洋,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太多。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裸体雕像乎?美丽绝伦的女神,若维纳斯,若雅典娜,其腰莫不肥如水桶,其乳莫不悬如木瓜,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用现代眼光去看,除了脸蛋儿外,既没有三围,又没有曲线,实在没有啥美可看。盖时代不同,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犹如古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走起路来都得扶着墙壁,战战兢兢,男人才能过瘾;而今则非天足不可,非健步如飞不可矣。这里面没啥是非,更没啥道德也。
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性感”来的,此公一箭中的,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盖从性心理学上研究,人类文明的进化,全靠着性的推动,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最高的艺术境界,如舞蹈、绘画、音乐,无一不是性的升华。于是,对别的影响如何,我们不知道,对女人爱美的影响,确实是大而且巨,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裸体像,准雕得腰细如蜂,乳耸如弓。从前人被“无知”和“性的崇敬”二者蒙住眼睛,对女人鬼鬼祟祟,隐隐藏藏,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
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皆有性的潜意识在焉,这道理自有专书,有志之士,不妨一读。我们所谈的是,在美的变化上,最使人触目惊心的,莫过于女人的嘴,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
相传有一故事,宋王朝举办绘画高等考试,集天下画家于一堂,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万绿丛中一点红,动人春色不须多。”结果某人大笔一挥,位列第一,他画的是:丛林中有一小楼,楼上有一凭窗美女,唇上有一点口红。
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而忽略了两件大事:一是:美女的嘴,即令在圣崽的眼睛中,也是动人的,而且充满了春色;这和性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道貌岸然不起来啦。二是: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小口者,口小也。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该怎么办耶?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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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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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唇上,以示娇艳欲滴。在这一件化妆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被淘汰无误。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将出来,大动干戈。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无论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开手提包,一手执镜,一手执管,轻咬小嘴,微咧唇角,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
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进城,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子,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时代,果有其性感之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口红的颜色,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绿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红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流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管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有毛病,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屡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焉,暗咒自己粗心,不过,好啦,这一下精彩节目全部推出,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作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陪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还有啥话好说。据柏杨先生考证,此法甚效,在紧要关头行之,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写出以教太太小姐,善用之可也。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者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的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不要问,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以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柏杨先生闲来无事,最喜去饭馆遥望,这个节目,动人心弦。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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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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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我们这里说的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还要缠绵激烈。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不但吻婴儿的嘴,更吻其颊,吻其脚,后来索性吻其屁股,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藉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假设有孤儿旁观,定将热泪盈眶。
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对一个男人而言,当他小的时候,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等他长成大人,却只好吻那些根本不喜欢他的婴儿。一个孩子的成熟,在接吻上可以判断,无论男孩子女孩子,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性接吻,便到了诗人所说的“负义的年龄”,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
