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之恋》第14/98页


  扶晓脸色苍白,声音有点发颤:“老板,这是今天的报纸吗?不是过期报纸吧。”
  老头蒲扇停住,不高兴的说:“当然是今天的,我又不是废品收购站的,卖什么过期报纸啊,真是的。”
  扶晓哆哆嗦嗦的放下报纸,扭头就跑。跑过湿漉漉的林荫道,树林后面的家属楼还在。
  她蹬蹬上了二楼,走到门口时,刚好她住的房子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男人,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
  小娃娃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的说:“爸爸,今晚放学了让妈妈来接我好吗?”
  “好啊。”
  房门锁上了,啪嗒一声,像是一声惊雷炸在扶晓的头顶。
  父亲牵着儿子下了楼梯。
  扶晓呆呆的看着那紧闭的锁上的房门,腿有点发软。
  开什么玩笑,她只不过是眨了一下眼睛,就摊上了这种只有小说电影里才出现的情节,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六年前,成为无“家”可归的人了。
  她从小习武,胆子比一般女孩儿都大,遇事不慌,临危不惧。
  可是遇见这种匪夷所思的时光倒流的事情,也不由得手脚发软,紧张惶恐起来。
  欠债,高考,应聘、面试的那份紧张害怕,和此刻一比全都成了浮云小儿科。
  她扶着楼梯,像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似的,慢吞吞的下了楼,又重新走到林荫道上。
  捡皮包的地方就在路边,被雨水浇过的青草地,绿莹莹一派生机勃勃。
  她懊恼后悔的只想打滚,她为什么要捡周以檀的包呢。这下可好,把自己捡到了六年前。
  很多穿越小说的主人公回到过去之后,都致力于改变自己的命运,或是改变别人的命运,再顺便发家致富,成为人生赢家。扶晓全然无此想法。
  若是回到十六年前,还可以改一改老爸的命运,让他别去办武校,跟着谢叔叔入股他的公司就是了。可是回到六年前,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她老爸的两次创业已惨败收场,借了一屁股债,正在拆东墙补西墙。买房致富这种事想都不用想,能借的钱全都借了一遍,只差高利贷了。
  而至于她自己的过去,则更加的不想改,特么的累死累活才考上大学,然后挤破头争取奖学金,放假了没休息没旅游,去勤工俭学挣学费。毕业了又是过五关斩六将的进五院。好不容易才领了两个月工资,一切重头再来,开什么玩笑!
  因为她走的每一步都算是拼尽了全力,压根没有遗憾,也从不后悔。让她重头再来,每一个脚趾头都要抗议。那些吃过的苦她一点也不想重温,只想回到她好不容易奋斗出来的“现在”。
  扶晓又急又气,坐到草坪边的一个石头雕塑上,闭着眼睛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
  好在从小她家里就是风雨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给她打下了临危不乱的底子。脑子稍微清明一些,她开始想对策。此事因周以檀而起,自然要从他开始想起。
  此时此刻,她终于明白,为何周以檀会出现在十几年前,“高瞻远瞩”的让谢恒生开矿做房地产,唯一的解释,是这个皮包里的沙漏时钟,让他从“现在”或是“未来”回到了千禧年之前,所以他才那么“有眼光”,让谢恒生一路发财,成为甘城首富。
  不论他是来自于何处,必然也是不属于当下时空的人,所以他没有身份证没有工作,即便是中了大奖也不能去领。一想到奖金,扶晓一激灵,赶紧的翻自己的手包。
  她平时上班背大包,去超市或是吃饭都嫌麻烦,就拿一个手包。里面通常就放着钥匙,手机,餐巾纸,和钱夹。
  钥匙现在是个废东西,手机屏幕已经黑屏,再怎么按开机都无动于衷,也等于作废。现在顶顶重要的就是钱。
  揪着心脏打开钱夹,里里外外翻出来二百零六块钱,还有一个五毛的硬币。
  谢天谢地,她还不是身无分文,可是她欢喜了两秒,马上又想哭。这点钱够干什么?而且没钱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身份不明。
  为了保险起见,她身份证一般都不和银行,卡放一起,避免钱包被偷时出事。二百多块钱够干什么,没有身份证,打工都成问题。这岂不是要坐吃山空吗?怪不得周以檀要住便宜酒店,吃得那么简单。原来都是有苦衷的,不是节俭。
  扶晓看着手掌心里,自己全部的家当,欲哭无泪。
  这种时光倒流的事情,放在电影里自然是奇幻有趣的很,可是放进现实里却叫人崩溃,尤其是她这种毫无准备就回到了过去。
  她昨天还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滚让时光倒流,现在时光真的倒流了才发现一点都不美,她现在成了个一穷二白的穷光蛋。

