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捡到一只看脸系统》第26/134页


在沐景衣的记忆里,人是一种让人厌恶的生物。他们弱小,却爱欺凌弱小;他们自私,却又会谴责别人自私,实在是一种丑恶又可笑的生物。
已经不知道具体是多久以前,他只记得,那时候,他还很小很小,他和他的母亲在一个山里的小镇生活。
每天晚上,他都是伴随着老旧的“札札”声入睡的。他没有父亲,他的母亲为了赶制第二天早集要卖的布匹,总是连夜在短短的烛火下织布,那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买不起更好的机器,母亲只能自己动手,她要先将经纱拍好,再用纤细青葱的手指一根隔一根地挑起经纱,最后再一根接一根地穿入纬纱。这种作法效率很低,母亲一开始的时候甚至整整一天都无法织出一匹。
可母亲非常心灵手巧,织的布总是镇上最好的,所以尽管艰难,他们还是生活了下来,偶尔遇到出手大方的,他还有可能吃上一顿难得的肉食;可母亲自己却几乎是不吃的,每次,她总是带着种欣慰与悲伤的眼神看着他,他觉得,母亲应该是想父亲了。
真想马上长大,母亲不用这么累,他也可以当母亲的依靠。
母亲长得也很美,尽管生活的艰难让她面容憔悴,可在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镇里,她仍旧美得如同一个仙女。
这样一个美貌单身的女人却没有人骚扰,是因为他的儿子。
他的长相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怪异的红发红眸让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异类,母亲带着他辗转无数个地方,最终才在那个小镇上定居下来。
刚来镇上的时候,母亲顶着镇上所有人怪异排斥的眼光,跪在镇长门前沉默地跪了了一天一夜,还是因为早起出门的镇长母亲看了实在不忍,他们才被允许住了下来。
虽然住了下来,可他们的生活仍旧艰难,这种艰难不止来源于钱财,还包括镇上人们各种各样的议论,还有一些人私底下的各种龌龊心思。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瞒着母亲偷偷到了外面,他想找些木材和废铁丝,还天真地想给母亲做一个织布机。
几个男人在露天的铺子里喝酒,说的正开心,看到了在一边的垃圾堆里埋头翻找的他,其中一个领头模样,衣饰讲究的男人就向他招了招手。
在小镇上,有些看似废弃的地方其实并不是无主的,他以为那个地方或许是男人的地盘,心里有点害怕,但还是慢慢走了过去。
没想到,那个男人不是要找他算账,反而还给他抓了一个桌上的大鸡腿,笑眯眯地问他饿不饿,想不想吃。
他可以说几乎从未感受过除母亲以外的善意,这个衣着讲究的男人是第一个不用看异类的眼光看他的人,而那个油光发亮的鸡腿在他眼中又实在是无上的美味,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双手,在裤子上使劲擦了擦,怀着感激又渴望的心想去接过来。
男人却倏地缩回了手,得意地看了眼他几个同伴,诱哄地对他说道,“答应哥哥一件事,哥哥给你点一桌子吃也吃不完的鸡腿,好不好?”
男人凑近他,“今天晚上三更,我敲你家的门,会敲三下,到时候,你就起来给我开门。”
他一说完,身边的人就哄地一声笑了,有的说,少爷真行,有的说,少爷玩腻了别忘了我们。
他虽然小,对这些事情却极为敏感,只一瞬间就懂了,然后马上红了眼。
男人不自知,还甩着手悠悠说道,“香喷喷的大鸡腿呦。”
旁边的人起哄地嘿笑,“娇滴滴的大美人呦。”
他猩红着眼,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一下子扑上去就咬上男人的手,男人发出一声痛呼,站起来使劲地晃荡想甩开他,他却使出了吃奶的劲死死咬着不放,直到男人的鲜血都一丝丝流进了他的嘴里。
那是他第一次品尝到人血的味道,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么肮脏丑恶的人,身上流的血却可以如此美味。
他实在是太小了,所以很快就被狠狠甩到了地上,满嘴的鲜血中又灌进了满嘴的土。
几个男人围上来,你一脚我一脚地踢他泄愤,他硬是撑着一声没哼。直到镇长的母亲,那位老太太,买菜回来的途中看到了这场殴打,他才被救了回去。
晚上的时候,母亲一边掉眼泪一边给他敷草药。他很羞愧,却不是因为咬了那个男人,而是自己太没用,受伤了还要让母亲用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给他买草药。
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什么时候才能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在乎的人呢?