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别的不说,即是接吻,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从不接吻似的。幸好到了清末,《红楼梦》问世,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干净,真教人魂魄全融。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吻起来天摇地动,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宏扬世界,真是可叹得很也。
中国古风,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一前一后,若不相识。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就是到了一九三○年代,日本在沈阳已发动事变,东北三省都没有啦,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仍会大骇不止。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从前的人,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心里却很亲热;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心里却很凉。”这些话不知道有啥根据,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在车上情不自禁,大接其吻,车上的人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连记者也认为“这算什么话”?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日下。
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那女人不爱他,他就把她下到监狱,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其风骚可知。不过凡是圣人者,都碰不得,从前碰之则坐牢,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不爱国”或“侮蔑中国文化”等沉重帽子的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说,接吻这玩艺,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但电影上多啦,文学作品中多啦。台北的朋友,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恐怕更是多得不像话。看样子,再过若干年,势将更为普遍,说不定在街上走着走着,就来一个嘴对嘴,再不会全车大哗,也再不会劳动记者发新闻也。君不见,夫妇在闹市挽臂而行,四十年前可能使全城为之爆炸,如今谁肯多看一眼耶。
接吻,并不简单,有它至高的文化在焉,好比一个男人和一个漂亮小姐,相偕出过游矣,相偕看过电影矣,相偕跳过舞矣,走起路来也偶尔肩挨一下肩矣,然而是不是就可接而吻之乎?夫接吻者,好像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令急得上吊,爱情之光也不会亮。也好像人的咽喉,便是再高贵的山珍海味,不通过它硬是到不了胃,这就有很大的机密埋伏其中。不该接吻的时候而硬接吻,除了吃耳光外,爱情也得垮。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淡淡的灯光和月光星光下,在静静的房子中,拥而吻之,受用无穷,如果小姐刚在街上摔了个筋斗,或刚考了“托福”而不及格,你贸贸然吻之,岂不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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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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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第一吻最难,过此则一泻千里,无往不利,不知道是哪一个大诗人说的:“当她希望你吻,你不去吻,其罪过比她不希望你吻,而你硬去吻更大。”男人为了避免罪过“更大”起见,勇气也应该特多,但如何能准确无讹地判断出对方心中的想法,则不简单。
吾友岳飞先生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据柏杨先生考证,就是指的接吻而言,有志之士,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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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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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乳房,在年轻人眼睛中,似乎除了供男人们抚摸把玩之外,别无用处。君若不信,不妨找一个大学生谈谈,恐怕就是给他一块钱的奖金,他也想不出第二个用场是啥。必须等到生了孩子,才会恍然大悟,原来那玩艺还可以拿来哺乳婴儿。
 “美”与“丑”的标准因时代而异,谁也别笑谁。前年(一九五九)英格丽・褒曼女士演《六福客栈》,因为有缠小脚的镜头,中国人脸上挂不住,纷纷起义,大闹了一通。其实我们的老祖宗们却是十分爱那个调调,认为莲足之妙,妙不可言。民国初年,政府派员下乡“查脚”,有些地方还几乎引起民变,可知那一堆烂骨烂肉,有其文化的背景。说不定五百年后,后人看我们现代女人的打扮,也满面含羞。彼时如果有洋人想拍“中国小姐传”,看她们卷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短到膝盖的旗袍,鞋后跟顶了一个擎天柱,前端尖得足可踢死人,嘴上又抹着一种胶质的红颜料。说不定中国人脸上也挂不住,也来一个纷纷起义,也大闹一通。
古人对鼓起来的双乳,认为奇“丑”,“丑”者,大概指性感而言,一见之便想到那个,心中谓之美,口中谓之丑。这种心口相反的行为,常出之于太太小姐的玉嘴,男人每赞女人如何如何的美,美得像西施,美得像貂蝉,赞到精彩之处,女人就用一种惟恐不被说服的声调骂曰:“你坏死啦!”坏死啦者,你教她高兴死啦之意。她越亲亲热热地骂你坏,她越愿你坏,你如果不继续坏,准看你是一个木瓜头。女人口心二者既往往不一致,则对其双乳的处理,自也是这个原理在其中领导。
因嫌其“丑”,从前女人只好拼老命用衣裳把它掩住。二十世纪之前,以平胸为美,衣服既宽又大,想不平也不可能。研究起来,真是一件有趣的事,盖今之女人,从脚尖到发尖,无一处不求性感,性感者,使男人们头昏脑胀,想入非非之感也,这种搞法对不对是一回事,而现在大家努力往这方向走,则是铁打的事实。古之女人,在脸上努力追求,“女为悦己者容”,颇费功夫的梳发描眉,擦白粉涂胭脂;在脚上也不放松,不惜成本,将一双玉足缠得稀烂,以求男人把玩之余,性心理大乐。但独独对脖子以下,腹部以上,包括四肢和整体躯干,却完全置之化外,道理何在,谁也弄不清楚,非有圣人出,不能加以解释。
平胸时代和缠足时代一样,已成为过去,现在是突胸时代矣。从被压迫五千年之久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乳房史上确实可以大书特书。假如鸦片战争不发生,还是大清帝国,我们哪有这么多眼福也。
前年(一九五九),台北曾上演过一部电影,片名曰:《海南风光》。以南洋少女的双乳为号召,观众如醉如痴,其中且颇有道貌岸然者流。双乳和红唇虽都是最最充满性感的地方,但红唇一年四季暴露在外,除了吻之以外,早看腻啦。只有双乳,虽没有福气摸摸,便是看一下电影,依然过瘾。不过那个电影并无啥口碑,盖基于人类的性心理,彻底拿出来赏玩,不若半开半闭,若隐若现的劲头大,两个乳房赤裸裸地摆在那里,有啥后劲?
