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城爱恋季全集.net》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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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密城爱恋季
作者:水印白木
文案:
李心笛家境优越,母亲强势,她没有遗传母亲的身高,一直缺乏自信,把很多不如意归结于自己的外表不够完美。她觉得因为不够高,错过了当演员的梦想。而在现实中,她干脆走中性路线,以此逃避恋爱、结婚,因为不相信可以遇见心仪的对象。终于有一天,她决定逃离这种状态,去了美国密城。在那里,她还真正遇见了一个外表完美的美国男生,在一个电影里时时出现的国度,开始一段戏剧化的生活。可是当经历了这一切,李心笛重归传统的生活,在现实里,和一个现实的男生共处人生。

他总是在最戏剧化的天气、时间、地点、情节中出现;在密城最美的夏天,有最完美的青春容颜。然而他终将离去,就像生活终究从电影退回滴答无趣的时间。密城最美丽的季节总是一晃而过,秋天之后又是肃杀的冬天。在这里,我遇见了匪徒、遇见了怪人、也遇见了梦寐以求的男主角,然而,最幸运的却是我遇见了我自己――一个独立、自信、不再讨厌自己的,李心笛。

内容标签:异国奇缘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心笛迈克陈兵 ┃ 配角:女博士凯瑟琳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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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e

  如果一个女人到了40岁没有结婚,既没有男人爱她,也没有男人愿意跟她约会,她就只能回密城陪她的妈妈。
  ――美剧《欲望都市》
  1、
  透过大学路公寓一楼的窗户,愁云密布的天色,昏得像裹了沙。住客厅的室友女博士没去图书馆,破天荒的躺在床上看电视。电视里在播放公共电视台的午间节目。刚来美国的时候,她就对我说,看电视和打客服是快速提高英语的诀窍。忽然节目里的对话中断,变成哔哔哔的预警信号,屏幕下方滚动着粗体字的风暴预报。
  “你要去哪儿?” 发现我在穿鞋,女博士惊讶的问。
  “博物馆。”
  “博物馆?马上就要下冰雹了。”她从床上坐起来,扶一扶镜框,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并顺手打开了床头柜上的蓝色球形台灯。柔和的光线立刻洒满了房间。
  我一直很喜欢这个时髦的台灯,有一天,女博士告诉我是捡来的,这个房间大部分的家俱也是捡来的。出于好意,她建议我也去捡一个床垫,回来喷一点杀虫剂,晾几天就没问题。每到毕业季,大学路公寓外总是摆满了被本科生遗弃的各类家当。可是我的卧室里除了刚来从沃尔玛买的一套简易桌椅,仍然只在地毯上铺了一条床单。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女博士尽然用英语SHABBY(破落)来形容我。说的时候摇着头,还称呼我,你们这些孩子。
  “没事。”我朝她挥挥手,跳出了门。