每一天,他都这么想着,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想要长大,可他没想到,“长大”来得如此之快。
那一天是他的生日,其实他的愿望只是母亲能停一天就好,不要再那么辛苦地织布。可母亲说,这一天的意义重大,一定要好好庆祝,带着一脸的疲惫却很坚持地去了镇上。
如果他知道会发生什么,一定无论如何都会阻止母亲出去;可就算他知道了,他又能做什么呢?
他等啊等,从白天等到晚上,没有等来母亲,却等来了全镇人的兴师问罪。
他们举着火把,站在他们简陋的茅草屋外面,他们的屋子第一次在晚上这么通亮。
他们呼啦一声踢开破烂的门,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揪住他的头发,像扔垃圾一样把他丢到地上,那时候天下着雨,母亲刚刚给他做好的衣服上马上都滚满了泥。
他很心疼,也很愤怒,马上就抬头怒视那个男人。男人似乎被他的眼神骇到,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可他毕竟只是个孩子,反应过来后,男人反而更加愤怒了,和他一起义愤填膺的还有围着的人们。
“果然是邪魔的孩子,小小年纪就如此邪性。”
“我第一次看他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上次还把张家少爷给咬了,可凶了……”
“长大以后还了得……”
他根本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但却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母亲呢?
很快,就有人给了他解答。
一个女人被拽着头发扔到他面前,女人衣衫凌乱,浑身是都是血,她虚弱地睁开眼睛,平素柔和的眼眸却被一片血色所覆盖,趁着苍白的脸色,看上去既骇人,又透着股充满死气的惊艳。
他挣扎地扑过去,母亲似乎想保护他,可她伤的太重,没两下他们就又被分开了。
他们像一对当众表演生死离别的戏子,他们流着泪苦苦挣扎,看戏的人却漠然而残忍。
这其中,甚至还包括了那个一直以来对他们相对友善的老太太!她被镇长扶着,和很多人一样冷漠着一张脸,像看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似的,皱着眉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终于,在又一次的挣扎之下,母亲残破的身体终于缓缓倒在了地上。
他脑中的弦也终于断了。
他其实已经不太想得起那时的场景,只记得那些让他厌恶憎恨的丑恶脸孔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与绝望,多么让人快意啊。
他从肮脏而芬芳的血泊里翻找母亲的尸体,却只发现了一堆染血的钗裙。
那时他才知道,原来,他不是人。
原来,他真的是怪物。
第一次,他竟然为自己是个怪物感觉到了如释重负的快乐,他不是人,多好啊。
从此,他就开始了逃亡的生涯。
如果有人说,一个小孩子居然躲过了众多修真人士的追捕,别人一定会发笑。可他就真的这么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光明正大,甚至还成为了许多人眼中的神,可以生死人,肉白骨。
可活得越久,他也越感觉到这个世界,这世界上的人的肮脏与恶心。
这样的生物,除了身上的血液,简直一无是处。
有一天,他的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浑身染血的小娃娃,小娃娃已经重伤,估计再过不久就要直接升天了。
啧,又是人与人之间丑恶作态下的悲剧结果。他想。
都快死了,血也不好喝了。
他原本想扔的远一点,免得脏了他的地方,可在接触到小娃娃身体的一瞬间,他改变了主意。
这竟然是个绝好的纯阴之体。
纯阴之体,是最好的炉鼎,也是他豢养的蛊王成形缺少的最后一味寄体。
他医好了小娃娃,可医好后,他才发现小娃娃实在是太小了,别说是炉鼎,就连给蛊王塞牙缝都还差很多。
他可懒得养这种人类小娃娃,于是,他就想到了一个地方。
他瞅了瞅玉华山,把小娃娃丢在了后山小竹林里,看着那个修真界闻名的风清真人把小娃娃宝贝似的抱起来,像个傻子似的小心翼翼地一路抱回缥缈峰,轻嗤了一声,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他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竟然成为了他这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情之一。
他后来无数次地回想,也无数次地后悔。如果,那时他把小幕放在身边,如果是他把小幕一点点养大,他可以看着他从一个小娃娃一步步变成那样风华绝代的少年郎,他们将会是彼此的唯一,他们才会是彼此的唯一。
而不是楼疏月,那个毫无情趣,可笑又可悲的男人!
当他看着叶幕即使浑身是血,五脏俱焚,却还是像个乖巧的孩子一样,充满依恋地凝视着他唯一深爱的师傅,他感觉到一种难以理解,一种不可思议,一种嘲讽,一种,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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