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他爹是哪位媚世红颜校对版作者马涵》第212/243页


  慕容翊爱的真真就是我马涵,不是马金钗啊,我感动,甚至感动得无以复加!
  我薄唇启了启,还未开口说话,慕容翊又补上一句,“涵,答应我好不好?我会竭尽所能,用我全部的爱,全部的金钱补偿你,呵护你!我知道你不在乎钱,但我保证,一生一世对你不变心,不会让人伤你一根头发,答应我!”
  慕容翊语气有些急切,因激动而变得微微嘶哑的嗓音甚至带着浓浓的恳求!
  谁说我不在乎钱?我爱钱爱得就比命少那么一点点,涵涵我活了三十年,自然不会傻得告诉一个男人,我喜欢他的钱。
  慕容翊的真诚,对我至死不渝的爱,值得我用一生来回报他,若是没有南宫飞云,我真的会毫不犹豫地投入他的怀抱,可南宫飞云同样是人中龙凤,其优秀程度绝不亚于慕容翊,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况且我的心在南宫飞云身上,若真接受了慕容翊,我想,我不止会遗憾,更会思念南宫飞云一辈子。
  我已经犯了很多错,不能让自己再走错路了!
  心中已有决定,我喃喃启唇,“翊,对不起……”两行清泪自我眸眶涌出,是感动的泪,同时,也是歉疚的泪。
  慕容翊全身震了震,步伐踉跄,几乎站不稳,“你就真的不愿给我机会?看在我是宝宝的生父,看在宝宝的份上,也不能?”
  “对不起……”除了这三个字,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明白了,”慕容翊苍凉一笑,“你有话对我说,是要告诉我,你爱南宫飞云?”
  我艰涩地点了点头,头一次发现,仅仅只是一个点头的动作,竟然会这么艰辛。
  “哈哈哈……”慕容翊突然仰天长笑起来,笑声清澈地回响在空气中,他的笑容充满酸涩、悲凉、无助、孤寂……
  我想安慰慕容翊,又怕雪上加霜,愣愣地呆在原地不敢有动作。
  复杂悲伤的笑声过后,慕容翊自嘲地勾起了嘴角,“我慕容翊何其失败!以前,我知道你爱的是皇帝轩辕胤麒,现在,你爱的是南宫飞云,独独轮不到我慕容翊,连为了宝宝都不能,我失败,失败啊……”
  落寞苍凉地低语着,慕容翊迈开步子,趔趄着走离我的视线。
  我本来还想告诉慕容翊,宝宝只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是他儿子,可看着慕容翊连走路都虚浮不稳的步子,他的背影很沉重,似乎完全不设防,似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要了他的命,要知道,他这样心不在焉,无半点防备,犯了一个杀手,一个练武之人的大忌啊!
  我突然觉得,我就是个侩子手抽了慕容翊的魂,使他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慕容翊这副状态,我实在说不出口宝宝有可能不是他儿子,我无法想像慕容翊知道后,他会变成什么样……要知道,慕容翊没有生育能力啊,宝宝,是他生命中最后,也是唯一的阳光……
  在我还踌躇之际,慕容翊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转角。
  我拭了拭脸上的泪水,低叹一声,刚想回迎风小筑,哪知我还没移动步伐,另一抹高大挺拔的身影由一株大树后走出。
  看清从树后走出的人竟然是轩辕千灏,我惊了一下,头一个反应就是――完了!
  轩辕千灏脸色异常阴霾,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我跟慕容翊的对话,他全听见了!
  慕容翊说宝宝是他的亲生儿子,我没否认,这下,轩辕千灏肯定认为我欺骗他,以轩辕千灏凌厉霸道、狠绝不留情面的行事做风,我的下场会如何?
  会给切了还是活刮了?


第047章 坦白
  轩辕千灏高大的身影一晃,在下一瞬,他如铁钳般的大掌已掐扣住了我的脖子,我脖子被他掐住,呼吸开始变得急促。
  我双手抓上轩辕千灏的铁腕,一边试图扳开他的铁臂,一边艰难地说道,“放……放开我!”
  妈的!脖子被人掐住,超难受不说,我感觉伤了我的自尊,很丢脸!
  “放开你?”轩辕千灏霸气的黑眸迸射出狂怒的火光,“你骗我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后果?”
  轩辕千灏掐着我的力道缓缓收紧,我呼吸困难,脸涨成了猪肝色。
  为了自身安危,我反射性地集聚真气于掌心,朝轩辕千灏胸口挥出一掌,没料到我突然袭击,轩辕千灏胸口被我击中,身体被掌风击离数步,疼痛使他很自然地松开了我。
  在这一刻,我超级感谢我师傅葛山山,感谢他老人家教了我一身武功,不然我没给人欺负死,也会给人掐死。
  我手捂着脖子不住地咳嗽,轩辕千灏瞪着我的眼神更凌厉,“你敢反抗?”
  我顺了口气,啐道,“我靠!你都要我命了,还站着等死不成?”
  轩辕千灏犀利的瞳眸微微眯起,他伸手捂着被我击中的胸口,胸口的疼痛使他飞扬的剑眉蹙了蹙,“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
  轩辕千灏的吼声有些嘶哑,有些刻意压低的沉闷。
  是啊,轩辕千灏愤怒得像他现在脸都快气得抽筋的模样,他仍然能保持理智刻意压低嗓音,以免惊着盟主府已入睡的其他人,涵涵我真为他的理智感到‘呸服’!
