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女的礼品店》第21/77页


之后,路西就听到一阵嘈杂混乱,争执吵闹的声音,当然只有张家小姐一个人再吵,人家西门可不敢跟她计较,好在不过片刻,路西就感觉到了空间包里面时空的流动,那小小的空间门已经到了她的手里。

温如玉看着云风,脸上的神色复杂难看,他不知道二哥在这里,会做什么样儿的决定,可是他,却绝对要以保证自己家族的利益为先。温如玉为自己倒了一杯苦酒,低下头,神色漠然,对于眼前发生的一切,再也不闻不问。

季常只是看着路西,神色之间有些犹豫,对于云风沐风二人,他是没有兴趣关心的,只是对于眼前这位女子,他却不能不担心忧虑。所幸自己已经说了,这人是长兄的夫人,想必萧鹦哥不会对她动手吧。

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先出手的,不是萧鹦哥,也不是云风沐风,反而是我们理应跟这事情没有太大牵连的路西,路大小姐。

这也不能怨她,路西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做了决定便一往无前,决不退缩。

所以她拔剑出招,也是凶利果决。一出手就是以命相搏的招术――但求一击,别无所计。

萧鹦哥一惊,却并不暴怒,却也不敢小看了这个女子,只看她能在自己的威压下坦然出手,就不是易与之辈。

与萧鹦哥一交手,路西便感觉到了压力,不是身体上的压力――她有无数法宝护身,就是泰山压顶也伤不到她分毫,而是精神上的压力。这萧鹦哥成名多年,历经大小战无数,一招一式都精妙老辣,可是路西所擅长的却不是软剑,她习惯匕首,习惯军刺,习惯各种枪械,学剑,只是因为自己老板渴慕白袍飘逸,剑出如飞的盖世豪情。但是即使如此,路西也没落下风,当然,主要原因是路西只攻不守,所占的便宜不是一个大字所能概括了!

一时间,熙园里刀光剑影,惹得季常的心脏猛烈地跳动了几下,差点就忍不住出手,若是让大嫂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伤到分毫,他可怎么向大哥交代。这一刻,他顾不得想,自己大嫂本是羸弱之人,长年卧病,又哪里来得这一身好功夫!

虽然场面上两个人是斗得旗鼓相当,但是萧鹦哥却连连皱眉不止。

眼前的女子用得是刺客杀手一流惯用的招数,虽然比一般杀手的手段更凌厉,更狠辣有效,但是她的出手尚嫌稚嫩,并不是自己的对手,可是为什么她看起来却无惧自己的进攻呢?他多年行伍,本就霸气,这刀法更是走狂猛一路,就是铁布衫,金钟罩一类的功夫,若不练到极至,恐怕也抵不住自己刀锋所向。何况眼前之人是个女子,天生不善刚猛的工夫,而且看她体态,也实在不像是练过铁布衫的样子。

其实一交手,路西就知道,自己恐怕不是萧鹦哥的对手,首先自己的兵器不趁手,再者,她其实并不算习武之人,虽然在部队里学习了格斗术,藏马也教了一些粗浅功夫,但是她实际上已经多年没与人动过手了。在礼品店里,哪里用得着她出手?又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招惹她?

所以这时候,她已经再想,要怎么才能带着云风和沐风两人,逃到没人的隐蔽地方了,要知道,她虽然有空间门在身,但是也不能随意在人前使用,就是想带着云风他们两个走,恐怕也要先把这两位敲晕过去再说,这种手段若是曝光,她恐怕就是众矢之的,人人喊打了,毕竟,空间门如果出现在战场上,那绝对能够左右一场战局的胜负,没有人敢放任她自由活动。她路西可不想一直躲在基地里面,做个缩头乌龟。

路西使了个眼色,示意云风和沐风向自己靠拢,身子腾挪间,向大门处走去。打定主意要找机会脱身。

可是她这点小心思,又怎么能瞒得过萧鹦哥那个老狐狸。他一直在防备着路西出这一手呢!

只见萧鹦哥一声长啸,门口呼啦冒出一堆黑衣蒙面,手执弩弓的汉子来,各个弓箭上弦,杀气腾腾。

云风大吃一惊,冷笑:“北国三手,搜魂手,裂魂手,固魂手,一个月之内我们就见识了两个,也算荣幸了,只是为了我们兄弟二人,竟然劳动裂魂的各位出马,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啊?”

萧鹦哥硬接了路西一招,将她震退,收刀撤身,任由裂魂的人把他们三个团团围住,才笑道:“我国如果不出动裂魂,岂不是看不起慕容涛吗?虽然叶公不在了,但是‘十年’威名赫赫,我萧某怎敢小觑?……两位还是乖乖跟萧某回去的好,否则弓箭无眼,若是伤到了贵体,那颜面上可不太好看了。”

“没想到,没想到,堂堂的萧鹦哥也会出如此下作手段。”沐风皱眉,怒道。

萧鹦哥微微一笑,虽然他也不喜欢这样的手段,但是圣命在身,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一时间室内空气紧张起来,连温如玉都忍不住面露忧色,虽然他已经打定主意不插手此事,但是私心里还是不希望云风沐风两人出事儿的。

季常面色铁青,只得一个箭步冲过去,护住路西,冷道:“别人怎么样,我不管,只是我大嫂在这里,若是伤了半个寒毛,我们季家,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说得好,这才是季家的儿郎!”这时候,大门洞开,一个清朗的绵长的的声音传进了众人的耳朵里。随之,一群红衣男子,长刀出鞘,一瞬间就缴掉了裂魂手的弓箭。看他们的步伐轻盈,呼吸有序,显然都身手不弱。

一屋子人大惊失色,回头看去!

“大哥!你……”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走进来的是季家长公子季平。

他的人并不像他的名字那样平平无奇。

初看到此人,路西就忍不住忆起老板最喜欢的那个句子――寂若垂天之云、泛若不系之舟。那是一个,让人望之心静的男人。他看起来年纪不过三十几许,但是两鬓已经灰白,穿了身古旧的白衣,身上系着藏青色的披风,手里的暖炉是玉做的,看来名贵,但是边角处已然有了磨损,显然是用得久了。

他的眉目舒缓,容颜俊秀,和季常有七八分相似,只是并没有季常那样健康的颜色,他的面色苍白中带着些青,只有嘴唇是红的,那是一种鲜花落败之后的嫣红。他的目光很柔软,声音清澈,给人一种止水停云一般的静谧感。

原来,这就是那布衣帝师,鼎鼎大名的季长公子啊!温如玉有了这样的感慨,心里面不知道是赞叹还是失望!

季平看着路西,嘴角勾出温柔的笑纹,他看也不看这一屋子的大侠名士,眼里只有那一个脸上犹带着煞气的女子。

季平伸出手,轻轻地把路西的软剑接过来,递给身后的从人,才笑着握住路西纤瘦苍白的手指:“小眉,在外面吃苦了吧,看看,这手都粗糙了。”他的语调,温柔中带着一点责怪,但更多的是宠溺。“你就是和我怄气,也不要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啊!”

路西一怔,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没有躲开季平的牵扯,任由他一点一点地握住了自己的手,这不是她第一次握男人的手,可是却觉得,这一次感觉最奇特!她握过藏马的手,藏马的手白皙细腻却刚健有力,她也握过西门轻名的手,他的手上带着僵尸特有的冰冷的体温,可季平不一样,他的手有习武之人特有的厚茧,僵硬而沉厚,却没有常年习武的人身上那种热量,反而给人一种微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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