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校对版作者知白》第1/8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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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 作者:知白
内容简介:
  他总是很谦卑,只两人行亦有我师。他总是很勤奋,劈柴担水也是修行。他总是很礼让,在你死还是我死做选择,自然是你死。他来的那一年,大隋刚满二十岁生日,那个可敬可恶的老巫婆,给了他一个哭笑不得的身份。黑盔黑发,弯弓直刀,十八骑风卷残云,帝国旗号上终究还是他的姓氏。


【第一卷 开朗少年行】


楔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的正月初四,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头天晚上就开始下着,开始的时候是能轻易钻进人衣领里的雪沫子,到了初四的早晨就飘飘洒洒的变成了鹅毛大雪。也就是半天的光景,街道上,房顶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白雪。
  大隋国都大兴城是开皇二年的时候在宇文恺的督造下依着龙首塬建成的,气势恢宏。在离着皇城二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座小庙,香火冷清,平时都少有人来,这大雪的天气里更显得人迹廖廖。里院一间屋子里,一个已经处于弥留之际的老尼姑怀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喃喃自语。
  这老尼姑看不出多大的年纪,眉毛都白了,慈眉善目,眼角的皱纹就好像大树的年轮一样,宣告着此人已经经历过太多的蹉跎岁月。
  一个独身在此的老尼姑怀里居然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显得十分的诡异。这婴儿才不过三五个月大小,生的眉清目秀瓷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小家伙啊,你长的这么乖巧可爱是哪家的孩子?又是哪家做爹娘的如此狠心居然大雪天的把你丢在我这小小庙宇的门外?呵呵……丢了你的那对夫妻当真是白痴呢,你这孩子面相这么好,虽然早年必然历尽波折流离,十五岁之后就会富贵如云笼罩,想挡都挡不住呢。”
  老尼姑眯着眼睛喃喃自语,手里端着一碗米汤一点一点的送进孩子的嘴里。
  “我想想,我这一生至今见过你这样面相的有几个了?我算算我算算……唉……算来算去却只有一个姓杨的比得上你,只是他福气薄,富贵不过两代而已。你这小家伙就不一样了,看样子少说有二百六十年的荣华尊崇。”
  咳嗽了几声,老尼姑神色变得黯然:“只是可惜了,我的命只在今日便会了断,你偏偏在今日才落在我手里。我若是死了,谁来养活你呢?”
  “若是让你陪着我死了就罪过太大咯,下一世轮回只怕我就是进了畜生道都难以抵得上罪过。罢了罢了,虽然将你交给他凶险万分,却怎么也比死了强。只是那人性子粗野豪迈,让他一个大男人养活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倒也为难他了,呵呵……”
  老尼姑把最后一口米汤送进婴儿的怀里,那婴儿吃饱了肚子之后安安静静的躺着,忽闪着一双仿似会说话一般的眼睛看着老尼姑,忽然咿呀咿呀的笑了起来,样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胖嘟嘟的脸蛋。
  这尼姑实在太老了,她费力的抱起那婴儿,一步一步朝着外面走去。还没走到门口,她身子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往前冲了几步靠在门边大口大口地喘气。她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儿,目光柔和满眼都是爱怜。
  “大限将至,非人力可以阻止。不过没关系,我就是拼了命也要送你走。那姓杨的身边有个臭道士厉害的紧,肯定早就算到了我的寿期,今日不送你走,你若是落在那姓杨的手里只会落得个被活活摔死的下场。那姓杨的富贵至极心胸却不甚宽阔,有那臭道士在他身边断然不会留条活路给你。”
  就在老尼和婴儿说话的时候,从皇宫出来了一队人马,簇拥着一辆马车往小庙这边急匆匆的赶来。数百名穿着铁甲的骑兵护在马车的前后,清一色的枣红马配上骑士手里冷幽幽的长槊,说不出的威严肃穆。
  在马车的旁边,一个四十岁上下的道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相伴而行。这道人在如此寒冷的天气却只穿了一身单衣,居然能抵抗得了风雪严寒。他样貌本就俊朗,留着三缕长须,怀里抱了一柄拂尘,坐在高头大马上显得飘逸潇洒。若是能仔细去看的话,定会发现那鹅毛般的大雪竟然不能近他的身子,在他身前尺余的地方便会长了眼睛一般的自动避开。
  和一身落雪的铁甲骑士相比,这道人自然显得出类拔萃。
  这道人名叫张天一,乃是龙虎山天师府这一代的天师。道法高深,有神鬼莫测之能。后来被大隋文帝陛下诏入皇宫,封了护国法师的尊位。
  能让护国法师跟随在一侧而行的,放在现如今的大隋朝内便只有一个人了。那边是当今天子,开皇大帝杨坚。
  “天师,你可算准了?”
