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备胎心里苦》第18/156页


  韩城一直喜欢纪常。
  他们两个从小算是一起长大,韩城大了五岁,便从小带着这个小弟弟,纪常学会的第一句诗、使出的第一招剑式、背会的第一篇兵法,都是韩城手把手交给他的。
  韩城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喜欢纪常,他在这世上如今已是孑然一身,没有家人也未娶亲,他总以为两个人会永远就那么相处下去,直到李明章以强不可挡之势冲进他们的生活。
  开始的时候,韩城像整个越军的将士一样,以为纪常牺牲在了战场上,那让他悲痛欲绝,可限于职位,他能做到的不过是几场局部战争的胜利——那一生,他就从未打过败仗。
  纪常被李明章秘密拘禁了两年,两年后韩城无意中发现他,若不是纪常阻拦,他差点当场就去挥剑砍下李明章的人头。
  他无法忍受纪常在那种状况下多待一天,正好那两年中他的韩家军已成规模,周围也聚集起一批精英的文臣武将,当晚韩城就发兵劫了王宫,带着纪常一路杀去启国大营。
  但他终究是从未将自己的心思说给纪常听,开始时是觉得日子还久,到后来只是怕提了让对方徒增伤心。
  韩城就那么一直静静陪在纪常身边,安慰他鼓励他,直到他再次变成记忆里那个神采飞扬的青年。
  纪常和李明章死后,他被登基为皇的启王分封为王,一生未纳一妻一妾,也未留下一个子嗣。
  他爱得如此之深,只希望纪常一生平安喜乐,沈悠这次的任务目标,也算随了他的愿。
  现在纪常十八岁,韩城已经隐约意识到自己的感情,自然很不喜欢听心上人在自己面前唠叨娶妻生子,讨论哪家的姑娘好看。
  但看着纪常闪闪发亮的眸子,他还能说什么呢?
  沈悠无奈妥协:“等等,我把这些收好。”
  纪常兴高采烈地一把抱住他:“哈哈哈,就知道你对我最好~快点快点,晚了城东的戏摊就要散了!”
  沈悠微微一僵,低头收拾桌上的纸张,耳尖已隐隐红了。
  他把桌上的东西都归置到柜子里,又拽住猴急地要往门外冲的纪常:“急什么,你这副样子出去,岂不是把姑娘都吓跑了。”
  纪常的头发刚刚被他揉得一团糟,看上去简直像个小疯子。
  沈悠拿起床边的木梳,细心地帮他把长发梳开。
  纪常乖乖坐在凳子上,扑哧一笑:“真应该让我家老头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哎哟这个贤惠,你若是个姑娘,我怎么也要把你娶回家!”
  沈悠手一抖,极力镇定道:“瞎说什么,我可比你大五岁。”
  “大五岁怎么了,老人家说女大三抱金砖,你大我五岁,咱们能抱……抱一块儿半!”
  沈悠垂眸,狠狠扯了一下他的头发:“消停着点儿吧,叫相爷听见了,定是又要揍你。”
  “唉哟唉哟,轻些儿啊娘子……”
  “……滚!”
  沈悠长长地跟甘松叹息:“纪常这小子太坏了,不娶何撩……简直了真是。”
  甘松心有戚戚:“那韩城也真够可怜,不过到这份儿上了都不敢把自己的感情说出来,也难怪备胎到底。”
  沈悠摇头:“哪儿有那么容易,越是在乎的人,便越怕说出来,连现在的朋友都做不成了。”
  ……也对,穆仙君不就是如此,这些年在天界,两个人之间的同人小段子都不知被各位仙君编排了多少,他竟然也能忍住一个字儿不跟沈仙君提。
  唉,真是造化弄人。
  沈悠给纪常梳了个简单的发髻,取了条宝蓝色的发带系上,小伙子长得精神,这么一捯饬,简直整个人都在放光。
  “走咯!”好不容易折腾完的纪常欢欣鼓舞,拽上韩城就往门外拉,韩城纵容地摇摇头,也都随着他。
  他们两个人很快出门,谁都没有注意到,窗外阴影里,怀念中夹杂着愤怒的一张脸,正是越王李明章。
  纪丞相饱读诗书,家教相当严,再加上纪常从年少时起就随着越军东奔西走,他长到这么大,还真没怎么跟女孩子说过话。
  十八岁确实已经不小了,最近纪丞相已经开始让夫人张罗着给小儿子准备亲事,纪常其实有点儿怂,为了给今后铺好路,这才拉着韩城凑万花节这种热闹。
  可他实在是拉错了人,不说韩城对他的心意,就算韩城和他只是普通朋友,那一张带杀气的冷脸也能吓跑绝大多数娇滴滴的小姑娘。
  韩城的长相其实非常优越——他和纪常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丹凤眼向上斜挑,眼瞳深黑,鼻梁高挺,唇削薄,英俊到令人生畏。
  而且在不上战场也不上朝堂议事的时候,这位年轻将军还总是穿件玄色长衫,只袖口滚深黑流云暗纹,长发高高束起,一丝不乱,看上去就极其难以接近。
  ——实在不怪高傲的李明章看不惯他。
  现在纪常和韩城一起走在街上,就算他用尽浑身解数向周围释放着友善的信号,他们身周也被清出了一个微妙的真空圈。
  “哎呀晏卿,你能不能笑一笑……今天多好的日子,难道你不开心?”
