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娴作品集》第80/112页


  旅行社的女孩问他。 「是的。」他说。 如果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他希望收到的圣诞礼物是她还好好活着。 邮件上的地址是芬兰西南部的城市坦派勒。 抵达赫尔新基的那个晚上,李澄乘火车到坦派勒。这是一个深寒的国度,冰雪连天,他那一身冬衣 ,本来就不够暖,现在更显得寒伧。阿枣为什么会来到这么一个地方?他实在害她受太多苦,他不能原 谅自己。 火车在第二天早上到了坦派勒,虽然是早上,在这个永夜的国家里,冬天的早上也象晚上,街灯全 都亮着,他叫了一辆计程车,把地址交给司机。 车子停在近郊一栋两层高的白色房子前面,门前堆满了雪。李澄下了车,雪落在他的肩膊上。他终 于来了,来到这个流泪成冰,呵气成雪的地方,来看十四年来萦绕他心中的人。 他扳下门铃,良久,一个中国男人来开门。他看着男人,男人看着他,似乎大家都明白了一些事情 . 湖边的这个公园,地上铺满厚厚的积雪,冷冷清清。她的坟最接近湖,坟前有个白大理石的天使, 垂着头,合着手,身上披着刚刚从天上落下来的雪,在风里翻飞。碑上题着「爱妻方惠枣之墓」,立碑 的人是沈成汉。 「一天,她在家里昏倒,医生验出她患的是血管瘤,安排了她做手术,那个时候,她最牵挂的就是 家里那辆脚踏车,她要我把脚踏车寄去香港给一个人,在做手术之前的一天,她的血管瘤突然爆裂,她 等不到那个手术了。」沈成汉低声说。 李澄哀哀地站在坟前,他从没想过他和她的结局会是这样。雪在他身边翻飞,他不敢流泪,怕泪会 成冰。 「湖面迟些就会结冰,冬天里,阿枣最喜欢来这里溜冰,所以我把她葬在这里。这片陆地下面很久 很久以前也是一片湖。」 「你们曾经是刻骨铭心的吧?」
  沈成汉问他。 李澄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在外面等你。」沈成汉说,他让李澄一个人留下。 李澄把天使身上的雪拨走,钢拨走了,雪又落在上面,那是永无止境的。他永远等她,但她不能来了。如果十四年前相约买戒指的那一天,他没有失约,也许她不用睡在这片雪地下面。他妹妹曾经劝他 ,别让他爱的女人溺死在自己的眼泪里,他却让她溺死在雪里,在湖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一枚钻石戒指,十四年了,她从没看过,现在他带来了,可惜她再也看不到。湖 面上浮着大大小小的冰块,再过一些日子,湖面就要结冰。他走到湖边,把那一枚戒指投进湖里,让它 带着他的悔疚沉到湖底最深处,长伴她的白骨。她曾说永远不想再看见他,他也答应了,今天,他违背 了诺言,他来见她,但这是他最后一次违背对她的承诺了。
  4沈成汉在坟场外面的车子上等李澄,李澄出来了,他抖得很厉害。 「李先生,快上车吧。」他打开车门让他上车。 李澄不停的打哆嗦,沈成汉把一张毛毯放在他怀里。 「谢谢你。」他抖颤着说。 「阿枣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也很不习惯这么寒冷的天气,她脚上常常长冻疮。」 车子在一家中国餐馆外面停下来。 「这是我们开的餐厅,进来喝碗热汤吧。」 这是一家小餐馆,绿色的墙,红色的桌子,是典型中式餐馆的装潢,平常或许带点喜洋洋的气氛, 这一刻,却变成最沉重的背景。 沈成汉拿了一瓶酒给李澄,说:「喝点酒会暖一些。」 「谢谢你。」 「李先生,你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 「这种天气,不吃点东西是捱不住的,我去厨房看看。」 李澄唯一可以原谅自己的,是阿枣嫁了一个好人。他把酒一杯一杯的倒进肚里,但是酒没能止住他 的悲哀。 沈成汉从厨房里捧着一客刚刚做好的奄列出来。 「你试试看。」他说。 李澄用刀把蛋皮切开,这是蜗牛奄列,他的手在颤抖。 「我说在中国餐馆卖蜗牛奄列好象有点怪,但是阿枣喜欢这道菜,客人也赞不绝口,我没有她做得 那么好。」 「沈先生,我要去找旅馆了。」李澄把刀放下。 「你不吃吗?」 「我真的不饿。」 「附近就有一家小旅馆,我开车送你去。」 「不,我自己坐车去好了。」他戴上帽子。 李澄独个儿走在昏黄的街灯下。他踏在雪地上,雪落在他的肩膊上。记忆里的蜗牛奄列,那些年轻 的岁月,原来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雪溶了,会变成水,水变成蒸气,然后又变成雨,后来再变成 雪,可是,那些美好的日子却永不复返。他的睫毛、他的鼻孔、他的嘴角都结了冰,那是他的眼泪。
  5李澄骑着脚踏车来到阿枣以前任教的那所夜校外面,他曾在石榴树下面等她,石榴树的树叶已经枯 了,片片黄叶在地上沙沙飞舞,他仿佛还记得她那苍白微茫的笑。 他骑着脚踏车穿过大街小巷,走过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脚踏车回来了,人也回来了。她坐在 他后面,抱着他,俏皮地问他: 「你爱我么?」 「嗯。」 「爱到什么程度?」她的头发吹到他的脸上来。 「已经到了危险的程度——」他握着她的手,凄凄地说。
  张小娴的小说、散文内容丰富真实、情节感人。小说有:《荷包里的单人床》、《三个A CUP的女人》、《面包树上的女人》、《卖海豚的女孩》、《面色树出走了》、《流浪的面包树》、《那年的梦想》、《蝴蝶过期居留》、《魔法蛋糕店》;散文包括《贴身感觉》、《永不永不说再见》、《欲望的驼鸟》、《在天涯寻觅你》、《把天空还给你》。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本书故事较之前更加轻快,人物更年轻、洒脱,一贯相承的,是爱情这个巨大的网络把众多寻寻觅觅、患得患失的角色牵引在一起,也把十一个看似独立的短篇故事巧妙地串连起来,深深感动着同样身陷情网的我们。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朋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南海出版公司授权连载,严禁转载       作者:张小娴
  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
  花开的时节(1)
  张小娴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
  “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花开的时节(2)
  张小娴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花开的时节(3)
  张小娴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
  “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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