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血全集.net》第1283/1295页


对手越是强大,好像越能激发他们的勇气,现在,他们好像终于找到了一个势均力敌的敌人。
很多蒙古战士眼中,慢慢浮现出了血丝,这是大战将起时,最恰当,也是最好的一种情绪。
并不如何高大,却非常健壮的秦军将军,远远的也在观望着这些蒙古骑兵。
他的名字叫薛奴儿,只这个名字,便也显示出了他不同寻常的来历。
他是乃蛮人,可克薛吾这个尊贵的姓氏的继承者,身上流淌着,天神最为荣耀的战士所属部族的血液,可克薛吾部的后裔。
他的经历是幸运与不幸的结合体,没人说的清,他这前半生,到底经历了多少故事,连他自己都不成。
当年,强大的可克薛吾部,随着乃蛮人荣光的终结,也迎来了意料之中的毁灭。
作为父亲眼中,无足轻重的,一个女奴的儿子,他在部族中过的非常艰难,但幼年时期,却还算得上富足安稳,毕竟,他身上流淌着可克薛吾的血脉。
当当他将将成为少年,可以骑上战马,拉开弓箭的时候,可克薛吾部覆灭了。
至今,在特特兀儿草原,可克薛吾部覆灭之处,还立着天神使者为可克薛吾部战士立下的墓碑,草原的风声中,也流传着可克薛吾部战士们英勇之名。
只是很少有人知道,可克薛吾部还有着血脉在流传。
那一战,可克薛吾部的嫡系族人,被杀戮殆尽,而他,幸运的活了下来。
这得益于可克薛吾部的主人,他的爷爷,可克薛吾撒卜路黑对如今的乃蛮人大汗,鲁乌尔阿拔有着恩情。
于是,他和他的另外两个兄弟,都受到了大汗的庇护,作为奴隶,成为了战胜者的侍从。。。。。。。
这样的事情,在草原上并不多见,但也没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草原权贵们虽然冷酷,但总归有那么一些人,有着宽广的胸怀。
和那庸庸碌碌的兄弟不同,自小便饱受冷眼的他,既继承了祖先们的武勇,也同样拥有了他们睿智的头脑。
还未长成的他,拼着性命,在扫除乃蛮部残部以及攻打不亦鲁黑汗的战争中,获得了功勋。
当鲁乌尔阿拔将他叫到身前,问他想要什么的时候。
他没有如鲁乌尔阿拔大汗所想的那样,要求跟随大军,去与西夏人作战,获得更多的功勋。
而是要摆脱奴隶的身份,去南边秦国的国武监进学。
那一刻,他至今仍然记得,那是他一生当中,最为危险的一刻,大汗的目光好像箭矢一般想将他整个穿透。
因为他是可克薛吾部的后裔,他的祖父,虽然对大汗有恩,但大汗绝不容许,一个可克薛吾部的族人,出现在乃蛮人当中,获得声名和权力。
最终,他渡过了危机,大汗答应了他的请求。
不过,那时却告诉他,将来不要回到乃蛮部去了,当他再次出现在乃蛮部的时候,也就是被砍掉头颅的一刻。
于是,长安国武监中,多了一个薛奴儿,乃蛮部少了一个叫查察的汗帐卫士。
时隔多年,现在的薛奴儿,很清楚记得自己曾经的奴隶的身份,也没忘记自己的姓氏,只是,他再没有回去过乃蛮部。
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出现在乃蛮人汗帐之中,告诉与他恩怨纠缠的大汗,可克薛吾部的子孙,又回来了,但绝对不是现在。
现在的他,统领着一万秦军,这些部下们,可能都不知道,他们当年战胜的可克薛吾部子孙,却成了他们如今的统领。
不然的话,他们一定会感到很奇幻。。。。。。。
不过,由此也能知道,这位可克薛吾部的子孙,到底有着怎样的武勇和才干了,以异族之身,在短短六七年间,便走过了别人一生也无法走完的宦海官途。
而到现在,统领万骑,征战沙场,他也才刚刚二十六岁。
当然,能升迁如此之快,除了他本人的才干之外,也还得益于时机。
在征伐西辽的战争中,崭露头角,为大将军李刑所看重,在组建兴武军时,屡屡提拔于他,而他身上的国武监烙印,也让他在兴武军中如鱼得水。
到了这一战当中,因兵力单薄,大将皆出的原因,这一路一万骑军,便被大将军张锋聚交到了他的手里。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这十多年来,一直在努力把握机会的薛奴儿,自然不会让这机会在自己手中白白溜走。
