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王全集》第76/154页


“我正好缺把火性剑灵,想必你也看到了,我用的是旋灯流,用的确是雷性剑灵,确实很不顺手,不如我拿了这火性剑灵,把我手上的剑灵给你吧!”

听到九剑浪这么一说,那精瘦汉子心中便安心下来,半跪半躬的谢道:“少爷的心法是了得,我黄锦虎也是第一次见到,您救了我一命,我哪里还敢收您的剑灵,也罢了,您若是喜欢,我兄长这柄‘金乌’便送您了,至于那恶贼身上还有我们兄弟拿命拼来的火龙灵果,若不嫌弃,也可带在身上,日后遇到强敌,还可用来应急。若是现在吃了,还可增长自身的灵气!”

那汉子边说边取过那红色的剑灵,满面泪水的捧给九剑浪,神色真的是很诚恳。

九剑浪取过那剑灵,仔细观赏,见那剑刃之上果然刻着“金乌”二字,剑灵的品质也确实是不错,便是自己的“雷鸟”也不如它,心中一阵窃喜。

和黄锦虎又聊了几句,才知道他和那雄壮汉子都是这白鱼镇的本地人,在镇里也算是地头蛇,日常也干些打家劫舍的买卖,无意得了一枚火龙灵果,本来想日后服用,结果没有想到就被这南楚中央剑师会的人看上了,差点连命也丢了。

九剑浪心中琢磨是否要连这个黄锦虎也一并杀了,毕竟这买卖做的大了点,万一他日后告诉别人,是自己杀了这南楚的人,又抢了那火龙灵果,只怕还要惹出不少事情来。

仔细想了下,觉得这里反正也没有个王法,就在这时,忽然看到黄锦虎偷偷握到手中剑灵,忍不住心中冷笑一声。

黄锦虎眼角微微跳动,右眼丝丝眯起,手上青筋渐渐显露。

夜色黑暗,常人离的在近都很难察觉这一些,可九剑浪终究身有妖眼,眼力是比一般人毒辣许多,故意低头转身去搜那白袍剑师。

还没有摸到衣衫,就立刻听到耳后一阵风鸣,显然是这个黄锦虎见自己实力厉害,又舍不得到手的钱才,便故意用话麻醉自己,好在背后下手。

可惜啊,九剑浪暗笑,老子在这道上也混了这么多年,别的不如你黄锦虎,论杀人越货,老子是你祖宗,早就准备好了,反手就是一记紫阳火球,正打在那黄锦虎的身上,正手一剑劈下,旋灯飞闪之处,便将黄锦虎炸成六七截。

这杀人越货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险恶小人也遇到的多了,没有什么值得感叹的,立刻蹲下身搜那白袍剑师身上的财物。

这个人是南楚中央剑师会的大剑师,身上自然颇有点东西,随便搜下便从身上拿出百十枚古怪的钱币来,这些钱币外圆内方,有个方形的孔洞,通体发亮,和那南楚所通用的银钱相像,只是分量轻了些,上面写着四海通宝。

想必这就是千王之岛上用的钱币,看起来分量也还可以,肯定是比那铜钱值钱的多,九剑浪心底估计了一下,便将这些钱币收了起来。

再搜一下,又搜出几张面值数万的四海钱庄宝票,还有一个黑枣木的香盒,其他便是些零碎的散物。抓起那白袍剑师的剑灵,仔细一看,忍不住笑出声来,原来这白袍剑师的剑灵也是一柄百炼级别的剑灵,名为“玄风”,品质还算可以,比手上的“雷鸟”要差上一点,正好是一柄风性剑灵,还算适合自己使用,只是比起“金乌”要差太多了。

他现在知道自己这紫阳旋灯流的厉害了,简直是杀人越货必备的心法,太适合自己了,如果配上一柄风性或者火性的剑灵,那便是如虎添翼,当下和“雷鸟”剑灵解了灵契,和“金乌”签订了灵契。

随手一挥,运用体内旋灯灵气,但见一团红云飘逸,呼啦啦飞出数十道红色火团,差点将自己衣物烧着,心中大喜,有了这“金乌”相助,自己日后杀人越货便是更加强悍了。

仔细搜索黄锦虎两人的财物,发现了一大堆好处,远超过自己想象,竟然得了一本《烈火剑谱》,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九剑浪如今正缺的就是可以运用火性灵气的剑法,和那《雷凤剑法》相互参照一番,自己说不定还可以悟出不少新剑招来。