  为解决目前困境,我本能地想利用轩辕千灏的失忆,骗他说宝宝是他的儿子,跟他串通好要利用慕容翊的财富助他,才会骗慕容翊说宝宝是慕容翊的儿子的。
  可我突然觉得这样骗人,真的好累,欺骗别人,我落个沉重的心理负担不说,欺骗别人,我能骗到几时?
  撇了撇嘴角,我苦笑,准备全盘托出,“你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一般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听真话,轩辕千灏霸气锐利的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他犀利的眼神似乎将我看穿。
  无谓惧于轩辕千灏似能洞穿我的眼神,我的心萧瑟一片。
  轩辕千灏闭了闭双眼,过了几秒,像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开口道,“真话总是伤人,我还是选择听真话。”
  瞧轩辕千灏要做心理准备的行为,可想而知,他有多在乎宝宝是不是他儿子。霸气如他,曾经怕过什么事?
  我心头的苦涩更深,环顾了下四周,我发现四周没有人,只有满天星辰衬着偶尔微拂过的清风,漆黑的夜空宁淡而静谧。
  没有人在偷听就好。
  深吸了口气,我缓缓启唇,“好,我告诉你真话,其实,连我也不知道宝宝的亲生父亲是谁。”
  “你耍我?”怒意又自轩辕千灏眸底窜起。
  “我没有,我说的是真话。请你让我把话说完。”
  轩辕千灏从牙缝里挤出二字,“你说。”
  “我本不是这个朝代的人,我生活的那个时空,比轩辕国先进,但我所学过的历史并没有轩辕国这个朝代。或许茫茫时空洪流,时空在历史的哪个时期有了分岐,导致这段历史与我所在的年代隔了时空;还有可能,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导致我学的历史不记载轩辕国这个时空。总之,按先进程度来算,我来自距离轩辕国这个时空约一千多年后。一千多年后的我因为……意外死亡后,穿越时空,灵魂附在了马金钗身上。当我附上马金钗的身体醒来之时,在乱葬岗的棺材里,并且当时马金钗的这副身子正在棺中产子,所生的儿子就是宝宝。我有个朋友叫冥天,他是阎王之子,他帮我把马金钗的魂魄叫上阳间询问宝宝的父亲是谁,结果,马金钗说她曾在同月之内与三个男人上过床,其中一个是你,一个是慕容翊,还有一个是轩辕胤麒。”
  “荒谬!”轩辕千灏冷斥一声,“你一个月之内与包括我之内的三个男人同寝,我信。宝宝的生父具体是谁你不知,我也可以相信。但你所说的其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不信我?”我无奈地摇摇头,“如果你未曾失忆,或许,你会相信。未失忆前的你,怀疑我不是马金钗,并且指出过我与马金钗的多处不同。”
  “穿越时空?借尸还魂?”轩辕千灏嗤之以鼻,“本殿下从来就不信鬼神荒诞之说!你休想以这类谎言蒙骗本殿下!”
  “本殿下?”我喃喃重复着这三个字,“好久没听你自称这三个字了。我倒一时忘了,皇帝轩辕胤麒恢复了你的皇子地位,你又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皇长兄了。大皇子您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有听过电冰箱、飞机、电视机、电脑、空调、大炮、轿车……这些名称么?”
  轩辕千灏的眉头深深皱起,我又继续补充,“电冰箱是一种家用电器,用于冷冻食品,因为食品要在冷的环境才能放持久;飞机是一种在天上飞的由钢铁等高科技材料做成的航天载客工具……”
  “荒谬得无人可信!铁鸟能在天上飞?天上的雷电能给什么电冰箱这些鬼东西发电?”
  “飞机不是铁鸟,而是人类进步,高科技产下的一种东西,而供电冰箱的电,不是天上的雷电,而是人们用水发出来的电。”我摇摇头,“我不想跟你解释这么多,也许你连高科技都不知道是什么。”
  轩辕千灏紧皱的眉头耸了耸,貌似默认了他不知晓何谓高科技。
  “这个朝代没有的东西,我向你解释再多,你也只会云里雾里。”我淡淡微笑,“你又如何得知一千多年后,人类无法用聪明的头脑造出这些东西?你要知道即使是这个时代所拥有的很多东西,也是人类一步一步进步发明而来的。”
  轩辕千灏一阵沉默,见他仍是不信我,我稍走两步,蹲下身,捡起一块有些尖锐的小石子,在空地上写下几行灵秀的字体:
  帘幕东风寒料峭,雪里香梅,先报春来早。
  红蜡枝头双燕小,金刀剪彩呈纤巧。
  旋暖金炉薰蕙藻。酒入横波,困不禁烦恼。
  绣被五更春睡好,罗帏不觉纱窗晓。
  轩辕千灏看着这几行字,他漆黑深邃的瞳眸里闪过一丝讶异。
  我知道轩辕千灏眼里的惊奇是因为我写的是现代人通用的简体字,而古代人用的是繁体字。
  我站起身,仍掉手中的石子,指着地上刚写过的几行文字,“很美的一首诗是不?放眼轩辕国上下,我相信,亦无人可写出。若我说这首诗是我所作,相信亦无人会怀疑,可我不想骗你。这首诗非我所作,是我穿越前那个时空的历史上北宋一位伟大诗人欧阳修的杰作。我刚才所写的是我穿越前那个时代的通用文字,称――简体字,与轩辕国的繁体字不同。来轩辕国三年,我几乎不写字,偶尔要写,也只写几个简单的繁体字,并非我不识字,而是文字有所差别,我又不想从头学起。而且,我那个时空所惯用的,也非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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