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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重来》全集【实体书精校版】

作者:[法]马克・李维

译者: 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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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词页

献给路易、乔治以及波琳娜

人若能如弃绝他者一般自我信赖,必将幸福。

――杜芳夫人

1.遇刺

隐藏于人海之中,扮演着这个奇怪的角色,无人知晓,无人注意。

临时找到一套跑步运动装,为的只是不引人注意。早晨7点,沿河滨公园一线,满眼都是跑步的人。在一个分秒必争、神经紧绷的城市里,所有人都奔跑着,为了锻炼身体,也为了消除昨夜放纵的痕迹,准备迎接新一天的压力。

一张长椅;一边将脚搁在椅子上系鞋带,一边等目标靠近。额前压低的帽檐有些阻挡视线,但也可以将自己的脸隐藏起来。正好趁机平复呼吸,免得手抖。流汗倒是无所谓,没有人会注意,它也不会泄露什么,在这里,所有人都在流汗。

当他出现的时候,先让他跑过去,过一会儿自己再小步重新开始跑。不远不近地跟着,直到时机成熟。

同样的场景已经发生过七次。每个早晨,同样的时间。每次,行动的诱惑都比前一次更加强烈。但是成功只属于精心准备的人。没有发生错误的余地。

他出现了,沿着查尔斯街跑步,这是他的日常路线。然后等红绿灯变红色,穿过高速公路西侧辅路的前四个路口。车辆鱼贯着向城市的西边驶去,人们赶着奔赴工作地点。

他跑到斑马线旁。红绿灯上发光的小人儿已经开始闪烁。翠贝卡和金融街方向,车子一辆接一辆地开过斑马线,他依然我行我素。和往常一样,他举起拳头,中指向上,回应汽车的喇叭声,然后左转,跑上沿哈得逊河的人行道。

他将和其他跑步者一同再跑过二十个街区,愉快地把体能不及自己的人远远抛在身后,同时诅咒超过自己的人。他们没什么厉害的,只是比他年轻十岁或二十岁而已。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城市的这片街区尚没有什么人来,他属于来这里跑步的第一批人。用木桩建成的码头,现在已无迹可寻,过去常散发出铁锈和鱼腥味。血的味道。他所在的城市好像在二十年间改变了许多,它变得更年轻,也更漂亮;而他,岁月已经开始在他的脸上刻下痕迹。

在河的另一岸,霍博肯的霓虹灯随着白天的来临一一熄灭,随后是泽西城。

别让他从眼皮底下溜掉;当他跑到格林尼治街的十字路口时,他会跑离人行道。必须在这之前行动。那个早晨,他没有跑去星巴克,像往常一样点一杯热摩卡。

在4号防波堤上,一直暗地里跟着他的黑影会在那里和他相遇。

还有一个街区。加速,跑入常在这里会集的人群中,因为道路变窄,跑得慢的人必然会挡住跑得快的。长针在衣袖里悄悄滑下,手掌坚定地握住它。

在腰椎与骶骨之间的位置下手。只要干脆的一下,深深地刺穿肾脏,再向上划破腹部动脉。拔出长针时,它会在人体内留下无法愈合的伤口,等有人注意到发生了什么而前来救助,把他送入医院推进手术室时,一切都已成定局。在这个早高峰的时候去医院并不容易,即使有鸣笛开道,但路况太糟糕,救护车司机也无计可施。

若是两年前,他大概还有机会活命。但自从政府为了拓宽道路关闭了圣万森医院,最近的急救中心就是和河滨公园反向、城市东面的那个。大出血,他将很快因失血过多而死。

他不会感到痛苦,至少不会感到特别痛苦。天气寒冷,而且会越来越冷。他会发抖,四肢逐渐失去知觉,牙关咬紧无法说话,而且他能说些什么呢?说他感到背部被狠狠地刺了一下?好极了!警察们能得出些什么结论?

完美犯罪的确存在,最出色的警察在退休后也会告诉你,没有侦破的案件始终是他们良心上的重负。

他过来了。这个动作已经对着沙袋重复练习了上千次,但把长针刺入人体的感觉该是与之完全不同。关键是不要刺到骨头。如果碰到一块腰椎骨,那就意味着彻底的失败。长针应该深深刺入,然后很快收入衣袖中。

之后,继续按照先前的步伐节奏跑开,不要回头看,混入跑步的人群,不留痕迹。

如此久的准备只为了几秒的行动。

彻底死亡需要更多的时间,也许是在一刻钟之后。但是这个早晨,7:30左右,他必死无疑。

2.偶遇

2011年5月

安德鲁・斯迪曼是《纽约时报》的记者。二十三岁以计件稿酬记者的身份入行,随后步步高升。拥有世界知名日报之一的记者证是安德鲁自少年时代起的梦想。每天早晨,在跨进第八大道860号的双重大门前,他都会允许自己愉快地抬头看一眼拱门上装饰的铭文,告诉自己他的办公室就在这里,在这个新闻界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殿内。数以万计的码字人梦想着能够参观这里,哪怕只有一次。

在成为《今日手册》讣告版的助理撰稿人之前,安德鲁做过四年的资料整理工作。他的前任因为下班急着回家签收UPS1快递员送来的床上用品,结果在公共汽车的轮子下去见自己平日服务的客户了。生活就是这样无法预料!

对于安德鲁・斯迪曼而言,这意味着他要开始另外五年默默无闻的高强度工作。讣告版的撰稿人没有署名权,逝者对于他而言,区别只是讣告栏里葬礼日期的不同而已。五年来,每天只能为这些已经过世、只活在他人回忆里的人而写,不论这回忆是好是坏。一千一百二十五天,一个夜晚接一个夜晚,在40大街的马里奥特酒吧,晚上19:30―20:15,他大约喝下了六千杯马蒂尼干红。

每杯里放三个橄榄,每个橄榄核都吐入塞满烟蒂的烟灰缸内,安德鲁将当天所写的关于逝者的文字一一从脑海中删除。也许就是这种每日与逝者相伴的生活,使安德鲁在酒精中越陷越深。在他为讣告版工作的第四年,马里奥特酒吧的侍者每晚就得为他们忠实的客人斟满六次,方能令他满意。安德鲁每天早晨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时常脸色苍白,眼皮沉重,领子胡乱耷拉着,外套皱得不成样子;幸好衬衣笔挺、西装领带并不是报纸撰稿人工作时的着装要求,尤其是他所服务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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