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经典散文集TXT全集》第11/50页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得这种福了。

李签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人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送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妻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

要迎合读书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

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人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伯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

“那不过是推诱。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①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舰闵既多,受侮不少。……日居月诸,胡选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边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吧?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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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诗经》中有两首题名都叫《柏舟》的诗,这里引用的是《国风。邶风》中的那首。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dehouse①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人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②,“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③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面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的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只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宇,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农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馈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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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P.G.Wodehouse,通译沃德豪斯(1881一1975),英国小说家和喜剧作家。以塑造“绅士中的绅士”吉夫斯(一位男仆)这一形象而闻名。1955年入美国籍。

②(浮生六记),笔记小说,清人沈复著。下文提到的“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该书的前两个部分。

③沈三白,即沈复,字三白。清乾隆、嘉庆时人,能文善画,有才名。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中曲里的几句套语:

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上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宫执笔安天下,武装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原刊1944年4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十六、气短情长及其他

一气短情长

朋友的母亲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戴上了眼镜,立在窗前看街。英文《大美晚报》从前有一栏叫做“生命的橱窗”,零零碎碎的见闻,很有趣,很能代表都市的空气的,像这位老太太就可以每天写上一段。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男人,也还穿得相当整齐,无论如何是长衫阶级,在那儿打一个女人,一路扭打着过来。许多旁观者看得不平起来,向那女人叫道:“送他到巡捕房里去!”女人哭道:“我不要他到巡捕房去,我要他回家去呀!”又向男人哀求道:“回去吧――回去打我吧!”这样的事,听了真叫人生气,又拿它没奈何。

二小女人

我们门口,路中心有一块高出来的“岛屿”,水门汀上铺上泥,种了两排长青树。时常有些野孩子在那儿玩,在小棵的绿树底下拉了屎。有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微黄的长长的脸,淡眉毛,窄瘦的紫袄蓝裤,低着头坐在阶沿,油垢的头发一绺绺披到脸上来,和一个朋友研究织绒线的道理。我觉得她有些地方很像我,走过的时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她非常高兴的样子,抽掉了两根针,把她织好的一截粉蓝绒线的小袖口套在她朋友腕上试样子。她朋友伸出一只手,左右端详,也是喜孜孜的。

她的绒线一定只够做这么一截子小袖口,我知道。因为她很像我的缘故,我虽然一路走过去,头也没回,心里却稍稍有点悲哀。

三家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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