  公寓外露天停车场停着我的克莱斯勒漫步者。这辆紫色的车我直接从卖家手里购得,出过车祸,右侧后门有一道撞痕,门也关不太严。懂车的朋友说问题不大,4000美元很公道。也有几个同学说,3000美元他们也不会买,以后根本卖不掉。
  车刚发动,雨就透过树荫,一滴,一滴,响亮肥大的打在挡风玻璃上。我倒车,义无反顾的驶上了主干道。汽车穿过有露天咖啡馆的街区。这座被称为城市的地方,只有美国银行一栋摩天大楼鹤立鸡群的矗立。保守、尚待开发、冬季酷寒的中部与电影中的美国大相径庭。在密城没有人大张旗鼓的谈论爱情,见面却会调侃天气。在即将袭来的风暴前,更如一座被丢弃在掩体外的空城。
  我紧紧握方向盘,全神贯注。变幻莫测的云层,雷声闪电大作,唯一的铁皮盔甲在烈雨冰雹的打击下发出油炸干豆的爆裂声。一路艰难爬行,车终于进了现代博物馆的停车场。下车,伞立刻被狂风折翻,伤痕累累的车体,留下无数“陨石坑”,地面是让密集恐怖患者发病的冰粒子,每一颗都一模一样,如同成千上万惨白的鱼眼。从JCPENNY十美元买来的帆布鞋很快被积水浸透,冰凉在□□的脚趾间转动。一年四季我都穿这种帆布鞋,只是花色不同,直到冬天第一场雪,街道撒盐,鞋破得出洞,才换一双UGG。
  看见有人进来,无所事事的博物馆安保露出诧异的神色。“花卉展区沿这边一直走。参观愉快!”在他的调侃中,我拍一拍身上的水,穿过空荡荡,挂着油画、雕塑的展区。
  空气里弥漫植物的气息,造型各异的花卉在迷离的灯光下变成一件件艺术品,从半空悬下十几个玻璃球,每一个里面都种植着微小、精美的植物和苔藓。一个高挑骨瘦的女人背影站在花卉展厅,咖啡色的长裙。她本来正静静观赏,被我的脚步声惊扰,转过头。
  “你好!”我忙说。
  “你好!”她回道,神采飞扬的眼神却暗淡下来,嗓音黯哑。褐色衰老的卷发,松弛的皮肤,还有满是太阳晒斑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精致的吊坠。我发现,那是一只蓝色鸟。
  “外面正在下冰雹。”我说,与陌生人没话找话,最好的莫过于谈论天气。
  “什么?” 她皱皱眉头。
  “冰-雹。”我调好英语肌肉,认真重复一遍。
  “什么?”
  我的脸红了,想起HAIL和HELL,冰雹VS地狱;SHEET 和SHIT,床单VS狗屎。BEACH和BITCH,海滩VS贱人。英语的舌位和长短音常令我尴尬无比。之后,谁都没再说话,大概这种天气上博物馆观赏花卉的都是怪人吧。也只能这么想了。
  “中国,1939?”我凑近一株种在黑色大碗里的微缩银杏,读着年代标牌。这株银杏,叶片翠绿、枝干苍劲,土层上覆盖着细密的青苔。
  “是这样的。”美国女人肯定的说。不知什么时候,她鬼魂一样飘到我身后,用骨节突出,静脉曲张的手指,指着那棵微缩植物。
  我怀疑的侧身看她。
  “我就是这些花卉的主人。”她平静的答道。
  我瞪大双眼,“AMAZING,绝了!”。英语里从不缺乏感叹词。一位在美国工作多年的朋友却对我说,美国人是世界上最“虚伪”的,也不要被他们的礼貌迷惑,尽管他们极力称赞你,却从不会请你去家里BBQ。
  “谢谢!”她冷淡的微笑。
  “这么美的花卉,你一定花了不少力气吧?”我好奇的问。
  “当然,盆景就像儿子,每一天都需要被照顾。”她略加思考的答道。
  这个新奇的比喻,让我想起美国作家霍桑的小说,《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故事里,医生有一个美丽的花园,他用□□浇灌这些花朵,也用□□喂养自己的女儿,花园里的花儿有多美,就有多毒。有一天,一位小伙子来到花园,并且爱上了医生的女儿,就在他们接吻的时候,小伙子死了。
  我又走到另一组花卉前,娇艳的罂粟从混合了铁、玻璃和蕾丝的昆虫里生长出来。多么诡异的组合!