  ☆、第 11 章

  扶晓条件反射第一念头就是回家。可是转念一想,回到甘城,家里面还有一个扶晓,大家看到她会以为是妖精?不明外星生物?会不会报警?就算解释清楚自己来自六年之后,不是赝品也不是仿制品,可是一想到引起轰动被全世界围观的那个场面,她立刻心里一紧。
  这样不行。
  可是留在本市也不行。六年前的她还没考进大学,这里的学校老师,医院同事此时还不认识她,想找个熟人借钱都行不通。她既没有文凭又没身份证还没住处,处境约等同于流浪汉。
  扶晓越想越觉得形势严峻,心脏紧紧的缩成一小团,感觉体积都比平时小了一半。
  回去貌似也无路可走,可是不回去,她此刻既没身份证又没学历,如何谋生?
  她看着手包里的钱,视线落到钥匙上,心里忽然想起来那年暑假莫名其妙丢的衣服,季脩筠快递来的裙子。
  莫非,那个偷衣服的变态,就是她自己!
  当年因为家里门窗都完好无损,也没丢一分钱,只有阳台上晾着的几件衣服丢了,于是王雅兰就以为小偷是个专门用竹竿挑女性内衣的变态,也就没换门锁。
  幸好她家一直很穷,没钱买新房子,一直住在老地方,家里的钥匙就和她租住房子的钥匙就挂在一起。她回到甘城,直接开门就可以进家里,不必大费周章。拿到身份证,至少能找个工作先养活自己。
  再往下一想,陆鹏手机上的那张照片显然就是她了。
  奇怪的是,她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而且还不是在甘城,而是在从没去过的通海?
  陆鹏,张淑华,还有那位季脩筠,一口认定认识自己,尤其是季脩筠,连自己的大姨妈日期都记得那么清楚,而且她的衣物都还落在他的手里,显然她认识这几个人,只不过是“目前”暂时还没“遇见”他们。
  她迅速在脑海中把三个人的话串起来想了想,其中有个词“不辞而别”十分的关键。她记得谢麟也曾经说过周以檀也是突然有一天不辞而别。
  扶晓眼睛一亮,激动起来。
  周以檀不辞而别出现在二十年后!
  既然周以檀能回到二十年前,又从二十年前回到了当下,就是说,这个时光旅程是可逆的。周以檀能做到,她应该也能,具体怎么做不知道,但是肯定是通过这个沙漏时钟。
  根据季脩筠的话,她是不辞而别,而张淑华说她在费老师家里住了半个月,那么极可能是她在通海待了半个月,忽然就回到了六年之后。
  这个不辞而别的过程,她刚刚已经领教过了,眨眼的功夫人就到了另一个时空。自然也没有功夫和人告别,所以季脩筠才会那么恼怒她的不辞而别。
  扶晓越想越确定自己的推测和判断是正确的。虽然她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通海,也不知道费老师是谁,但肯定会出现契机来指引她。她只要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到了某个时间点,自然会不辞而别,“回到”芙蓉市。
  扶晓拼命的说服自己,她一定会重新回去,不然一想到自己一穷二白,既无学历也无身份,甘城还有个十七岁的名正言顺的“扶晓”,她现在就是个“冒牌货”,这个现状简直要疯。
  扶晓定了定心神,先把宝贵的二百多块钱塞进牛仔裤的口袋里,分开了塞,以免被偷,全军覆没。再把“回去”的重要工具沙漏时钟,和钥匙手机一起放进她自己的手包里。手包再塞进周以檀的单肩包,双层保护还不放心。她把包斜背在肩上,放在腰前。
  奇怪的是,这么重要的东西,他怎么给丢了呢?
  喜鹊前台说他两天都没回去,她还以为他是回去补办身份证去了,此刻想来有些不对头。即便是回去,也该随身带着沙漏。
  走到街上,等来一辆开往火车站的公交车,扶晓投币时深刻体会到了一块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那种感觉。
  到了长途汽车站,又花了五十三块钱买了一张车票,看着全部家产已经不足二百,简直心如刀割。
  沮丧了一会儿扶晓又振奋起来,回家拿身份证的时候,可以顺便去找谢麟借点钱啊,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找他借点钱肯定没问题。
  莫名其妙的,想到谢麟,她心里稍微安稳许多,竟然也体会到了陆灵犀所说的依赖感。这个时候,能帮忙的人只有他了,连父母都不敢惊动。
  扶晓上了开往甘城的大巴车,跟着乘客往上走。
  她今天休息,随便穿了件T恤衫和牛仔短裤。
  果绿色T恤衫穿了两年,用陆灵犀的话说,早已审美疲劳。不过牛仔短裤是新的,点缀着铆钉和流苏,她的腿又长的特别好看,修长笔直,皮肤还白,用陆灵犀的话来说,去做腿模完全没问题,这双玉腿,至少要上千万的保险。
  人漂亮不说,六年后的衣服,不论如何,放在六年前看,都冒着时尚前卫的气息。于是,她一上大巴车,便有好几道目光一直跟着她往后瞟。
  扶晓走到后面坐下,一抬头发现有个不知趣的男人还在扭头盯着她看。本来心情就不好,当即毫不客气的冷冷瞪一眼过去,那人赶紧扭回头,心说小姑娘长的那么漂亮,脸一沉居然有股子煞气,看着蛮厉害的。
  大巴车离开市区上高速。扶晓重新回忆张淑华,陆鹏,还有季脩筠的每一句话。推断出来一条线索,陆鹏和季脩筠认识,费老师和张淑华是邻居。她给陆鹏做家教,在费老师家里住了半个月。
  这几个人中,唯一没见过的就是费老师。而和她最熟的,应该就是季脩筠。可惜,两次见面他态度都很不好,导致她没能好好和他交流。不然此刻也就有更多的线索来推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一路想七想八,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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