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能鉴定师传奇》第33/66页



老约翰哈哈笑道:“哈哈!可不是嘛?天赋奇才,将来后人们评价我老约翰时,估计用的应该也是这个词!”

几天后,众人终于要分别了。老约翰和陈霄依依不舍地和珍妮特、路易丝道别。弗雷德里克则是暗自庆幸:这两个家伙,终于要走了!这两天对于弗雷德里克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

弗雷德里克先前的猜测果然没错,老约翰在那天当晚就送给珍妮特一串名贵的珍珠项链,第二天索菲娅看到珍妮特胸前的珍珠项链,再也忍受不了,逼着弗雷德里克非要去买一件贵重点的首饰!弗雷德里克被逼无奈,只得答应回城后就赔索菲娅去买!这么一件首饰,估计得花掉弗雷德里克一半的积蓄!弗雷德里克自然是心疼不已,同时又是担心不已,生怕老约翰和陈霄又送些什么礼物,那到时候自己可真的要破产了!

现在看到老约翰和陈霄要离开了,弗雷德里克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弗雷德里克殷勤地向老约翰等人道别,祝他们一路顺风!

老约翰、陈霄和玛莎向其余众人道别後,便坐上一辆越野车,出发了。越野车开了十几天,那个开车的司机突然转头说道:“先生,我只能送您们到这了!前面就是森林了,车子开不进去了!”

这里是一个森林边缘的小镇,人烟稀少,只有两排零零落落的木屋。

老约翰看了看一旁的玛莎,点头说道:“唔,好吧!那我们就在这里下车吧,麻烦你了!”

听到老约翰的话,那个司机连忙客气地说道:“不麻烦,不麻烦!我原本就是为您们服务的嘛!”这个司机是弗雷德里克派来的。事先弗雷德里克再三地吩咐过这个司机,要对老约翰恭敬,要尽量满足老约翰他们的一切要求!听过老板郑重的嘱咐,这个司机当然不敢怠慢!

陈霄听了呵呵地笑了笑,转头向玛莎问道:“现在我们已经到了森林的边缘了,车子开不进去,那么接下去的路我们该怎么走?你以前是怎么走的呢?”

玛莎笑道:“别问那么多,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现在赶快下车,帮忙搬东西!”

三个人,连带着那个司机,七手八脚地终于把行李都搬了下来。玛莎对着陈霄说道:“你们先在这等着,我去雇雪橇!”说着,便向那排木屋走去。

雇雪橇?陈霄顿时明白过来,看来接下去得坐着雪橇赶路了!陈霄笑着对老约翰说道:“不错啊,这回我们可要学着当一回爱斯基摩人了!哈哈!”

老约翰耸了耸肩,说道:“没见识的家伙!到了这里,自然要坐雪橇了!”

不一会儿,玛莎便带着人回来了。陈霄一看,顿时愣住了,居然不是狗在拉雪橇,而是鹿!老约翰看到陈霄发愣的表情,笑道:“怎么,没见过驯鹿雪橇啊?你忘了,圣诞老人坐的不就是驯鹿雪橇嘛?”

陈霄看了看这两匹驯鹿,头又长又直,耳较短似马耳,额头有些凹;脖子很长,肩部稍微有些隆起,背腰十分平直;尾巴短短的;背上的毛色是栗棕色的,只有在腹面和尾下部、四肢内侧带着点白色。

玛莎指着身旁的那个中年汉子,热情地介绍道:“这是尼瓦大叔!他和我是老朋友了,每年我放假回部落聚集地的时候,都是尼瓦大叔送我的!”