  沈悠抿抿唇:“没有。”
  纪常夸张地扶额:“真不敢想象你发怒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一定能生生把人吓死。”
  沈悠心想是啊,前世我救你的时候看守的那两个小太监当场就昏死过去了,还没怎么着他们呢。
  纪常其实也就是来散散心加长长见识,要让他当真上去跟什么人搭讪,他还没那个胆子。
  因此他并不怎么怪罪一直破坏气氛的好友,拉着韩城在街上左蹿右蹿,那真是看什么都新鲜。
  沈悠随着他,老神在在地跟在他身边,顺便把偶尔胆敢凑上来的年轻男女瞪回去。
  根据“主角出门必出事”定律,他们这难得的闲暇并没有持续多久。
  当时纪常正在一个小饰品摊子上翻翻捡捡——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在常年面对铁血战场的他们眼里,倒还算是新鲜。
  那摊子依着一家酒楼摆着,本是个好地方,来来往往的食客们不少都会在摊前停一停,在嘴巴利落的老板忽悠下顺便买点儿小东西带走。
  纪常挑了半天终于挑中一对小玉坠儿,玉料相当一般,但雕工很是精细。
  老板笑得很和气生财:“哎哟公子真是好眼光,您别看这玉质不显眼,却有段儿缠绵悱恻的来历呢。”
  纪常一下子来了兴趣:“什么什么,你快说说,说得好了我再挑两件儿。”
  “哎,”老板笑眯眯地应着,摆出了长篇大论的架势,“您有所不知,就在——”
  就在什么,纪常没听上,因为老板刚刚说了这两个字的时候,那酒楼二层正对着他们的窗子就开了,两个昏迷不醒的黑衣人“咣”的砸下来,正正砸在了下方的小摊子上。
  一时间简易的摊子四分五裂,上面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儿撒了一地。
  纪常和沈悠都是一愣,倒是那老板最先反应过来,惨叫一声就扑了上去:“我的摊子啊——哪个天杀的不长眼……”
  “嚎什么嚎,”窗内忽然传来一把玩世不恭的嗓子,漫不经心得让人想抡拳头,“几个破玩意儿,值多少钱爷赔你便是。”
  只见一锦衣人竟直接从上边儿跳了下来,却轻飘飘地落地,大点儿声音都没发出来。
  他从腰间拽下一个钱袋子,给老板扔了一锭银,高高在上的态度里隐含轻蔑:“足够买你两个摊子了,莫在这里败了爷的兴致。”
  老板手忙脚乱地接住,讷讷地盯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韩城皱眉,正想说什么,纪常却先一步怒喝出来:“你是何人,闹市怎可如此猖狂!”
  锦衣男子一愣,好像才注意到纪常似的看了他几眼,才冷笑道:“你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不觉得自己管得太宽了吗?”
  “你……”纪常瞪着他,“我便是看不惯你这种人,这两个人是谁,闹市伤人,你不妨跟我去一趟衙门!”
  这时那两个摔懵的黑衣人将将醒转,见状不对就想溜。
  “哪里走!”锦衣人低叱一声,就要飞身上前去拦。
  纪常仿佛跟他拗上了,纵身往他面前一挡:“你把话说清楚,当街伤人抓人,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这么一挡,那两人竟就跑了,沈悠站在一边,全没想过去挡。
  这种时候,他自然是跟纪常一道的。
  那锦衣人气急败坏:“我打死你……”
  “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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