余下还有一堆财物,总计有二十多万四海通宝,心中真是喜滋滋的,这时才知道千王之岛的富裕来,以前在那乡下,便是杀了一个贼窝也没有这么多的好处,外加两柄剑灵,一个是百炼级中品的风性剑灵,一个是十魂级别的水性剑灵,这就不知道要值的多少钱了。

东西也拿到手了,九剑浪看看四周无人,急忙冒雨跑出去,省得这些人的后援来了,自己到时候要吃亏,他干这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得了好处自然是要快点离开。

只可惜身上衣服都是血迹,脏得厉害,又没有其他衣服可换。

寻个小山洞休息到了天亮,他便大摇大摆的进了白鱼镇,身上衣服还是血红的一片,不过也没有办法,立刻找了家宋氏裁缝铺,寻了几件黑色剑师炮,换了便离开。

和这店家一交易,他才知道此地都用这四海通宝,正好见到一家四海钱庄的分铺,和那店伙计一聊,才明白这一南楚银钱可换十个通宝,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方才买剑师袍吃了大亏,奇--書∧網他不知道通宝和那银钱到底如何兑换,别人多要了百十个通宝,自己也没有注意,只当是市价,平白多付了许多钱。

他自小没有赚过什么大钱,也没有过上什么悠闲日子,这钱虽然来得容易,可也是心疼,更加恼火那店家黑心,当即提着“金乌”便杀回那裁缝铺,吓得那肥胖的老板立刻掏出数千通宝,才把这事情了断了。

一来一去,也不见到有人来管,九剑浪心中更加舒服,终于明白这千王之岛便是一个没有王法的地方,全凭手上的剑来说话,自己厉害就是王,所以才叫那千王之岛,便觉得自己果然来对了地方,要是早知道这样,还去什么天剑城,凭着自己的手段,在这千王之岛怎么也能混出个天地来,何必要看那帮鸟人的脸色做事。

他本来想找一个店铺把刚抢来的剑灵卖了,知道黄锦虎他们是本地的蛇头,怕万一还有同伙,自己得不到什么便宜,还要惹上麻烦,便用白绸裹起两柄剑灵,打算日后找个机会再出手卖了。

不能小看这两柄剑灵,虽然说是来的容易,可卖出去至少也得百十万通宝,够那寻常人家吃用十年的,剑灵毕竟不是凡物,一个剑师便是修为再高,没有上手的剑灵,那也是没有什么用处,顶多欺负流氓,他以前便是虽然有些修为,可没有剑灵在手,只能欺负一些小贼寇,一直没有机会发财。

想到这里毕竟靠近南楚,也不是安全地方,便和人问了下,才知道千王之岛分成四大部分,分别是西部、东部、东南部和白银三角区。

西部贫瘠,又多山,只可惜都是穷山恶水,只产些石材,非常贫瘠,只有西部中间的白马湖地区,地势平坦,又有大湖泊,盛产鱼米和稀有石材——玉琼石,西南地区靠海,盛产珍珠,只有这两地还算是稍微有点富裕。

白银三角区又称之为白银中部,盛产白银,不仅可以供应整个千王之岛,还能供应给南楚和东晋,那真是特别富裕的地方。

东南盛产宝石,东部盛产黄金,四国还有一些地方产白银,但这黄金和宝石却只有千王之岛的东南和东部出产,故而是特别富裕,为了霸占这些矿产,各地都是剑师团,大的有数万人,小的有数十人,各自占了一块地方,就算是四大国也不敢轻易进入。

九剑浪心中嘀咕,只可惜自己实力还是不行,去了那些地方也没有什么意思,还是在这些偏僻地方先混混日子,等实力强悍了再去东部那些富裕地方做“买卖”。

至于那些剑师团虽然也不断招人,自己现在颇有实力了,可去了也没有什么意思,像现在这样做点无本买卖,岂不是快哉,就算收入少点,可也算是做多少都算自己的,这才叫快活,自己以前真是傻了,非要加入南楚中央剑师会,结果惹得一身臊,还不如做点无本买卖。

他心中拿定了主意,便不再犹豫,当天正午便离开白鱼镇,随处乱转,反正手中有钱了,也不急着做“买卖”,路上虽然也遇到一些商人,看起来倒很有钱,不过他是有点职业道德,不向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下手,反正都是一些小买卖人,活的也不容易。

杀人虽然容易,可赚不到很多钱,那也懒得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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