对面,是成群结队的蒙古骑兵,在他眼中,这些都将是他的战功,他和身后所有的秦军将士一样,骄傲而又自信。
而这骄傲和自信来源于如臂使指的大军,来源于他们百战百胜的威名,来源于数不清的敌人的鲜血,以及多年以来,训练时流下的那许多汗水。
这是一支独一无二的军旅,世上没有那支军旅能与它相提并论,蒙古人也不成。
先发起进攻的,不是蒙古人,而是秦军。
薛奴儿只是抽出了腰间的钢刀,略微前指,并没有多说半句废话,因为这里包括他,所有将领乃至军卒,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面对相同数量的敌军,战术早已演练过了无数次,尤其是草原兵马,更不用多做吩咐,因为他们本就是为了应付草原胡骑,才被建立起来的。
狭路相逢勇者胜。。。。。。。。。未完待续。


第十四卷风云激荡几时休第一千五百六十一章碰撞
“散开,以百人队为准,各自游弋。”
对面的大军在向前移动,哲别知道,这场骑战,竟是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来进行一些布置。
一般来说,两军接战,总要先观察对手,然后传下军令,鼓舞士气,等等等等,这些几乎是战争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尤其是冷兵器战争。
但有的时候,一场遭遇战,会将这些环节统统忽略,这是所谓的狭路相逢了。
说实话,像秦军和蒙古军这样的两支骑军,是不存在狭路相逢这种可能性的,因为越是骑兵,对周遭情形的哨探越是不会放松。
而且,因为他们是骑兵,所以哨探的距离会非常远。
两军相隔十数里,甚至是数十里的时候,其实便已经知道了对方的动向,兵力,装备,辎重如何等等等等。
不过,越是精锐骑兵,想要哨探大军行进情形,也会非常困难,因为他们的斥候会是精锐中的精锐。
斥候间的较量,胜出者,往往会得到敌人更加详细的情报。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想说明了一件事,秦军的进攻很突然,几乎没给蒙古人留出太多准备的时间。
这在精锐骑兵相持的时候,是十分罕见的。
蒙古统领蒙古万人队的是博尔忽,赤老温,忽必来等这样的蒙古将领,很可能会在第一时间,同样下达冲锋的命令,直到战事不利时,才会慢慢转向蒙古人最为熟悉的作战方式。。。。。。。
而哲别,却在秦军出现在视野之内的时候,便已经打消了跟秦军正面较量的可能,因为他看到了秦人的高大健硕的战马,这种战马,形成的冲击力,将不是蒙古骑兵的坐骑所能正面抗衡的了的。
而这,其实就是将帅之间的区别。
一个决定。其实也就改变了之后的战争进程。
也在很大程度上,消弱了秦军的优势,将蒙古骑兵最为优秀的一面在第一时间便展露了出来。。。。。。。
秦军还在慢慢加速,蒙古骑兵却已经开始作鸟兽散。他们分成一个个的千人队,将弓箭持在手中,纷纷向敌人侧方催动了战马。
马蹄隆隆,终于响彻天地之间,让潮河的河水。泛起无数涟漪。
但是,秦军无疑占据了主动,不是因为旁的什么,只因为他们更快,所以也就抢得了先手。
箭雨在大军疾驰中升起,乌云一样遮蔽了天空,弓弦震颤的嗡嗡声,以及箭矢升空的锐啸声,,甚至在这一瞬间盖过了马蹄的闷响。
这是战争中最辉煌壮观的一幕。是杀戮艺术的极致展现,可惜的是,诗人们很少能见到这种场景,所以,罕有见诸于弊端。
箭雨落下,成群的蒙古骑士绝望的拼命催动坐骑,却还是被覆盖于其间,箭雨带着令人惊悚的呼啸声,从天空落下。
人马皆倒,鲜血崩流。片刻间,便将前方成扇形的一片地方变成了地狱。
这就是战争中,抢得先手带来的成果,以敌人的鲜血和死亡。作为最终的奖赏。
几乎一个千人队,就此消失在蒙古军编制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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