所以,怎样把乳房搞得使男人一见便脑充血,乃女人最大的努力方针。自从洋大人流行大乳房以来,大乳房便成为可羡的目标。从前科学不发达,只好用棉花往胸脯猛塞,而今有海绵做的义乳出现,前端还有一个小小突出的乳头,真是巧夺天工;扣到肋上,再裹以袒胸的上装,双乳如巨峰般上翘,其尖隐隐在望,有学问的男士找个机会假装无意中碰那么一下,软绵绵焉,紧绷绷焉,而将碰那么一下的爪或肘,反弹起来,其不余味绕梁,三天睡不着觉者,柏杨先生敢和你赌一块钱。
无论如何,双乳是只可乱看,而不可乱摸的圣地,等到臭男人一旦可以乱摸,和那位太太小姐的关系,便十分奥妙。仅仅接吻,尚有停止的机会,一旦进步到摸乳,一泻千里,轻则打官司,重则动刀子,就不可收拾,有戏可瞧的也。因之,还是看看为宜,看看不但不犯法,也颇为迎合女士的心意,她费那么大的劲束之兜之,尖之鼓之,就是为了教你看,且教你看了舒服;你假使根本不看,或者看啦跟没看一样,她势必非恨你入骨不可,一旦你被分尸,说不定她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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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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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有丰满的乳房,是上帝对她的特别恩典。其美何在乎,大概在于它可颤巍巍地在胸前耸着之故,真能把男人的魂都颤得出窍,都耸得出壳也。而最使男人要命之处还有二焉,一在乳腋之间,雪白的乳边隆起如坟。一在两乳之间,乳沟下降,不知延伸到何处,女人打扮得如此这般,年轻男人只好昏昏然过日子。
有一件事非常奇怪,百思不得其解,洋大人文学作品中,描写男女相爱到极处一律拥之吻之,中国人也渐渐学会这一套。可是,摸乳比接吻更性感,更能表示其不可开交,却没有描写。若说摸乳猥亵,则当初对接吻何尝不认为猥亵乎?即以影片而言,不管洋大人在电影上怎样吻得山摇地动,中国片却硬是不准有接吻镜头的,一直到今年(一九六一),这禁令才被电检处撤销,潮流如此,谁也阻挡不住。看情形若洋大人文学中不写摸乳、不演摸乳,我们便再过三千年也摸不成,洋大人一旦摸起来,恐怕我们才能跟着摸。
柏杨先生老矣,对新文艺一无所知,愿以提供诸大作家参考,请垂鉴焉。
《列子》上有一个故事,说出来人人皆知,有一位画家在墙上画了一条龙,跟活的一样,惟妙惟肖,只是没有眼睛,有人问他为啥?答曰:“不能画,一画便飞啦。”那人不信,画家就画上去,当最后一笔点上之后,只见它四足生云,蓦然间霹雳一声,墙倒屋塌,该龙竟真的腾空而去。世人惊叹之余,乃留下“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两句成语。
阿堵者,在此成语中,指的眼睛而言,尤其是指的眼睛那股劲而言。有眼无睛也不行,必须有眼有睛,而且更要有那股劲,龙才能破壁而飞;否则只好仍贴在墙上,任凭风吹雨打。呜呼,眼睛之重要,对一条不过是画在墙上的龙,尚且如此,对以爱美为天职的女人,则其分量不卜可知。世界上有麻美人焉(少少的白麻子适增其俏,据说杨玉环女士便有之;大而黑的麻,不在此限);有瘸美人焉(脚跛不碍其面貌姣好);有半截美人焉(有些太太小姐,玉腰以下,殊无可观)。但从没听说过有瞎美人焉,不特没有瞎美人,便是连戴眼镜的美人,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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