那个中年汉子友善地朝着老约翰、陈霄两人笑了笑,便开始帮老约翰他们搬行李。这只雪橇还算宽敞,即使堆上了行李,也不显得拥挤!玛莎招呼着老约翰、陈霄上雪橇。那个叫尼瓦的中年汉子看到众人都坐稳了,便一拉绳套,那两只驯鹿便慢悠悠地朝森林里跑去。

这里的森林有着十分明显的寒带森林的特征,里面大多是白桦、云杉、冷杉、落叶松等针叶林,这些树木主要生长在山谷中。同时森林中还贯穿着几条河流与湖泊,在河边或是湖边的土壤上是成片的白杨、桤木和柳树林。此外,这里还遍布着泥炭沼、亚高山带灌木丛、高山苔原等各种植被。

森林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有棕熊、驼鹿、麋鹿、驯鹿、西伯利亚大角羊、雪羊、水貂、黑貂、北极狐、蓝狐、银狐、黑顶土拨鼠、麝鼠、大海狸、山鹰、榛鸡、大马哈鱼等。其中有不少珍惜物种,比如雪羊、北方鹿、紫貂和狼獾等。此外,这里还生存着各种的鸟类,种类繁多,数不胜数。

驯鹿的前进速度并不快,偶尔地还停下来去吃云杉边的苔藓。陈霄好奇地说道:“我还以为你们这里会用雪橇犬拉雪橇呢,没想到居然是使用驯鹿的!真是挺少见的!”

玛莎笑道:“相比起雪橇犬,驯鹿的价值可低得多了!驯养驯鹿可是这里的一大产业。这里附近地广人稀,总共才不到7000人,还不及驯鹿的数量呢!所以这里的大多数人家都是用驯鹿来拉雪橇的,而且驯鹿肉也是这里的主要食物之一。”

北地风光 第三十六章 途中

去玛莎部族的聚集地大约有两天的路程,傍晚众人就在一处林间的小木屋内借宿。玛莎解释到这间小木屋平时是给进森林打猎的猎人们借宿用的。

木屋内放着一些木炭和一大桶当地的烈酒。尼瓦大叔一进木屋,便拿起一只木瓢,舀了一口烈酒,大口喝下,豪放地叫道:“爽啊!”在这样寒冷的地方,喝上一口烈酒顿时可以使浑身暖洋洋的,的确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众人将木炭燃起,木屋内不久便有了暖意。尼瓦大叔又喝了一大口烈酒,对着老约翰说道:“你要不要也来点?很不错的酒,烈得很!”

老约翰笑道:“好啊!我看到你喝,正馋着呢!”

尼瓦大叔哈哈大笑,从旁边又取过一只木瓢递给老约翰,转头又对陈霄说道:“你呢,想不想也来点?这可是好酒啊!”

陈霄摇了摇头,心说也只有你才认为这是好酒吧!陈霄对那些口味差强人意的烈酒向来没什么兴趣,陈霄从行囊中取出一杯巧克力浆,这是陈霄在出发前特意采购的。

杯子是特制的,分为两层,里面的那层里是巧克力浆,外面的那层中则铺着一种用来加热的化学物质。撕开外面的包装后,那种化学物质便暴露在空气中,它会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热量,用来加热里面的巧克力浆。就这样,不一会儿一杯热气腾腾、浓香四溢的热巧克力便出现了!

玛莎看到陈霄手中的那杯热巧克力,顿时叫道:“你这可恶家伙,也太没风度了!你就眼看着一位少女饥寒交迫,自己却在一旁安然自得地享用一杯热气腾腾的热巧克力?”

陈霄连忙笑着将手中的那杯热巧克力递给玛莎,说道:“怎么会呢?我这不是正要将它献给您吗?”

玛莎笑着道:“哼,算你识相!”

陈霄无奈地摇了摇头,回过身重新从包里取了一杯。

玛莎双手捧着那杯香浓的热巧克力,嗔道:“你们这些有钱人,也太会享受了吧!我在这森林跑进跑出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想到能在森林里享用到巧克力热饮!”

陈霄笑了笑,道:“我这算得上什么?只不过是一些真空包装的饮品罢了!不像有些人,连烧水煮差的茶炊都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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