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墓孤儿全集.com》第14/34页


“按道理说不能……但是,你放吧,我不管你。”庄仲善解人意地回答道,因为如果蹲在那里哭的人是他,他也希望别人会这么说。

“谢谢你。”女孩笑了笑,笑得勉强却很灿烂。庄仲瞬间被这一笑折服了,他知道,他也懂得,在这种生活境况的折磨下,能表现出这样的笑容是有多么困难和伟大。

“对了,还没有问你,”女孩放下手中燃尽的烟花梗,“你为什么不回家过年?每年大年三十这里都是没有人的。”

庄仲这一次不再想逃避和隐瞒了,面对这个和他命运如此相似的女孩,他和那个女孩说出了那些藏在心里面很久的故事,那些他不愿提起却又挥之不去的故事――儿时的快乐和父母的双亡。他说得很概括,概括得只有两分钟左右,但庄仲却觉得说了很长时间,而每说出一句话,他的心里就痛一下,但转瞬而来的却又是一种久违的轻松。那个女孩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静静地听他说完,听他把他大脑中封存已久的浊水吐完。庄仲说完了,令他惊奇的是,他并没有流泪――也许他早就麻木了,只不过一直是对自己的不自信罢了。

天空突然下起雪来,把他们俩定格在了这里。远方的鞭炮和烟花声依旧不停地传来。雪沿着墓碑笔直而冰冷的边沿滑落,滑过每一张安详却已消逝的面孔。

那女孩没有说什么,拿起袋子里面最后一个烟花。那是个固定在地面上的大烟花。

“退后点。”女孩划起了火柴。

庄仲向后退了退,女孩用火柴点燃了引信,不一会儿,一束红色的火光冒了出来,蹿起了一个多人高,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响声。那烟花不停地改变着颜色,映在了他们的脸上,映出了那些欢庆的颜色。在这红红绿绿的变幻之中,两个人的脸上都扬起了不同寻常的笑容。他们眯缝着眼睛,注视着这黑暗下的花火,注视着这绚烂的花火后面的那个人。庄仲这才些许地看清那个女孩:朴素的棉衣,朴素的牛仔裤,朴素的发型下显出一张朴素的脸庞――但却展示出那不朴素的微笑。

“要是能一直这么燃下去该多好啊。”

这大概是两个人此时此刻共同的想法吧。

但是,烟花还是燃尽了,化作一具死寂而干枯的躯壳和飘向远方并渐渐消散的烟尘。两个人的微笑也随着这烟花的销亡被埋藏了起来,四周又只剩下被雪反射的灯光,虽微弱,但却散发出一抹皎白,白得让人心安。

“放完了,”那女孩开口了,“真不好意思,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那女孩边说边看了看地上狼藉的烟花梗和残片。

“没关系,和你说话也让我轻松了不少,谢谢你。”庄仲客套地说着自己的真心话。

那女孩看了看表:“还有不到五分钟。”

庄仲也看了看表:“嗯,往年我都不在意这些的。”

那女孩笑了笑:“再怎么不如意,年也还是要过的,要是自己都抛弃自己了,谁还会管你。”庄仲突然觉得她说的很在理,没错,即便生活再怎么不如意,自己是不能抛弃自己的。他不由得望向另一边,那边是他父母的墓碑,他们依旧静静地卧在飘落的雪地里,静得充满深情,静得让人伤心,像从前一样――但是庄仲却感觉它们渐渐变得模糊了。

一霎那,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传来――零点到了,新的一年开始了,旧岁随着鞭炮声和落雪离开了它存在过的世界。远方依稀地闪起了点点火光,那是承载着美好愿望和祝福的礼花的杰作。然而这里,雪却依然在下着,但人们只会注意到那绚烂的烟花,不会注意到还有这样的两个人――他们独自在这复杂的社会中生存,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忍受着悲痛与无奈,善良而装作充满希望地面对着这一切,被人误会着他们其实过得还不错――至少表现出来的是这个样子。但这就像大年夜天上飘下来的雪,人们看到了,也只会想到一句话――“瑞雪兆丰年”。

鞭炮声响了很久很久,但【‘文】两个人【‘人】还是静【‘书】静地把【‘屋】这鞭炮声听完,直到附近又恢复到往日的宁静。

“今年注定不平凡啊,”那女孩说,“我做梦都不会想到会有人陪我过除夕夜。”

其实这庄仲也没想到,他没想到在这个日子里会有人陪他,更没想到还是这样的一个和他境遇如此相似的人。

那女孩跺跺脚,显然是被冻得不行了。庄仲这才注意到她的手已经通红了,身子也在不停地颤抖,于是对她说:“去屋子里面暖和一下吧,在这里一会儿就冻坏了。”

那女孩犹豫了一下,但随即点了点头,跟着庄仲进了屋子。庄仲这才真切地感受到小屋的温暖――都说饿了吃白米饭都是香的,小屋虽然不算暖和,但在外面被冻了一个多小时的庄仲却觉得这个小屋就像天堂一般的存在着。

钉子被开门的声音和随之而来的寒风吵醒了,睁开眼睛,看见了那女孩。大概是因为认生,它一下子站起来,往后退了两步,尾巴和毛发都竖了起来,直直地盯着她,眼睛里面露着防御性的凶光。

“你还养了一只猫啊。”那女孩似乎也有些忌惮,不敢再往前迈步了。

“没事,别怕,它挺随和的,可能是有点怕生吧。”庄仲一边说着,一边搬过来一把椅子,“来,坐这儿吧。”

那女孩小心翼翼地坐下,显然有些腼腆,缩手缩脚的,没什么大动作。他环顾四周,用不大但却还红肿的眼睛探视着这屋子里面每一件东西――那架摆满了书的书架,那张床,那张写字台,那台折断了天线的收音机――这些庄仲都没有移动过。

庄仲也坐到了床上,趁女孩探视这个屋子的空隙仔细地审视了一下她:还有几颗还没褪去的青春痘的脸;比柳叶还细的眉毛,有点浅;一双并不大但是形状很漂亮的眼睛;通鼻梁;微微有些翘的嘴唇;一张稍微有些圆的下巴。她留着比肩高大约一寸的短发,发梢弯向内侧,在锁骨前碰到了一起。总的看来这个女孩是朴素的,但朴素中还带着一点特别,明明是个孤儿,但她的眉宇却让人感受不出那应有的怜意,或者说,她独立的气质远胜于她脆弱的现实。

“哦对了,”庄仲突然意识到,“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温倩,”那女孩回答道,看了看庄仲,又反问道,“你呢?”

“哦,我叫庄仲。”“嗯,记住了。”“我也记住了。”

两人相视一笑,笑得很自然,与其说是这么多年已经有了把客套变成自然的能力,还不如说是在无奈地苦笑着两个人如此相似的命运。

“你平时住在哪里啊?”庄仲有些好奇地问道。

“平时就住在学校里,”温倩动了动身子,大概保持这拘谨的姿态时间长了,也就有些累了,“我今年大三了。”

庄仲笑了笑:“那这么说我还是你学长啊,我可是大四的学生了。”温倩听后,调皮地喊了声“学长好”,弄得庄仲一下子就不好意思了。

“那你平时也住宿舍么?”温倩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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