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之恋》第7/98页


  她吃惊的问:“你怎么知道这些?”
  季?筠眉头一压,“你说我怎么知道?”
  这句低沉的反问里竟然还包含一股直冲云霄,气贯长虹的幽怨之气。若不是千真万确的不认识他,扶晓都快要以为自己对他始乱终弃过。
  “为什么不辞而别?”
  不辞而别?这到底是哪跟哪儿啊。
  扶晓深感无力,我都不认识你,这个问题,叫我如何答起呢。可是解释他又不信,索性保持沉默。
  浑身是嘴都说不清的感觉,还真是痛苦啊。
  这个痛苦的表情,像是一把剑插到了季?筠的眼里。
  六年的时间,他一直想要找到一个答案。想过无数种原因,想过无数次重逢。没想到会是这样,以装作不认识而结束。
  缘起缘灭,倒也干脆。
  唯有他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他咬了咬牙,“好……既然你不想见我,如你所愿,这是我最后一次来找你。”
  说完,阔步下了台阶,拉开车门。
  黑色路虎以一种决绝的速度融入到车流中。
  扶晓站在站牌下,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长到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碰见这么奇怪的事情,连着三个人认错她。
  就算是错认了她,怎么还知道谢麟的名字呢?还说她曾经对陆鹏说过,谢麟是她的男朋友,呵,这太可笑了,也太奇怪了。难道她当真失忆过?或者是梦游过?
  想到这儿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那有梦游游到另一个城市,还住了半个月的?
  又或者真的有平行空间,他们见到的是另一个她?那个“扶晓”和那个“谢麟”是一对儿情侣?
  想到这儿她打了个激灵。那可不成,陆灵犀非得疯掉不可。
  七想八想的功夫,公交车来了。扶晓上了车,沿路也没见到周以檀,从超市到快捷酒店也就一站路的距离,估计他这会儿都已经回到了喜鹊。
  进了家属院,周围骤然安静下来。
  月色迷蒙,木有清香,别有一番闹中取静的幽深。
  扶晓放慢脚步,走在林荫道上。
  四下无人,不过两侧都有路灯,不远处的家属楼,如同一栋黑色庞然大物,杂乱无章的亮着灯光。
  走到一半的时候,草地上有东西闪了闪。
  扶晓停住步子,看见地上有个包,闪光的是带子上的金属扣。
  她踏进草坪,低头仔细一看,竟然是周以檀的包。
  奇怪,他的包怎么会在这儿?
  扶晓左右看看,拿出手机用手电筒往树林深处照了照,没有人,只有梨树和海棠静悄悄的站在夜色中。她又轻喊了两声,没人回应。
  扶晓捡起来皮包拎了拎,里面好像有东西。
  周以檀一直寸步不离的背着这个包,左手抓着带子,看上去十分宝贝这个皮包,应该不会随意的到处乱扔,要扔也是搁进垃圾桶,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是被偷了,还是被抢了,亦或是别的原因?
  扶晓想了想,拿着单肩包,拐回到喜鹊。
  前台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长了一脸青春痘,一问扶晓不是来住宿的,态度便冷下来。扶晓问起周以檀,她直接以一句“不能透露客人隐私”,堵了回去。
  扶晓说:“这是他的皮包,你能不能转交一下?”
  姑娘爱答不理的回应:“你自己转交吧,万一丢了什么东西我可说不清。”
  扶晓只好在留言条上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递给她,“如果他回来了,麻烦你让他给我打个电话。 ”
  姑娘收了字条,冷冰冰说了声行。这种服务态度也真是够呛,不过这个快捷酒店胜在便宜,而且附近有几个学校,居然也不愁客源。
  扶晓回到居处,刚刚打开房门,就听见一声娇滴滴的尖叫。
  是陆灵犀的声音!
  扶晓心里一紧,扔了手里的皮包,顺手抄起门口的一把雨伞便冲进了她的房间。
  入目的画面,和她想象中差了十万八千里。
  房间里并没有贼,只有一个只着内衣的美人,花容失色的站在床上。地上散落着一件新衣服,还有一只拖鞋。
  另一只拖鞋还在陆灵犀的脚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到床上时,这只拖鞋没来得及甩掉。
  即将迎来本命年的陆美人,买了好几套大红色内衣准备着,可是没还没等到春节,就忍不住诱惑,已经提前穿了好几个月。她肤色白皙,身材妖娆,穿着红色蕾丝内衣,那真是香艳至极。
  扶晓松口气,扔开打算用来英雄救美的雨伞,问陆灵犀怎么了。
  陆灵犀指着窗下的穿衣镜,小脸煞白,“有一只蟑螂,在镜子后面。”
  扶晓抄起陆灵犀遗落在地上的一只拖鞋走过去,穿衣镜后果然有一只硕大的蟑螂。
  手起鞋落,干脆利索的啪叽一下。扶晓提着鞋去卫生间用水冲干净,又拿开水烫了一下鞋底,这才拿到陆灵犀的床前。
  陆灵犀小声小气的问:“死了吗?”
  扶晓一本正经说:“这混账家伙居然偷看你换衣服,绝对不能留它性命,我已经灭了口。”
  陆灵犀被逗得噗嗤一笑,指着扶晓手里的拖鞋,坚定的说:“这拖鞋我不要了。”
  扶晓提起拖鞋,仔细看了看:“没事啊,我已经把尸体处理掉了,还用开水烫过。”
  陆灵犀摇头:“那也不行,有死亡的阴影在。”
  扶晓乐不可支:“好好好,那咱俩换个拖鞋总行了吧。”
  她明明喜欢利索洒脱的人,却和胆小如兔的陆灵犀成为铁杆密友,也挺奇怪的,有个异性相吸的原理,她怀疑自己和陆灵犀属于互补相吸。
  陆灵犀从床上跳下来,穿了扶晓的拖鞋,继续刚才被蟑螂打断的试衣行动。
  扶晓看着镜子里高挑明艳的美人,一面觉得这等好身材好年纪,就该穿得天怒人怨,春,色无边,一面又心疼那落花流水春去也的金钱。
  两相交战中,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她煞风景的问了句:“吃饭的钱留了吗?”
  陆灵犀娇嗔了一句“讨厌”,顺便投诉扶晓穿了两年的T恤衫,引发了她严重的审美疲劳。
  扶晓抱臂靠在门框上,“所以我才懒得买衣服啊,服装会审美疲劳,可是钱不会,我看一辈子也不烦。”
  陆灵犀白了一眼:“你才应该去银行上班的。”
  扶晓摇头:“那不行,天天看着那么多钱,还都不是自己的,太痛苦了。就像天天看着男神,他却是别人老公一样。”
  陆灵犀神色一僵,眼神飘了一下。
  二十年的好朋友,几乎算是半条肚子里的蛔虫,扶晓立刻敏感的问:“你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心事啊?”
  比陆灵犀还小两个月的扶晓,记不得从何时起,就自动自发的成了她的大姐。尤其是陆灵犀的父母去世之后,这种责任感就尤其的强烈。
  陆家虽然不富裕,但是有一点好,就是陆向东不折腾。剧团倒闭之后,和张文琴在化工厂找了份工作,包吃包住,工资攒着不用,勤俭节约只进不出,日子比扶家好得多。只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高二暑假的那年,厂子出了事故,父母一夜间都没了。
  陆灵犀整整休学了一年,才缓过来。自此也有了个一有心事就去购物的毛病,有的时候买的都是无用的东西。
  但是这次的情况似乎有点不同,她买的东西,虽然多,却实用,全是衣服。导致扶晓一时间也界定不清,她这两天的购物到底是刚性需求还是又有了心事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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