  轿子里传出一声低沉的问话,这人嗓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显得十分的雄武。光听他说话,便能判断出此人必然是一个极有威严之人。
  张天师在马上微微侧了下身子道:“陛下,本来那妙真法师以大法力瞒住了天象,贫道是看不破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炷香前她法力忽然散了,贫道见天象有异,推算出再过一个时辰正是妙真法师的大限,绝对是不会错的。”
  “既如此,便须走的快些,最好能见法师最后一面。法师于朕有大恩,当日若不是法师在场,只怕朕才一出世就被人摔死了。后来法师带我离开家门一别十余年,教我识字读书,兵法战阵,若没有她,便没有朕今日之天下。朕一直想还给法师一场大富贵,奈何法师只想青灯古佛相伴,朕终于还是有负于她。若是不能送法师最后一程,朕心实难安。”
  张天师道:“陛下放心,还有些时间,不会迟了。”
  开皇帝杨坚嗯了一声,随即不再言语。
  张天师想了想还是从袖口里探出手,捏着法印来来回回的算了算,确信自己没有推测错误这才安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隐隐发慌,总觉得有什么天地规则之外的东西硬生生的插了进来,那人或物来势强悍,竟然隔着这么远让他都心神不宁的。
  莫非是那妙真法师临死前还得了什么宝物?
  张天师暗自推测着。
  正想着,忽然一道黑影从远处房顶上如大雕一般扑了下来。那人来势奇快,前面护驾的铁甲骑兵才举起锋利的长槊,那人已经在半空中打了个旋儿,踩着一名骑兵的脑袋落在了轿子前面。
  “哈哈,牛鼻子,你这又要去什么地方害人?”
  等那人落下来,众人才看清此人居然是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肩宽臀窄,虎背狼腰,穿了一件雪貂领子的厚重长袍,笑呵呵的站在众人前面。一众侍卫立刻挥舞着兵器扑上来将他团团围住,冷森森的长槊如丛林般对准了那大汉。
  此人身型极是魁梧,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一般。在场的士兵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百战老兵,个个都是身手了得之辈,可是和此人相比却如同还没长大的孩子,虽然骑兵人多却远不如他一个人有气势。更有被踩了头的士兵心里纳闷,怎么这么一条大汉刚才在自己脑袋上踩过去却好像只是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张天师看着一脸络腮胡须的大汉叹道:“张仲坚,你怎么又来多事?”
  ……
  大隋仁寿四年六月,垂死的大隋开国皇帝杨坚拉着次子杨广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那孩子姓李!记住,记住!宁可杀错,绝不可放过!”
