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能强雨全集》第1/78页
《强能强雨》
作者:公子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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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如此多娇 ...
我娘是个状元。
某人曾一脸求知欲的问我:“你娘是不是学富五车?”
彼时,我一把抢过她手里刚买的糖葫芦,舔了一口,正色道:“错,我娘胸无点墨。”
某人顿时嚎啕。
于是乎我娘给我吃了顿竹笋炒肉,让我在床上趴了一天。
这个某人,叫风萧萧,后来是我娘最得意的学生之一。她一生一共娶了十个夫郎,对于她如此柔情蜜意的一生,我给予很高的评价:风萧萧兮兜中寒,银子一去兮不复返。
忘记报幕,自我介绍一下:
我性别女。曾名小强,据我娘说取此名是为了让我成为一个很强大的人。在我有个人见解的时候,我极其鄙视了我娘的这种无知。如果冀望我强大,起码应该给我取名叫大强,何况我还姓箫,直接的后果是我曾全名箫小强。如此卑微的名字,我自不耻。于是我五岁那年告诉我娘,我要改名。
我娘对于我五岁便想当家作主的行为,给予了大度的支持。于是,我有了个很强大的名字:箫能。顾名思义,我很全能,什么都能。
至于是否真的如此,我目前不能自我鉴定。简而言之,我的名字是箫能。
接下来,我该介绍一下我的身份。
其实身份这个问题,我一时难以描述。概因我昨日刚中了状元,今日游街后,我方能听封,知道以后我能享受多少两银子的待遇,算个什么身份地位。
这些都是琐事,我还是想先说说我小时候的事。
据说我爹是个伎子,长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大约是个事实,因为据说我长的像我爹。而我出去遛狗的时候,常有些未婚男儿在我身边扔个帕子,掉个簪子,这种行为让我极为鄙视,因为常常有些男儿扔的是玉簪,那啪的一声碎掉的,也不知道是多少两银子。
当然这种鄙视我是不会宣扬,对于这种情况,我都是拔腿就往回跑。为什么跑?废话,不跑万一人家说是我摔的,那损失的东西,可都是白花花的。
久而久之,已经没什么男人在我面前掉东西。现在都是直接晕倒,然后死死抱住我的狗。我还是选择跑,丢了狗不要紧,丢了自由那是一辈子的痛苦。
男人就是瘟疫,千万不能沾上。沾上了就像我娘那样,为男人花光了祖辈的金山银山,落得个考功名一条出路。
不用替我担心,我的狗是丢不掉的。每次一丢,不用一个时辰,就会有人把我的狗送到我娘的府上,后面跟着一个媒婆。
对于这种情况,我娘的管家福婶处理起来得心应手。不卖关子,直接不认狗就结了。用福婶的话来说就是,杜绝一切损失的最好办法就是承认与之毫无关系。
结局都是一样,媒婆一脸丧气的离开,而我的狗被扔到路边,被暗中尾随的我捡回家。
我好像说的还不是我小时候的事。对了,刚才我说到我爹是个伎子。我简单说两句,我爹把我娘的钱骗光之后,再也不见踪迹,给身无分文的我娘留了我这个油瓶。我娘百般无奈之下去考了功名,中了状元。
其他的事我以后再说,现在我要去骑马游街。我补充一句,不要以为中了状元是件很拉风的事,这不过是让你成为出头鸟中最出头那个,被人死死盯牢。我为何会去做考功名如此风险的事,有机会我再说。刚才牵马的侍卫进来催我,女帝陛下赐的马已经等的不耐烦,在蹬蹄子。瞧瞧,这就是状元的命运,被一只畜生催着出去被众人观赏,还不能收费。这就是天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今天的日期很喜感,于是洗过涮过的我挖了个坑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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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驯马纪要 ...
骑马是件愉悦的事。要知道,当你策马狂奔在一望无垠的草原,或是悠闲的在林间小路遛马,那都是人生一大乐事,前提是你要和喜欢的马在一起。
当我淡定的站在女帝赐下的赤兔马前仰视它时,此马睥睨了我一眼,打了个响鼻,向着我扬了扬两个前蹄,果然嚣张,我不由暗叹。
传说此畜生名曰疆拦,是匹野马之王,通体赤色。当初被捉到的时候野性难驯,无人能骑它。后来我朝的奇人,四皇子逆拥御马有术,一见此马便骑上它扬鞭狂奔,一林穿一林,一山过一山,整整奔跑了两天两夜,此马也未能将逆拥皇子摔下,反而累的口吐白沫,身疲力竭,跪蹄认主。
这段驯马传奇在坊间流传,经久不衰,此马于是声名远扬,当然真相还是逆拥这个男人太过传奇,于是一人美誉,马犬扬名。
关于逆拥的故事,我想我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此人十八岁,与我同年。明明是个男人,是个皇子,却不好好的在家相妇教子,也未曾订亲,整天招摇过市,无与伦比的拉风。用两个字来形容他,那就是妖孽。用一句话来赞美,那就是逆拥就是传奇传奇就是逆拥。
咳咳,未用大红袍茶润喉,我不免有点口干。名曰疆拦的赤兔马见我居然咳嗽,如此不风雅,于是继续睥睨我。我掏出早已备好的采芝斋的松子糖,喂到它的嘴边。顿时见到此畜生瞳孔放大,矜持的笑纳了糖,在我的手上流了一串口水。