  “嗨!”有人在身后叫道。
  转过头,博物馆柔和的灯光下站着一位美国大男孩,浅褐色的卷发湿湿的,轮廓完美,表情优雅,有点像裘.德诺。“妈妈。”他叫道,露出磁石般的微笑。
  “哦,迈克!”美国女人激动的走过去。他们就这样“大庭广众”的拥抱,我立刻成了高功率电灯泡。
  “嗨,迈克。”我也怯生生的走上去对他说。
  他挑起半边眉毛,略显尴尬,努力从记忆里搜索这个亚洲人的面孔。
  我是什么面孔?很多人都说我像周笔畅。我觉得不像,只是我们都是中性打扮的女生。
  “上周三晚上,谢谢你送我回家。”我有点尴尬的提醒道。
  “辛迪?”他恢复了点记忆,“心,笛。”他又重复一遍,手指按动,作出吹苏格兰风笛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TWO

  每天我都在图书馆待到晚上10点,然后回公寓睡觉。公寓网络得花钱买,有邻居没设密码,女博士建议我们作蹭网族。“免费”网络很不稳定,经常在答题的关键时刻断掉。除了网络原因,天花板上的邻居也让我没法待在公寓的原因。只是这个问题有点难以启齿。邻居是个把床上生活当作一日三餐的人,如果我待在公寓,就要做好遭受三次“那种”声音的准备。为了掩饰“那种”声音,或者特殊癖好,邻居在做运动时还会放歌剧。几次我都想捅天花板,最后还是自己逃去了学校。经过门口邮箱,看见字迹潦草的名牌,我得知那个邻居叫安德鲁.斯伯特。只是,过了这么久,他长什么样,至今未知。有次,我忍不住问女博士有没有听见过“那种”声音?还好,她说。也不知道是真的还好,还是她早知道才选择了没有隐私的客厅,而不光是为了省每月50美元房租。
  来这儿之前就听说美国枪支泛滥,没有人大晚上在街上溜达。当然,除了我。学校提供夜晚接送服务,要到前台或者电话预约,因为车辆有限,等上十几分钟,半个小时都很正常。从学校走路回公寓只要十五分钟,路上有几个小酒吧。夏天很晚都有醉汉歪歪扭扭的靠在街边。大概街上有人,我放松了警惕,或者正如我妈所说,我是那种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如果天不下雨,我就走路回家。不过,女博士却很为我的安全担心,她总是汇报一些耸人听闻的网络消息,什么哪里又发生了枪击,哪里的公寓被入室抢劫之类的新闻。还让我钱包里随时准备二十美元,遇到抢匪就让他把钱拿去,还让我练习说“不要伤害我”之类的英文。
  周三晚上,十点刚过我就往家走。被人跟上了。一开始那人只是跟在后面,过一会儿,就听见那人抢几步上前,与我并肩而行。是个强壮的黑人。
  “你很可爱。”他说,满嘴酒气和汗臭。
  我不搭理,加快了脚步。
  “你很可爱。”他又说道。发现被漠视,忽然伸出长长的手臂拦住我。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自己不及他肩头。
  “有什么问题吗?”我语气稍重。
  黑人一下怒了,把我推倒在地。我像皮球被他的猛力弹到几米远外。一看情况不对,我爬起来就跑。黑人在后面追,发出牛样的喘息。没跑一会儿,我看见了公寓对面的杂货店。店员常年是一个印度阿三哥。有意思的是,我想买的东西,一次也没有。有一次,我要买剪刀,印度哥说,没有,但可以借给我一把。又有一次,我怀疑车胎没气了,想买个测气压器。印度哥说,没有,但他车上有,可以借给我。当我看见杂货店,就像看见了希望,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进去,猛的推开门,全身是汗水,头发也贴着头皮,上气不接下气。“救命,救命啊!”我大吼道。
  阿三哥和一个正在买香烟的人齐刷刷的盯着我,空气在这一秒僵住了。
  我缓一口气说,“有个黑人在追我,我就住在对面的公寓,你们哪位先生可以陪我过马路吗?”还没等印度哥开口,买香烟的人说,“如果你怕他知道你住在哪里,我可以开车带你在附近兜一圈。”
  过了一会儿,我就跟买香烟的人走了出去。他个子很高,穿着黑色字母的T恤,可是,无论灯光多么幽暗,杂货店的背景琳琅满目,他完美的外貌还是让人脸红心跳,就像英语里的那个单词,CRUSH,第一次我听见自己砰然的心跳。他的车停在杂货店后面,是一辆黑色雪弗莱SUV。登上车,我发现里面堆满杂物、乱七八糟,还发着一股怪味。假如这样的情景出现在希区柯克的电影里,故事情节一定是刚刚逃过色狼的小妞,又落入了精神病人的魔爪,幸好,现实没有这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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