  杨广重重的点了点头:“父皇放心,儿臣记得了,那孩子姓李,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PS:楔子这个东西写得比较玄幻,无非是想勾起你们的阅读欲望罢了。其中提到的尼姑,天师什么什么的,大家不要太较真。尼姑还是有据可查的,但张天师确实狗血了点,不过是为了衬托老尼姑的神秘才添加的龙套而已。天师府是在宋朝才建立的,龙虎山这个时候应该连个国家级旅游风景区都算不上。楔子中提到的东西,其实目的就是铺垫一下本书的主要情节,大家完全可以把重点放在最后一段话上,这才是主要矛盾。



第001章 此路是我开
  正是阳春时节,路边的柳枝儿俏生生的吐出新绿,翠绿色的小小嫩芽就好像婴儿一样,柔嫩而朝气蓬勃。顽强的草儿顶翻了压在头顶上的小石头,伸了个懒腰,渐渐的舒展开身体。朝露晶莹剔透,就好像草儿挂在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被阳光一照,五光十色中透着一股别样的青春妖娆。
  霸州往幽州去宽阔平坦的官道上,行人却并不是很多。大业六年,河北大地上不少村子里的男丁都被征集到了汴州,宋州一带开凿运河,如今工程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官道上的有一伙壮年男子,正是从宋州返乡的劳力。
  虽然层层剥削之后落在这些苦哈哈劳力手里的钱已经剩不下多少,但离家一年有余,每个人身后背着的包裹里也都鼓囊囊的装着千百个黄灿灿的肉好。其时,官场上腐败之风虽然已经蔓延,只是隋炀帝继位之初吏治上依然受着开皇时期的影响,当官的也不敢太过分搜刮百姓。(注1)
  这七八个男子都是霸州北边一百三十里外一个叫做方城的小村子的农户人,宋州那边的事情一了他们领了工钱相约一起回家。从宋州回来千里迢迢,虽然世道还算太平,但谁也不敢说会不会运气差遇到几个要钱不要命的劫匪。大家一起走路上有个照应,而且都是老乡,互相也信得过。
  他们手里都提着一根五六尺长的哨棒,互相说笑着往前赶路。所谓的哨棒不过名字好听一点罢了,其实不过是一根一米多长的木头棍子。大隋开皇年间,高祖文皇帝下旨没收天下兵器。普通百姓是不准携带私藏利刃的,但木棒却不属于兵器的范畴之内。(注2)
  “吴三哥,今天咱们多走几步路,等到了牛头村再投宿咋样?”
  一个看起来年纪在十八九岁的青年男子,用袖口擦了擦已经到了唇边的鼻涕问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壮实男子。他叫李三福,名字俗气,也没有表字,农户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隔壁许家的小子总是笑话他名字不雅,其实那个家伙的名字难道就雅了?他叫李三福,那个只会埋汰人的家伙叫许三多,字旺财。
  问完了话之后,他下意识的托了托后背上沉甸甸的包裹,感觉到钱还在,心里踏实下来。他们这些人离家这么久累死累活的在河道里干活儿,为的就是赚些钱来让日子过得更好一些。
  那个壮实的男子名叫吴来禄,在家里行三,是这伙方城出去卖苦力的人推举的领头人。他上面还有两个短命的哥哥,都没活过三个月,其实说起来,他倒是家里的老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那两个哥哥将寿命福气都积攒着送给了这个老三,吴来禄不但长大成人并且健壮的好像一头牤牛一样。他人也长得精神,今年三十四岁,家里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女儿没满月的时候他就离开村子去了宋州,如今想想,女儿也已经过了周岁了。想到自己的妻子一个人要照料老人孩子辛辛苦苦的熬过了这一年多,他心里就难免有些愧疚。
  “三福,走到牛头村最少还得六七个时辰,到时候天就大黑了。虽然官道上太平,不过摸着黑赶路怎么也不踏实。三哥知道你想家,大伙不都一样吗?咱们现在走快一些,晌午前争取赶到东北岸村,在东北岸村吃些东西就上路,天黑前能赶到林城铺,就在那里过夜,明天早起来些,晌午前就能到家了。”
  刘癞子是这个小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别人问他年岁的时候他总是谎报几岁,村子里贴了告示招人去宋州开通济渠,要四十岁以下的壮丁,他其实已经五十一了,硬生生的就说自己三十九。他家里没有旁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开运河虽然辛苦劳累,但管吃管住还能给千余个肉好,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李三福那猴急的样刘癞子笑道:“三福,你小兔崽子是不是急着回家娶婆娘?放心吧,晚回去一日,彭家庄那个小妮子跑不了!你走时那妮子顶多才长出一片小草,现在回来,正好开出一朵鲜花来!”
  李三福被他说的脸上一红,辩解道:“我……我才不娶婆娘呢,我就是想阿娘了。”
  吴三哥笑道:“癞子叔,别笑话三福了,倒是你,辛辛苦苦卖命赚来的肉好,可别一股脑都塞进抱月楼那些狐媚子的肚兜里。”
  刘癞子讪讪的笑了笑:“哪儿能呢!这钱我留着有用!”
  李三福好奇的问道:“癞子叔,你留着钱有啥用?”
  刘癞子咬了咬牙:“我想抱个孩子养,老刘家的香火,总不能断在我手里!”
  众人一愣,随即对刘癞子这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无赖改变了几分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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